浅析国企招标与私企招标的风险点及对策

    林华峰

    摘要 运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是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比国企与私企招标,分析总结两种不同招标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国企招标风险常见于市场风险、运作机制风险、人为风险,私企招标风险主要来源于定向招标风险、招标资料编制风险、评标风险。并针对性地提出风险应对策略,包括过程监管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规范公开和统一的招标运行机制、严格招标约谈制度、建立“后评估”履约监督等政策。

    关键词 国企招标;私企招标;风险点;对策

    近期,为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在全国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国各地国企纷纷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狠抓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延伸对比私企招投标模式,分析国企招标与私企招标的风险点,做好风险防控,堵塞漏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国企招标和私企招标的模式对比

    (一)国企招标模式

    在准备阶段,先进行程序的报批,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不同的项目,代理机构为业主单位提供的服务分为技术性工作和程序性工作。招标单位首先进行项目辨别,明确自身的代理范围和招标要求,制定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公共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根据业主需求选择适合的评标办法,如最低价中标法、综合评标法等。之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招标公告和发售招标文件,随机抽选评标专家现场开评标,最后发布中标信息,完成招标闭环。

    (二)私企招标模式

    私企大多设立独立的招采部门,由需求部门提出需求,招采部门对接确认参数、日期等因素,从而进行市场摸底,形成立项方案后层报公司领导审批。根据批复方案,优先查找单位合作库中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商家,如有,根据产品规模大小,采取比价、招标、议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如单位库内没有符合单位,需要组织多方部门进行联合考察。考察合格后,由专人根据招标采购方案制作标书,并定向发出招标邀请,届时由公司内部人员进行开评标,并自主确定中标单位,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三)国企招标和私有企业招标模式对比

    1.招标实施主体不同。国企多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而私企从招标文件编制、单位资质考察、开评标都是企业内部人员实施。

    2.主导程度不同。国企把主导权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由他们编写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建议。私企对中标单位的把控主动权在于自身,虽然是最低价中标为原则,但通过前期的单位考察、合作经历等多方面可以测评中标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能力承接项目,自主性较强,但人为腐败风险也相对较高。

    3.招标受众范围不同。国企招标针对所有单位,符合招标要求,即可参与投标,投标单位数量较多。私企定向邀请招标,受众范围相对固定,只要有3家以上单位回标即可开标,投标单位相对较少。

    4.评审人员不同。国企开标现场评审人员随机抽取,评标风格、标准不固定。私企招标人员、招标专业类别固定,所以评审人员相对固定,存在与同一企业多次合作的腐败风险。

    二、国企招标和私企招标的风险点对比

    (一)国企招标风险点

    1.欠缺健全的机构设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技术力量配备不足,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机构体系,不能实现统一调控管理。权力干预、机制制度的廉政风险容易造成职能部门集项目管理、采购、评标于一身,违背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容易滋生控标、串标等腐败行为。

    2.欠缺完善的招标采购运作机制。为了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把集中采购的工程、服务等项目化整为零,分多次采购。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排他性”条款,以达到控标的目的。在协议采购时,指定协议供应商,后补材料,虚假询价采购。

    3.欠缺事前、事中监督。国企审计、监察对招标的监督,大多处于事后阶段,整个招采过程监督部门参与度严重不足。招标前期项目立项、价格预算、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等重要环节,由于人员少、欠缺专业性知识等原因,导致监督不够,甚至没有监督。

    (二)私企招标风险点

    1.定向邀请招标,容易滋生串标风险。私企项目通常为邀请招标,定向邀请招标存在暗箱操作、腐败空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間为谋求利益而进行纵向串通的风险。

    2.既是需求方又是裁判方,欠缺公平公开性。私企招采部门既是招标人也是评标人,自由裁量权极大,容易出现内定单位的情况。招标人为了保障意向单位顺利中标,在投标单位考察、招标文件编制等各个阶段,设置障碍或技术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过程中故意引导,泄露底价。招标人在招标约谈或评标阶段,引导性提问,促使意向单位修改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来处理投标偏离,引导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定标约谈时,按顺序诱导非意向投标单位,套问底价后告知意向单位,按其他单位价格微调,完成串标。

    (三)国企招标和私有企业风险点对比

    1.共同点一:人为设置障碍,导致内外串通。国企和私企招标文件的编制主体虽然不同,但存在设立不必要门槛的情况,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2.共同点二:欠缺有效监管机制

    招采过程中,欠缺监督部门提前介入,招标完成后,监督的介入流于形式,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围标串标屡禁不止。

    3.差异点一:投标单位准入性不一致。国企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面对所有企业,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都可以自主投标。私企为定向招标,设立独立的单位库,只有被邀请的单位才可以参与投标。

    4.差异点二:评标人员固定性不一致。国企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现场进行评标。私企评标人员主要为招采部门人员和分管领导,人员组成相对固定,并且可以进行电话开标,规范性有所欠缺。

    三、国企招标和私企招标的风险点应对策略

    (一)国企招标风险点应对策略

    1.规范招标管理。规范招标项目的计划申报和审批程序,制定标准化招标范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通用部分内容模板,避免人为设置门檻、排他因素等。严格执行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制度,加强抽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

    2.规范招标过程风险管控。招标过程风险点主要源自三个方面:一是招标文件的倾向性;二是招标人与投标人的纵向串通和投标人之间的横向串通;三是评审人与投标人之间的相互串通。对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予以预防性防治。

    3.规范监管体系。建立自查互查制度,集团招标归口部门统筹分子公司招标审查,形成月报季报机制,加大自查互查力度。加大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提前介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风险。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发放调查问卷,倾听基层声音,对违法乱纪行为给予严肃打击。

    (二)私企招标风险点应对策略

    1.招标经办人职责分离。严格执行成本与招采部门、项目区域与集团定期轮岗制度。开标前严禁泄露标底,标底编制经办人不参与招标及清标工作。招标文件必须明确列出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保证招标规则的公开透明性。

    2.施行一次性报价+澄清报价定标机制。先评技术标,待技术标合格后再评商务标,即技术标仅做符合性评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针对商务标有明显偏离或计算错误的,要求对澄清的内容给出澄清报价。商务澄清约谈过程中,对投标单位报价给出风险提示,澄清报价后不再有调价机会,此澄清后报价即为定标价。

    3.严格执行招标约谈制度。招标约谈必须包含审计或监察人员,且招采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并要求有现场录音;严禁私自要求投标单位在约谈过程中直接给出调整比例、幅度或最终报价,所有约谈单位最终报价函必须在指定时间密封递交审计,严格执行开标手续及流程。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出现无因加价或无因降价,将被取消优先中标权,并将该投标单位纳入公司黑名单。

    (三)招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招标流程完成后,还需做好“后评估”工作。应当定期对招标计划、招标质量、合同签约与履行情况等环节进行专项评估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招标业务薄弱环节,优化招标流程,不断防范招标风险,全面提升招标效率。

    四、结语

    招采过程风险防控需企业各部门相互协作,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紧盯重要岗位人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规范各项制度,打破利益输送链,搭建合法合规的运营体系,才能正风肃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为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 王晓路.国企招标采购规范化[J].企业管理,2019(4):97.

    [2] 洪鸿,余智梅.国企招标采购监管的未来之路[J].中国招标,201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