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调查与对策思考
王宇航
摘要:大企业是黑龙江省的经济支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黑龙江省的经济与发展。目前,黑龙江省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管理已由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以税收风险为向导的管理模式。即:通过对大企业税收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将纳税人划分成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纳税人,再对不同风险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税收风险管理能够提升税收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目前,黑龙江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税企双方对税收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理论实践支撑不足、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制约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本文在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分行业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理论研究等方面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纳税遵从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就是通过对大企业税收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将纳税人划分成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纳税人,再对不同风险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对低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以税收服务为主的管理策略,主要解决企业的纳税诉求,让企业得到到更全面、优质、便利的税收服务,建立税企互信,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对中风险等级的主观有纳税遵从意愿但受到客观条件限制的纳税人,重点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防控系统,引导企业依托自身力量进行自我改进;对高风险等级的主观不遵从的纳税人,实施以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等为主要手段的重点管理,并监督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防控系统。与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即:由1名管理员负责整个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以税务稽查为主要手段的事后管理方式相比,税收风险管理能够正确引导大企业利用自身力量完善自我管理,实现税务管理重心前移,促进企业自我遵从,避免或减少大企业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或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遭受的损失。近年来,黑龙江省按纳税能力进行排序的前600户大企业占全省税收收入的比重在80%以上,是黑龙江省的经济支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黑龙江省税务机关面临税收资源短缺的问题。对黑龙江省大企业实施税收风险管理,能够有效解决税收资源短缺问题,有利于黑龙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 黑龙江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现状
为了应对黑龙江省的大企业生产经营复杂,组织结构庞大,跨区域、跨国经营普遍,内部控制和信息化管理有一定水平等特点,2009年,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在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各市、地也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为具体执行机构。提出了对黑龙江省大企业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从过去的以税务检查为主的事后处理模式,转变成协助、引导企业建立内部税务风险防控体系的事前防范模式。将年应纳税额5000万以上的涉外企业,年应纳税额1亿元以上的内资企业,跨区域生产经营的企业全部按大企业进行管理。目前,黑龙江省纳入大企业管理的纳税人共有大企业600余户,占全省企业户数的0.13%。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明确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制定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建立了基本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省内各级税务机关大企业的管理思路已经成型,初步掌握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的识别、评估方法,基本具备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的应对能力。这标志着黑龙江省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已经迈出了关键性一步,正在顺应国际发展趋势。
二、黑龙江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症结
目前,一些问题实际存在的问题制约了黑龙江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症结一: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视不足。企业方面:目前,黑龙江省多数的大企业都未建立税收风险的防控机制。尽管黑龙江省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对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向省内的大企业进行了积极宣传,但仍未引起部分企业对税收风险管理的高度重视。税务机关方面:与传统税收管理模式相比,风险管理具有前置性及服务性,强调征纳双方平等的地位。目前,部分税务工作人员税企平等地位的理念还未完全树立,思路仍停留在传统的事后检查的管理方式上,税收风险管理理念难以被广泛接受。
症结二:税收风险管理理论支撑不足。税收风险识别、评估是税收风险应对的前提。黑龙江省在税收风险识别、评估方面目前还没有形成理论成果。虽然在此方面国际上已有相对成熟的经验,但由于经济、税收管理环境、信息水平的不同,使得同类经验黑龙江难以借鉴。税务调查问卷、各种税收风险评估指标并不是在所有环境都是准确有效的。一套优良的税收风险识别、评估系统需要有系统、科学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撑,同时要因地制宜与客观条件相匹配。
症结三:客观条件的制约。(1)信息运用水平低。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需要强大的信息采集、分析、加工能力,目前,黑龙江税务机关对信息的运用上仅停留在企业申报数据的运用层面。(2)人力不足的问题。大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要以团队的形式开展工作,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税收业务水平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行业知识,现有条件难以满足。(3)对大企业的了解程度低。当前黑龙江省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日常经营欠缺了解。税收风险管理就是为企业量身订做税收管理方案,如不能做到深入了解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难以达到理想目标。
三、黑龙江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问题对策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对外,加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转变一些大企业人员特别是大企业领导在粗放型管理时期遗留的顽固思想,提高企业对税收风险管理的认识程度。召开企业见面会、研讨会的形式对企业进行积极宣传,帮助企业提高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通过《国税政策通报》、《税务向导》、短信平台、微博、QQ、门户网站等实时宣传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动态及相关的税收风险管理政策。对内,宣传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模式。明确黑龙江省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未来将围绕税收风险管理开展的各项工作,组织学习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理论,举办黑龙江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研修班,使税务干部全面了解黑龙江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理念与思路。
(二)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根据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统一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明确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职责及考核办法,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税务机关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纳税人依法获取税务信息,提高税务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三是建立健全其他相关制度。加快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所涉及的企业自查、纳税服务、税务审计等工作的制度建设,细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四是帮助大企业根据《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的4个重点方面,建立健全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责任、风险识别和评估方法及流程、风险应对方式、信息沟通等税收风险管理制度。
(三)建立行业风险税收管理工作组
以行业管理为原则,明确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职责,建立领导协调机制,优化税务资源的投入,为推进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负责对全省大企业行业分布进行研究,根据某一区域内行业的集中程度、规模、纳税能力等实际情况指定行业管理组长单位;市、地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担任行业风险管理组长,不同市、地研究不同行业的税收管理,内容包括:归纳总结行业知识、税收特点,查找发现行业税收风险点,研究行业税收风险应对方法;县(区)局负责具体的风险应对。同时,行业的税收风险管理研究成果全省共享,全面提升全省各行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
(四)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队伍建设
重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提升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队伍职业素养。从税收、经济学、企业管理、会计、统计学等多方面开阔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的知识领域,提高税收业务能力,为风险管理人才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条件和工作环境,定期举办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培训班。打造一支优良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队伍,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人力保障。
(五)采取有效手段,保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理论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探索分行业、分税种的税收风险管理模式。认真研究税收法律法规要点、政策要点、我省大企业出现过的涉税问题、同行业其他企业出现的问题及《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找出并确定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点,并以科学的方法提取出识别这些风险点的风险特征,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建立完整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库。利用科学、专业的方法合理设计税收风险调查问卷、建立税收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二是运用PDCA循环法则优化税收风险管理质量。采取计划(P)、执行(D)、检验(C)、处理(A)的循环方式不断改进税收风险管理质量。税务机关及企业在开展或改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之前,要合理做好规划工作;在实施规划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检验规划在具体实施时存在的问题及缺陷;最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完善,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三是促进企业与中介机构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如管理咨询、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软件公司)在税收管理领域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创造大企业与他们合作交流的机会,鼓励大企业使用中介机构的服务产品。间接降低大企业的税收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及应用水平。税收风险管理涉及大量企业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比对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工劳动,提高高效率和准确性。要提高内部信息的共享度及企业报送信息质量和速度,积极拓展外部信息的来源渠道,保证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信息数量和质量的需要。五是加强税企交流和内部交流。(1)搭建税企业交流平台,满足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税务部门与企业沟通交流的需求,使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的信息能够得到快速传递反馈。经常与大企业沟通交流,积极为大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提升大企业对政策的理解。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价结果及管理策略要及时反馈给企业,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服务水平,有效帮助大企业降低税收风险。(2)搭建大企业部门内部信息平台,缩短下级之间、平级之间信息传递时间,提高大企业管理部门整体的信息共享度。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