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体育文化价值观融合下的武术国际化发展

    徐向东

    摘 要:武术国际化就是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向国际社会转移的过程,并以形成具有被广泛认同的国际体育文化形态为其根本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中国武术就要走出去,让世界认识武术;并要走进去,对武术从形式、内涵到文化价值观进行合理的创新调整,以实现中国武术与西方文化价值观的深度融合,这样的深度融合才是中国武术国际化的根本。并以此吸引海外武术爱好者再形成主动的对中华武术和文化本源的探索,最终实现中西方体育文化价值观的完美融合,促进中国武术国际化目标的达成。

    关 键 词:体育文化;武术国际化;东西方体育文化;文化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8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5)02-0032-04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武术的国际化发展,取得了不少成绩,据国际武术联合会官方网站统计,截至2014年底,国际武术联合会已拥有包括五大洲洲际联合会在内的149个会员协会,全世界的习武者数以亿计,然而看似繁荣的背后却有着深层价值无法被接纳的困境。2008年武术入奥的失败和2013年申请进入2020年奥运会的再次受挫,不断提醒人们,武术国际化的道路依然任重道远。和其他国家民族传统体育的国际化程度相比,武术国际化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武术国际化进程中往往只有形式上的成果,而缺乏核心价值观层面的交流。

    对于武术的国际化发展,我国有很多学者进行了探讨。王岗、邱丕相[1]认为在武术的国际化传播过程中,对“武术传统”和“传统武术”的认知错误,造成了武术的发展处在“进退两难,左右徘徊的境遇之中”;戴国斌[2]认为“武术的异化”,让中国武术的发展“迷失了自我”;朱东等[3]认为“武术师资缺乏、教学水平低下是目前制约武术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孟进蓬[4]指出因为缺乏创新和主动性导致了武术国际化发展的困境;郭玉成[5]认为西方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在传播过程中,对本土的文化体育项目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等。但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武术国际传播的客观存在问题的研究上,这并不意味着武术的国际化发展态势的形成,或者说实现了国际化发展战略目标。

    武术国际化就是一个客观的发生过程,是一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向国际社会转移的过程,并以形成具有被广泛认同的国际性体育文化形态为根本目标。因此,武术的国际化过程必然存在着国际化的起始、进行和完成阶段;另一方面,出于对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保护和保持国际体育文化多样性的基本原则,武术国际化又不能完全进行国际化改造,必须以中国体育文化价值为基本内涵,以其他地区体育文化(如西方文化)价值融合为必要途径,使我国武术具有被广泛认同的国际体育文化特征,又保持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基本内涵。

    因此,武术国际化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既要保持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价值,又要广泛吸收异域体育文化价值。

    1 武术国际化发展目标与形态

    在全球一体化的当今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诉求愈发强烈,而在寻求文化共性和文化融合的同时,维护民族传统、坚持民族性就是实现全球文化多样性的最佳途径。不同民族的文化所表现出的共性,既是与世界文化相融合的前提,也是民族文化走向世界的基础。而民族文化的民族性就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保证。

    中国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代表。它既属于中国,更是世界文化宝库中重要的一员。中国武术的国际化是武术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华文化对全球文化一体化的贡献,更是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不可或缺的元素。但是,当今世界,是西方文化价值观所主导的世界,那么在中国武术国际化的进程中,中国武术就需要在坚持自身民族性和寻求与世界文化共性的前提下,主动寻求与西方文化价值的融合。

    也就是说,武术的国际化的基本特征就是既要把握好民族性,又要“与时俱进”,充分体现其时代性。以具有可以被广泛接受和认同的国际体育发展形态标识我国体育文化的特殊身份,形成复合型的武术发展形态。并制定有效的以中国体育文化价值为核心的,与西方体育文化价值有机融合的武术国际化发展目标。

    2 武术国际化发展的路径选择

    2.1 东西方体育文化价值观的冲突

    1)思维方式的冲突。

    季羡林[8]曾经这样描述东西方文化的差别:“东方的思维模式是综合的,它照顾了事物的整体,有整体概念,讲普遍规律,接近唯物辩证法……而西方的思维方式则是分析的。它抓住一个东西,特别是物质的东西,分析下去,分析到极其细微的程度。”简言之,就是东方重辩证,西方讲逻辑。这种来自于文化根源的思考方式上的冲突,造成东西方体育文化彼此相互理解上的先天障碍。

    2)文化理念的冲突。

    中国文化将人与自然或外部世界的关系看成是和谐统一的。在中国武术的修炼过程中,建立了性命双修、身心并重的整体优化的生命养生体系。比武的重点并不是鼓励竞争,而是主张胜负无足轻重,提倡“君子之争”、“点到为止”、“以和为贵”。西方强调人要不断的应对自然的挑战,更突出竞争,提倡超越对手、超越自然障碍,其活动是在相互较量过程中完成,竞技场上的结果、成绩、名次是个人价值、个人尊严的体现。这样的文化理念上的区别,也必然会造成二者在文化价值观上的相互排斥。

    3)衡量标准的冲突。

    中国人常说:“可以神遇,而不可以目视;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喜欢在生活中直接从亲身经验里去“整体体悟”。理论表达中抽象的思维成分也较多。西方体育文化价值观更重科学与量化,通过观察和分析的途径衡量体育的功能和规范其手段、内容和方法,使体育活动向着严格的“针对性”、“专门性”方向发展,重视人体的外部运动,并把身体的局部练习效果综合起来达到整体健身的目的。这种衡量标准上的冲突,带来了评判理念、方法上的巨大差异,更会造成评判结果上的分化与误解。

    4)表现形式上的巨大反差。

    中国武术拳种众多且理论深奥,套路动作冗长复杂,路线曲折迂回。武术所蕴含的哲学文化内涵、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观念,属于一种精神、潜意识的,需要借助思维方式、生活经验和传统文化知识,通过不断练习体悟才能有所认识和领悟,这就造成了对武术理解上的困难。西方体育动作要求舒展、自然,大多数体育项目都对规则、场地、器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注重对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机能结构的研究,表现出的就是运动形式的简洁化、动作的规范化、评判手段的科学化,可操作性极强。这些形式上的巨大反差,也会给彼此的交流和相互融合带来障碍。

    2.2 东西方体育文化价值观的融合

    东西方文化价值观的不同和各自独特的民族性,必然会导致二者的冲突。历史上,“不同文明体之间的极端冲突可以带来某些文明的消亡,同时也可以激化一些文明的进步甚或促成新的文明体的形成”[9]。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有限的冲突、理性的冲突,也可以引发人们对文化共性的思考,强化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从而逐渐地化解冲突,促进不同文化的相互融合。

    不同文化价值观之间除了有冲突,也会有共性,在东西方体育文化价值观中,也有诸如健身性、艺术性、娱乐性、教育性等的共性,并且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讲求“仁义、和谐、大同”,与西方文化讲求“自由、平等、博爱”的核心价值观又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中国武术作为东方文化的标志性符号,自身强烈的民族性是与生俱来的。其国际化发展的历程与未来,也必定会经历与不同文化的冲突、交流与融合。在这种冲突、交流与融合中,去“认识中国体育的文化属性,本身就是现代化的过程,需要寻根,也需要学习和借鉴其他文化中的普适性成分。发掘有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东方体育价值观,汲取西方体育的人文精粹,重新塑造中国体育的文化价值观”[10]。在“和平崛起”的民族大战略下,寻求共性,避免冲突,形成与西方体育协同发展的模式。以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传播,而不是刻意凸显与西方主流文化、宗教传统有着明显差异的东方文化标签,更不应该是简单粗暴的文化灌输甚至是文化侵略,而应该是潜移默化的影响。

    3 武术国际化发展的有效策略

    前面说过,武术国际化是一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向国际空间转移的过程,并以形成具有被广泛认同的国际性体育文化形态为其根本目标。这个转移的过程,虽然也包括武术在本土与其他外来文化之间的碰撞与融合,但更重要的是武术走进并融入世界其他文化的过程。第一个过程,往往都是被动的;而第二个过程却是主动的,就是通过对武术文化的适当调整和创新,寻求共性、淡化冲突,让中国武术文化融合于世界文化之中,通过融合而使世界文化能够认识并接受自己,也通过融合使武术文化适应外族文化,并在世界各地不同文化中生根发芽不断发展、壮大。

    3.1 “走出去”与“走进去”

    中国武术的国际化,如何被拥有不同文化价值观的传播对象所接受是关键。东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差异使传播对象对于接受外来文化天生就有一种障碍。所以,要求中国武术国际化的初期,首先应该在“走出去”的时候,注意对具有鲜明差异性的我国传统文化身份的策略性“遮隐”,也就是对具有鲜明特点的民族文化价值核心的“遮隐”,以淡化中西方主流文化在形式上的强烈的边界感,避免冲突,突出共性,打造普适的国际体育文化身份,提高国际认同度,并要学会用异域的文化特点和思维方式讲述本民族文化的故事,积极推进武术的国际化传播。

    其次,在中国武术国际化的进程中“走出去”,是让世界认识武术,而“走进去”是要主动与不同文化价值观有机的深度融合,能真正地被其他文化所接受。

    在过去的武术国际化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对传播对象所具有的本土文化研究了解不足,以及对其民族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漠视,并没有有针对性地真正去了解其所需、所想,而只是一厢情愿地以自我意识为主推进中国武术的国际化,所以才造成中国武术在异域的水土不服,进而只是形式上做到了所谓的“走出去”,而并没有实现以文化价值观深度融合为前提的“走进去”,最终导致所谓的武术国际化多数还只是停留在以海外华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不利局面。

    要改变这样的局面,就需要加强对所传播对象的本土文化进行充分研究和了解,在保留武术文化内核的基础上,对武术自身从形式、内涵到文化价值观进行合理的创新性的调整,并把我们的武术及武术文化融入到异域的本土情境中,在异域进行本土化的适应性改造,以适应新的生长环境,并在此基础上,渐进式地体现中华文化和武术文化的核心价值,注重求同存异,增进理解,让中国武术在与西方文化价值观的深度融合中,扩大影响、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在异域的文化土壤中把根扎牢。

    3.2 融合中的“请进来”

    中国武术有着悠久的历史,体现着深厚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伦理观念,注重内外兼修,融修身养性于一体,充满了东方哲理和艺术情趣。所以,走出去的中国武术,就应该以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为坚实的后盾,“依靠武术技术、武术语言、武术文化、武术教育、武术影视、武术商品、武术人员的全方位的大流通来构造良好的武术国际化的大环境”[11],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在让更多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武术爱好者认可和接纳中国武术的前提下,形成对中国文化的主动探索,让他们主动地走回来,投入中华文化的怀抱。

    所以,合理的武术国际化,还不能只有“走进去”的过程,更应该有“请进来”的过程。这个“请进来”的过程,不能只有对西方先进的体育文化和世界体育文化中的共性文化的引进和吸收,更应该是利用中华武术以及中华文化的丰富魅力所形成的强大吸引力,吸引那些海外的武术爱好者,形成主动的对中华武术和中华文化本源的探索,吸引其走进中华武术的母文化和武术的诞生地,让他们在中华文化的本土情境中,亲身体验中华文化和武术文化的真正魅力,来读懂中华文化和武术文化的内涵,全方位地体验真正的武术,并在这种深度的体验与融入中,学会用中国的思维方式来自觉地感受、认知并接受东方的文化价值观,让他们在对中华文化的深度了解与融合中,体会中华文化的独立性、独特性和鲜活性,并在这样的“请进来”的过程中,将东西方体育文化价值观融合于无形,最终实现中西方体育文化价值观的完美融合。

    在这一基础上,再让海外的武术爱好者带着对中国文化与中国武术文化的深刻理解和深厚感情,重新走向全世界,并成为中国武术国际化过程中“因其人之言而为之言”的“上善与人言者”,①成为真正的中华文化、武术文化的拥趸和更好的传播者,并进一步驱动中华武术的国际化发展,促进中国武术国际化目标的更好完成,让中国武术在异域不但可以落地生根,更能枝繁叶茂,发展壮大。

    中国武术国际化,不应只是形式和数量上的国际化,更应该是中西方体育文化价值观的完美融合。若不能解决既要保持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价值内核的独立性、独特性和鲜活性,又要广泛吸收异域体育文化价值的有机融入这一武术国际化的核心问题,中国武术的国际化也只能是“南辕北辙”,就无法真正实现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向国际空间的转移,无法完成让中国武术成为具有被广泛认同的国际性体育文化形态的根本目标。所以说,要完成这样的目标,并走出当前中国武术国际化发展的困境,中国武术不但要有能够创新与变革式的“走出去”,和求同存异、融合式“走进去”的决心与意志;还更要有深度了解与有机融合下“来去自如”的能力与信心。

    注释:

    ① 苏辙著《栾城应诏集》卷三,《进论五首·老聃论》。

    参考文献:

    [1] 王岗,邱丕相. 武术国际化的方略:维系传统与超越传统[J]. 中国体育科技,2005,41(4):17-20.

    [2] 戴国斌. 武术现代化的异化研究[J]. 体育与科学,2004,25(1):8-11.

    [3] 朱东,马克蒂姆,姜熙. 中西方不同视角下武术国际化发展的现状和未来[J]. 体育科学,2010,30(6):20-29.

    [4] 孟进蓬. 对推进中国武术国际化发展的思考[C]//第七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 北京:中国体育科学学会,2004:382.

    [5] 郭玉成. 武术传播的文化自觉:从走出传统到发现传统[J]. 中国体育科技,2007,43(1):25-28.

    [6] 编写组. 辞海[M].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208.

    [7] 陈昌曙. 技术哲学引论[M]. 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182.

    [8] 季羡林. 神州文化集成丛书序[M]. 北京:新华出版社,1991:3.

    [9] 齐涛. 文化冲突与我们的选择[N]. 大众日报,2004-11-09.

    [10] 胡小明. 文明的冲突与东方体育的隐忧[J]. 体育文化导刊,2003(7):17.

    [11] 徐春毅. 中国武术跨文化交流之研究[D]. 上海:上海体育学院,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