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影响

    赵丽芳

    【摘要】人事档案信息公开是一个具有特别重要而深远意义的事情,是公民实现信息享有利用权的一个具体体现,公民利用档案不是获得一种恩赐,也不是享受某种福利,而是实现自己民主权利的一种表现方式。人事档案信息公开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和人才队伍的建设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信息公开;人事档案管理;策略

    档案与人事档案是信息大家族中的一个分支。信息公开对人事档案工作的冲击与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可是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纪律要求,“组织意见”和整个人事档案必须是“封闭”的、保密的。因而,人事档管理遵循民主、公开、透明的现代法治精神将成为现实的必然选择。当然,任何事物的变革,都需要有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发和实施对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

    一、人事档案信息公开的意义

    (一)有利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人事档案信息公开是对人事档案信息进行加工、接收与输出、运用的过程,是发挥人事档案信息的作用、实现档案信息价值,满足人事工作的需要。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能及时得到信息反馈,发现工作上的不足,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如果人事档案材料不全,内容不真,不能全面反映个人的真实情况,就会直接影响到人才合理正确地使用。人事档案信息公开可以加强人事档案工作管理,促进基础工作建设,提高人事档案利用的有效性。

    (二)有利于我国人才队伍的建设。得人才者得天下。因此人才队伍建设是人事工作的重点。人事档案是人才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是人才信息的缩影。优质的人事档案可全面客观历史地展现人才的面貌、特点和专长,成为考察和了解人才的重要依据。各级组织和部门可根据不同人才的能力和特点进行合理配置,扬其长避其短,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人才在最佳工作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实现人生价值。

    (三)有利于全社会人才资源共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需要各类人才,人事工作是管理人的工作,即开发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也科学合理地配置人才资源,使人才各得其所。俗话说,“知人善任”。知人是善任的基础。人事档案是了解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在人才济济的当今社会里,准确、真实、全面的人事档案信息将为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流动与配置起到重要的作用,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可以根据人事档案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了解一个系统、一个地区乃至全国的人才数量、文化程度、专业素质等情况,进而为未来发展做出准确的预测分析,制定出长远的规划,合理地进行人才培养和使用。

    二、信息公开给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带来的挑战

    (一)对传统人事档案观念的挑战。传统人事档案观念就是:1、人事档案属于组织、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2、人事档案信息是机密的;3、人事档案不允许个人查阅利用。正是这种观念长期以来导致了档案相关部门把是否开放档案和开放哪些档案当作自己的权力而不是一种法律义务,剥夺了公民对人事档案的开放利用权。许多人连自己的人事档案都没有看过,更不用说涉及国家政府的公务档案,他们理所认为只要是档案就应保密,知道档案开放法律法规的也是为数不多。

    (二)对传统人事档案体制的挑战

    传统人事档案体制是根据《干部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而现实中的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是以人的身份和职务来划分的:省级以上的党政干部的人事档案由中组部集中统一负责;厅级以上的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市委组织部则负责本市各委派局的主要领导的人事档案。这种身份型的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在当前形势下有以下弊端:1、为人才流动设置障碍,限制了人力资本的合理流动,降低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度。2、实施“行政控制”,强化了行政的随意性,是典型的“人治行政”。3、助长“制度交易”,致使平等的公共雇佣关系变成为金钱和权力的角斗场,滋长了权力腐败。信息公开还给公民更大的权力和力量来监督和抵制这股势力,让人人生而平等地享受社会的利益。

    (三)对传统人事档案法规的挑战。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所推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剥夺了人事档案相对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传统人事档案法规上“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的明文规定势必被信息公开的大潮所淹没,取而代之的是本人有权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并且有权监督本人档案的形成和利用全过程。

    三、信息公开给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带来的思考

    (一)人事档案是否还有存在的价值。传统人事制度的变革,打破了“铁饭碗”,人才流动日益频繁,灵活的用人机制似乎使决定一个人命运的人事档案失去了作用,可有可无了。许多人认为出外谋职,只要带上身份证和毕业证及相关证书足矣;更多企业认为现代商业社会考察档案不如考察现实中的人,只要你有完成某项工作的能力,档案里的记录并不重要,档案只代表人的过去,而人是可以变化发展的。的确,在当今这个日渐注重个人现实能力的社会,档案的作用正在弱化,但人事档案在新建立的人事管理体制中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是个人维权的有力武器,是个人利益免遭损失的法宝之一。

    (二)人事档案能否向公众和个人开放。由于历史原因,人事档案长期处于组织掌控之中,人事档案自然成了组织人事部门的专用附属物。档案当事人无权利用本人的档案,公民在人事档案领域没有知情权。但我国《保密法》中对秘密也有密级和解密的规定,人事档案材料的密级也应遵循“密级递减”的规律。不能材料只要转进人事档案,密级就迅速提升,永远不得公开。人事档案信息是为了利用而生存,利用率越高说明信息的价值高,公开有助于提升人事档案的利用率。

    (三)人事档案的主人是个人还是他人。人事档案的所有权问题,决定着谁是人事档案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由主体向外“发送信息”;谁拥有“输入”权,即主体从外部接受信息、索取信息、获得信息的权利。我国目前档案界普遍认为人事档案应属于国家所有,因为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但现在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持有异议,认为人事档案应属个人所有,因为一些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并已经开始实行人事档案有偿服务,这就表明了个人对本人的档案具有一定占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