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对恩格斯“三农”理论的运用与创新
关键词 乡村振兴 恩格斯 “三农” 创新
作者简介:张亚南,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世界。
中图分类号:D60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062
“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 自古以来,具有创造性的学说都会有它赖以形成的思想根基。作为新时代思想体系的创新成果——乡村振兴战略也不例外。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我国对恩格斯“三农”理论的发展与创新,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与新时代实践背景相结合的光辉典范。一、 恩格斯“三农”理论的思想底蕴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年11月28日- 1895年8月5日),德国思想家、哲学家、革命家、教育家、军事理论家,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恩格斯对“三农”问题的重要论述颇丰,这里主要选取了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建立一个坚强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
恩格斯早就看到了要想解决农民问题,最主要的是必须有一个坚强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恩格斯在1871年9月21日的《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中指出一个坚强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应具备的特点,“应当从事的政治是人的政治;工人的政党不应当成为某一个资产阶级政党的尾巴,而应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党,它有自己的目的和自己的政策。” 这样看来,恩格斯主张建立一个不同于资产阶级及其以往任何阶级的新型政党,且这个政党有自己的组织纲领和原则,不是任何政党或组织的附庸,是一个高度独立自主且自觉的政党。只有建立这样的一个政党,才能为接下来解决农民问题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案提供一个有力的组织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 建立新型的农业组织形式
在恩格斯生活的时代里,传统的农业组织形式使农民处于被压迫被奴役的悲惨境地。因此,急切需要消灭现存私有制,建立一种新型的农业组织形式才能使农民摆脱各种形式的奴役来保障自身利益的实现。同时,也有利于将农民吸引到无产阶级革命的队伍中来。正如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一个政党要夺取政权,“应当首先从城市跑到农村,应当成为农村中的力量,” 与农民结成朋友,得到农民的支持。恩格斯后来在《英国工人阶级运动》美国版的序言中提出了建立新型农业组织形式的基础,“马克思学派的社会主义者也要求把土地交给社会,但不仅是土地,而是同样还有其他的一切生产资料”, 即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只有如此,才能将农民从现存制度的非人性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才能建立不同于以往的农业组织形式来捍卫农民的利益。实现农民的利益是在土地国有化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有组织且规模宏大的合作化生产活动来完成的。这种新型的农业组织形式就是农业生产合作社,且恩格斯认为合作社是解救农民的唯一途径,为了解放农民,使农民加入到革命的队伍中来,必须通过合作社来保障农民的利益。
(三)城乡一体化理论
城乡一体化的提出,归根到底来源于现实生活中城市和乡村处于一种分离乃至对立的状态。“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到现在。” 也就是说这种状态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分工而产生的,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表现,因而这种状态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
这在恩格斯1884年所著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得到了更为深刻的阐述,在其第九部分“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中对文明时代特征进行界定的时候,其中最主要的也是首先的特征就是“把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作为整个社会分工的基础固定下来”。 城乡之间的互不兼容是随着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方式的发展而产生的,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能不能消除城乡之间的这种差别,实现城乡的一体化发展?恩格斯在1872年《论住宅问题》中给予了较为明确的答案,“消灭城乡对立不是空想,不多不少正像消除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对立不是空想一样。消灭这种对立日益成为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 这也就是说,在生产力进一步得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且在遵循对农民利益进行保障的前提下,消除城乡之间的差别与对立是完全可能实现的,它不是空想,而是可以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去实现的理想。对于如何消除城乡之间的对立,实现城乡一体化,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也给出了一些答案,即强调农工结合。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城乡差别的消失也是为了实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点恩格斯在早期所作的《共产主义原理》中就曾明确的指出,“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二、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来,“三农”问题就被确定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一直以来被视为了治国理政的重点工作。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新设想。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
(一)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在“三农”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坚持我党对方方面面工作的战略布局与引导,把党管农村的原则贯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个过程,使党的光辉照耀新农村的各个角落,推动我党的蓬勃发展与执政水平的日益提高,不断实现党的领导下的乡村治理的现代化。
(二)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新时代推进城乡关系的融合发展具有巨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城乡融合发展强调的是将一系列的发展规划做得科学、可行性强,保证城乡在保持各自特色的前提下,实现各种生产力要素和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平等交换,从而促进城乡之间高层次高水平的融合协调发展。首先,城乡融合发展关键是要推动城市要素,比如先进技术、人才、管理方式等,深入农村,与农业相结合,借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促进新时代乡村农业的发展,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6月在山东考察时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其次,城乡融合发展要大力宣传科学技术,增强农民的现代化意识,通过相关政策鼓励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帮扶农民,积极推动农业实现现代化。最后,城乡融合发展必须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扬长避短,使城市和乡村的优势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推进离不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个基石。所谓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指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合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项制度自颁布以来就一直作为我党制定农村政策的前提条件得到了毫不动摇的坚持与发展。新时代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行了巩固和完善,即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使得承包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完成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实现经营权的积极流转。适应生产力发展和时代变革的新要求,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三、乡村振兴战略对恩格斯“三农”理论的运用与创新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是我们国家最深厚的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成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任何思想体系都是一定时代的产物。恩格斯“三农”理论着眼于西欧,但其目的是實现全人类的解放与发展,且恩格斯晚年思想也有关注东方社会,因此恩格斯的农民思想对我国农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在继承恩格斯“三农”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我国现实国情对其进行了继承和发展。首先,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城乡融合发展和恩格斯“三农”理论强调的城乡一体化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其次,恩格斯“三农”理论立足点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恩格斯对农民利益的关注,对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农民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乡村振兴战略深受恩格斯“三农”理论的影响,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给予农民利益以切实的保障。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再者,恩格斯“三农”理论强调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乡村振兴战略同样重视此点,即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最后,我国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中,重视增强农民的现代化意识,与恩格斯“三农”理论重视提高农民的素质如出一辙。
乡村振兴战略对恩格斯“三农”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体现在各个方面,这里重点讨论以下两点。乡村振兴战略重新建构了农村发展的主体力量,即更加突出了对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视与发挥。我国高度重视农民在乡村振兴实践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农民的获得感、成就感和幸福感,从而使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合理的发挥,有助于大大加快乡村振兴的战略进程。乡村振兴战略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同时,对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大力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促进经营权的流转,实现了“两权”向“三权”的时代转变。
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是对恩格斯“三农”理论的系统总结和升华,也赋予了坚持农民主体性地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等经典理论以新内涵,是对马克思主义“三农”理论中国化的新贡献。
注释: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4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85,392,176-17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4,24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15.
张思京.深刻理解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J].湖湘论坛,2019,32(2):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