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反腐: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李彦

    摘要:大数据是一种新兴的技术。这种技术的发展将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以及思维方式产生变革性影响,对政治活动也不例外。如何有效防治腐败这个公共权力的伴生顽疾是政治学的重要课题。大数据技术的出现,无疑为解决这一顽疾提供了新的方法。通过数据收集,让权力相关行为留下痕迹;通过数据共享,让权力相关行为汇集起来,由点成线,并推动权力信息公开,让权力去神秘化;通过数据分析,描绘权力运行图景,及早发现或预测腐败行为。用好大数据技术有助于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关键词:大数据;腐败;权力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E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08-0020-02

    一、 大数据:内涵与本质

    “大数据”成为高频词汇也就是最近两年的事情。简单地说,大数据是那些超出传统大小意义上的,难以用一般软件进行捕捉、存储、管理和分析的数据。[1](P.58)如何界定“大”字,学术界并没有给出,似乎也不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这主要是因为“大数据”之“大”对科技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的意义不仅仅是数据量的无限膨胀,而在于通过对这些数据的交换、整合、分析,人类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甚至知识,创造更多、更新的价值。国际数据公司在“大数据”规模性(volume)、多样性(variety)和高速性(velocity)的基础上,提出大数据的具有价值性(value)。[2]麦肯锡全球研究所在其2011年的报告中评价道,“大数据将成为全世界下一个创新、竞争和生产率提高的前沿”。[3] “大数据”带来“大科技”、“大知识”和“大发展”。这一影响也必然会从科技、经济等领域渗透到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成为国家和政府层面的发展战略。

    大数据是信息的展现形式。数据是信息的载体,数据是对信息数字化的记录,其本身并无意义;信息是有背景的数据,信息是把数据放置到一定的背景下,对数字进行解释、赋予意义。[1](P.35)信息时代的特点之一是信息以数据的形式展现出来。

    二、 大数据反腐:何以可能

    (一)数据收集:记录权力相关行为

    海量的数据(Volume)是大数据的基础。海量的数据中包含着人们行为的记录,其对反腐的意义在于它记录了点点滴滴的与权力相关的行为。尤其是随着物联网、云存储、云计算等技术的产生与运用,个人行为将留下越来越多的痕迹可循。政府内部公文流转系统、业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股票、基金、期货等理财系统,公共医疗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互联网等系统每时每刻都产生着巨大的数据量。大数据以极其广泛的触角拓展了个人有限理性的空间和最大认知的可能性。

    例如,项目审批是腐败官员较为常见的以公权力谋取私利方式。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审批中为有关商人提供便利,并非法收受财物,谋取个人利益。如果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审批系统,并严格执行,则行使审批权的行为将被记录在信息系统中,包括审批的事项、审批依据的相关材料、审批环节、时间与时长、申请人、审批人等记录。再如,最为常见的访客登记系统也可以将受访人、来访人、来访时间和时长等记录下来,而这些数据中隐含着相关的权力行为。要让拥有权力的人,只要运用了权力就留下行为记录。

    (二)数据共享:汇聚权力相关行为

    数据共享就是要连通“信息孤岛”,统一“信息诸侯国”,弄清数据间的联系,摸清权力行为间的相互关系。孤立开来的残缺数据也许是没有价值的,但如果把各个孤立的数据相互共享,则有可能价值连城。当前,信息系统多如牛毛,一个政府部门就可能有多个信息系统,多个数据库。各个系统间由于标准不统一、部门利益作梗、保密需要等原因相互隔离,“各自为政”,造成重复投资、重复劳动,数据残缺不一。互联网的成功得益于开放,数据的价值离不开共享。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认为,网络的价值与网络规模的平方成正比,即网络的规模越大,网络的价值越高。如果说,第一步的数据收集是记录单点的权力行为,那么数据共享就是要试图把单点的权力行为连成线。数据共享对反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

    不动产信息联网是一个能够说明数据共享有着巨大价值的例子。从2010年开始,住建部开始推进住房信息联网,但困难重重,联网范围扩展工作一直进展艰难。按住建部原有计划,要在2013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部、省、市信息联网。然而,2012年底,基本实现全国40个房产市场重点监测城市与住建部联网之后,推进十分缓慢。显然,其中的主要阻力不是技术实现问题。为此,国务院决定,由国土部门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2014年12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列专列一章明确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与保护。按规定,“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相关信息实时互通共享。”规定还要求,“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4]如果不动产信息能够联网、共享,一些群体或掌权者违规占有的不动产资源将会逐渐浮出水面。

    (三)数据分析:描绘权力相关行为图

    本文所指数据分析是指通过整合各种数据,发现或建立数据间的联系,以揭示或预测权力行为。通过数据分析使权力行为由点成线,由线成图,清晰化,可视化,让权力接受检验。曾经,互联网上流传着一句名言“网络上,没人知道你是条狗”。意思是说,网络具有匿名性、隐藏性。在大数据时代,这已被颠覆,这句名言应改为,“网络上,你无法伪装成一条狗”。也就是说,通过大数据分析,无论你换多少个“马甲”,都能知道你是谁。“人肉搜索”就是数据分析的经典案例。网民在互联网上冲浪、留言、注册邮箱、社交网站上的互动等都会留下记录,通过综合分析这些记录信息,可以准确地定位到某位网民。数据分析对于研究权力相关行为同样有效。通过对各种违法案件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就能找出其中的共性。通过比较分析某位官员和其亲属的消费记录和存款记录也许就能发现潜在的问题。

    三、 大数据反腐:何以可为

    快速发展的大数据技术展现出极大的价值性,其在社会治理尤其是反腐败方面的作用也将逐步突显。

    第一,大数据运用,规范官员道德行为。大数据不仅是客观存在,还是新的世界观。[5](P.20)大数据收集数据的渠道和方式越来越多,取得信息的内容和类型愈来愈丰富,人们通过大数据分析抽取隐藏在数据中的信息,发现事物的共性和特点。这种具有痕迹管理特点的大数据运用将逐渐改变人们关于传统互联网络隐藏性的特点,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在网络上的道德行为,反映在政府系统中,会增强公职人员依法办事,依据规范办事的道德意识。

    第二,大数据运用,规范政府工作行为。大数据可以运用到政府信息管理的全过程,并有效规范政府行为。诸如大数据分析,可以防止天价采购。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存在采购iPodTouch当U盘、采购新款iphone作公务机或是采购价格比市场价高1倍,甚至2倍等现象。如果在政府采购环节引入价格比较机制,把采购价和主流市场价格、平均价进行数据比较,则可预警或大幅减少天价采购行为。再如大数据分析,可以防止档案造假。近年来新闻报到一些地方存在档案作假的事例,有干部利用职权便利,伪造档案,蒙骗组织。要杜绝这种档案造假行为,不仅要强化传统的档案管理方法,还要借鉴大数据技术。一是把干部档案信息数字化,录入数据库,同时要保留档案数据修改信息记录。防止有的官员擅自修改纸质档案。二是可以把干部档案数据库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数据、教育部门的学历信息数据、人事部门的工资发放信息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官员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利用权力直接篡改档案的行为。

    第三,大数据运用,让腐败分子露出“原形”。可以说,审计部门最重要的审计措施之一就是借助计算机技术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分析。审计部门发现内蒙古呼和浩特铁路局社保处财务科原科长王玉文骗取社保资金2 323.66万元案。审计工作人员把社保数据导入审计软件,并把养老保险发放记录与公安部门登记的死亡人员数据进行比较,发现“有100多个登记死亡的人员还在继续领取养老保险,有的账户在保险人已经死亡六七年后还在领保险。”[6]通过信息核实,这些“死亡账户”大多属于呼和浩特铁路局,再通过对转账单的分析,审计工作人员发现有“死亡账户”的资金转入了呼和浩特铁路局社保处财务科原科长王玉文的账户上。这样才把侵吞养老金的硕鼠揪了出来。

    腐败是权力的伴生顽疾,有效防治腐败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治理腐败既要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腐败,以减存量;更要完善权力结构,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权力的相互监督与制约,增强对权力滥用的“免疫功能”,以遏制增量。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一是把点点滴滴的权力行为记录下来,让权力少些人情因素。二是把权力行为数据汇集起来,并推动权力运行相关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大权力运行数据的比对分析。甚至可以数据分析为基础,开发出真正“网上监察预警系统”。借助大数据技术,让腐败分子的“猫腻”无处可藏,同时,还可以及早发现权力滥用的苗头,早提醒,早介入,让“伸手者”悬崖勒马,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涂子沛.正在到来的数据革命:大数据[M].广西师范 大学出版社,2012.

    [2]Barwick H. Implementing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Symposium: The ‘four Vsof Big Date[EB/OL].http://

    www.computerworld.com.au/article/396198/

    iiis_four_vs_big_data/,2011-08-05.

    [3]Big data: The Next Frontier for Innovation,

    Competition,and Productivity [EB/OL]. http: / /www.

    mckinsey.com /insights /mgi /research /technology_

    and_ innovation /big_ da-ta_ the_ next_ frontier_

    for_ innovation,2013-01-24.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EB/OL].http://www.gov.cn/

    zhengce/2014-12/22/content_2795318.htm,

    2014-12-22.

    [5]张兰廷.大数据的社会价值与战略选择[D].北京:中 共中央党校,2014.

    [6]揭秘审计署:半数人不超过40岁 审计数据查办大 案[EB/OL].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02/

    10/c_127477857_2.htm,2015-02-10.

    [责任编辑:胡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