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社区环境治理中居民参与的逻辑

    李娟 林莉

    摘 要:社区环境问题是转型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而转型社区的特质决定了社区环境治理不能简单依靠市场化或行政化手段。转型社区环境治理应该充分发挥其优势,激活生活共同体中的社会资本,发挥社会资本整合资源的优势。然而,根植于乡村社会的集体观念、行政主导的社区建制养成的依赖政府的惯性思维以及基于理性计算而习得的狭隘功利主义的生活逻辑,这三大因素致使社会资本沉寂。社区营造是激活社会资本的有效实践形式,因此可以通过社区营造的方式,寻找激活社会资本的契机,激活社会资本中的利他主义动机,并辅以配套的保障机制来保证社会资本持续发挥作用,进而解决社区环境治理的难题。

    关键词:社会资本;环境治理;社区

    一、研究缘起:转型社区环境治理的背景

    转型社区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由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推动而形成的失地农民或者城市低收入群体集中居住的新型社区。转型社区内各类居民间的邻里交往多局限在同类群体(尤其是原来同村、同厂)之间,不同群体之间除了基于生产需要的有限交往之外,几乎较少有生活和文化的交流,群体间具有明显的提防与排斥心理,社区融合度较低。在经历了20余年的城市社区建设之后,虽然转型社区在形式上具有了与城市老社区和商品房社区同样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但是,转型社区居民原有的产业基础(农业、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既有的文化背景和生活交往方式等方面的综合特性依然存在,社区整体生活品质较低,社区环境卫生问题便是典型例证。同样,这一问题也是转型社区治理中的难点和重点,故本文从探究其中居民行动逻辑的视角展开深入研究。

    一般而言,城市社区环境问题集中体现为生活垃圾和废弃物随意堆放、小区内私人物品随意搭建晾挂、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无人清洁、非机动车随意停放、机动车占道与噪声及废气排放、沿街店铺和流通摊贩废弃物乱弃等一系列污染性环境问题。这些大多数属于面源性污染,以污染主体分散、污染途径随机多样、污染成分复杂多变为主要特征。此类污染独立开来看并不严重,但是总体污染量大,会导致整体环境质量变差,而且惯性一旦形成,积重难返,非常难以治理。

    针对社区环境卫生治理,通常的做法是引入市场机制或政府行政管理手段。市场化的做法是业主通过付费的形式,从市场上购买环卫和保洁服务,这种方法最为有效和普遍,但是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价格相对较高。转型社区中的居民一般为“勤俭持家”的失地农民或“精打细算”的退休工人,他们可能会因为心理抗拒或者经济难以承受,对市场化方式比较排斥。而且,当前业主与物业频繁发生矛盾冲突也使人们对市场化购买的物业服务不甚信任[1]。政府行政管理手段是由政府买单而开展的环境整治,这一手段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采用。因为“如果把政府作为污染排放唯一的监督者和管理者,往往会受到信息问题、官僚体制问题、技术能力问题、政策扶持问题、人力资源问题等客观约束,并因此带来高运行成本、高交易成本和效率损失”[2],而且会使居民对政府产生严重的依赖情结,从而不利于社区公民自治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所以,行政手段只应在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到成为社区冲突的特殊情况下使用。就转型社区而言,还存在类行政手段,即由社区①出资购买市場服务而开展的环境治理形式。这种形式属于体制转型过程中的特殊产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不利于形成高品质的社区环境。那么除此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更好的社区环境治理之道呢?

    二、社会资本:转型社区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

    社区治理领域的专家理查德·C·博克斯认为,“将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尽可能放在贴近那些被政策影响的民众的位置上,应是更好的选择。这样既可以保证公民直接参与、创造富有意义的自主治理,同时,也可以保证政府的公共项目更富有弹性,能够回应变化,即时、理性地达成项目创立的目的”[3]。在社会治理中,“贴近那些被政策影响的民众的位置上”——这个最佳的“位置”是邻里(Neighborhood),即生活共同体。“共同体”是与“社会”相对的一个社会群体存在形式。与“‘社会是以个人意志、理性契约和法律为基础而形成的,缺乏感情交流和关怀照顾的社会团体”[4]不同,共同体/社区(community)是指“建立在血缘和地缘、情感和自然意志之上的富有人情味和认同感的传统社会生活共同体”[5]。社区向来被视为一个地域性的日常生活共同体。我国现代意义的“社区”不仅被建构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同时也具有市民空间和日常生活共同体的三重性[6]。日常生活共同体“具有不言而喻的亲和性,人们可以依寓于其中而获得归属感、熟悉感、认同感、确定感等基本需求的满足”[7],而这些情感满足产生于日常生活中的密切交往,“交往导致了行动者去理解相互间的主观状态,及发展一种共享意义的感觉的这样一种相互主观性或者能力”[8],布迪厄认为日常实践中的规则会内化在人们的身体之中,从而形成所谓的“实践感”,这是一种前反思的、无意识的习性,是社会场域结构和规范在主观意识系统中的反映,人们正是依靠这种自然而然的实践感来主导自己的行动[9]。目前学界对共同体的研究尚处于规范研究的阶段,未形成分析框架。因为生活共同体是一个承载文化与交往规则的空间载体(结构载体),要构建共同体或者发挥共同体优势,就必须研究共同体的内聚性、共享性、互助性和共建性的具体内容,而这些内容正是社会资本的研究范畴,所以本文借鉴社会资本理论及其分析框架来展开对社区居民参与和自我服务的研究。

    本文延续涂尔干和帕特南等集体性社会资本的思路,关注社区内人际互动形成的存在于集体之中的非物质、非知识(技能)和非政治的资本,“……它的存在形式是社会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网络,本质上是这种关系网络所蕴含的、在社会行动者之间可转移的资源。任何社会行动者不能单方拥有这种资源,必须通过关系网络发展、积累和运用这种资源”[10],是除经济因素之外,“广泛存在于社会网络关系之中并能够被行动者投资和利用以便实现自身目标的社会资源”[11],而且是能够影响制度绩效的“决定性的相关性”[12]。边燕杰从四个方面总结回答了社会资本为什么能够促进功利行为发生的问题,其中三点能够很好解释社会资本在社区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一是社会资本能够利用长期互惠和面子机制连结资源相异、潜力不等的个体,对资源进行重组和配置;二是高密度的社会网络能够培养和鼓励人际信任,使相对隐秘的互动关系和行为生存于正式结构约束之外,促成秘密交易;三是社会资本像人的文凭和证书一样能够产生社会资证作用[13]。这三方面的作用被社区居民广泛实践和体认,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行为逻辑。居民参与是增进社区内居民交往,形成共同价值和行为规范等社会资本的重要外在形式与载体。无论是从治理的合法性的象征意义,还是源于对效率的追求,鼓励和促进居民参与都是社区治理的必然选择[14]。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证明了社会资本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韩洪云等采用定量研究的方法证明社会资本对促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5],郭小聪等人认为“‘过渡型社区的治理在根源和本质上与社会资本的内涵有天然的契合性,二者存在必然的联系和结构性的依赖”[16]。对于“村改居”转型社区,行政社区由原来的多个村庄或者单位组成,也就是内部存在多个关系密切的原始共同体,原始共同体的社会资本并没有消失,只是在新的治理结构中被抑制或忽视了。因此,在转型社区中,社会环境卫生治理问题可以借鉴社会资本理论,通过激活原有社会资本并创造新的社会资本的方式解决。

    既然社会资本始终存在于日常生活共同体中,对社区环境治理如此重要,那么为什么其不能自然而然发挥社会凝聚和整合的功能呢?因此本文结合实践经验,探讨导致社会资本沉寂的原因和激活社会资本的策略。

    三、社会资本沉寂:转型社区居民日常哲学与环境问题

    社区环境治理是个体日常行为与国家公共事务的交汇点,属于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国家基础性权力可能并不足以渗透到基层社会,从而保证其意志得以顺利贯彻,这在世界范围内并不少见”[17]。但是居民生活与社区环境是息息相关的,社区中公共事务的管理状况对每个居民的日常生活有着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例如,在WX市某安置房社区内,经济适用房和农民安置房交错,原住民和外来安置的居民混合居住,使得单一的群体结构经过行政强制整合成为异质性的复杂结构,新老居民对新社区的归属感不强,集体意识淡薄,加之不同类型居民受教育程度与生活习惯存在着明显差异,相互之间的排斥、冲突不断。社区中原住民为农民,保留了自然村式的生活方式,例如,在楼道间堆放杂物、始终敞开楼道大门、绿化带里种菜、小区内随意拉绳晾晒衣物等,而入住经济适用房中的居民,隐私和安全意识强,对社区环境要求高,对原住民的生活习惯较为反感。原住民的思维是能省则省,能不花钱则不花钱,没有购买环境卫生服务的意识,不愿意缴纳包括环境治理费在内的物业管理费,而经济适用房中的居民囿于大环境实在不尽如人意,他们则选择“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策略,也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长此以往,社区生活秩序混乱,环境卫生每况愈下,居民生活质量也随之下降,矛盾不断升级。尽管社区成员的异质程度高,环境责任意识薄弱,对环境治理措施理解不同,但是他们对社区环境问题的不满与改善的愿望却是强烈而一致的。有研究将此类情况简单归结为居民素质不高,这难免有失偏颇。合作是人类克服自我局限的基本能力,原初社会的人早已能够通过合作以实现协同捕猎的目的,所以不能一概否认现代社区居民的合作精神和合作意识。这就需要探求是什么阻碍了人们合作互惠、相互守望的自我满足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1.根植于乡村社会的集体观念

    费孝通先生将中国社会解读为“差序格局”的礼俗社会。“差序格局”概念深刻揭示了中国人的公与私、群与己、人与我的关系。“一说到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18]。在没有法律之前,中国社会交往秩序依循的是私人社会中的道德规范,也就是说,在没有“私”情的地方,道德规范对人的约束会比较薄弱。在转型社区中,居民们没有形成购买服务解决公共领域环境卫生问题的意识和行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律常识又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没有公德的个别行为,“破窗效应”使之成为普遍行为,导致社区环境进一步恶化。

    不过这种文化特质并非缺点,只是其优势在市场化和法律化社会中被忽视了。在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中,在“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安土重迁的社会中,人们的社会经验大抵相同,人人都是他人行为的评判者。人们选择“社會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19]来行事,忌惮于违背“合适行为规范”给自己造成的道德和舆论压力,不会轻易违背之。正如费孝通所总结的: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合作中所产生的同意权力和在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覆盖了乡土社会中的所有人际关系,牢牢地维持着乡土社会的秩序。这种伦理规范和权力秩序共同组建的人际关系处理机制逐渐积淀下来,成为中国文化基因的重要内容,深刻地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公私观念。这种观念虽然有狭隘的部分,但也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只是在急遽的社会变迁过程中极端化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追求经济利益和以财富论成败的逐利主义逐渐替代了原来具有人情味的道德伦理观。因此,老百姓逐渐形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自保的行为逻辑来应对家庭之外的公共生活。

    2.行政主导的社区建制养成的依赖政府思维

    转型社区不是由邻里关系自发形成的,而是在“单位制解体后重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国家治理需求下被行政安排起来的新型社区,所以社区治理是在政府主导之下进行的行政层级管理[20]。从正本清源的角度划分,我国社区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三轮改革。虽然第一轮“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明确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但由于居委会也承担了一系列具体的民政和社会治安的工作,担负着国家治理基层的责任,因此无论在工作内容上还是工作方式上,居委会都与政府无异。这样,老百姓一开始就对社区的角色产生了错误理解——社区不是自治组织,而是代表政府的基层部门,有问题找社区就是找政府。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民靠官,官管民”的社区治理逻辑。“村改居”转型社区是第二轮改革的重点,这轮改革主要是针对土地城镇化进程中涉及的城市边缘的农村而进行的。这种将农民转化为居民的断崖式改革,旨在将农村生产方式转变为城市生产方式,但是未能或者也不可能改变与之相随的生活方式及日常哲学,“村改居”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远远没有实现与城市的同步接轨。对城市生活的陌生和对改革的被动接受都必然使“失地农民”对政府产生更强的依赖感,从而养成了有问题找社区的习惯。随着社区建制的基本成型,政府也逐渐发现社区居委会没有起到调动居民自治的领导作用,由此开始了第三轮“政社分离与合作”的调整性改革。但是仍然没有转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思维,也没有改变居民对社区居委会行政角色的认识和依赖,而且老百姓认为居委会(转制的村委有村集体资产)应当为他们的环境卫生治理买单,因此拒绝通过市场化渠道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也拒付任何形式的费用。由此可见,社区建制的形成方式导致了严重的制度惯性和路径依赖,社区对政府(社居、村居及村集体公司)的依赖心理一时难以转变。

    3.基于理性计算形成的狭隘功利主义的生活逻辑

    传统的公私观念和社区行政化运行惯性是致使公民在社区环境治理中主动放弃自治的内在原因。除此之外,直接的眼前物质利益也驱使人们选择自私、自利、自我保护的日常交往逻辑。事实也证明决定公众社区日常行为的往往是策略性的人际交往规则。策略性的人际交往规则是精明计算的结果,其核心是功利主义和交往预期。转型社区中的居民兼具了小农意识和市井之气,他们大多文化水平不高、思维方式较为简单,难以从长远和集体的角度思考眼前物质利益冲突。转型社区居民交往的功利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经济条件较差和资源有限的约束下,将实现和维护好个人及家庭利益,尤其将经济利益作为核心要求和关键目标。以楼道堆放杂物为例,拆迁安置的居民仍然保留农村的生活习惯,对于一些陈旧和使用价值及使用率较低的物品不舍得丢弃,囿于家中有限的空间,只能堆放在楼道的公共空间中,久而久之,各家各户都在楼道里堆积杂物,楼道则出现“公地悲剧”。二是存在损公肥私和罔顾集体利益的严重现象。关于社区中的环境卫生问题,绝大多数居民表示非常不满意,但是极少有积极行动者通过改变自己的行为来改善环境,而且改善社区环境卫生的公共政策往往会因为可能损害到居民个人“不合理的利益”而遭到阻挠。在转型社区的居民的认知中,公共空间和公共基础设施就是“无主”的,那么只要自家有用,则会想方设法占为己用。

    对交往结果的预期也影响着转型社区环境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逻辑。这个交往预期是长期的社区交往实践的结果。交往预期是指人们对自己行动付出能够获得回报的预估,其直接影响交往的重复博弈过程。从理论上来说,社区居民交往互动是一个重复博弈的过程[21]。重复博弈相对一次性博弈而言,其优势在于“重复博弈所施加的约束常常能够有效地规范经济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进而达到有效率的結果”[22],但是在现实中,多种因素阻碍重复博弈的积极导向。一方面,现实中的重复博弈并非发生在一个稳定的封闭空间,博弈各方随时可能退出,博弈各方的未来预期不明确,既然预期不明确,人们就会追求眼前利益最大化。在博弈结构中,主动行动者的下一次博弈行为选择取决于上次博弈中其他参与者对自己行为的回应。譬如,社区中有一些具有良好公德的居民曾经为改善社区环境卫生而付出自己的劳动,但是在多次付出得不到其他居民的响应或者感激的情况下,也逐渐放弃了改善环境的努力,并得出“现在人的素质太差了”的结论。而且,不满社区环境状况的居民一旦产生搬离的想法,那么就会对转型社区内其他居民没有任何期待,继而放弃对社区环境改善的努力。另一方面,社区居民更注重眼前物质利益,容易忽视长远的或者其他非物质利益(主要是社会资本),尽管后者往往会带来更大的好处。缺乏跨期和跨类选择能力②的居民的理性选择能力非常有限。如果社区内这类决策主体占绝大比例,那么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就会非常艰难,就会致使社区分割成为一个个孤立的自我保护圈,无法产生社会资本,更无法发挥社会资本的积极功能。

    四、社会资本激活:转型社区环境治理中共享共建规范的重构

    转型前,农村村落内居民遵循乡土社会规范来维持乡村社会秩序。其中包含三个主要规范:一是村领导的正式权威形成的行政规范;二是族长的非正式权威的规范;三是置于宗族和亲戚网络中的村民的自我道德约束规范,这三者共同构成了乡村“家长制”社区治理模式,这实际上就是朴素的社会资本的运行结果。在转型社区中,社会资本沉寂是社区内事务不能有效合理化解的重要原因。虽然市场机制驱使个体能动性得到了极大解放,但是在打破了自然形成的家长制模式时,却未能自动补齐社会整合的重要功能。伴随着宗族和亲缘的非正式的道德约束松散化,权威人物消失,居民间关系疏离,社会资本逐渐沉寂。如何重新整合社会零散个体,重建社会资本呢?“在一个开放的社会,当然是要建立普遍性的,即在法治、契约基础上的信任结构。……但国家亦可以通过投资于团体关系的制度化的战略来加以建构”[23],这一观点为激活和创造社会资本提供了思路,也就是说,国家既可以利用权力来变革社会组织形式,也可以利用行政手段间接促进社会关系的优化。实践证明通过政府购买项目(或者其他形式),由社会团体推进的社区营造项目,就是非常成功的路径。近年来大批取得良好社会效应的社区营造项目经验对全国社区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可以广泛复制推广。

    社区营造的主要工作方法是社会工作介入。社会工作介入的理论基础是充分相信和依靠服务对象的自身优势和能动性,以具体的社区治理事务为载体和着力点,通过社工与服务对象(社区居民)的理念契合和行动协同来实现服务对象的自我提升,在逐渐改善的过程中激活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一旦被激活,那么包括社区环境治理的诸多问题便可得到解决。社区环境治理问题可以作为社区营造的主要载体和目标,以激活社会资本为具体的推进思路。具体思路为:借助以社区环境治理为主的社区营造项目,利用社会工作方法,激发社区居民关心他人和社区公共事务的热情,在促进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的转化过程中,帮助居民建立需求表达、参与激励和行为监管的常规化制度,规范居民参与行动,培养良好的居民互动模式与互助机制,逐步培养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社区自治文化,形成由社会资本主宰的社区居民行动和社区治理逻辑,最终达成营造项目的目标,即社区环境改善。

    1.寻找激活社会资本的契机,创造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条件

    参与社区治理(包括环境)的需求和热情是共同体中居民的社会性本能,但是,社区参与实现过程的困难之大也是不争的事实。社区参与不仅需要热情,更加需要技巧和策略。从社区营造的成功经验来看,无一例外的共性是找到了激活社区资本和激励居民参与的突破口。每个社区具有各自不同的特性,因此具体突破口也不尽相同,但是基本思路是一样的,主要有四种思路,包括从社区问题出发、从居民需求出发、从居民兴趣出发和从居民能力出发四个维度。其一,从社区问题出发就是解决社区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冲突。这类问题是指已经严重影响到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公共事件,对此居民具有解决问题的迫切需求,而且问题一旦持续恶化,可能引发严重的抗议、冲突甚至暴力行为。社区事件或问题是最能动员社区居民将讨论转为切实维权行动的导火索,因此以具体事件或矛盾的解决为契机,将公众参与机制纳入矛盾解决过程,是易于凝聚居民共识的突破口。其二,从居民需求出发是最常规的突破口。社区居民最普遍的需求包括居民的治安需求、居民的环境卫生需求、居民的养老需求和儿童看护需求等。因此,对社区居民需求进行全面调查,对需求程度进行次序排列,选择位于首位的需求类型作为社区居民参与的切入点,更容易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对于“村改居”社区而言,老年人比例较大,老年人的各种需求更多,据此可以开展以“关爱老年人”为主题的项目,鼓励社区中的老年人及其子女孙辈参与其中。在年轻夫妇和儿童较多的社区,可以开展与儿童有关的活动,将老人、年轻人和孩子三代人都纳入到社区互动中,增强彼此之间的联系与信任,最终形成稳定的互惠关系。其三,从居民兴趣出发是基于目前社区广泛存在的中老年人艺术团这一有利条件而形成的突破口。WX市某转型社区有夕阳红合唱队、夕阳红腰鼓队、合唱团等业余组织,这些组织建立在纯粹的兴趣基础上,具有典型的草根性质,成员间具有良好的信任和互惠关系,为其组织功能拓展到社区服务领域提供了优势。其四,从居民能力出发是指发掘社区领袖。社区自治尚未形成之前,大多数居民的参与意识、参与认知、参与态度和参与评价均不高,是社区参与难以推进的重要因素。政府和社区公益组织都无法简单直接触动和激发居民,均需要挖掘社区中有爱心、有热心的居民,将他们培育成为能够组织和动员其他居民的社区领袖,使他们成为政府和社会公益组织与居民沟通的中间桥梁。

    2.激活社会资本中的利他动机,培养居民社区环境治理的责任感

    利他其实是权利范围的一个方面,是在人们交往与交换的事实认知和规范确立之间的张力中形成的。突破狭隘的个体本位思维,从积极他者的角度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实现自己的权利[24]。利他和利己共存于人的本性之中,二者类似于孪生兄弟,相依而存,并不存在多与少之争。无论是纯粹的利他,还是主观上利己客观上利他的“利他”,这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利他的确能够产生对他人和自己的利好,并通过影响他人预期进而影响其行为,能够强化社会秩序的“道德生产力”[25]。转型社区中的居民虽然难以厘清利己与利他之间的复杂辩证关系,但是深谙“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善有善报”“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古训和“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等谚语的现实意义,能够通过自身的经验验证和传承利他精神。

    社区营造就是要通过各种方式把人们潜在的利他主义激发出来。首先,依据居民的兴趣将不同爱好的居民组织成一个个兴趣部落。由于很多居民兴趣广泛,可能属于不同的兴趣部落,这样的交叉参与也可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进一步融合。如此便可逐渐改善和提升社区文化环境。“利他主义是人性的一部分,不需要违背人性去凭空创造,只需要良好的文化氛围去发掘,让其发扬光大,成为维系社会和谐的润滑剂”[26]。其次,在社区文化活动逐渐活跃起来的基础上,坚持互惠的原则来组织居民之间的相互合作,明确肯定居民参与互动中利己之心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在合作中追求自身合理的利益是道德行为,对合作回报的期待是更好地刺激人们利他的动机[27]。换言之,利他是合作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互惠的根本。社区中,利己利人的互惠行动达到一定量的时候,互助就会成为主流行为,居民在示范效应的作用下就会逐渐调整自己的行为规范,社区内居民彼此之间的预期就会形成良性循环。在业已形成的利他互惠文化的社区环境中,人们就会自我反射,思考自身在社区环境破坏或维护中的责任,积极寻求自我改变,参与社区环境治理。

    3.完善发挥社会资本作用的制度,形成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

    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居民参与逻辑和社区治理模式的形成并非易事。任何文化和心理层面的积极向好的改变都需要辅以一定的制度安排,因此需要完善居民诉求表达和社区参与的激励和管理监督制度。

    首先,建立诉求表达和回应制度。诉求表达和回应是建立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社区治理模式的基础。没有常规的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回应机制,诉求在私域会转化为攻击或报复等破坏性行为,进而恶化社区人际关系环境。实际上,成功的社区营造项目的实践经验已经证实,社区内冷漠自私的居民关系只是虚假的表象,这背后是人们无法实现有效诉求表达而对现实的无奈沉默,对社区环境治理的关心和建议只是被压抑和隐藏起来了。这已经在成功的社区营造项目的实践经验中得到证实[28]。社区营造项目通过建立居民利益表达机制,使居民能够及时充分表达各自诉求,使居民关心的社区环境问题能够在社区居民群体中被充分讨论,并能够得到社区居委会或者社区营造第三方组织的回应。这样能增强人们参与的预期和效能感,释放被压抑的参与热情。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几乎每个社区都有基于互联网平台和社交媒体的居民群和各种社区工作群,但是,因为没有相应的制度对各方主体进行规范和约束,这些平台并没有形成常态化利益表达渠道。例如,WX市某转型社区,在一个由社区居委会组建的业主群中,几乎天天有居民在群里控诉和抱怨小区内随意停放电动车、晾晒衣服、破坏草坪、机动车占道等问题,但是社区和物业也仅仅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而没有形成有效机制来解决此类问题。所以说,仅有表达平台和渠道是远远不够的,回应环节的制度建设也值得重视。

    其次,建立参与激励制度。虽然社区中的中青年忙于工作和社区外交往,较少将时间精力投入在社区公共事务上,但是并不意味中青年不会参与重要的社区建设事业。事实证明,经常在各平台上表达对社区环境不满或提出要求社区出面解决问题的大多数是中青年社区居民。另外社区中低龄老年人拥有大量潜在的社会资本,只是尚无有效的激励机制将其开发利用。激励本质上就是透过主体的外在行为表现来抓住内在真正的核心需求,然后通过外在手段予以精准满足,诱导主体行为发生改变的过程。但是任何激励手段均存在边际递减的规律,不能长时间使用单一的激励方式,应实时调整、打“组合拳”,使社区中的参与者始终处在积极活跃的状态。主要的激勵手段可分为经济补贴、精神鼓励、机会补偿这三类。在激励的过程中,应该针对不同参与主体的需求采取不同的形式以及多种组合方式进行激励。经济补贴是见效最快但也是边际效益下降最快的一种方式。在“村改居”转型社区中,集体经济的存在使经济激励成为可能。比如,可以将居民社区公共环境参与行为进行打分评比,将评比结果直接与其年终分红或者其他集体利益分配挂钩。经济激励方式可以运用在居民共建共享意识和规范形成的前期培育阶段;精神鼓励是一种可以激发人内在荣誉感的激励手段,可以适当使用,不宜过多;而机会补偿是最为有效和可持续的一种激励办法。机会补偿就是要让居民在参与社区建设过程中可以获得有利于家庭建设、工作进步和兴趣发展的各种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的一种激励方式。例如,WX市某转型社区内,有居民常在小区内捡可回收利用物品卖钱以补贴家用,其实这类居民就可以发动起来成为社区环境治理的关键主体。社区以有偿的方式让他们负责部分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这样不仅可以让他们通过回收垃圾的方式获得一定劳务费用,合理增加收入,更重要的是治理环境的责任感能满足他们被认可和被尊重的心理需求,提升他们的存在感和效能感,进而形成一种良性的社区参与机制。

    再次,建立监督和惩罚制度。监督和惩罚制度是基于对故意破坏规章制度的少数群体而制定的。严格来说,社区治理主体都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有居民随意占用草坪等破坏社区环境的行为发生,社区居委会和物业都无法通过强制执行权进行纠正;另一方面,如果社区以不作为方式放任社区环境变差,居民也没有权力要求社区为此承担责任和后果。惩罚机制难以形成,没有监督和惩罚制度,环境治理就没有了保障。因此转型社区可以尝试对破坏社区环境的不良行为进行公示等方式,以道德评价的形式约束居民行为。

    五、结语

    本文研究中的不足可能有:一是仅着重以转型社区的静态特征为基础展开研究,而没有在文中体现转型后社区不断融合发展的动态变化。这类社区已经与其他城市社区在生活交往方式上趋同,地缘(本村与外村)或业缘(同一工厂)不再是不同类型居民之间区隔的主要因素,可能已经被市场化后的社会阶层而取代。二是没有研究基层治理行政化积重难返对社会资本激活和发挥作用的严重制约,这也将是未来基础研究的重要内容。

    本文是基于作者社区营造项目的实践经验而形成的,虽然研究聚焦在“村改居”转型社区环境卫生问题,但是该研究形成的理论思考和政策演绎具有很强的推广性。一方面,社会资本理论在对所有贴近老百姓生活的基层公共问题上都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实践意义,只是在某些地区或者某类区域内更容易发挥作用而已[29]。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在社区环境治理中的激活途径也适用于其他社区治理问题。

    注释:

    ①大多数转型社区在转制时仍然保留了原有农村集体资产,集体资产运营主体(与居委会关系多为“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利用居民的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故包括环境治理在内的社区的福利性和事务性支出由集体资产运营主体承担。

    ②傅安国等人在《低收入群体跨期选择的心理学解释》和《扶贫先扶志:心理学的研究结果与质疑》两文中详细介绍了跨期选择的概念及实例。跨期选择(inter-temporal choice)是人们对发生在不同时间点的成本与收益之间进行选择和权衡的过程。本文认为不仅存在不同时间点之间的选择问题,而且也存在不同利益之间的权衡选择问题,故提出了“跨期和跨类选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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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It is an important task to govern environment for transformed community,but due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ransformed community,environment governance should not only rely on market or administrative approach.Govern the environment of community should make full use of its advantages to active the social capitals integrating resources in the life community.However,the three elements keep social capitals dormant,which are the collective idea with “public interests are subject to personal interests”,the thought of depending on government,and the narrow utilitarianism.Community building is an effective forms of practice to active social capital,thus,the approaches include finding the opportunities of activating social capital ,activating the residents altruism,and forming the mechanism to guarantee social capital work.

    Keywords:Social Capital;Environmental Governance;Community

    (責任编辑 矫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