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倪家焱 李国兵 吕卫斌 吴刚武 孙冬梅 周才祥

    摘要:非洲猪瘟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是防止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的主要措施,鄂州市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在疫情排查、消毒灭源、检疫监管、道路封堵、泔水集中处理和“两场”封闭管理等方面做了较有成效的工作,对以政府主导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实践,并提出下一步综合防控措施。

    关键词:非洲猪瘟;疫病;防控;鄂州市

    中图分类号:S858.2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9)04-0033-02

    自2018年8月辽宁、河南等地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特别是湖北省黄冈市、黄石市发生4起非洲猪瘟疫情以来,鄂州市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防控压力很大。在这个紧急关头,鄂州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全力以赴,快速行动,果断出击,采取一系列措施,成功完成了非洲猪瘟疫情的防堵任务,确保鄂州清净无疫。

    1 鄂州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主要措施

    1.1 全面组织非洲猪瘟疫情的紧急排查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湖北省畜牧兽医局的要求,开展了非洲猪瘟全面排查和疫情报告工作。对全市所有养猪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生猪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及省外调入的生猪开展全面排查,落实兽医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和驻场兽医作用,对重点场所进行巡查,确保巡查全覆盖。利用QQ群、微信群等途径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坚持每天乡镇-区-市-省四级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告表制度。

    1.2 着力加强我市生猪及产品检疫监管

    全面贯彻执行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检疫监管机制,主抓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等工作:一抓养殖环节监管,督促各养殖场户做好消毒灭源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二抓检疫调运禁令,与公安、交通部门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禁止疫情省份和疫情相邻省份生猪调入,禁止高风险区域和有关省份生猪产品调入,并于2018年9月11日18时起,关闭生猪A证出证,暂停鄂州市生猪调运出省;三抓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对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等疫情的生猪及其产品规范处置,严防流出屠宰厂,强化了调运生猪的臨床健康检查和屠宰生猪的待宰、宰后检疫,严守“五个不得” “六条禁令”,严格检疫、严格出证,重点对屠宰厂、生猪产品经营门店等关键环节的检疫执法工作,严格查证验物,防治疫区省份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同时做好产地检疫监管工作,防止违规开证、隔山开证、伪造证件的情况发生;四抓无害化处理监管,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集监管中,指定专人监控病死猪申报收集情况,对于大量或者不正常死亡的,派专人现场采样监测抽样,第一时间查明原因;五抓检疫出证管理,落实专班到屠宰厂、高速公路收费站、物流门市部等重点区域巡回检查,严格检疫程序,规范检疫行为,生猪屠宰厂严格查验进出屠宰厂的生猪和猪肉产品检疫证明,并实行拍照出证制度,留存产地检疫人员、运输车辆和检疫畜禽的合照,严防检疫人员不到岗、不检疫就出证、不查标识就出证、隔山开证等失职渎职行为。

    1.3 加强泔水等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

    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方式。为了防止餐厨剩余物喂猪,鄂州市政府出资购买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4台,城管部门购买一批餐厨垃圾专用桶,负责对城区餐厨剩余物进行统一收集处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建立健全餐厨剩余物管理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剩余物数量和流向,严格落实餐厨剩余物收集处理规定,严禁将餐厨剩余物提供给生猪饲养单位和个人喂养生猪,做好源头把控。商务局负责冷库和冷链运输企业残余肉品的监管。各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对泔水等餐厨剩余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等链条监管,从源头上严禁泔水养猪,切断餐厨剩余物流向养殖环节,从而阻断疫情传播和蔓延。

    1.4 全面落实“两场”封闭管理和消毒措施

    规模化猪场是猪肉市场供给的主要来源,种猪场是生猪产业发展的根基。保护好“两场”的生产能力,对于稳定生猪生产发展、保障肉品市场有效供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随着非洲猪瘟疫情的局部蔓延,规模化猪场发生疫情的风险持续加大,按照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要求,下发了《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推进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建立生物安全屏障防控非洲猪瘟的通知》(鄂州政防文〔2018〕3号),市畜牧兽医局积极行动,迅速组织开展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工作。一是摸清“两场”底数,将“两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明确到单位到人;二是督促“两场”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建设,认真执行各项动物防疫制度,强化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水平;三是加强“两场”周边生物安全管理,动员和组织“两场”协助排查其周边3 km范围内的养猪场(户),落实生物安全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充分认识做好“两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两场”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毫不松懈抓好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好“两场”的生产安全。

    1.5 狠抓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的宣传培训

    有针对性举办非洲猪瘟防控技术专项培训班、技术讲座,编制、发放《鄂州市非洲猪瘟防治宣传手册》《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挂图》,印制下发《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和《致广大养殖场户的一封信》《致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公开信》《致全省动物经纪人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及时发到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向每一名生猪养殖场(户)进行宣传,确保不漏一场(厂)一户。

    2 成功防范非洲猪瘟的基本经验

    2.1 民间组织参与餐厨垃圾剩余物集中收集处理

    农业农村部、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明确规定,要严禁餐厨剩余物喂猪。但是,由于利益驱使,泔水禁止养猪难度很大,是禁而未绝。为此,鄂州市鼓励湖北源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志明科技有限公司参与餐厨剩余物的集中收集处理。现在,湖北源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每天处理餐厨垃圾40 t,基本上完成鄂州城区、华容区、鄂城区各乡镇餐厨垃圾的收集工作,切断了泔水来源。

    2.2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两场”3 km生物安全圈

    鄂州市将大丰牧业东港猪场、蒲团猪场、正嘉猪场和华中农业大学试验猪场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将“两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明确到单位到人,要督促“两场”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建设,认真执行各项动物防疫制度,强化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对“两场”3 km以内对达不到防疫条件,威胁到“两场”防疫安全的,坚决关停。

    2.3 严格禁止外省外市的生猪及其产品进入

    自黄冈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鄂州市鄂城区出台通告严禁生猪及其制品流入该区。阳新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鄂州市出台禁止外省外市生猪及其产品进入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封闭管理,防止疫情传入。

    2.4 用最严格的管理手段强化生猪移动监管工作

    一是管住人。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生猪经纪人微信群,实行生猪经纪人贩运生猪事前报告制度。二是管住证。全市所有动物检疫员必须到场检疫,拍摄出证前“人、车、猪”检疫现场照片并上传,实行一周一通报。三是管住车。全市所有备案车辆加装GPS,通过“湖北猪e运”手机APP实时监控生猪运输车辆行驶轨迹,防止外市生猪调入。四是管住猪。通过全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平台监控病死猪流向,强化无害化收集监管,开展非洲猪瘟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3 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1 道路封锁压力很大

    鄂州市与黄冈市、黄石市紧邻,和浠水县一江之隔,高速公路、长江渡口等路口较多,人员货物来往密切,存在非常巨大的防控压力。

    3.2 泔水猪禁养难度大

    尽管鄂州市对泔水猪进行管控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现在国家没有取缔泔水猪的法律依据,取缔泔水猪工作进展缓慢,存在有死灰复燃的可能。

    3.3 冻肉流通隐藏危机

    随着东北疫区的解封,冻肉可以进入鄂州市场,很难保证冻肉里没有病毒存在,有诱发疫情的可能。

    3.4 分散养殖面临挑战

    鄂州市规模以下养殖场较多,这些场防疫条件差、防疫意识差、防疫水平差,是非洲猪瘟的易发区。

    4 工作安排

    下一步,鄂州市在继续做好疫情排查、交通管控、运输车辆管理和养殖场自我防护等综合防控措施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 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要根据鄂州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上的职责,各成员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密切配合,互通有无,形成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

    4.2 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专项监测

    要加强非洲猪瘟病毒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推进动物防疫关口前移,提高監测密度和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依法防控动物疫病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4.3 进一步强化泔水集中收集处理

    泔水喂猪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餐厨剩余物源头管控不严,在餐厨剩余物(泔水)产生源头、收集、运输、处理等各方面未形成全链条的管理工作体系。下一步城管、食药、工商等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产生餐厨剩余物单位的管控,对全市所有餐厨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并加强对泔水喂猪、非法运输和交易行为的打击,完善餐厨剩余物产生源头、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坚决、果断清除泔水猪。

    4.4 进一步强化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鄂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规定,对各区、开发区、街办、乡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进行调整,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队伍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