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编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教材存在问题的探讨
刘琴
[摘要]统编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教材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渗透,将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体现了教材的价值引领和国家意志但是我们在使用过程中也发现其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如采用事例的真实性有待加强、文字表述前后不一致等。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教材;问题
[中图分类号] G6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058(2020)10-0037-02
统编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教材的编写以《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为依据,将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了思想性,彰显了人文性,注重了实践性,体现了综合性。本册教材在内容上贯穿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渗透和體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教育等内容,体现了价值引领和国家意志,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教材。但是我们在使用本册教材的过程中发现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一、道德与法治教材应采用真实的事例
(一)教材应采用查有实据的事例
教材第88页的“运用你的经验”要求学生:说说你所知道的最长的生命。“我的邻居张爷爷今年已过百岁,他是我见过的最长寿的人。”“传说古代有个人叫彭祖,活了八百多岁!他应该算是最长寿的人了吧?”这两个学生是从人的肉体生命的角度来谈寿命的。“按族谱推算,我的家族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这个学生是从家族繁衍的角度谈生命的延续。“我们中华民族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这个学生是从民族的角度谈生命的延续。人的肉体生命不可能违背自然规律而永恒存在,所以我们要珍惜热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要伤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人从呱呱坠地到死亡,时光一去不复返,生命不能重来,也不会永恒地存在下去。教材中彭祖的故事无从考证,从现代医学看,一个人的肉体不可能有八百年的存活时间,因此活了八百年的人是不可能存在的,仅仅是一个传说而已。道德与法治教材不应采用这种查无实据的故事,可换成其他真实的事例。 (二)教材应采用主人公有名有姓的事例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教材编写……选取学生关心的具有教育意义的现实问题、实际事件作为主要素材进行提炼,使教材成为联系现实生活与实践的桥梁……”如教材第115页的“探究与分享”:“16岁的时候,河北、湖南等地多名中学生的小发明已经获得了国家专利。16岁的时候,山西中学生小丽已经扛起一个家,一边上学,一边照顾奶奶和生病的养父。16岁的时候,安徽某县木工学校的学生已经做得一手好活儿,立志传承中国木雕工艺。16岁的时候……”依据现在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上学年龄,一般6或7周岁的孩子就读小学一年级,16周岁应该是初三或是高一的学生了。教材中这些16岁的人究竟是谁?哪些中学生获得了国家专利?山西的小丽到底是谁?安徽某县木工学校的学生只做木工活儿,不接受文化教育吗?这一系列问题都无法解释清楚。教材列举这些事例的目的是让这些人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可是这些事例的主人公连真实姓名都没有,其可信度有多大呢?教材应该采用主人公有名有姓的事例,这样才更有说服力、更具有教育价值。
二、道德与法治教材表述应前后一致
道德与法治教材的文字表述要一以贯之、前后一致,同时做到通俗易懂,没有歧义和争议。
(一)教材中的一些体例不一致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有利于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教材中融入了许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如第43页的“孔子说:‘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与正直、诚信和有见识的交朋友,是有益的。”,这个内容有出处也有解释。第74页的“《论语学而》中说:孝悌也有,其为仁之本欤!”,这个内容有出处但无解释。第90页的“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这个内容既无出处也无解释。教材前后的表述体例要一致,不要随意改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快速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增强人们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迫切需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因此教材要加强对引用文字的解释,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教师和学生的心田。教材中有了统一的解释也省去了师生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师生一看便知,不需要花费许多时间去查找相关资料。
(二)教材中的一些用语不一致、不规范
如第86页的“拓展空间”:“针对家庭状况及父母的工作情况,和父母一起制订孝敬爷爷奶奶和姥爷姥姥的计划。”第89页的“探究与分享”:“抗日战争时期,我太婆去背伤员,身上的水壶被一颗子弹打穿了……”第99页的“运用你的经验”:“我姥姥特别牵挂我,反复叮咛我在外面注意安全,不要到有危险的地方玩。”第111页的“运用你的经验”:“外祖母常说,活着的理由有一万零一条,所以她才留恋生命,留恋那晒进来的满房间的阳光。”上述出现了家庭称谓混用的情况。家庭称谓是指一个家庭、亲戚之间,形成了传统的亲族之间的关系,互相之间根据辈分沿袭而固定成各种称谓。爷爷一般是指父亲的父亲,也叫祖父,同时也是对与祖父辈分相同的男子的敬称。全国大部分地方都存在这一用法。奶奶一般是指父亲的母亲,也叫祖母,也指祖母辈分相同或年纪相仿的妇女。姥爷,一般是指母亲的父亲,是对外祖父的日常口语称呼,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都使用该称呼,南方地区称为“外公”。姥姥,即母亲的母亲,北方地区用此称呼较多,南方地区叫作“外婆”。太婆,一般是指祖父的母亲,即曾祖母。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太婆一般为口头语,而非正规的书面语言。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文化差异很大,地方方言甚多。教材不宜使用方言或口头语,而应统一采用法律用语,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这样既不会产生歧义,又没有争议,大家也比较好理解。
三、道德与法治教材选材要体现爱国准则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时强调,我们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理直气壮开好思政课,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爱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之一。道德与法治课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方面责无旁贷,其教材应体现爱国准则。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教材编写应从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事件或问题中选取主题,以问题解决为中心。教材第92页的“探究与分享”:一个小男孩说:“虽然我现在定居海外,但是我和周围许多华人都自豪地说自己是中国人。”从法律角度讲,定居在国外或在国外长期生活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是华侨。华人是指具有中华民族血统、长期侨居在海外并且加入所在国国籍的人。华裔是有中国血统,但国籍不是中国的人,是华侨在侨居国所生并取得侨居国国籍的子女。“中国人”通常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教材中的小男孩小小年纪就移居国外,学习外国文化,接受不到祖国民族文化的熏陶,怎么会有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文化认同?道德与法治教材选取这样的材料并不可取,這样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总不能说“我”虽然加入了外国国籍,成了外国公民,还可以自豪地称自己是中国人。这个事例不具有典型性,小男孩的话不能体现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自豪感、自信心、自尊心。生活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爱国事例很多,如可以采用一些老华侨的感人事迹,他们在国外几十年仍保留中国国籍,本身就不容易,其精神和做法难能可贵、值得歌颂。教材选材必须体现爱国的价值准则,自觉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把学生培养成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有用人才。
全国各地初中的具体情况不同、特点不同,这就对教材编写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只要教材符合《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2011年版)》和《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时办法》等的要求,强化立德树人导向,结合现实条件,注重细节,并日臻完善,就一定会是一套高质量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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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袁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