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兼语句和英语复合宾语句法语义的对比分析
【摘要】汉语兼语句和英语复合宾语句的句法语义相似,但具体的构成成分各有特性,这种现象是由汉英语言属性决定的。
【关键词】汉语兼语句;英语复合宾语句;句法;语义;对比
【作者简介】田甜,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外语系。
【基金项目】2019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认知语法关照下英汉兼语表达对比研究—语义句法接口分析(19G34)。
一、前言
汉语兼语句的结构可以表示为N1(主)-V1(谓)-N2(兼语)-V2(谓语);英语复合宾语句的结构可以表示为N1(主)-V1(谓)-N2(兼语)-N3/V2/PP/ADJ(补语,后者简述为C)。这两种句式既明显相似又各有特点。我们知道,一个构式既取一定的形式,也表达一定的语义。因此研究汉语兼语句和英语复合宾语句,需要对形义对比进行分析,探讨其句法和语义的共性和个性特点。
二、句法特征
1. N2的双重句法身份。
①汉英兼语构式的相同点。作为兼语形式,其最为典型的句法特征就是句中一个句法成分具有双重句法身份。N2不止一个句法身份,而是身兼宾语和主语两重身份。
(1)朋友请我看电影。
(2)我有一个朋友很幽默。
(3)我不喜欢她总迟到。
在例(1)中,“我”既是“请”的宾语,也是“看”的主语;例(2)中,“朋友”既是“有”的宾语,也是“幽默”的主语;例(3)中,“她”是“喜欢”的宾语,也是“迟到”的主语。
(4)They encourage the kid to try again.
(5)The government has left the poor unattended.
(6)Please make yourself at home.
在例(4)中,kid既是encourage的宾语,也是try的主语;例(5)中,light是left的宾语,也是on的主语;例(6)中,yourself既是make的宾语,也是at home的主语。
②汉英兼语构式的不同点。
1)N2的词类。汉语兼语句和英语复合宾语句中的N2,是V1的宾语,共性表现为N2都是由[+N]性成分(名词短语、代词)充当。但由于汉语缺乏形态,N2没有格的语法形態;而英语的代词有格的变化,N2代词使用宾格形式。此外英语的非谓语动词包括不定式、动名词和形容词的名物化,如“the poor”具有[-V]性,也可以充当宾语,其原因也在于英语的形态化程度较汉语高。
2)N2的句法特征。戚晓杰(1996)总结了汉语兼语省略的两种情况,一是兼语为交谈时所指的第一人称,二是兼语为交谈时所指的第三人称。
(7)妈妈让(我)问问你吃不吃饭。
(8)他姐姐教(他)学英语。
与之不同的是,英语复合宾语句中的宾语不能省略,但可以被替代和移位。
(9)The girl felt it difficult to learn math.
英语复合宾语句中的N2可以由[-V]性的非谓语动词来充当,如果后面再接修饰性的补语成分,不符合常规识解方式,会造成理解困难,所以会用形式代词it替代。N2移位之后结构紧凑严谨,体现了英语形式化语言的特点。而汉语兼语句本身就是个很复杂的句式,N2相对单一,只会省略,不会有替代和移位。
2. V1和V2/C双谓词。兼语构式另一个句法特征是有两个谓词性成分——一个动宾结构(V1+N2),一个主谓结构(N2+V2/C),并通过N2套合。
①汉英兼语构式V1的不同。邢欣(1984)强调汉语兼语句中的V1和V2形态上相对独立,句法上分离。其中V1前面一般只有修饰性副词,后面一般没有表示体的成分。
(10)他们只怪技术不到家。
*他们怪了/着/过技术不到家。
(11)他已经使自己陷入困境。
* 他使了/着/过自己陷入困境。
英语复合句也有两个谓词性成分,但是由于英语形态变化丰富,V1和V2/C句法相关相承。 V1不仅前面可以有修饰性副词,还有时、体、态、数的变化。
②汉英兼语构式V2/C的不同。在第二个谓词性成分的形式上,汉英句式都有动词、名词、形容词三种词类。不对等之处在于,英语复合宾语句的第二个谓词性成分可以是各种非谓语结构(不定式短语、分词短语)、副词短语、介词短语;而汉语兼语句的第二个谓词性成分则有主谓结构。
出现这种差异是因为英语更为形式化,有时、体、态、人称、数等句法规定,因此英语复合宾语句中V2采用非谓语动词形式,故亦没有主谓结构;或者替代为表状态和性质的形容词、副词和介词短语。而汉语则鲜少使用其他词汇手段来表达动作意义的自然倾向和状态,也没有英语动词那样丰富的形态变化,因此缺少非谓语动词、副词和介词短语,却有主谓结构的句法形式充当V2的例子。
三、语义特征
1. N2的双重语义角色。该构式包括主事、动核、客事、补事,分别对应N1,V1,N2,V2/C。动核V1对应主事N1和客事N2两个语义成分;动核V1的客事N2同时也是补事V2/C的主事。也就是说,动核V1和补事V2/C有一个语义成分N2是重叠的。N2既是动核V1的一个成分,也是补事V2的一个语义成分。
①汉英兼语构式的相同点。
1) V1使役义类。
(12)领导分派他写稿子。
(13)My mom persuaded me to go to the party.
在这两个例子里,N2分别担任V1的受事,V2的施事。
(14)你让我很尴尬。
(15)It drove me crazy.
在这两个例子里,N2分别担任V1的受事,V2的系事。
2) V1情感义类。
(16)她討厌小孩子哭。
(17)I' d love you to come.
在这两个例子里,N2分别担任V1的涉事,V2的施事。
(18)我嫌他邋遢。
(19)He felt the house hot.
在这两个例子里,N2分别担任V1的涉事,V2的系事。
(20)我不喜欢我的孩子被人指指点点。
(21)He dislikes such topic discussed at the meeting.
在这两个例子里,N2分别担任V1的涉事,V2的受事。
②汉英兼语构式的不同点。汉语兼语句所特有的兼语式是V1表示“有无”存在等说明义类。
(22)这个村是他管辖。
在这个例子里,N2分别担任V1的止事,V2的施事。
(23)村里有条河很出名。
在这个例子里,N2分别担任V1的止事,V2的系事。
汉语兼语句和英语复合宾语句中的N2都有两种语义角色,并且绝大部分都有对应形式。汉语所特有的说明义兼语句不仅仅是V1断言N2某个个体的存在,也预设了与该个体相关的特征。英语复合宾语句没有对应形式。与说明义类似的存在句中的N1从语义上讲只是个形式主语,从形式上讲是谓语提升的实现。
2. V1和V2/C语义相承。V2/C在句法上不可或缺,其是对V1语义上的补充。如若缺少V2/C,则句子或不成立或语义不完整。这是汉语兼语句和英语复合宾语句在语义上的共同点。V1和V2/C表达的事件时间相继,因果相承。
(24)老师让我回教室。
(25)我骂他是感情骗子。
(26)It made me young again.
(27)The policeman caught him stealing it.
如果上述四个句子去掉第二个谓词性成分变成:
(24)老师让我。
(25)我骂他。
(26)It made me.
(27) The policeman caught him.
例(24)去掉V2“回教室”,例(26)去掉C“young again”,句子不成立。这种致使义兼语构式——前面的N1+V1+N2和后面的N2+V2/C之间存在着“前因后果”的关系。在例(24)中,“老师让我”在先,是原因,“我回教室”在后,是结果;在例(26)中,“它让我”在先,是原因的,“我又年轻了”在后,是结果。也就是说前者出现在前,并且是为了促成后者的发生,如果没有后面的结果(N2+V2/C),前面的动机(N1+V1+N2)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所以句子不成立。
例(25)去掉V2“是感情骗子”,例(27)去掉C“stealing it”,整个句子表达的语义不完整。虽然删掉后句子依然成立,但是原句子所要表达的重点已经改变。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因为前面的N1+V1+N2和后面的N2+V2/C之间是“前果后因”的关系。在例(25)中,因为“他是感情骗子”发生在前,随之发生“我骂他”的结果。在例(27)中,因为“他偷东西”,所以之后“警察抓住了他”。如果没有后面的原因(N2+V2/C),前面的结果(N1+V1+N2)就只是简单地罗列一个事实或者状态,缺少时间上的递系性。
四、结语
因此可以说,汉语兼语句和英语复合宾语句有共性,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N2“兼”的特性,身兼双重句法身份、双重语义角色。与此同时,由于汉英语言属性上的差异性,在句法结构和语义角色上,汉语兼语句和英汉复合宾语句表现出各自鲜明的特性。
参考文献:
[1]戚晓杰.谈兼语的省略及其条件限制[J].世界汉语教学,1996,2.
[2]李春玲.汉语兼语式的语义重合与话语功能的认知语法研究[D].河南大学,2011.
[3]邢欣.论兼语的深层结构[J].新疆大学学报,1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