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机制创新研究

    童元松+王光伟

    

    

    

    【摘要】我国中小投资者坚持终身学习有望缓解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复杂性及其长远发展与中小投资者的盲目性、分散性及素质偏低之间的矛盾。其终身学习机制缺乏创新的原因主要包括法律依据不足、费用分担不清、组织者各自为政、学习者没有长远规划和资源低水平重复建设。为健全和创新其终身学习机制须要加强法律保障,合理分担学习费用;组织者必须分工合作,共建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网并加强课程创新;中小投资者自身在混合学习模式基础上要融入到学分银行机制之中。

    【关键词】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混合学习模式;学分银行;课程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16)07-0029-07

    一、引言

    我国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重视不够,形成了融资者强、投资者弱的失衡格局。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为侵占中小投资者权益提供了条件和机会,由此可见中小投资者明显属于弱势群体。然而,他们的贡献却很大。早在2013年沪深交易所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就将近9 000万人,其中50万元人民币以下投资者完成的交易约占股票交易总量的60%。[1]中小投资者面临的是尚不够成熟的股市,而市场中欺诈发行、违法披露、庄家操纵与内幕交易等行为的发生对中小投资者更是伤害极大。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投资者教育问题非常紧迫且非常复杂,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散户的投资交易占到85%以上,监管机构一定要随时把市场真实的情况及时告之投资者。因此,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势在必行,且要坚持不懈,其中的环节之一就是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教育。与此同时,中小投资者要与时俱进,坚持终身学习。

    追根溯源,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思想在世界上早已出现,并不断得到深化与发展。终身教育(Lifelong Education)概念化与体系化的标志是1965年法国成人教育家朗格朗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第三届成人教育大会上的报告《论终身教育》。他认为人生的不同阶段均有其优势与劣势,终身教育使人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密切相联,使教育过程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教育的计划和方法应当适应社会的具体要求并不断创新。1996年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OECD)的教育部长会议将终身学习定义为从婴孩到坟墓,个体旨在丰富知识、提高技能等有目的性的学习活动。

    多年来,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和技能需求日益增长,终身学习已成为一面旗帜,引导和促进了各国教育和培训机制的改革与创新。现代教育已贯穿人的一生,具有终身性,它打破正规教育与业余教育的界限,它使得人们通过持续不断地学习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生存环境。[2]学习成为一种更为自然、更为主动的行为。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与创建学习型社会不仅是个人生存的要求,而且是国家提升竞争力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3]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就是为了促进其自身证券知识增长、投资技能提高而进行的系统性的学习活动。在股市大起大落的背景下,我国中小投资者更需要加强学习,提高其防范风险能力。

    二、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机制创新可以缓解的几对矛盾

    1证券市场的波动性与中小投资者的盲目性之间存在矛盾

    由下图1可见,我国股市大起大落,波动性很大,这对投资者获取稳定收益极为不利,这对中小投资者更加不利。因为中小投资者在资金规模、获取与处理信息的能力、投资的专业性等方面均存在劣势,远远比不上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股市上,自然人新开账户数占比很高,信用交易开户数飞速增长。具体数据分析如下:

    1992—2015年股市新开户总数及其中自然人开户数大起大落,一般行情好的年份新开户数量剧增;反之,明显减少。在2007年的大牛市达到第一个高峰,从2009年开始新开户数连续递减了4年。2015年股市大幅冲高回落,振幅巨大,新开户数再创新高,达4 000万户。这显示了开户的投资者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这非常不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和股市长远发展。新开户和新进入股市的投资者,绝大多数专业知识匮乏,投资经验几近于无,风险意识淡薄,也不具备科学理性的投资理念,因此新开户的投资者务必学习证券入门知识,中小投资者务必坚持终身学习。数据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统计年鉴(2015),上证统计月报(2015-12)的数据绘制而成

    由下表1可见,在近5年开户总数持续攀升的同时,新开户数量随股市行情而先降后升。在2013年股市处于相对低位时,未来获利空间较大,但是新开户数最小,直到2014年大牛市的赚钱效应才吸引了大量的生力军。值得关注的是,信用交易开户总数和每年新开户数均飞速发展,这表明参与信用交易的自然人大大增加,在扩大盈利可能性的同时,也加大了亏损的风险。特别是当投资者不是利用融资融券来套期保值而是追涨杀跌的时候,不但其资产变化程度加大,而且可能助推股市的大起大落。因此,信用交易者加强学习更为紧迫。

    2中小投资者占比较高及其分散化与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之间存在矛盾

    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离不开中小投资者,如果中小投资者不进行终身学习很容易跟不上市场形势,难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率,这样股市就缺乏赚钱效应,不利于进一步吸收新的中小投资者的加入。在持股结构上,中小投资者持股占自然人持股的四分之三。具体数据分析如下:

    由下表2数据可以计算出,在自然人投资者中,若以100万以下为小型投资者,那么2014年末他们持股市值占整个沪市市值的比例为10.45%(较2012年的12.33%略有下降),但是它们占自然人投资者持股的总市值的比例则达44.45%,较2012年的62.5%大幅下降,说明中大型自然人投资者增加更快;持股账户数更是占到沪市账户总数的97.37%。以100万到1 000万为中型投资者,它们持股市值占整个沪市市值的比例为7.42%。因此,按持股市值计算,中小型投资者合计占到自然人总数的76%,可见中小投资者数量众多,存在全方位的影响,但是他们十分分散难以对上市公司治理及对行业与板块的投资形成合力,他们进行终身学习意义重大。

    3证券市场的复杂性与中小投资者的年轻化与学历偏低之间存在矛盾

    随着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日趋复杂,上市公司良莠不齐,证券品种多样化,交易方式多元化,证券行情更是扑朔迷离,往往随国际国内的形势变化而高低起伏。而与此同时,我国中小投资者年轻者居多,学历偏低,这更加凸显了他们加强终身学习的必要性。具体数据分析如下:

    在年龄结构方面,青年投资者占到接近七成。由下图2可见,中青年投资者所占比例最高,30岁以下投资者占到36.55%,较5年前提高了2.54个百分点;30—40岁的占到31.74%,较5年前下降了1.3个百分点;两者合计达68.3%,构成了市场的主力军。基于年龄结构状况,不同年龄的投资者的投资目标与偏好、经济实力、风险承受力和社会经验等有所差异,他们开展差异化的学习活动尤为必要。其中,中青年投资者坚持终身学习有利于他们在未来提升能力、优化投资,自然也有利于我国股市中长期的发展。

    在学历结构方面,中专及以下学历的投资者占到一半以上。由上图3可见,中专以下学历的投资者占到26.63%,较5年前分别下降3.33%;中专学历的占25.84%,基本稳定。整体来说,学历层次不高,而大专以上的学习经济类专业的人才也非常有限,鉴于学历层次及非经济专业居多,因此,他们对投资进行持续学习很有必要,尽可能使其经济理论知识与投资实践相得益彰,使其投资水平得以持续提高,这大大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矛盾,我国不断创新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机制将促使证券市场与投资者良性互动。随着中小投资者教育的深化,中小投资者会加强终身学习,使其素质得以持续提升,这会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涌现出更多更优秀的上市公司,这一切又为中小投资者进一步深入学习提供了动力,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三、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机制缺乏创新的原因分析

    1法律依据不足

    终身学习已成为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指标之一,各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条例都显示出终身学习具有国家和社会的制约性。[4]但是,我国在国家层面尚未有专门的终身教育法或者终身学习法,难以从法律上保障全体公民终身学习的权利,难以满足公民终身学习的需求。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群体之一的中小投资者的终身学习机制也就难以得到法规的明确保障。在部门层面,证监会虽然主张加强中小投资者教育,但是也没有对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制订具体法规。这样无论是国家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还是中小投资者自身均没有对终身学习机制形成凝聚力与合力。

    2费用分担不清

    中小投资者进行终身学习的路途之中,势必需要大量的费用。政府对此没有明确与制度化的安排,处于放任自由的状态;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虽然也有所投入,但是仅处于自愿性安排,没有法规与内部制度的约束;至于投资者,绝大多数不会对自身学习投资进行长远规划和主动积极的费用投入。对于中小投资者终身教育的费用该如何分摊,如何建立起长效的投入机制,事关该项教育的持久性与成功与否。

    3组织者各自为政

    虽然证券监管机构也主张加强中小投资者教育,但是并没有为此组织起相关力量,其他的组织者更加不可能面对一个多亿的投资者而有序推进这项教育。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以及众多的证券公司大多只是在自己的网站上安排了“投资者教育”等类似的栏目,其中的内容也相对简单,虽然有相关的风险提示,但是缺乏系统性与特色。相对而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教育做得最好,资源种类呈现出多元化,有不少鲜活的案例分析。在其网站上的投资者教育,包括的板块有热线问答、风险教育、证券学院和投资者教育基地、中心及活动。在有关栏目中既有文字型的详细分析,也有一系列小视屏,有的配有动画效果,但是由专家、学者讲授的专题性视频很少。总体而言,各组织者均各自为政,没有共识,没有分工合作。

    4学习者没有长远规划

    很多中小投资者只是盲目入市,在股市中追涨杀跌,很少系统性学习证券知识,很少进行反省与经验总结。他们基本上没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没有长远的学习规划,偶尔看一看书籍与听一听股评很难提高投资水平。没有较系统的自学、没有专业人士的辅导、没有梯度的证券讲座和没有循序渐进的学习计划将很难持续增强中小投资者自身的素质。

    5资源低水平重复建设

    目前涉及到中小投资者教育的机构主要有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交所和诸多的证券公司,它们绝大多数只是发布一些证券投资知识与风险提示。整体上,资源层次较低,也缺乏特色,且重复建设严重。类似的证券知识在诸多网站重复出现,新颖的、独特的、满足中小投资者迫切需要的乏善可陈。这和上述机构没有合作,没有调动财经类高等院校和以成人教育见长的开放大学等社会力量有关。

    四、健全和创新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机制的策略1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的法律保障机制

    应当就终身学习而立法,使终身学习有法可依,走上法制化轨道。在国家层面,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者国务院研究起草、通过与颁布《全民终身学习法》,对终身学习的意义、负责机构、运行体制、具体途径等加以明确,为终身学习保驾护航。同时,证监会应当颁布部门法规,对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给予相应的指导与法律保障。

    可供借鉴的经验有,美国早在1976年就颁布《终身学习法案》,美国政府对学习的终身化政策高度重视。1997年,克林顿政府确定教育的最高目标是“每一个美国成年人必须坚持终身学习”。在联邦政府的资助下,美国许多州建立起“一站式职业中心”(One-Stop Career Center),将培训、就业与职业生涯指导相结合,整合各种就业资源,大力促进数字化学习的发展。另外,在美国的社区学院,学生仅需付专业课程所需费用的1/3或者更少,其余2/3左右的经费来自州政府或者地方政府。类似地,日本在1990年颁布了《终身学习振兴法》,开始在日本各都市县境设立终身学习中心;韩国由教育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成立了几十个终身学习中心,对家庭困难的学员提供学习费用资助并管理其学习过程,奠定社会和地区的终身学习机制。另外,韩国还持续建设一批学习型城市,举办国家终身学习节。[5]这都将为我国启动终身学习暨强化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提供有益的借鉴。

    2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的费用分担机制

    在费用负担上,有必要把投资者终身教育区分基础性教育和中高级教育。对于基础性教育,以政府投入机制为主,可由财政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每年提取10%作为教育基金,证券公司在组织投资者基础性教育活动时,由证券公司和上述基金按1∶2进行分摊,因为国家、证券公司均是该活动的受益者。对于中高级投资者教育,采取准市场机制为宜。在由政府适当补贴之外,对于优质的服务资源可以由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等主体部分自建,部分招标购买,或者由它们进行业务外包,外包给财经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和开放大学等主体,投资者支付一定费用完成相关学习内容,投资者为提升自身知识和能力适当付费是必要合理的。可供借鉴的经验有,英国2010年提出设立终身学习账户,学习费用实行政府、雇主和个人共同分担,鼓励个人对终身学习投资;政府为第一批100万个帐户提供前期投资,申请者首年可获150英镑补助,若第二年课程费用达500英镑,则可减免20%。[6]因此,终身学习费用的多方共担机制在世界上是有共识的。

    除上述机制外,还要引入社会捐赠投入机制。对于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网的建设、资源建设与教育中心的设立等均可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可以来自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各类基金会和个人,在获取中小投资者学习费用的资金来源的同时,也满足一些成功企业与个人回馈社会和证券市场的愿望。在国外,有些社会教育资源正是接受社会捐赠而建立起来的,如美国国会图书馆的“美国记忆”项目,总投资6 000万美元,其中有4 500万是由John W.Kluge、AT & T电话公司、柯达公司和福特基金会以及个人所捐赠,美国国会仅提供1 500万。[7]我国中小投资者教育,事关投资者素质的增强,事关证券市场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开通社会捐赠机制显然是利国利民的。

    3组织者通力合作机制

    为了给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使之学习途径畅通。上至证监会,下至证券公司等诸多机构理当建立起协作机制,分工合作以提高效率。具体说来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以证监会为指导方,以证券业协会为执行人,各个机构合力建设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网,给广大投资者提供一个数字化、综合化的服务平台,采取开放的多网站融合策略,整合多个网站的优势资源。加入了相关链接将使更多的有特色的相关网络互联互通,互为补充,吸引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加入到网络以促进终身学习。然后,拓展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网的衔接功能,林艳华(2013)研究了五个城市终身学习网之后,认为将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以及其他教育形式结合起来,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是推动终身学习发展的重要手段。[8]关于网络扩张的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告诉我们,网络的价值与网络规模的平方成正比。显然,网络的使用者越多,信息交流的机会越多,它的效用越大。[9]因此,当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加入到该教育网,该网络的价值就会加速度地提升。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 951万人,互联网普及率持续上升至50.3%,手机网民占比超过九成, 这为“互联网+终身学习”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这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使得他们人人爱学、时时能学与处处可学。该网站的建设需同时接受学习者的需求驱动和专家与群众的评审,建立起评价筛选和通过反馈进行资源再加工机制。可借鉴上海终身学习网的一些经验,该网站上有分门别类的课程,有丰富的电子书籍,还有各类学习团队的介绍;另外,为了激发广大市民自主学习、享受学习与终身学习,评选出年度的学习之星以挖掘学习典型,激励更多的市民参与学习。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网可以举行有奖征文活动和主题知识竞赛等,也可以考虑实施积分激励机制,奖励学员一些本需付费的资源,或者在网络上赋予更大的权限及不同的头衔。

    沪深证券交易所将发挥其作为自律性监管机构的特点,为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提供特有的平台。其中,证交所可以发挥其与上市公司的联系纽带,使中小投资者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与联系,以加强两者关系的同时深化中小投资者的投资认识与实践水平。同时,证交所在监管活动之中会发现一系列的违规违法行为,它们必需及时在网络上公开,为中小投资者作为防范风险的参考或者引以为鉴。

    证券公司有联系客户的优势与丰富经验,这对于促进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极为有利。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3年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报告》,证券公司加强了对投资者的服务力度以提升自身竞争力。75%的证券公司会主动通过短信、电话和电子邮件与客户进行联系,联系频率约为0.85次/周,排名前三的联系内容为“推荐股票或投资产品”、“告知宏观形势与政策变化”及“提示交易风险”,分别占72%、65%和57%,多数受访者对券商给予好评。今后,证券公司可以成立中小投资者教育中心,建立导航系统(呼叫中心),采用网上网下互动的形式为学习者提供优质服务。当投资者第一次来电咨询时,就可以存储相关信息以保持联系。证券公司还需要利用网络有针对性地展示本公司的特色、并进行特殊的风险警示,与不同类型客户进行沟通与交流。在网上的学习系统中加强建设索引系统,只要有投资者提问,系统会自动根据关键词检索,并与知识库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相似性判定,然后给出最优答案;如果客户对答案不满意,可以把问题提交给咨询人员,由后者解答后通过E-mail或者QQ等方式告知提问人,并把该问题增加到知识库中。通过终身学习机制的创新与运作,证券公司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致性将促使它们之间形成良性生态链。4在混合学习模式基础上实施与运转学分银行机制

    中小投资者要把终身学习的理念固化于内心,以网络为一个重要载体,不断积累自己的学习成果,持续地提高技能。为了适应时代发展,中小投资者还当适应混合学习模式。由下表3 可见,混合式学习是各主体将学习的方法、策略、平台、环境、媒介和传递方式进行适当的组合,包括线上与线下、自主与协作、正规与非正规、结构化与非结构化等方面的混合以实现终身学习与泛在学习及其效率的最大化。[10]随着中小投资者将这些方式加以灵活组合,无缝对接,混合学习模式将大大促进他们学习的弹性化、个性化和多元化,满足他们对投资知识与技能方面的持续性需求。在欧洲的终身学习评价体系中就重视公民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进行学习,注重工作、生活和学习的平衡。[11]在这个网络化的时代,我国中小投资者当自我强化E-学习(Electronic Learning)和U-学习(Ubiquitous Learning),充分利用手机、计算机、投资者教育网络与电子资源等,把这种模式和传统的面授等模式无缝对接。他们可以不限起点,不限时间,不限空间,不限形式,不限人数地加入到终身学习的洪流之中。他们既有主动性、求索性和个体性的学习过程,也有群体性、分享性和互动性的学习过程,特别是加入有多个师生参与的学习圈进行交流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中小投资者既可以较为系统地学习证券投资知识,也可以拾遗补缺或者挖掘自己的兴趣点进行个性化学习,还可以在一个学习周期内向终身学习网定制相关的栏目与内容。

    自我评价、课堂或在线测试、各种学习活动、消费与奖惩的记录在线完成证券知识的评分测试、购买证券课程资源的累计数量以混合学习模式为基础,在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的漫长时间中,实施学分制和学分银行制度是很有积极意义的。学分制的主要优点包括让学员所学内容得以量化,基于成就感的获得,他们会持续提高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断创造出新的学习需求。学分银行制度将中小投资者学习成果以学分为单位进行量化,以证券业协会为总管理和服务机构以有效跟踪中小投资者的学习状态、过程与周期,这可以为中小投资者学习提供终身保障机制与环境。在实施中,可以由证券业协会统一投资者的学习账号,实施一人一号。中小投资者在任何注册的证券公司、相关高校等学习中心所修学分经认定之后均可以累加起来,除资源浏览、在线测试等可以加计学分外,其创造与添加了有价值的资源或者发表了经验总结也可以酌情计算学分。信息统计中心能够根据比较标准化的系统设置对学分进行客观评价,进一步评估其学习效果,并给出下一步学习的方向。评价标准要渐趋多样化,正如芬兰的教育体系中,允许教师采取丰富多样的评价方法来支持学员的终身学习。[12]不同参与机构在国内可实施资源竞争性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以提高多层次、多样化和市场化的教育服务,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共建、服务共享、市场共治和合作共赢。优秀的机构会形成规模效应与品牌效应,它们还应该探索实现终身学习与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合理衔接。在英格兰和北爱尔兰,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和欧洲终身学习资历框架进行了沟通与对接, 多个国家任何形式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和认可的学分都可使用欧洲学分转换与积累系统。[13]以此为借鉴,我国中小投资者学分银行和其他群体的学分银行要逐步争取实现通存通兑,构建起四通八达的学习立交桥,共同组成我国的终身学习体系。

    5中小投资者终身学习的课程创新机制

    在课程创新方面,相关主体需要按课程进行分门别类地展开建设、更新与创新,既要有系统性自学教材,也要有专题性视频与微课资源。注重特色与针对性尤为重要,部分资源要针对于不同年龄、不同学历和不同学员的兴趣而开发建设。类似于新加坡在创设校本课程中尽可能促进学员学习兴趣,吸引他们积极参与社会调查与探究新知。[14]只有高质量的学习资源才能更好地吸引中小投资者深化学习,充分利用不断建设、不断更新的课程,并因此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在开发主体与方式上,要培育出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和持续发展的机制。一是由证券公司与财经类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横向证券课题研究,以课题成果的应用带动品种丰富的课程资源的开发;这些机构之间的合作可以达到优势互补,促进资源的质量与数量的提高。二是由证券交易所联合证券业协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既可以有自建和共建的资源,也可以面向全社会以招标方式开发课程资源,要求资源必须具有针对性、实用性与新颖性。课程资源要避免雷同,避免重复建设,课程的内容要贴近市场需要,制作的课件要注重艺术设计。通过运行质量监管机制来奖优罚劣,明确退出路径,确保中小投资者教育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三是由证监会每年汇编证券业发展实录,包括政策变化、市场概况、重大案件、投资者检验与教训分享等等。在此基础上,以证监会或证券业协会为首,整合相关资源,以网络为主要载体,构建起中小投资者教育超市,分门别类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学习用的书籍、课件、教学辅助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工具,且大多以数字化方式、免费方式提供。

    综上所述,法律的保障、组织者的通力合作、课程的持续创新、费用的合理分担以及学分银行的开设均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终身学习,有利于投资的理性化,[15]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其中,课程创新有利于吸引费用的投入,吸引中小投资者主动性学习,有助于他们积累学分,学分银行的开设与顺畅运转有利于确定、评价和巩固学习成果,有利于增加对下一步课程创新的需求与费用投入,从而形成一个动态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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