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监狱工作落实治本安全观的路径探讨
黄璐瑶
[摘要]“治本安全观”是去年司法部部长张军专门针对监管场所提出的新概念、新要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时专门针对监管机关的监管工作提出的全新的安全观,本文从治本安全观的含义、特征、与底线安全观的关系入手,阐述新时代背景下治本安全观的重要的作用:治本安全观为监狱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为监狱人民警察提升社会地位注入精神动力,促使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监狱工作,并对监狱提出了新责任、新使命。最后,本文对落实推进治本安全观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治本安全观 监狱工作 作用 措施
[中图分类号]D916.4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9-4245(2018)03-0022-05
DOI:10.19499/j.cnki.45-1267/c.2018.03.005
2017年5月,司法部党组会议决定将监狱体制改革纳入司法行政改革任务中去,司法部部长张军同志针对监管场所提出,要“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切实提高教育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加大监管机关体制机制的工作力度”。[1 ]张部长的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当前我国监管体制机制面临严峻挑战的形势,同时也为监狱工作指明了方向。监狱工作改革迫在眉睫。
2017年9月,司法部在深圳举办了关于监狱工作治本安全观的培训班,张军部长在培训班上作了辅导报告: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全面系统阐述监狱工作治本安全观的重要性。[2 ]治本安全观的核心就是坚持以改造罪犯为中心,看好管好和改好罪犯,不仅要维护监狱安全稳定,还要确保罪犯刑满释放后成为守法公民,实现监狱和社会的双重安全稳定。基本任务是向社会输出守法公民,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罪犯重新犯罪的概率。
治本安全观作为统领监狱管理工作的总抓手,对监狱管理和改造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使命。本文试图避开治本安全观系统工程中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及社会层面的开放包容和罪犯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的“环境适应”等问题,仅从监狱工作的角度作抛砖引玉式的探讨。
一、 治本安全观的内涵
(一)治本安全观的含义
当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均未对“治本安全观”理论做出相对规范、权威、教科书式的解释。从字面意义上来看,要对治本安全观做出比较合适的解释就应该着重把握“治本”和“安全”两组词的含义。经过仔细推敲和思考,本文拟将治本安全观的含义阐释为:治本安全观是指政府及其管理机关,坚持内在的根本宗旨,进行一系列活动,以解决存在的根本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从而实现社会功能的安全观念。进而,监狱治本安全观可以理解为:监狱机关为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构建以监狱监管安全为基础,以教育转化为核心的体制机制的行为活动理念。治本安全观包含着丰富的价值观念、工作路径和改造理念,是监狱系统必须牢牢把握的全新思想观念和重大命题。[3 ]
(二)治本安全观的特征
治本安全观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基础,它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司法部针对监管场所提出的“治本安全观”是在充分考虑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及社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提出来的,因而监狱治本安全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原创性、社会性和现实性,同时,治本安全观还是监管场所的人民警察在实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活动时所依据的指导理念,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因而治本安全观又具有针对性和人文性。除上述具体特征外,笔者认为治本安全观还具有明显的动态性,治本安全观的提出是为了适应监管机关未来发展趋势的变化,使治本安全观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三)治本安全与底线安全的关系
一直以来,“稳定压倒一切”始终是监狱的“生命”,监狱工作实现监狱“不跑人”就是监狱安全的底线要求。当前要推动将“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转变,就是不仅要把犯人“管住”,还要“改好”,把监狱工作引向“以防脱逃为中心”的狭隘“安全中心论”。底线安全与治本安全不是对立的关系,两者也并不矛盾:只有守住了底线,才能治本;治本才能更好地守住底线,底线安全观是前提和基础。治本安全观也不是超越现实、毫无根据地提出来的,治本安全观是在确保底线安全这一基础上的内在延伸和发展,二者是发展关系、促进关系,而不是替代关系。我们现在大力提倡用治本安全观指导监狱工作,不是说就不需要底线安全观了,没有“底线”,就谈不上安全,没有安全,更谈不上治本。[4 ]
二、治本安全观在新时代背景下的作用
(一)治本安全观为监狱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七十年来,监狱改造工作走过了很长的一段路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史从创建到初步发展,在经历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后,又经过拨乱反正,回到改革发展。在曲折的发展道路上,监狱一直都是以守安全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治本安全观的提出印证了2017年10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媒体见面会所说的“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的指示精神。随着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與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种矛盾,监狱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职能也就显得尤为突出和迫切,这就要求监狱在今后的工作中,既要保证底线安全,更要从治本安全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底线安全与治本安全,切实把犯人“管住”、“改好”。
(二)治本安全观为监狱人民警察提升社会地位,注入精神动力
监狱人民警察是监狱落实和推进治本安全观工作的主体,要做到既能“管”,又会“教”,还会教育、引导、鼓舞、鞭策,尊重、理解、关心和帮助罪犯,这样才能使罪犯服管服教,并促使罪犯自我反省悔过,获得成长。此前,从底线安全观的定位来看,监狱警察更像是保安员,或者说是炸药库保管员,甚至有人把监狱警察与旧社会的“狱卒”等同看待,可以想象这样的职业层次在社会中的地位。虽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央提出要“三像六字”(即像父母、像医生、像老师,“教育、感化、挽救”罪犯),并给予了“攀登十八盘的勇士”、“改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特殊园丁”等诸多殊荣,但底线安全观的结果是监狱警察一直无法得到社会对其地位和荣誉的认可。而按治本安全观的定位来看,监狱警察是能把违法犯罪的人变成守法公民的职业,是名副其实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是能经得起考验的、能治病救人的医生,以及能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师者,这正是当前社会需解决的主要矛盾和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所迫切期望的。因此,治本安全观的提出无疑会提升监狱警察的社会地位,增强他们的职业自豪感,进而可以为监狱警察注入更多的精神动力。
(三)治本安全观促使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监狱工作
国家的总体安全离不开监狱的安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监狱在治本安全上下功夫。社会的稳定高效运转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会让监狱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事实上,监狱的工作不但离不开政府的指导,也离不开社会的帮助及人民群众的支持。监狱不仅要把犯人管住,确保底线安全,更要把犯人改好,实现治本安全。这样才能让国家放心、社会安心、人民满意,才能促使社会和人民群众更乐意关注、支持和帮助监狱工作的开展和完善。[5 ]
(四)治本安全观对监狱提出了新责任、新使命
当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及罪犯的改造质量在不断提高,但监狱的相关体制机制仍不完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仍较低,特别是一些管理领域仍存在较大的缺陷和漏洞。如罪犯购物时买到假货;罪犯及家属会见过程中遇到不合理或不合情的待遇;罪犯“減、假、保”不公正;罪犯刑释就业无保障等,这些都会使罪犯和其家属仇视监狱、仇视政府,导致新的社会矛盾产生。因此,治本安全观的提出是监狱工作转型升级、职能回归的必然发展趋势,是需要解决突破的问题。治本安全观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落实和推进治本安全观的举措
时代发展到今天,不管是国家、社会还是监狱都同时意识到这样一个严峻的问题:惩罚罪犯作为监狱本身的职责,是无法改变和避免的,但是监狱必须要“用对方法”。治本安全观下提高监狱机关的思想政治站位和理清监狱工作的思路显得尤为重要。监狱不仅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主动迎接司法体制改革的挑战。同时也要紧紧围绕治本安全下的新格局,把监狱改革机遇作为发展的动力。遵循这种思路,笔者认为监狱落实和推进治本安全观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全国各地方、各单位、部门也有差异。从大的方向上看,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途径。
(一)监狱上下要统一思想,树立治本安全理念
落实和推行治本安全观,关键在于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只有统一思想,上下一心,实现从传统的底线安全观向现代的治本安全观的良好转变,把安全稳定这条“生命线”变成“起跑线”。观念引领行动,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时代背景变了,已不是过去以底线安全观来统领监狱工作的年代了,习近平总书记讲,现阶段,我们进入了新时代,新发展观念要想实地扎根,深入人心、变成实践,就需要监狱人民警察做到顺应时代潮流,随机应变,统一思想,树立治本安全理念。一要做好“认真”二字文章,使监狱警察思想上认真对待、行动上认真落实,思想和行动都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做好“坚持”二字文章,工作的落实推进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三要做好“自强”二字文章,增强做好监狱人民警察对监狱工作的自信心,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战略定力、实干定力,不断推动监狱发展迈上新台阶。笔者认为,坚持用治本安全观指导监狱管理工作,治本安全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适应治本安全观的警察队伍
十八大以来,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蹄疾步稳地推进监狱工作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端正、落实和推行监狱的指导观点——治本安全观,关键在于监狱警察。事实上,不论是实现底线安全观要靠警察,监狱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关键也都在于警察。警察队伍的建设要立足于讲政治、谋全局,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使监狱各项工作能严格、公正、科学、文明地适应治本安全观的要求。[6 ]具体来说,就是队伍综合素养及能力的构成、警力的合理配备、工作内容的专业化要求等都要充分考虑治本安全观的需要。
(三)构建完善的狱政管理体制,保障罪犯权益
狱政管理是监狱工作的基本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狱的治本安全。当前狱政管理工作的理念仍不够科学,多致力于“底线安全观”的研究,工作措施上也多围绕如何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目标是“不跑人”、“不出事”,满足于“收得下、管得住”,“严防死守”的同时很大程度上割裂了与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心理矫治等基本手段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在监狱改造罪犯工作中出现了许多“合情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等问题,致使罪犯一些基本权利得不到合法保障,而产生仇视、对抗情绪。因此,应在遵循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建立符合情理、科学完善的狱政管理体制,特别是罪犯考核奖惩机制、医疗机制和会见制度等方面,使罪犯在情理中适应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约束。[7 ]从而使罪犯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能行使其应有的权利,这是落实治本安全观的基础和前提。
(四)建立科学的教育改造方法、手段和保障机制
建立科学的教育改造方法、手段和保障机制,是促使罪犯真心悔过自新的重要举措之一。教育改造作为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之一,在促使罪犯认罪悔改、打造平安监狱、实现监狱治本安全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罪犯要“关得住”,还要“改得好”,不能只靠“防守”,更要靠“教育”。虽然当前的教育已越来越得到重视,方法、手段也在不断创新发展,但传统的教育模式仍根深蒂固地保留在不少监狱警察的思维中,没有彻底解放出来,特别是“经验”型主义仍较普遍,也常常出现“管理”与“教育”要么对立,要么等同,要么事不关己等情况,导致教育改造工作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治本安全的需要。因此,加强监管过程中罪犯的劳动改造、文化教育和心理矫正,不断创新教育改造内容和方式方法。[8 ]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能让罪犯心服口服的教育改造机制,如财政保障机制、人力资源保障机制以及时间、场所环境等条件的保障机制。同时努力创新拓展教育方法手段,如传统文化教育、谋生职业培训教育、心理疏导调适与教育、安置帮助教育,能有效促使罪犯认识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减少或去除其仇视社会的心理,从而能够悔过自新。
(五)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帮助罪犯在刑释后顺利融入社会
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帮助罪犯努力改好,助“服刑人”向“社会人”转化,使其在刑释后顺利融入社会。如果把监狱比喻成一列火车,那么罪犯就是乘客,警察就是列车员。罪犯在这趟特殊的人生旅行中失去了自由,需要警察的关心、帮助。作为列车员不但要维护车厢内的秩序,还要为旅客做好服务性工作,为旅客能安全到达终点保驾护航,这是列车员的义务和责任。相对于罪犯而言,监狱警察一直都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有时候还不把犯人当“人”看,无形中淡化了服务意识。要知道警察属于公务员,公务员实质上就是国家的服务员,让警察放下身段,扮演好既是威严的执法者又是微笑的服务者的角色,努力为改造好罪犯多做帮助性的有益的服务工作,这也是治本安全观所要求的新责任、新使命。这类工作例子也不胜枚举,如罪犯会见能及时带押,不让罪犯家属等得烦燥,给罪犯及其亲属一杯温开水,让口渴的罪犯及亲属解解渴,给罪犯亲属一句亲切的问候;又如罪犯生病了千万别先下结论,觉得他是装的,或是认为罪犯“死不了”,应尽快带其诊疗;再如罪犯生日,给予一声问候;罪犯家庭发生变故时能帮助解困就尽力帮助,不能帮就多给以精神上的支持、鼓励;罪犯要刑满释放了,关心一下其出狱谋生能力及就业安置,解决其融入社会的后顾之忧,等等。[9 ]这些服务性工作不但不会损害警察的颜面,反而更能树立狱警人类灵魂工作师的高大形象。
(六)重视、开启罪犯离监探亲制度
重视、开启罪犯离监探亲,用亲情的力量促进罪犯改造,践行治本安全观。让罪犯在过年期间或重大节日离监探亲,是在治本安全观的指引下对监狱工作进行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2018年春节前,司法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监狱春节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罪犯离监探亲活动。[10 ]据此,全国大约有三百多所监狱,接近一千名罪犯参与了此次活动。随着春节假期结束,离监探亲的服刑人员均已按规定返回监狱继续改造,通过参与离监探亲活動服刑人员的反馈,可以明显感觉到他们的内心普遍产生了触动。服刑人员春节回到家中与家人团圆,家人的关怀、呵护都加剧了他们自新的决心、坚定了他们要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的信心。在春节这个阖家团圆的重大日子里,让一些在狱内表现良好、危险指数较低的罪犯回家看看,不仅给罪犯的改造融入亲情的力量,用亲情打开冰冷的枷锁,用亲情巩固改造成果的作用,而且有利于罪犯明白法理与情理的意义所在,促使罪犯最终成为守法的公民,这也是治本安全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四、总结
历史告诉我们,落实治本安全观下的监狱工作就必须顺应时代潮流、跟随世界发展大势,符合人民意愿,坚决破除一切旧的、落后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当下,司法部提出的治本安全观,给监狱工作提出了一个新课题、新使命、新责任和新要求。要实现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的转变,切实使监狱既能管住犯人,也能把犯人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监狱工作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这既需要政府的“顶层设计”,也需要监狱警察的众志成城,还需要社会的配合支持。实现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是监管场所永恒的主题。[11 ]
治本安全观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创新的结果,是监狱指导理论高度精细化的直观体现。本文仅从监狱管理工作方面对治本安全观的践行进行了粗浅的思考和探讨,难免挂一漏万。唯愿在后续的相关文章中能继续深入研究探讨治本安全观对监狱工作的影响和发展,弥补此篇论文的不足,为建设“平安监狱”添一撮星星之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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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司法部:999名春节离监探亲罪犯全部返回监狱[EB/OL].(2018-2-23)[2018-3-2].http://news.sina.com.cn/sf/publicity/sfxz/2018-02-23/doc-ifyrvspi0942982.shtml.
[11]齐定安,刘贺山.基层监狱落实治本安全观的认识与思考[J].犯罪与改造研究,2018(03):36-39.
责任编辑:梁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