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伦理学的开拓

摘 要: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伦理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这一过程中,著名伦理学家罗国杰在坚持伦理学发展的正确导向、探索伦理学构建的合理路径、倡导知行合一的德性伦理学方面的努力和创新,展现了一位中国特色伦理学开拓者的杰出形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的任务也就更为重要和紧迫。为履行创造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伦理秩序的使命,新一代伦理学人不仅必须积极应对现实的挑战,而且应该善于吸取前人引领时代精神、融通多样资源、创新学科范式的智慧。
关键词:中国特色伦理学;罗国杰;杰出开拓者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12-0090-07
改革开放40年来,由于几代伦理学人的接续努力,作为一门人文学科,中国伦理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成果既令人欣慰,又催人奋进。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对于中国伦理学人来说,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的任务也就日益重要和更为紧迫。为履行这一重大而光荣的使命,我们既要积极地面对现实道德实践和相应理论的挑战,也要自觉地继承前辈留下来的宝贵遗产,在老一代学者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继续迈进。在近几十年中国伦理学的发展过程中,著名伦理学家罗国杰在坚持伦理学发展的正确导向、探索伦理学构建的合理路径、倡导知行合一的德性伦理学方面的努力和创新,展现了一位中国特色伦理学开拓者的杰出形象,成为新一代伦理学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伦理秩序的典范和榜样,激励着我们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伦理学做出应有的贡献。有鉴于此,本文拟以《罗国杰文集(全六卷)》等文献为基础,特别是依据其中的《罗国杰生平自述》一书,对罗国杰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的起点、进程、贡献以及对我们的启示等问题,做一初步的理解和阐发。
一、坚持伦理学发展的正确导向
关于1949年至2009年这60年我国伦理学的发展,王小锡在《中国伦理学60年》一书中认为,“虽历经坎坷,步履艰难,却柳暗花明,日趋繁荣,并正展现出屹立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之林的‘显学发展态势”①。基于这一基本认识,他把这60年的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初是新中国伦理学的萌芽期;从改革开放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新中国伦理学的形成期;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是新中国伦理学的发展期。此外,余达淮在总结60年来新中国伦理学学科理论体系的发展脉络时,则提出了更细致的划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理论体系的奠基和初步发展时期(1949—1965年)……伦理学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遭受严重挫折,处于停滞阶段(1966—1976年)……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理论体系的恢复与复兴时期(1977—1991年)……中国伦理学学科理论体系繁荣、发展时期(1992年至今)。”②对于新中国建立以来伦理学发展的阶段划分,基于实践和理论两方面的观点和视角的不同,当然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看法;但是,从新中国的主体实践和相应的学科发展实际来看,应该说上述划分是比较符合事实的,也容易为多数伦理学界的从业者所接受。而有了这样一个基本的时空框架,我们就有了考察罗国杰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的起点、进程、贡献以及对我们的启示等的基点。因为,比较特殊和十分稀缺的是,作为主要代表之一,罗国杰本人就相当完整地参与以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进程。
罗国杰,1928年生于河南南阳,青少年时期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1946年考入同济大学法学院,从一个具有爱国热情的青年学生成长为一名地下共产党员。1949年9月开始从事党务工作,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养成了从事理论工作特别是研究哲学的兴趣。1956年8月放弃县团级干部待遇,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走上了从事哲学、伦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道路。1960年2月他负责筹建的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教研室成立,1962年撰写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简编本,较为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体系。1982年主持编写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本正式出版的伦理学教科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上下册)。自1984年至2004年,罗国杰连续多年担任中国伦理学会会长。1984年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教研室成为全国第一个伦理学博士学位授予点,罗国杰成为我国第一位伦理学博士生导师。1977年之后,罗国杰撰写并主编了《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伦理学分卷》《伦理学名词解释》《伦理学教程》《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等伦理学专业著作,有力地推进了伦理学的学科和学术建设。
1985年至1995年,罗国杰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期间向领导提出了不愿意被提拔的要求:“伦理学是我热爱的专业,这些年来,它几乎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已经深入血液,我宁愿丢掉一切,却不愿丢掉这门我热爱的专业。”③在从事繁重的伦理学学科和学术工作的同时,他还为党和国家的整个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尽心尽力、建言献策。1993年,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优良道德,按照党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罗国杰担任了《中国传统道德》的主编工作,包括《规范卷》《理论卷》《教育修养卷》《名言卷》《德行卷》,共计230万字,并出版了相应的简编本和普及本。1996年起罗国杰主编与《中国传统道德》相衔接的《中国革命道德》,突出了革命道德对中国优良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发展。1996年6月,罗国杰在中南海讲述“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与政治统治”,阐发了儒家德治思想在中国政治统治中产生的积极作用,在“以德治国与道德建设”问题上发表了重要意见;在1996年9月中央办公厅组织的征求意见会议上,针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的道德建设论述,他提出了应该加入“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建议,为党中央所接受,体现在经十四届六中全会正式通过的中央文件中,“在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設的文件中,明确地写上‘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不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④。
在以新中国伦理学的发展史为背景,初步概括了罗国杰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的起点、进程和贡献之后,笔者就可以对其特点和启示做些分析和阐发了。应该看到,罗国杰是在一种极为艰难和复杂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条件下为中国特色伦理学建设尽心竭力的。1960年,罗国杰受命从事伦理学教学与研究工作,当时是在旧的学科、学术和话语体系被打破而新的学科建设却绝少有参照的条件下开展工作的。20世纪60年代初期,经过努力,刚为新的伦理学奠定了第一块基石就遭遇了“文化大革命”的冲击,队伍离散,成果毁于一旦,几乎前功尽弃。“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伦理学教学和研究的春天来临,但由于劫后余波与新的挑战并存,改革开放初期伦理学学科建设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条件依然十分复杂,能否把握正确导向成为攸关学科发展命运的关键问题。令人敬佩的是,由于一开始就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道德》作为学科建设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自觉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所以在改革开放时期伦理学的发展过程中,罗国杰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导向方面发挥了公认的中流砥柱作用。根据笔者经历过的30多年我国伦理学发展的体验,这绝不是简单地多读几本书就能得到答案的事情,而是需要“在事上磨炼”,需要有高度的坚贞、毅力、经验、智慧、责任感和勇气。
细读《罗国杰生平自述》一书可以看到,罗国杰不仅自己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行伦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而且充满了“希望能够引导伦理学界的同仁沿着正确的道路向前发展”⑤的使命感,“力求使中国伦理学会成为一个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导向的学术团体……紧紧地把学术研究和现实生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⑥;并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在意识形态领域,特别是在道德原则方面,如果说有两种思想或两种思潮在相互争执的话,那就应当说,这两种思想或两种思潮就是坚持集体主义和确立个人主义原则之间的争执”⑦。正是基于这一基本立场和深刻认识,他始终关注着我国的现实道德生活和伦理学科走向,在关键时刻和核心问题上总是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和建言献策,其突出表现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和伦理学“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之始终不渝的坚持和阐发。无论是1988年的《当前有关道德问题的几点思考》,1989年的《伦理学》,还是1996年的《对几个重要提法的建议》,特别是《在1996年9月15日中央召開的有关会议上谈集体主义的发言》以及对中央的相关建议,都强调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原则和价值导向的重要性,阐明了个人主义思潮泛滥的危害,努力辩证地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以使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更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并由此促进社会道德风尚的改善和理想人格的出现。
对于集体主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和伦理学的基本原则问题,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当时的伦理学界出现了一定的疑惑和争论,应该说是可以理解的,在通常情况下,“先知先觉”毕竟是少数。但是,在改革开放40年之后的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伦理学工作者认识到,罗国杰对集体主义的强调是正确的,是有远见的。作为伦理学基本原则的集体主义,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而且也符合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符合中国国家治理的历史基因和当下现实,同时也不妨碍我们吸取国外伦理学的积极成果。当然,对于集体主义原则的实际运用和理论阐发,我们也不能只停留在前人的坚持和发挥上,而是必须由实践赋予其活力,必须从传统中汲取智慧,不断地加以丰富和发展。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道德生活和伦理学构建也相应地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伦理学要不断提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伦理秩序的自觉,尽快构建起具有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之大情怀的中国特色伦理学之学科、学术和话语体系。
二、探索伦理学构建的合理路径
关于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的学科、学术和话语体系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善于融通古今中外各种资源,特别要把握好三方面资源:一是马克思主义的资源;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资源;三是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的资源,包括世界所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取得的积极成果。⑧令人惊讶的是,就罗国杰伦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而言,可以说他就是这么做的,他在探索伦理学构建的合理路径方面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启示:“从我的伦理思想形成的理论根源来看,我的伦理思想大体上受三个方面的影响。”⑨第一,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的影响。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意识形态和道德理论、列宁论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伦理,他不仅极为赞赏,而且认为是建立新伦理学体系的最重要依据,这显然是其伦理学的正确政治导向。第二,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在我的伦理思想形成的过程中,不容否认,中国古代丰富的伦理思想对我有着特别重要的影响。”⑩罗国杰自幼就喜欢中国历史,喜欢阅读古代经典,大学时代更热衷于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这一点原先并不太为伦理学界所熟悉,实际上是其伦理思想的深厚文化根基。第三,西方古代和近代的伦理思想的影响。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罗国杰研读了大量西方伦理学的经典著作,其中人道主义和德性思想对其影响最深,不仅是其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也成为其伦理思想的有益借鉴。
在伦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中,罗国杰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第一,罗国杰始终坚信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下大力气和苦功夫真正弄懂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和道德思想。其团队的最初和最基础工作就是编撰了一本30多万字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道德》,其中经典作家关于“伦理道德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对过去道德遗产的批判与继承、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共产主义道德是历史上旧道德的革命变革、道德的教育和修养”B11等论述,奠定了其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伦理道德现象的理论基础。第二,罗国杰在道德生活和伦理学领域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绝不犯教条主义错误,不脱离实际。他自觉地围绕改革开放进程中的重大道德冲突和基本原则争执等问题展开研究,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积极参加党和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既反对等级制度和等级思想,又反对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因此具有一种强烈的实践和战斗的品格。当然,“一切事物,只有运动才有生命,只有发展才能生存。这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也是适用的”B12。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国化的使命已经落在我们身上。例如,如何在坚持道德的时代性、阶级性的基础上更多地关注道德的民族性、人民性,如何在伦理学科中论证包括道德自信在内的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如何把“小伦理观”和“大伦理观”B13结合起来等,就需要我们在罗国杰开拓的道路上继续前进。
罗国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开放的、与时俱进的,因此在长期的伦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中,他十分重视吸取西方伦理学的积极成果。他不仅精读大量西方伦理学的经典著作,直接担任“西方伦理思想史”的授课,编写《西方伦理思想史》教材,而且组织翻译出版“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道德百科全书》《人道主义思想论库》,为此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西方伦理学对罗国杰来说并非纯粹的学术资料,而是一种具有影响力的思想资源,“康德和黑格尔对人的德性的发扬,对人的理性的敬仰,对道德命令的尊崇,使我在自觉和不自觉中孕育着我的伦理思想”B14。当然,他对西方伦理学成果的吸取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是有原则立场的:“对于西方伦理思想,一方面,我们要借鉴其合理之处,另一方面,又要剖析其腐朽成分,防止它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分化我们的思想工具。”B15在引进西方伦理学名著时,罗国杰主张对其下一番批判改造和消化吸收的功夫,对全盘西化思潮则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并进行坚决斗争。现在,随着民族复兴进程的加速,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几百年来形成的中西文化“势能”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如何在“人权”已经被写入宪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成部分的条件下,更好地實现世界各文明和伦理的互鉴,更包容、更深入、更细致地吸取包括西方在内的国外伦理学的积极成果,仍然需要我们在罗国杰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地努力和突破。
就探索伦理学构建的合理路径而言,《罗国杰生平自述》一书给笔者印象最深的是罗国杰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伦理和道德之一贯和自觉的传承发展。虽然当代中国已经逐步走出近百年来与传统彻底断裂的阴影,优秀传统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正日益展现出永久魅力与时代风采;但由于反传统的长期影响,公众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共识还在形成之中。而由于有长期学习和研究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和道德规范的特殊经历,罗国杰不同于一些知识面较窄但又比较教条的哲学和伦理学工作者,他对优秀道德传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伦理学体系构建中的地位和功能,有十分深入的体验和合理的认识。例如,罗国杰认为自己对中国伦理思想的深奥理论和玄妙体验是随着年岁的增长而逐步体会和不断领悟的,在60岁左右之后的20多年里,“从第一阶段的‘崇儒墨、第二阶段的‘重理学和第三阶段的‘尚道家的局限中完全摆脱出来,对待中国古代的儒、墨、道、法的思想,既能看到它们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也能认识到其中的不足和局限”B16。罗国杰强调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具有五个方面的基本特点:强调为民族、为整体、为国家的整体主义精神;推崇仁爱原则,强调推己及人与人际和谐;重视人伦关系,提倡人伦价值;追求精神境界,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人格;强调修养践履,注重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的统一。
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家,在20世纪90年代,罗国杰就能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特点、地位、功能和意义等问题有全面和深刻的认识,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体现出其灵魂深处确实有着最深沉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伦理追求和道德基因,并使其伦理学思想具备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当然,说罗国杰的伦理学深深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不是说他只是一个文化和道德“保守主义者”;事实上,从其从事伦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一开始,他就走在了努力“批判传承”的路上,只是与一些哲学—伦理学工作者相比,他的思想深处始终有一个斩不断、飞不走的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正因为如此,罗国杰在“综合创新”的问题上有着高度的思想和道德自觉,认为“在大力弘扬我国优良道德传统的同时,还应该大力弘扬中国共产党人、人民军队、一切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所形成的优良革命道德传统”B17。此外,能够特别体现罗国杰立足优秀传统道德实现伦理学综合创新的典型事例,就是他对儒家“德治”思想的研究和阐发。1996年6月17日,他在中南海讲述“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与政治统治”,后来又撰写了多篇关于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论文,认为“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我们国家的治国方略,将有利于我国广大人民道德水平的提高”B18。虽然对于这一意见存在争论,但正如其本人所说的那样,不能否认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并可以通过今后的历史发展来检验。
在探讨中国特色伦理学构建的合理路径问题时,如此详细地分析罗国杰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发挥,意在说明:一个在意识形态领域始终自觉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伦理学家,在积极吸取国外伦理学积极成果的同时,也完全可以和可能“坚守中华文化立场”,通过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其中的优秀伦理道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构建起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时代伦理学,并由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伦理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B19我国伦理学作为一门兼具意识形态和文化两种基本特性的人文学科,当然要自觉地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而努力。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只有扎根文化土壤的意识形态才能真正发挥政治上的建构功能,社会主义道德只有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才能为广大民众所践行。因此,处理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和“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的关系,在当前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的过程中处于关键的地位。在这方面,罗国杰的具体论证也许还没有达到当今时代的高度,但他毕竟走在了我们前面,很早就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结合起来,并且已经有了开创性的成果:“新德性主义”伦理学。
三、倡导知行合一的德性伦理学
关于伦理学的类型,按照现代西方伦理学的划分,除了以认知性为主的元伦理学和描述伦理学之外,还有规范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应用伦理学主要涉及当代公共性道德问题,规范伦理学则分为德性论和规范论。规范论指西方近代以来的规则伦理学,它主要规定制度和行为的道德规则,但并不对个人的整个人格和德性塑造提出要求,因为在它看来,这属于个人自由选择的范围。而德性论则对个人的人格与德性培养提出了规定和要求,特别是西方近代以前的德性伦理学。基于这一学科类型框架,笔者曾经探讨过“发展中国伦理学的基本类型”问题:“无论是规范论和应用伦理学,作为当代伦理学的基本类型,从学理上都来自西方,我们在发展这些类型时,主要是一个引进、消化的问题。与此不同,在德性论方面,虽然西方同样也有合理的传统,如出自古希腊的自由个性的德性论,出于基督教博爱精神的德性论,但是,在这方面,我们毕竟有着独特、悠久、深厚的传统——儒家德性论……因此,我们在发展当代德性论时,主要是一个传承和推进的问题。”B20上述观点,现在看起来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但是,由于认识和学力的限制,虽然有想法,却不可能把它落实到自己关于伦理学的构思和写作中去。而且,由于没有全面和及时地了解和学习国内伦理学界的相关成果,所以直到近年阅读了罗国杰关于马克思主义“新德性主义”伦理学的相关论著之后,才意识到前辈在此早就有了开拓性的创作。
在《罗国杰生平自述》中,罗国杰概括了自己“新德性论”思想的形成过程。他通过对西方伦理思想史的研究,认为与功利论相比,德性论对提高人的道德素质和道德人格意义更大。他强调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中,伦理学是对人的道德品质和思想素质塑造最为重要的学科:“伦理学的功能,绝不在于使人们获得关于伦理学理论体系的知识和讲授伦理学的能力,而在于它的形成、教育、塑造和升华人的道德人格的力量”B21;并由此指出:“伦理学就是一门关于人的德性形成的理论和实践的学科。”B22关于这一定义,初看起来似乎有一种较为狭隘的感觉,难道伦理学只能专注于人的德性培育而可以不关心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探讨规范人与人关系的制度伦理问题吗?但深入思考之后,笔者认为,对于“新德性论”的提出,应该充分考虑到以下三个背景。第一,罗国杰这样界定其“新德性论”的目的和功能,是继承了中西古典德性论的传统,并针对20世纪西方实证主义伦理学“价值中立”的弊端以及在我国伦理学界的消极影响而立论的。例如,美国“价值澄清”运动的倡导者认为,在价值观的问题上,教师只能告诉学生“是什么”,而不能告诉学生“应当做什么”;而我国伦理学界也有些人持类似的主张,只强调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正是鉴于这种状况,“新德性论”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论证伦理学培养人的道德素质、提高人的道德自我完善能力、改善社会风气的目的和功能,其社会效应显然是积极和合理的。第二,“新德性论”还涉及了道德的动机和效果问题,特别是与“道德义务”和“道德权利”的关系和争论相关。罗国杰指出:“一个道德行为能被称为‘道德行为,必须是不以享受某种道德权利为前提的。”B23而“道德权利”论者则认为:“是否履行道德义务,取决于行为主体是否拥有自由选择的道德权利。”B24笔者认为,“道德义务”论主要关注个人德性的培育,“道德权利”论主要关注制度对人权的保障,在当代中国,这两种观点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可以融通的。“新德性论”强调“善欲人报,并非真善”,在提升人的德性方面,是必要和有益的。第三,伦理学作为一门最具哲学气质的人文学科,当然要关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的一切问题,追求这些关系的和谐。但是,毋庸讳言,在当今复杂社会系统和庞大学科体系的条件下,越来越多的问题已经由各种专门机构和专门学科来处理,留给伦理学的,或者最适合伦理学的,也许就是对人的德性之培育。因此,罗国杰关于“伦理学有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培育和决定人生目的是什么……二是实现和达到人生目的之方式和手段……而‘所以实现的途径才是更加重要的关键”B25的“新德性论”,不仅立足于深远的伦理思想史传统,而且符合在现代复杂性社会系统中、在日益庞大的现代学科体系中发挥伦理学特殊作用的功能要求,绝不是仅仅有了一个新名词而已,应该说“新德性论”的提出为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提供了一种新的主导性范式。
马克思主义“新德性主义”伦理学的主要特点和基本内涵,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具有为人类理想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献身的精神,表明“新德性论”有着坚定和明确的社会理想,倡导为最高理想而不懈奋斗的德性,确定了其伦理学的正确政治导向和崇高理想维度。当前,这种德性就是自觉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和献身的精神。二是强调和重视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应抱有崇高的道德理想,都应具有达到这种崇高道德理想的追求,这点可以说是其最重要的伦理内涵,不仅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和近代革命道德的传承发展,而且体现了当代社会主义先进道德的本质要求和发展趋势。三是具有先进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要求,把人民群众的福祉、自由、幸福和权利提高到新的高度,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新德性主义的社会制度伦理维度。四是在道德行为的动机和效果的关系上,主张动机和效果的辩证统一。反对“只看效果,不问动机”,强调虽然人的行为效果是评价善恶的重要依据,但判断一个行为的善恶,必须把人的动机放在首位。五是注意人的道德修养,提倡修身、慎独,把个人的自我完善看作道德行为的重要方面。六是重视一个人对他人、对集体、对国家、对民族所应负的道德责任。这实际上是“修己安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淑身济物”的中华民族精神的现代版。总之,作为一种全新的伦理思想,“新德性论”是罗国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融通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外哲学社会科学三种资源,努力探索伦理学构建的合理路径,以实现中国特色伦理学综合创新的典范性成果。
除了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的理论和学术意义之外,在当代社会思想道德建设中,马克思主义新德性主义的提出还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实践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罗国杰始终对我国在经济上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在思想道德、理想信念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没有出现相应的、同步發展的状况,有着清醒和深刻的认识。对于一些人鼓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精神已经过时了的思想,罗国杰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对于一些人加入共产党不是为了党和人民利益,而是为了自己升官发财,不择手段往上爬的现象,他更是深恶痛绝。为此,他在伦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中,在对党和国家相关工作的建言献策中,不断地努力使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和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社会风气和提高公民德性的要求。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的伦理学发展进程,随着社会生活的多样化,伦理学思想观念也多样化了,在活力增强的同时,也出现了导向不明、共识缺失、境界降低以至是非不分的倾向,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伦理学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而马克思主义“新德性主义”伦理学的提出,就为我们在日新月异的当代社会的多样发展中确定正确的思想和道德导向奠定了理论和学术基础,并使其贡献远大于国内的其他伦理学构想。只要看一下当下社会道德生活中出现的种种怪象,我们就可以认识到“新德性论”是多么重要。
德性伦理学对个人的人格与德性培养提出了规定和要求,甚至是全面和系统的要求,为了使其能够真正地、广泛地发挥培育人的道德人格的功能,其倡导者能否言行一致、身体力行就成了必要条件之一。而众所周知的是,在道德教研和道德践行方面,罗国杰本人就是一个知行合一的典范。童年时母亲的道德熏陶、古典小说的阅读,青少年时代的发奋读书,在他心田之中播下了传统道德的种子;大学时代接受马克思主义,革命实际工作的锻炼,使“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成为其刻骨铭心的座右铭;“文化大革命”前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系统研究,更使其对德性修养的自觉上升到了系统的理论高度。正因为有如此深厚的基础,历经磨难之后,“罗国杰的品德、学问和成就,赢得了普遍的尊敬”B26。“罗老是我们伦理学界的一面旗帜。”B27至于他的晚年形象,“人到老年,在个人需要方面,应当知足,不应有其他的追求;但在对社会国家和学校的贡献方面……要抱着‘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心态”B28。罗国杰不仅是这么说的,而且就是这么做的。除了仍然积极从事专业创作之外,其晚年的业余爱好和生命感悟所体现的智慧与境界也为人们滋养德性带来了深刻启迪。值此改革开放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发展40年之际,细读《罗国杰生平自述》一书,笔者深感其作为当代中国一部十分难得和重要的伦理学文献,不仅值得我国每一个伦理学工作者认真阅读、对照反思,而且还有义务使之广为流传、泽被久远。
注释
①②王小锡等:《中国伦理学6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序言》第2页,第2—5页。
③④⑤⑥⑦⑨⑩B11B12B14B15B16B17B18B21B22B23B25B28罗国杰:《罗国杰生平自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28、201、102、102、195、257—258、259、51、124、261、240、250、256、229、261、261、262、261、269页。
⑧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6页。
B13陈泽环:《文化自信中的文化观与伦理学——三论新时代伦理学话语体系的构建》,《东南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
B19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0—41页。
B20陈泽环:《道德结构与伦理学——当代实践哲学的思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1—152页;陈泽环:《试论发展中国伦理学的基本类型》,《哲学动态》2007年第8期。
B24甘绍平:《伦理学的当代建构》,中国发展出版社,2015年,第90页。
B26B27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组编:《罗国杰研究纪念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4、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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