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简述

    赵世豪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国家现代化事业和民族伟大复兴的全面制度安排和根本制度保障。本文拟从提出背景、生成方式两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以解析与简述。以期为相关理论研究略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背景;生成方式

    从国家与民族的维度讲,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在同一历史时期有着各自相异的制度安排。联系实际,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代中国而言,作为中国国家现代化事业和民族伟大复兴的全面制度安排和根本制度保障的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制度体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命题的提出背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个理论命题,是于2011年由胡锦涛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首次提出。该文指出,我党领导广大民众经过90年之奋斗和创造、积累,必须珍惜坚持并要不断发展的成就之一便是“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命题的提出有着深刻的实际背景。在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上,邓小平初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明确提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构想。并认为这就是总结长期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自那时起,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道路层面,还是其理论层面,抑或是其制度层面,都开始了自身建设与发展完善的进程。概括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个理论命题的提出是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必然结果。因此,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发展实践还是理论层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命题的提出,都不是新时代中国的执政党及中国人民的凭空臆造与主观设想,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产生条件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方式

    政府主导下的自上而下的渐进式制度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主要的生成方式。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政府主导是有一个政治前提的,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这就决定了这样一种生成方式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原理所强调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包含着契合中国国情的独特制度内容。

    站在大历史观视角,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在当代中国的必然确立凝聚着中国许多仁人志士的心血。在这样的一些人当中,邓小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文革遗伤,中国百废待兴,邓小平从制度建设层面反思“文革”的教训起步,开始了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设计,建设的艰辛探索。正如美国著名中国学专家费正清所说的那样,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邓小平已经意识到中国的未来进步要求中国必须具备训练有素的政府机构,这一点是绕不过的。基于此,他要走的是一条这样的新路子,即扶持社会首创精神与重建党和政府同步推进。因此,在由其主导的改革开放进程中,邓小平以推进各领域的改革为契机和动力去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并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闻名世界的“南方谈话”中给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初步的时间构想。在这一过程中,邓小平始终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作为制度设计的前提与核心。正如同样为中国学专家的美国学者傅高义所认为的,关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推进经济现代化时的所谓‘摸着石头过河。邓小平过去50年的人生阅历已经使其对此有着信条若干。而这些信条之一即是仍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同样,在中美关系史上享有盛名,美国政府重量级核心智囊基辛格也对该问题持有相似看法,基辛格认为:“邓小平的经济自由化和民族振兴构想并不包括朝西方认同的多远民主方向有太大的移动。邓小平之所以设法维系一党执政,并不是因为他乐于享受权力带来的特权,而是因为他认为不这样国家就要乱”。[2]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是渐进的,也是自上而下的。是合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节拍而逐步完善的,因而也是契合中国实际的。

    三、结论

    无论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方式,还是其作为一个理论命题的提出背景看,我们都可以发现,对于当今中国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无疑是符合中国国情,并能保障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良好制度选择和安排。当然,我们不可否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个体系,从系统论角度看,还有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但这正需要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去研究,推进使其逐步完善。我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终将趋于完善,并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演进的理性制度选择。

    [注释]

    [1]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1-07-02(2).

    [2]Henry Alfred Kissinger.论中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