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背景下消费税生态职能

    马晓雅

    [摘 要] 上世纪90年代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自此消费税成为流转税新设税种,在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多元,消费税的职能仅将重点限于调节消费显然过时,当前更应注重发挥其保护环境生态方面的作用。树立环境资本理念,主动发挥消费税的生态职能,利用其引导消费行为显然是可行且必要的。文章以建设“无废城市”为背景,重点探讨目前我国消费税在环境保护职能,引导绿色消费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对此给予相关建议,以为我国无废城市、生态中国的建设建言献策。

    [关键词] 消费税;生态职能;无废城市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识码:A

    一、研究背景

    2018年年末国务院发布有关《“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作为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的“无废城市”,其是从城市整体层面解决固体废物问题,深化环境管理改革问题,实现城市废物产生量最小化,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将其有效配置,进而达到提升城市环境、建设生态中国的目标。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不仅在十九大报告文件指出,同时也是我们的共识。消费税作为我国一重要税种,应充分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于消费税生态职能的发挥,树立环境资本理念,使消费税成为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有力抓手,得力税收工具。量化与环保相关的消费税收入,进行资源环境价值的衡量,对我国“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持[1]。

    二、消费税发挥生态职能存在的问题

    (一)征税范围较窄

    就目前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而言,涉及生态环保类的消费品仅仅包括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和石油制品及部分污染类等产品,而市面上流通的一次性电池、一次性饮料容器、塑料袋等易于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却不在征税范围之内。被纳入征税范围不利于环保的消费品,是国家为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在税收政策上的一个体现,显然这是有助于引导人们的消费理念,逐渐培养节约环保意识。但相比一次性筷子,部分尚未在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可能更能减少人们对不利于生态发展的消费需求。例如倘若对高档家具加征,在节约木材的同时会引导正向积极消费,另外随着近些年电商外卖行业高速发展,塑料制品消耗量急速上升,造成环境巨大压力。一份国家邮政局报告显示140亿个塑料袋、32亿个编织袋、还有3.3亿卷胶带单就2016年就被消耗。由此看出,一些高污染不环保产品尚未纳入征税范围,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较窄[2]。

    (二)部分税率结构不合理

    消费税税目多样,税率不一,部分税率结构无法体现出其生态职能。以小汽车为例,大排量车调整后的税率并不高,对于大部分大排量汽车消费者来说,更多倾向于高收入家庭、个人,或采用公款采购方式购买的,其需求弹性不大,提高这部分车型税率,消费者转头购买小排量汽车的可能性不会很高。对于小排量汽车来说,其本身价格是略低的,即使调整消费税税率至1%,也不会引发其本身价格大幅度下降。从另外一个环保角度考虑,高排量与高能耗并非完全划等号,现实中排量高的车型,科技含量往往越高,技术含量越高其能耗也相对更低,所以往往部分排量高的车能耗反而低于中低排量车。因此,节能环保型小汽车受到国家鼓励发展的政策无法被有效体现,这种税率结构的划分方式显然有待商榷[3]。

    (三)征收环节较单一

    在我国1994年消费税制度刚设置时,应税消费品的缴税环节仅限于生产环节,经过上世纪90年代与本世纪共3次改革,逐步拓展了消费说征收环节,除生产环节外还拓展到零售、批发环节。但改革仅限于部分特殊消费品,大多仍只集中于生产环节,这种相对单一的征收环节,更难以将消费品税负直接体现在消费者面前,使得它的隐蔽性更强,消费者难以认清相关税负的承受者其实是自己,国家消费税政策的调控目的,也因为消费税的存在、对自身的影响被忽视而弱化,消费税促进环境保护功能的实现面临较大难度[4]。

    (四)实际影响力较低

    专门针对环保生态而征收的部分消费品,其本身价格较低,需求弹性小、替代品少,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这类消费品征税,对消费者的需求影响是微乎其微的。例如,由于一次性筷子单价较低,单双市场价值不足几毛,即便是征收5%的消费税,引起的价格变化对消费量影响也并不大,该部分税收收入也许还不足以弥补征税中人力物力的消耗。

    三、正确发挥消费税生态职能

    (一)扩大征收范围

    建设“无废城市”,重点发挥消费税的生态职能,就要在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消费水平变化情况的同时,适当的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生活中中资源消耗量大,技术、环保认证标准低,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可在评估衡量后,纳入征税范围,同时也可考虑部分不合理不环保的消费行为。而相反可利用价格信号鼓励健康型消费、绿色消费。或一些工业用品企业,如果其生产不利于生态的产品,就应考虑将该产品加征消费税,甚至对该行为进行处罚,提高其生产成本,再达到消费者消费成本上升的目的,限制对这部分产品的消费,引导公众正确绿色的消费理念,鼓励广大消费者实现健康消费[5]。

    (二)实行差别税率征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政府应巧妙利用税收手段调节个人的消费导向,税率作为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也最直接贴合影响公众的消费能力,因此不妨借助差别税率,实现引导公众消费的目的,政府可依据不同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对其所消耗的能源,其污染程度而实现等级不一的税率。例如:为发挥出消费税的环保效果,引导购买者消费行为,对于直接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的消费行为,就可通过对企业征收消费税,甚至根据污染程度设置不同税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减免税的方式,激励更多的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发展,暗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选择。

    (三)加大资金利用效率

    消费税征收所取得税收收入,应当被合理利用,可以进行专项支出。在资金支出方面,要鼓励地方政府全面统筹相关财政或税收政策,用以专门支持地方生态事业的发展、基本公共设施的合理建设。首先应做好统筹工作,进行资金安排分配,明确税收资金使用规模及范围。其次设立专项基金,专门用于环保支出。划归地方政府的环保类消费税收,规定建立专项绿色环保基金,实现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绩效管理避免资金滥用或相关支出被其他项目挤占。最后还可对现有的污染企业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助其设备研发制造,工艺技术更新改造,以在根本上减少降低污染。

    (四)强化社会宣传,严格监管执法

    构建绿色“无废城市”,推行绿色生活方式需每一位努力,所以必须应加强宣传,使绿色理念深入人心。首先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强化顶层设计。政府主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宣传,针对企业、学校、社區、家庭等不同群体,利用新媒体方式宣传税收知识,汇集民智,引导公众绿色消费。也可采取教育培训的方式,宣传绿色生态理念。其次我们要推动立法保障,尽快将有关方面纳入法律条例。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提高民众参与度使绿色消费积极阳光化,也有更多的正向保障,进而激发市场活力,带动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四、结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经济的发展势必离不开自然生态的稳定,消费税的生态职能也显得尤为重要。发挥消费税的生态职能,就要在制度上进行生态化改革完善,在税收政策上区别对待清洁型和污染型消费品。同时引导消费,也要关注人类对环境产品消费倾向,调整消费结构,促进节能环保消费。建设“无废城市”,使消费税成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税收工具,积极发挥出其生态职能的政策亟待完善。

    参考文献:

    [1]冯俏彬.中国财政四十年:经济社会重大变革的“开路先锋”[N].中国经济时报,2018-12-17(5).

    [2]崔志坤,吴迪,经庭如.地方税的现实职能界定:完善地方税体系的一个前提考量[J].财政科学,2018(10):98-109.

    [3]王金霞,王佳莹.新时代消费税职能定位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8(10):93-97.

    [4]郑日晟.消费税收入分配机制调整:法理检视与实现路径[J].税务与经济,2019(01):93-100.

    [5]钱斌华,毛艳华.面向循环经济的消费税改革思考[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5):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