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危为安,历史意义重大
孙绍振
一
荀子在楚国只当了个兰陵小官,他的“礼”“法”思想没有得到实施。但他的两个学生李斯和韩非,还有武将蒙恬,身处秦统一前后,具有天然“后发优势”,得以把他的理想发扬光大,付诸实践。韩非把春秋战国数百年的政治、军事、历史复杂、丰富、分散、无序的成败得失经验,进行了系统化的慨括,按荀子的性恶沦凝聚为政治上的法治思想。韩非感到口益严重的危机,几次上书韩王,不能用,乃作《孤愤》《五蠹》《内储》《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秦王看了《孤愤》《五蠹》等作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然而历史没有给韩非施展才能的机会,却给了李斯将法治思想付诸实践的权力,对内剥夺宗族特权,对外武力兼并。李斯的实践也曾遇到一次重大的危机,差一点被秦始皇驱逐出境,几乎和韩非一样要留下终生遗憾了。在那犴澜既倒之时,他拼死一搏,在被逐途中写了一篇震古烁今的文章《谏逐客书》,挽救了危机,他他的法治主张得以付诸实现,辅佐秦始皇结束了数百年的血腥混战,在统一中国的历史上留下了功勋。
此文见丁《史记·李斯列传》,《谏逐客书》的标题是后人所加,《昭明文选》题作《上书秦始皇》,将之归入“书”这种文体。《文心雕龙·书记》云:“战国以前,君臣同书。”臣下上书,和一般的书面交往一样称“书”。“秦、汉立仪,始有表、奏。”给帝王的书,分化为“章、表、奏、议”,一般依旧称“书”。书与奏议遂此分家。《谏逐客书》作与秦完全统一前,故被归人“书”。
李斯之文横跨秦汉,其前期之文,以《谏逐客书》为代表,沦者以为富先秦游说论辩之风,后期则以石刻文为代表,歌功颂德,雍容大度,文简气浑。刘勰在《文心雕龙·封禅》中说:“秦皇铭岱,文自李斯。法家辞气,体乏弘润,然疏而能壮,亦彼时之绝采也。”虽然文辞不够丰沛(弘润),但是仍有大一统帝国恢宏的时代风格。如泰山刻石文:“初并天下,罔不宾服。”“大义休明,垂丁后世,顺承勿革。”“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所谓“罔不宾服”“化及兀穷”“永承重戒”都是绝对化的,是永恒不变的。一系列的沦断都是毫兀例外的,兀须沦辩的,而《谏逐客书》则是每一个论点都要反复论证、辩驳的。
《文心雕龙》以为“书”的功能在“尽言”,所谓“条畅以任气,优柔以怿怀”,不管是对朋友、对论敌、对君主,都要条理分明,理据充足,力求气壮势强。与李斯《谏逐客书》相近的如乐毅《报燕惠王书》,二者均以丰富的事实进行论证,语多排比。李斯的排比更加系统化。论者将其定位于上接战国纵横家之辩驳之风,下开“汉赋之先声”,此说不尽准确。严格说来,汉赋之先声始于荀子,在《荀子》中有专门的“赋”篇,其文多重排比。李斯略减其过度铺张,其逻辑关锁更加紧密,论辩色彩更浓。
从议论方法来说,《谏逐客书》可以说是先秦诸子散文论述和铺陈两个方面成就的总结。
事出于韩国畏秦国之威。《史记·河渠书》日:“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疲)之,毋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仲)山西邸(抵)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据《史记·六国年表》,当时秦穆公已经灭了梁国,惠文王灭了楚国。战争非常残酷血腥。惠文王十五年击楚,斩首三万;二十二年,白起击伊阙,斩首二十四万;三十五年,击赵,斩首三万;四十二年,白起击魏华阳君,斩首十五万;白起破赵于长平,杀卒(活埋)四十五万。正是因为这样,韩国才感到恐怖,让郑国去转移秦国的战略方向,但是用意被识破,秦宗室大臣趁机进言驱逐一切外籍客卿。李斯也在被逐之列,于是上书,终使秦王取消逐客之令,恢复其官职。郑国于面临极刑之际,陈说水利之功在富国,秦王乃使之继续领导修渠,这就是后来闻名于史的郑国渠。《史记·六国年表》载郑国渠始作于始皇帝元年,故可推定《谏逐客书》作于同年。
《谏逐客书》虽有游说之士巧辩之风,但是与“说”有很大的不同,刘勰所谓“喻巧理至”,以比喻为主,“飞文敏以济辞”,即花言巧语。说得容易,实际上问题并不简单。晏子使楚,将楚这样的大国喻为狗国,居然取得成功。唐雎代表安陵这样一个小地方与秦王谈判,凭着几个现场刺客的故事,拿出“布衣之怒”比喻,做出血拼的样子,居然就把秦王吓蒙了,“長跪而谢”,好像秦王的卫士都是木头。秦王不可能当场道歉,事后追杀。这种过度夸张现场口头机智作为故事传说、作为早期小说家言则可,但是视之为政治成败、自身安危之关键,则形同儿戏。故钱锺书先生引方中通《陪集》卷二《博论》下日:
《左》《国》所载,文过其实者强半。即如苏、张之游说,范、蔡之共谈,何当时一出诸口,即成文章?而又谁为记忆其字句,若此其纤悉不遗也。
这就是说,当时口头对话并非实录,而是后人转成书面时,根据想象加工,将复杂的政治军事成败归结于口才。这一点在《战国策》中表现得最为典型。本来刘向编定《战国策》有多种书名,或日《国策》,或日《国事》,或日《短长》,或日《事语》,或日《长书》,或日《书》。刘向整合之,序日,诸书皆为“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宜为《战国策》”。诸书颇多相互矛盾、错乱杂陈之处,刘向出于己意,斟酌取舍,增补隙漏,将之统一。不少部分为刘向之想象,但是其中有从《左传》到《史记》之间数百年之难得史料,乃被当成历史实录。
游说之士现场答对,当场并无记录,书者即便在场亦不可能“忆其字句”“纤悉不遗”,何况数百年转展传抄,历史遂与传说交织,案牍纷纭,文士多慕游说之显贵,各师其心,遂将经国济世之成败,归因于现场游说。这就透露出传播学上现场对话和书面交流的转换。
对话为现场/现时直接交流,书面为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间接交流。其时书写维艰,简化保存者多为耸人听闻之巧喻,以直接线性因果构成戏剧性情节,易为美谈传说。然就历史而言,或然性甚至无稽之谈甚多。岂不知以孔子之圣,周游列国而不得用,以孟子之贤,蓄浩然之气,不能动王侯,区区晏子、唐雎,何可比也!墨子败公输,非但以其言,且有弟子早为军备,《左传》烛之武退秦师,郑国临秦晋两大强国兵困之危,说秦退军结盟,置晋于不顾于先,举晋之背信弃义之历史于后,战略分化敌方,化一敌为友,另一敌乃不攻自退,绝非一次现场巧喻之效。然游说之士之现场即兴,随机应对,难能宿构,故少丰赡铺陈,乃口头传播之局限。
而《谏逐客书》开宗明义为“书”,则非现场直接对答,全系宿构为文,字斟句酌,故其神思飞越,雄视古今,纵论八方,文采灿然,排比斐然,意气昂然。是时,李斯乃楚国上蔡人,在被逐之列。《史记·李斯列传》载:引《谏逐客书》后书日“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裴驷《史记集解·新序》日:“斯在逐中,道上上谏书,达始皇。始皇使人逐至骊邑,得还。”由是知李斯为此书时,正处危难之中。观其首句: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字面上是开门见山,锋芒毕露,直接反对秦王已颁之令,但是,言辞藏锋,明明是逐客之令已颁,身在被逐途中,却说是“吏议逐客”,决策尚在可议之中。直言其为“过矣”。这个“过”字很尖锐,是“过错”而不是“过分”的意思。有“过”的是臣下,明明是公开反对了,却自贬为“窃”,这当然是官话、套话,但其原意是偷偷地,也就是私下以为,降低了直接反对的强度。
李斯为书之际,危难迫在眉睫。欲使王者收回成命,复其官职。未取游说之士巧喻曲意,一来,仓促之间,形格势禁,一味兜圈子,贻误时机;二来,引喻婉曲,可能失意。其时,即用韩非之寓言故事,取庄子天马行空之神话,亦可能喧宾夺主,故不能不直言。然而,一味直言可能招祸,故开头一语,字面上的锋芒指向臣下,实质是指向秦王,可谓刚柔相济。
转入正题,难点在于逐客卿有理由,反对逐客卿亦有理由,各是其是,各非其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共同语言,有如聋子之间的对话,不能解危济急于万一。要说服其收回成命,必须找到双方都认可的理由,作为大前提。李斯的智慧在于不从抽象的道理出发,而是从事实出发,这种事实是权威的,不但秦王认可,并且秦国贵族也无法反对。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这五个例子很有力度。第一,是秦国的历史,不可辩驳;第二,是先王穆公的功业,有神圣性;第三,字面上是系统的,不是孤证。结论是:用了五个“不产于秦”的外邦人,却能“并国二十,遂霸西戎”,使本来僻居一隅的连诸侯都称不上的秦国,拓展了疆域,称霸西部中国。就一般文章而言,实证已经可以说是很充分了,对方已无反驳余地。但是,李斯所处的形势不能以这样的认证为满足,他的目的是要秦始皇收回成命,因而论据必须超量地饱和。
接下来,举孝公用卫国人商鞅变法,不但国强民富,而且军事上战胜魏国,开疆拓土;又举秦惠文王用魏人张仪连横之计,打破了六国合纵之统一战线,三川、巴、蜀、上郡、汉中、九夷、鄢、郢、成皋之险、膏腴之地,尽人囊中;秦昭王用魏人范雎,废除了权贵,强化了王权,杜绝了贵族不法的特权,最后“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这样的论据,不但在质上无可辩驳,而且在量上可谓是双料的饱和。从文章来说,这样的论证颇具雄辩性。第一,所据乃以上所举之史实,没有任何游说之士所擅长的巧喻,而是像韩非一样回顾历史,系统概括秦国从落后的小国走向统一天下的前景,皆为用客卿之功。第二,结论不仅从正面总结,而且从反面陈述,如果拒客卿而不用,则国不可富强,疆无统一之望。
现场之巧喻,实时之机智,好处在瞬间的冲击性,事后往往经不起反复推敲。而用史实,则超越现场亦不可辩驳。从形式上说,如此纷繁的例证,用排比对仗,句法结构相同,或犯重复之大忌。但是,“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连得八捷,八句排比,皆为动宾结构,所取之地(宾语)各异,如所胜之语(动词)同,则陷于单调。难得的是,李斯于此命系一发之际,居然文辞优美,八句同构而动词各异。一则日“并”,二则日“收”,三则日“取”,四则日“包”,五则日“制”,六则日“据”,七则日“割”,八则日“散”。词异而意同,情势如此急迫,运思若此游刃有余,可窥其才之一斑。
至此认证已经相当饱和,似无以为继。但是,李斯为文之目的并非泛論客卿之功,而是要让秦始皇改变已经颁布的法令,故不能满足于在论据上作超量的倾泻。因为以上论据皆先王之功业,晓理似足,不可动摇,而从时间上说却有点距离,穆公生活在公元前七世纪,始皇生活在公元前三世纪,距离四百年,孝公生活在公元前四世纪,距离也有一百年,都太遥远。对于初登大位之秦王赢政而言,欲使其收回成命尚须动其情,缩短其感知距离。让他不但理解,而且让他感得到、看得见、摸得着。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
文章的好处仍然是意同而词异,“致”“有”“垂”“服”“乘”“建”“树”,毫无重复。更突出者乃是名词,享受之物皆是最高级的,玉是“昆山”之玉,宝是“随、和”之宝,珠是“明月”之珠。至于秦王的排场,所佩之剑,所乘之马,所建之旗,所树之鼓,都是举世无双的。把秦始皇置于这样空前盛大的仪仗中心,所有这一切都是秦王可以直接感受得到的。从现实来说,这些宝贵的物品也许是分散的,并非聚焦于一时、一身的,但是虚拟化地集中起来,能让秦始皇的虚荣心得到最高的满足。关键在于,所有这一切回归到主题上来,都不是秦国所产,却是始皇乐于享受的。
四
文章的难度在于,这么长的系列排比,似乎无以为继,再这样排比下去,难免有单调冗长之感。李斯当然还要排比,但是换了一种句式。前述皆是肯定句式,接下来则是假定句式,“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得出一系列否定的后果。这些后果的特点,也是秦始皇切身可以感受得到的。后果之一是:
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魏之女不充后宫,而骏马驮驻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
这一组四个排比,已经够丰富了。但李斯意犹未尽,又引出第二种后果:
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
这一组又是四个排比,与前一组四个排比在结构上构成对称,形成双重排比,使得每一句不但在本系列中,而且与前系列构成有机性,每一组之增减必然影响后一组之完整。从意义上看,这两组皆为负面的后果,又与此前的正面效果反衬,从意义到结构多重的内在联系,每一句都因与之对称的句子显得不可变动,产生在思想上不可动摇的张力。
多重的排比对称强化了对“必出于秦然后可”的批驳,但是,论述到此还停留在物上,李斯的任务是把论点推进到主题上来,从物过渡到人。然又不能径情直遂,要有委曲的过渡,李斯用了音乐,虽然在结构上仍然是排比对称,但在意义上则进了一层,是“真秦之声”,遭到抛弃,代之以“异国之乐”,“若是者何也”,回答很简单,“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即耳朵感到好听,眼睛感到好看而已。这很感性,不用讲什么道理。其实用性对双方来说都是不言而喻、毋庸置疑的。这个结论,比之此前的论点更进了一步,更加尖锐。前面是说,用外邦人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这里提出,本国音乐不如外邦音乐,就自然淘汰。这已经是常识,往用人上联系可达到毋庸置疑、不言而喻的效果。一般说来,正面推演就是类比,亦应如此,但是,李斯这时用这个前提进行反推:
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
文章做到这里,就不再曲曲折折,吞吞吐吐,而是图穷匕首见,反推上一个新层次,用人不但不如物,而且不讲理。这是反驳术中的导谬法,以显而易见的荒谬来证伪之后,再进一步证伪:
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民人也。
反驳到了极点上,顺理成章应该是用人重于用物,这是一般的道理。在李斯的思路中,这还不够,因为这不是一般的辩论,而是上书批评始皇,直接批评的则是逐客政策:“不问可否,不论曲直。”这话说得很有情感力度,绵里藏针,不是从负面批评,而是从正面提出:
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有“跨海内、制诸侯”大志,当然是属于这种层次很高的人,不该如此,如果不改变政策,那当然不是这个档次的人。应该不应该改变逐客政策呢?留在空白中,始皇该如何决定不言而喻。最后,则把荀子的格言式的类比拿出来,类比一:
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
类比二:
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文势积蓄至此,可谓理直气壮了,该下结论了,但是,李斯不想让结论太简单,而是分成几个层次。先是正面:
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
再是反面:
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最后把正反两面结合起来: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
结论取正反合三段式,面面俱到。话说得很绝,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但是又很有分寸,始终没有提到自己有什么愿望,却使秦始皇改变了已颁布的决策,恢复了李斯的官职。
文章不但比之先秦游说之士的喻巧理至更为理性,而且比孟子、墨子更为雄辩,其排比句法、对称章法比荀子更为简明。故视之为先秦诸子散文成就的总结是不为过的。从思想上来说,后来秦统一六國的历史实践为李斯不拘邦国唯才是用的思想作了充分的证明。
此文对李斯的命运来说,可谓挽狂澜于既倒,李斯复职,官至相国,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制定制度,作出了贡献。即使秦灭于汉,然汉承秦制,李斯功绩垂于青史。可惜的是,后始皇遽亡,李斯与赵高阴谋矫召,令太子扶苏自尽,拥秦二世,后又为赵高所谗,于狱中欲上书,无由可达,含冤而死。当年他辞别荀子时,看准秦王有一统天下称帝之势,正是建功立业之机,当此之时,“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强行者耳,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这个才华横溢的政治家、文学家,因才而显,因才而亡。后世读此文者,莫不感慨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