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查及思考
耿霞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住房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农村基本安全住房保障制度的缺失,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存在部分困难群众居住在危险房屋中。各级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引导、提供服务,多方筹措资金,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摸清农村危房改造的实际效果、管理方式和水平,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关键词]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住房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村住房建设规模大幅提高,建设质量明显提升,居住功能不断完善。但由于农村基本安全住房保障制度的缺失,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存在部分困难群众居住在危险房屋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自2008年底部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出台相关政策,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指导和协调以来,各级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引导、提供服务,多方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进一步摸清农村危房改造的实际效果、管理方式和水平,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科学管理、发挥资金使用和社会效益提供参考,现以某市为例,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农村住房保障补助政策及调查的相关情况
目前某市涉及危房改造的资金主要有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抚恤定补对象住房保障补助(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以下简称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扶贫异地搬迁补助。由于后两项补助属于突发性或整体性实施的住房改造,已经有较为成熟的管理经验和办法,本次仅对持续开展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补助等三项资金进行调查,时间跨度为3个年度。
(一)农村低保家庭危房改造补助
自2009年开始实施。补助对象为农村低保家庭中住房残破简陋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危房或无房户;补助标准按租赁房屋每户每年不超过800元,修缮、新建(购买)住房每户分别最高不超过3000元和12000元;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该工作由市房管部门牵头负责实施,自2013年开始交由住建部门并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统一管理。3年间,全市农村低保家庭危房改造累计补助3002戶,发放补助1225万元。
(二)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补助
自2009年开始实施。补助对象按照居住地,分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和范围外两类,补助标准按照遗属、参战退役、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不同类别以及购房、新建、修缮、租赁等类型确定补助金额;其资金来源除区级自行安排的危房改造家庭外,全部由市级财政负担。该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3年间,全市优抚对象住房保障补助1704户,发放补助1900.85万元。
(三)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
自2004年开始实施。补助对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极度危房户和无房户;资金来源除区级自行安排的危房改造资金外,全部为市级财政安排。该工作由残联牵头运作。3年间,全市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累计补助535户,发放补助674万元。
在调查的3个年度间,全市各级共补助5241户居住危房的家庭,财政累计投入三类补助资金3799.85万元。为了使调查结果更具有说服性和全面性,我们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共实地调查了14个乡镇的38个村,入户访查了373户享受补助的家庭,占补助总户数的7.12%,其中: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补助206户,占该补助户数的6.86%;优抚对象住房保障补助103户,占该补助户数的6.04%;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64户,占该补助户数的11.96%。
二、调查结果及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的情况来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先后出台了《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货币补助实施办法》《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办法》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温馨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及政策措施;住建、财政、民政、房管、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积极运作,保证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有效落实。3年间,全市共保障5241户家庭的住房改造,有效解决和改善了部分农村低保、优抚对象、农村残疾人的“无住房,住危房”的问题,让部分弱势群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资金管理散
一是管理部门散。三项资金目标一致、面对的群体相互重叠,但却分别由房管、民政和残联三个不同部门牵头管理,各有管理办法、认定和补助标准,三个部门之间对接受补助家庭的信息也未进行共享,缺乏交流和沟通机制,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这种各管一摊的做法为资金的发放使用埋下了隐患。对基层来说,三项补助资金的目标一致,但工作步调却不一致,需要一次次分别核实上报,加大了工作量。调查发现,3年间,有50户家庭分别在上述三种补助之间重复享受补助。二是资金分配散。面对全市面广量大的农村危房改造群体与资金有限的矛盾,三项资金均采取了按照年初预算资金数确定改造户数,按照总户数再逐级层层分配改造指标并审核上报的方式,来平衡各级的需求。这种做法容易导致有些村因分配的指标不足,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法纳入本年补助范围,而另外一些村因指标富裕,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也列入本年补助范围。这种资金分配方式,导致寥寥几名工作人员根本无法应对点多面广、层次多的危房改造群体,更别提掌握全面、真实的情况,只能靠基层组织对危房进行认定和上报工作,导致部分村庄危房改造工作走板、走样,甚至资金被骗取、套取的问题。调查发现有103户通过编造虚假的申报资料、私自变更改造方式等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补助资金,占调查总户数的27.61%,涉及资金86.14万元。
(二)审核监督程序落实不到位
调查发现,一是补助资金的申请资料中,存在未对改造后住房进行验收的情况。如某区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档案中,30份无验收登记表,2份验收登记表没有乡镇的验收记录,18份验收登记表没有区级主管部门的验收记录,从村集体上报,到镇、区两级建设部门审核麻痹松懈。二是入户核实走过场。按照“先改造后补贴”的原则,三种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申领,按规定都必须由主管部门逐户验收后才能发放补贴,但实际执行中却走了过场,甚至根本没入户核实,才造成了部分资金被骗取的问题。
(三)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走板走样
调查中发现,只有极少数的村能够把危房改造的政策和相关要求传达到村民当中,绝大部分村的村民面对调查一无所知。一些已取得了危房改造补助的村民把这项资金视为村集体给的生活困难补助,部分家庭甚至不知道自己申请过补助,导致个别村重复为其申请后挪用甚至贪污。
三、做好农村帮扶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如何提高各项扶贫、扶困资金的使用效益,把好事辦好,让群众觉得公平公正,值得政府和主管部门进一步统筹和谋划。谨提出以下建议:
(一)做好统筹和规划,加强资金的融合与部门之间的配合
目前各项补助资金实行的分部门管理格局需要打破,不仅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应当将所有涉及农村扶贫、补助的资金都考虑进来,统一规划,分年度、分步骤、分区域对农村贫困人口和家庭进行全面帮扶,既要考虑农民住房,也要考虑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还要考虑农村贫困人口教育和劳动就业、持续发展的问题。因此要打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藩篱,改变目前各部门各行其是,撒芝麻式的资金管理和分配方式,集中和统筹各方面资金和力量,做好规划和方案,进一步发挥和提高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完善政策规定
在资金融合的基础上,统一制定和出台政策办法,全面考虑各类农村贫困家庭的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全方位、有指向性的帮扶办法,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促使各部门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力争实现管理人员、帮扶项目、扶助资金的集中统一,既能减轻基层工作压力,也能提高工作效率。
(三)做好宣传和事务公开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农村工作最重要的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宣传,二是公开。只有把党的政策宣传到各个角落,让每一个人都明白自己符不符合、应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才能增强群众对基层组织的监督,增强基层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实现公平公正,最大程度化解群众与政府的矛盾,才能使党和国家、各级政府的好政策开好花、结好果,使群众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