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附有部分违建房屋,合法部分可否转移? |
范文 | 金绍 达信箱 附有部分违建的房屋,合法部分转移登记如何办理? 转移登记不到现场,如何知道有违建? 是不是部分房产超出土地界线。 让登记部门不要转移登记,我没找到全国性的法律依据。但看少数地方有这种规定和做法。 福建省有地方法规,城管可以发函冻结。如果没有的,应该正常办。 我觉得作为未来立法建议,没什么不妥。上海效果不错。 我们这规划补不了手续,业主自己说加层了,要求转移合法的产权,税务局说不动产可受理,他们也可按证载面积交税。 不应该把不动产登记和行政管理混淆。 只能转移登记簿上记载的面积。 就像很多开发商建的商铺,原设计是一个大铺,现在测绘报告是10个小铺,现在申请首次登记可以吗? 违章是怎么来的? 对以上情况不动产登记部门也很迷茫。不受理沒依据,受理也没有法律支撑,我们和规划、住建都沟通过,他们说内部分户不归他们管。我们也找不到不能分割登记的依据,所以都登了。 一个大的商铺分了好多小的商铺,小的商铺做预告登记了吗? 那还要规划设计干啥? 规划验收不管这个。 规划也不管内部结构,只管外立面和总建筑面积。 如果原来的图纸没有的,可以要求设计和图审重新提供,不需要提供规划,除非有改变外立面门窗。 规划许可证只记载多少层多少面积。 规划设计文本呢? 首次登记也不需要提交呀。 设计图纸可以提供但是图审图纸提供不了,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室都归规划管。 看预售许可的楼盘表。 房产局楼盘表也按测绘报告改了。 规划许可证上记载太简单了,和规划设计文本应该是配套的,与规划竣工核实一并作为符合规划的材料。 那简单,按住建部门的预售许可方案建立不动产登记单元。 我们做首次登记的套数和做预告的套数必须一致! 分割以梁柱为界限,保证独立使用功能。 就算有圖审图纸也盖不了竣工图章,何况登记图纸不是登记要件。只有权籍调查成果才是要件。 只提交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竣工验收和规划许可应该各司其职,竣工验收不能代替规划设计。 关键是要有明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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