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互联网消费金融中大学生消费行为]及风险对策的实证研究 |
范文 | 刘欣怡 刘子琦 [摘要]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大学生是否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与其自身的生活费高低无关,而与其消费心理和风险偏好有关;而且存在着高标准的物质消费需求和有限的收入水平之间的矛盾。而现阶段,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存在着过度刺激消费的行为与不合理的授信制度;大学生因缺乏社会经验而导致的消费心理不成熟和风险意识薄弱。这导致了部分大学生不理性的消费行为,甚至使一系列恶性社会事件频发。 [关键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为;实证研究 [DOI]1013939/jcnkizgsc201825040 1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概况 当下,在互联网的催化作用之下,产生了许多具有蓬勃生命力的新兴企业,这些企业利用其庞大的客户基础和逐渐掌握的大数据技术优势提供各项服务。尤其是在消费金融方面,如“京东白条”“人人分期”“蚂蚁花呗”等与互联网结合的消费金融产品便以其独特的优势,快速地在消费金融市场中占有了一席之地。而当代大学生作为一个年轻、与时俱进、充满活力的群体,能够更快速地适应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快捷消费。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逐渐地在大学生消费金融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模式都受到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深刻影响。 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公司谋求自身的快速发展,推出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过度地刺激消费;且现阶段授信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导致大学生可获得的授信额度偏高;而大学生因缺乏社会经验而导致的消费心理的不成熟和风险意识的薄弱,导致大学生陷入无节制的消费欲望。而且“90后”大学生的消费理念整体前卫于上一代,加之年轻人攀比心理、社交等大氛围的催化,他们很容易丧失對自己消费欲望的把持。种种原因之下,大学生较之于其他人群更容易在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产品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正是因此,近些年关于大学生的不良借贷案例时有发生,从无力偿还而产生坏账到发生“暴力催债”“裸贷”等严重的社会性事件,都反映出当前大学生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使用中所存在的潜在风险。 2调查问卷分析 为深入了解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使用情况,分析大学生消费需求和在超前消费中的行为,我们采取了线上线下两个途径进行问卷调查。此次问卷调查的对象主要为在校学生,共发放问卷240份,回收有效问卷232份。此外,在文章的撰写过程中,还随机采访了部分大学生,更全面地总结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使用行为的特点。 21使用情况分析 在本次调研中,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大学生人数仅占3621%,仍有6379%的并未使用过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这说明现阶段,该市场仍有较大潜力和发展空间。从使用产品的同学的了解途径看,网络推广渠道占7845%,其次是朋友推荐2586%和传单及线下讲座1724%,可见网络推广仍是大学生接触到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主要渠道。 而在使用过分期产品的消费群体中,蚂蚁花呗的使用率高达9643%,而京东白条和天猫分期次之。可以发现现在大学生倾向于使用大型正规知名平台的消费金融产品,且通过对蚂蚁花呗和其他平台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蚂蚁花呗占据更大市场份额的影响因素是综合性的。从大学生的消费结构来看,电子产品所占比例最高5714%,其次是服饰5238%和食品3690%。 22信用观念及风险意识 从数据看,大学生对逾期所导致的可能后果了解程度整体不高,不大了解的人数占比为4483%,而很了解仅占1121%。这表明大学生可能因对逾期后果不了解而逾期还款甚至违约,而催生各类恶性事件。 因有些不良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中可能存在的“裸贷”、“暴力催债”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大学生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安全性要求变高。从数据看,大学生在选择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时,最看重的因素是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及分期费率高低,占比分别为7069%和6164%。可见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甚至高于对分期费率的重视度。此外,大学生更倾向于从网络上对该产品的评价“6466%”、平台自身的简介“6034%”两个方面来评估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安全性。 3超前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及潜在矛盾 通过对问卷调查所得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了两个特殊的现象:第一,从数据来看,大学生生活费的高低和是否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两者之间没有相关性;第二,大学生中生活费较低的群体对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满意度较低。这两个现象与日常认知并不符合,为了更加了解这两个特殊的数据现象形成的原因,笔者进行了深入研究。 31影响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因素 图1描述了不同生活费的大学生使用消费金融产品的比例。从图中可知,生活费和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非线性相关。故为了进一步了解影响大学生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主要因素,我们对数据进行剖析并对理论进行深入研究。 图1不同(每月)生活费人群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使用情况比例 通过图1,我们可以发现,不使用与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人群的生活费分别集中在1000~1500元以及1500~2000元。因此,对生活费1000~1500元和1500~2000元的人群为代表分别进行重点研究,发现生活费在1500~2000元的大学生的生活费虽然高于1000~1500元的大学生,但是经常会出现生活费不够用的情况,而生活费在1000~1500元的大学生大多收支平衡。从消费结构来看,生活费在1500~2000元的人群由于成长环境和社交氛围的催化,多倾向于精神消费和享受型消费,他们更注重生活质量,有2159%的会将资金用于电子产品,178%的购买化妆品和首饰。而生活费在1000~1500元的群体多倾向于实用型消费,23%的用于衣服和鞋,1451%的用于教育培训。不仅如此,这一部分人群由于家庭教育影响,自身较为节俭,消费观念保守,不愿意超前消费,且大多数为风险厌恶型,不愿意承担互联网消费金融可能存在的风险。 图2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大学生(每月)生活费占比 最后,是否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是消费者的选择决策,进而从此角度分析问题。在此理论中,影响消费观念的分别是外因和内因。就外因而言,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初期为开拓市场大力宣传消费金融服务产品,给予消费者较大的优惠和促销活动刺激消费;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给予用户较高的授信额度和简便的开户手续。就内因而言,互联网支付的便捷弱化了“90后”的货币概念,形成了他们更前卫的消费观;电商平台新颖的消费场景、分期方式和年轻人的攀比心理和享乐氛围的催化,引起大学生的兴趣和购买欲望。内外因素相结合,影响了大学生的消费观念,让其更习惯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 得出以下结论:虽然是否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与生活费水平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但是生活费水平所代表的家庭背景与成长环境的差异导致了两个群体不同的消费观念和风险偏好。而影响是否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主要因素是:大学生自身的消费观念和风险偏好。 32高标准消费需求和实际有限收入的矛盾 从数据中还发现:生活费水平较低的大学生对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满意度较低。大学生通过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可以平移自身的预算约束线,而按照效用论,在更高的预算约束线下,他们可以获得更高的效用。但是生活费水平较低的人群却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并不满意,希望可以增加信用额度和降低贷款成本。这是因为现阶段金融服务平台的授信额度都高于这部分学生的生活费水平,在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时,他们可能因为追求较高的物质消费而出现过度消费、入不敷出。这部分大学生生活费水平較低,一般只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分期还款会导致他们的生活质量下降,从而对产品的满意度也下降。这反映出,这一群体的还款压力较大,且有较强的消费欲望,这与他们的生活费水平并不匹配。而且较低的风险承受度下,他们的风险观念不够稳健,这可能导致信用风险的增加。 因此,在大学生从消费者向生产者转变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着导致其高标准消费需求与实际有限收入的矛盾。这种矛盾可能会使大学生因难以偿还贷款而违约,导致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平台受到损失、大学生个人信用体系出现污点,甚至发生“暴力催债”或大学生因难以偿还贷款而轻生等不良社会性事件。 4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对策 现阶段,行业供给方面,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规范的缺位;不够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配套法律机制的滞后;一些不良信贷企业和劣质消费金融产品的出现。这都危及行业的良性竞争发展和大学生的消费安全。就需求方而言,大学生本质上是个消费者,没有持续的产生生活费用的能力。他们的生活费并非自己赚取而是来自父母。过度的超前消费和攀比心理会导致大学生的过度借贷,导致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通过问卷分析,大学生是否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的影响因素是自身的消费观念和风险偏好程度,而与自身的生活费高低无关。这意味着,不管大学生的生活费高低,都有可能暴露在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之下。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和风险偏好程度都属于心理范畴,可能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而改变。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产品质量的提升和消费场景的丰富。这都会促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更加享受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而在此之中存在着大学生高标准的消费需求和自身有限的收入水平不匹配的矛盾。为化解这个矛盾需要解决大学生消费观念取向不正确,存在过度消费、攀比消费和奢侈消费的问题。 互联网消费金融本质上是金融创新的产物,因此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与现状不适配的问题。因此,互联网消费金融正处在从混乱走向有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行业整体前进的态势基本上呈现“波浪状上升”的周期,伴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互联网金融步入正轨后必将蓬勃发展。对于发展中所存在的混乱和产生的风险,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解决。 第一,大学生的消费观念需要正确引导,避免攀比消费和过度的超前消费;其信用观念也需要端正,应加强大学生对个人信用体系的重视和诚信意识的培养;同时也要提高大学生的风险意识,避免缺乏社会经验而导致的风险偏好程度与风险耐受程度的不适配。这需要学校和社会加大相关的宣传力度,提醒大学生进行风险防范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第二,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也应该制定正确的行业规范指导行业行为,避免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危及行业的良性发展。企业在发展时应长远规划,不应谋求短期快速发展而过度扩张业务使陷入“违约潮”遭受经营危机。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应完善自身的授信制度,应对借款人进行正确信用评估,避免大学生得到的授信额度与自身还款能力不适配,提高平台贷款安全,降低信用风险。在大学生出现逾期行为后,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平台应该适当降低他的信用额度,调整为其可接受范围,避免大学生因过度借贷还款压力大而导致轻生等不理智的行为。 第三,政府部门也应完善统一的征信体系,能让个人的信用记录清晰,为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提供更好的服务作为参考,避免出现“多头贷”“重复贷”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制定更安全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既要维护金融安全,保护大学生的权益;也要注重金融效率使企业有合适的发展空间让企业蓬勃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来满足大学生的金融需求。 参考文献: [1]徐上博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及防控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7 [2]黄琦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现状研究[J].中国市场,2017(4):66-67 [3]张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比较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6] [作者简介]刘欣怡(1998—),女,汉族,湖南株洲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金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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