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国消费金融市场制度监管建议 |
范文 | 李琬屏 [摘 要]我国消费金融产业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随着市场关注度及活跃度提升,恶性竞争、消费者权益受损、不良告发及破产倒闭等风险事件频发;鉴于此,建议监管当局研判国内消费金融产业发展前景,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规范消费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从战略层面保障市场整体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消费;金融市场;产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7.024 1 消费金融市场内外部环境分析 1.1 人口红利 未来几年,中国消费者能否接棒美国消费者成为全球购买主要驱动力,备受世界各国瞩目。2016年年末,我国大陆人口达到13.8亿人,其中城镇居民8.2亿人,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的劳动年龄人口9.1亿人,以上人群构成了国内消费购买主力人群。根据波士顿咨询集团预测,2020年国内的消费总量预计达到44万亿人民币,相当于德国现有消费市场的1.3倍。如果说改革开发的30年,国内经济受益于劳动力的人口红利,那么,未来國内经济必将受益于消费购买力的人口红利。 1.2 居民消费GDP占比 居民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与投资和出口并称为三驾马车。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92元,名义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23元,名义增长19%,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将刺激国内消费总量的增长。然而,我国国内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35%,在173个国家中排名偏低,而发达国家居民消费占比接近或高于60%,比如美国这一数值达到69%,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国内消费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而我国与这些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1.3 消费信贷渗透率 消费信贷渗透率取决于透支消费理念和未来可支配收入预期。透支消费理念将滞后消费收入提前至当期,提升了消费信贷的渗透率;对未来可支配收入预期越有信心,消费信贷渗透率越高。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3年,国内消费信贷规模达到13万亿元,同比增长24.7%,依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达到15.4万亿元,同比增长18.5%;2015年,达到19万亿元,同比增长23.4%,占中国整体信贷规模的18%。 虽然国内消费信贷规模近年来都是双位数增长,但是消费信贷渗透率却相对较低。2015年一般性消费信贷除房贷占总消费支出的20%,低于韩国41%和美国28%,居民消费信贷比例每提高1%,消费信贷市场规模容量将增加千亿元,这也恰恰是各路资本逐鹿消费金融产业的根本原因。 2 消费金融市场机制分析 理论上,我们希望任何一个市场能处于信息对称、供需出清、资源集约、市场主体收益最大化,换言之,市场能达到一般均衡状态。我们也希望真如伟大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说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如同在经济中有一个包含许许多多小系统的大系统,能有某种调节手段,使得各小系统只要各自追求自己的目标的最优,就能使大系统的目标也能达到最优。那么,从理论上分析一下消费金融产业的市场机制:一是市场供给侧;二是信息传导机制。 2.1 市场供给侧 (1)资金供给方。近年来银行、保险、传统零售业及电商纷纷布局消费金融领域,银行及保险利用资金优势,传统零售业利用场景优势,电商利用技术优势,争相角逐万亿元消费金融市场。 (2)消费金融服务商。国内消费金融服务商主要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p2p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小贷公司等。从市场细分看,银行主要服务于住房贷款类及信用卡公司;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服务于购物、生活服务等小额消费贷款,如外资背景的捷信、电商背景的阿里、还有P2P背景的人人贷等;汽车金融公司及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服务汽车贷款。 (3)第三方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消费金融市场分工合作日益细化,主要包括征信查询机构、互联网中介平台服务公司以及逾期催收机构等。征信查询机构专门提供消费者信用记录,帮助消费金融服务商获取客户信用打分卡,征信查询机构既有政府主办也有民营投资,近年来发展速度迅猛,促进信用体系日臻完善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互联网中介平台服务公司主要提供O2O产品营销推介;逾期催收机构专门提供违约客户呆坏账催收。 2.2 信息传导机制 因区域文化及经济发达程度差别,消费者对消费金融品类、信用意识及权益保护等信贷知识与消费金融服务商存在信息不对称。在消费金融服务商与消费者之间,亦或是供需之间都需要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而这些信号成为市场交易各方的风向标。下面分析一下消费金融市场的几个重要的信息传导信号。 (1)利率。利率是金融市场与总需求之间唯一的传递渠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识别有效需求最重要的就是价格机制。价格信号告诉人们需求在哪里,投资者根据价格计算收益和成本,决定投资的标的,相反政府不当干预会扭曲价格,从而增加市场交易成本。 (2)信用配给。信用配给是央行货币政策的调控手段,央行可以通过信用管制限制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调控无序的市场乱象,为虚假繁荣配备一个紧急制动装置。 (3)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是对个体消费者违约成本的重要约束手段,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交易行为留痕促使金融交易成本会大大降低,信用越发达,消费金融利率成本越低,消费者就越受益。 3 消费金融市场制度监管建议 综上所述,建议监管制度的设计上调控好两类风险,即系统性风险及非系统性风险,政府也好,监管机构也好,作为构建市场秩序的管理者通过制度建设和监管实施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消费金融市场环境,保护好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市场效率同时兼顾和谐,最终实现消费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 3.1 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事前预防机制 近年来,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设计缺陷及营销推广问题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事件频发,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已成为监管当局主要目标之一。 监管当局可以将产品监督管理嵌入到消费经营机构的内部治理体系,规定消费金融服务商建立一套持续的基础产品监督管理流程,并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和审查;同时要求高级管理层应当确保产品推出之前和之后均符合产品监管流程,并且要保存审查的评估记录。 3.2 建立防范消费金融市場系统性风险的事前预防机制 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由于美联储两年17次加息,房贷利率居高不下,导致低信用居民违约成本增加,进而使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深陷坏账危机,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最终引发全球金融风暴。这场离我们最近的金融危机引发了我们对系统性风险的深刻思考。 消费金融市场更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冲击,如住房贷款受到房地产市场风险及住房政策风险影响,小额消费贷款受到经济周期性波动性风险及购买力风险影响,因此,监管当局切不可放松消费金融市场中系统性风险的警惕。 与个别风险管理相比,由于系统性风险估测的困难,所以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更艰难、更复杂,需要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根本改变。监管当局建立特定风险转化为系统风险的防火墙,对特定风险转化因素建立监测模型,积累预警应用数据,通过窗口指导消费金融服务商识别风险信号,提高警惕性和谨慎性,应对经济周期变化及经济转型引致风险;同时监管当局设置系统风险安全垫,出现风险隐患初期为防止市场信心丧失造成的金融恐慌,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向市场注入流动性资金。 3.3 建立公开信息披露及法制化的信用环境体系 市场形成初期,由于信息不对称及制度尚不完善,机会主义会大行其道,获取信息、谈判、决策及监督成本高昂,消费服务商往往蒙受大面积不良贷款,诚实守信的客户往往得不到低利率的信用配给。在这种情况下,诚实守信的客户由于认识到高利率无法实现投资回报而谨慎借贷,恶意失信的客户千方百计借贷拖欠不还款,如使用提高利率调控手段,会导致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由于监管当局有市场参与各方的交易信息,当消费金融服务公司出现违背谨慎原则及其他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及目标客户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当消费者失信违约时,通过个人征信报告及时向消费金融服务公司反馈。最后,制定完善消费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手段,强化金融监管,严格法律约束,使消费金融市场参与各方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周晶燕.消费金融公司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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