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西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存在的不足与对策 |
范文 | 戴军 涂海丽 霍现学 摘 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助推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动力转型。江西省产学研用主体边界清晰,核心主体不明确,主体间缺乏合作和渗透,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程度整体不高,且产学研用创新资源市场化配置较弱,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效率较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存在市场化导向不足。为此,需要从“三权改革”与“创新成果有效供需平衡”来思考江西省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发展。 关键词:江西省 产学研用 协同创新 市场化导向 一、引言 当今中国经济正处于产业结构和发展动力的双转型关键时期,江西省要实现在中部的崛起,实现绿色发展、赶超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其必然之路是加快产学研用协同发展,实现创新人才高地、科研创新高地和创新创业高地的三位一体。 二、江西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存在的不足 (一)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程度有待提高 1.产学研用主体间缺乏网络式合作关系。产学研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按照“三螺旋”理论,大学、产业和政府各自作为螺旋创新进程中的重要一极,三者间相互作用、紧密融合,通过打破部门界限,形成三边网络和混生组织,促进大学、政府和企业三者间形成相互渗透、多元互惠、共生共荣的“三重螺旋”全新合作式关系,实现经济与社会创新驱动型发展。[1]但江西省在产学研各主体间关系尚处于一种松散、各自为政状态,各主体之间合作方式多以短期阶段性和单对单为主,多主体间没有形成聚集与合力,没有形成有效的创新生态网络系统。 2.产学研用主体间缺乏网络式互动渗透。政府、大学及研究机构、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技术中介机构是产学研用合作的要素,各要素之间既分工又合作,既独立又融合。[2]但现阶段,产学研用各主体边界清晰,条块分割明显;主体间缺乏合作与共赢理念,缺乏主动合作和换位思考意识,主体间网络式互动渗透缺乏,产学研用协同性创新效率不显著。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待遇由职称和业绩决定,体制内的考核、评定制度的固化,以及科研成果转化市场的不完善,使得科研人员难以在面向市场、面向企业和面向实际应用来开展合作式创新。基于长期利润追求,企业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市场化的科技成果应是有强烈的需求,但中小企业财力有限,对科技成果的购买和市场价值实现有限。大型企业多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企业经营者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对需长期投入才产生效应的企业创新行为可能兴趣不大。政府部门负责人任职期限内的业绩决定了其人事升迁,故政府官员会更多关注会在短期内产生重大社会和经济效应的行为,而对需要持续投资和长周期等待的决策会便显出极其谨慎的态度。 3.产学研用“四位一体”的核心主体不明确。国家既要重视大创新,也要重视小创新和微创新。创新应不分大小,一个微小创新也有可能形成前所未有的新市场、新行业和新業态,催生出成千上万的新企业。一个国家需要大创新,只有大创新,才能迅速、有效的创立和维持一个国家的地位和话语权。但小创新对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改善可能作用更大,而民间企业在小创新是大有可为的。产学研用四位一体的核心主体应该是广大的民间企业,但政府与社会组织往往忽视民间企业的创新潜力。[2]民间企业因自身与外在原因,一直难以成为科技创新的核心主体。首先,民间企业自身就是市场的产物,其对市场最了解也最为敏感,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市场最为热衷,也最会利用市场要素来推动企业创新。但因民间企业经营规模偏小、获取社会金融扶持力度小、抵抗外在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导致民间企业为生存计,多选择仿制而不是创新。其次,民间企业难以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获批资产抵押或信用担保贷款,银行更乐意将资金贷给国企等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嫌贫爱富”。第三,政府对于民间企业的创新支持力度弱、限制多,支持性的政策与资金更多流向了国企等大型企业,民间企业所获甚少。 (二)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的市场化导向有待加强 1.研发创新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足。研发创新应是“市场主导,政府服务”,市场应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3]但现实是,众多的研发创新资源是在政府主导下的计划性配置。首先,政府控制了财政科研经费。科研活动开展依然是采取“政府选方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申请立项—组建团队—组织实施—结题验收”这一方式,政府通过科研经费控制着科研团队的研究方向。其次,政府控制了科研人员与科研设备。教师与科研人员大都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在体制内生活、工作,工资收入来源于国家财政。政府用“有形的手”过多干涉研发创新资源的配置,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无法实现,产学研用协同创先效率无法提高。 2.研发活动市场化导向不明确。研发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为社会创造价值为最终目的。[4]江西省部分科研成果立项时就不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导致研究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科研成果理论价值远大于实用价值,研究成果无市场需求,难以转化。有些科研活动远离前沿,只是低水平的重复,无市场转化价值。研发活动具有高投入与高风险的特点,如果最终科研成果无法通过市场使价值得以实现,科研人员无法通过科研成果市场转化获得应有的价值回报,则必然会损害科研人员研发热情;而投入到科研中的社会资本不能得到应有的利润回报,则必然会减少后续投入,科研活动的资金来源必将萎缩。[5]有些科研成果过于前沿、高端,本地企业无法承接转化。高端、前沿的科研成果需要有实力的企业来承接转化,如果科研成果无法在产出地企业中转变成生产力,就会流向了外地企业。 3.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缺乏效率。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一个有效的平台,这个平台犹如一般商品的交易场所;其基本功能是实现供需双方有效对接,使科技成果现实价值能得到真正的实现。江西省在省市县都尝试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规章制度。但这些平台依然没有脱离行政体系的桎梏,它们是挂靠在政府某一部门,工作人员工资多来源于政府财政,日常工作安排依然来源于政府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管理人员属于行政或事业单位成员,平台的运作中政府力量第一,市场规律第二。平台管理人员工资收入来源于地方财政,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运作效率和效益无关。带有强行政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从根本上是无法满足科研成果转化市场化的要求,科研成果转化难是必然。 4.研发投入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江西省科研投入虽然逐年在增值,但科研投入结果存在不合理。一是全社会科研经费来源结构不合理,二是政府科研经费投向结构不合理。科研经费来源结构不合理指政府投入相对较多,企业投入相对较少。经费投向结构不合理,指政府财政科技投入过多流向了高校、科研院所,流入企业的少,而且流向适宜企业少。据《江西省统计年鉴2019》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全年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中,政府资金为38.64亿元,而政府研发投入70.9%流向了高校和科研院所,流向企业的只有22.8%。科技协同创新应以企业为主体,已形成社会共识;但对哪些企业获得政府财政金融支持不是很清晰。在财政资金扶持企业创新时,政府多采取撒胡椒面的形式,致使科技创新资金效率低下,孵化出众多生存力低下的“弱鸡”。[6]此外,江西省企业自建研发中心较少,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无科技创新能力,绝大多数企业只能通过技术引进或者从事简单加工组装生产,长期处于产业链中间低价值段,无法进入产业链的高附加值区域。 三、促进江西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的对策 科技成果转化“老大难”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职务科技成果“三权”改革高校推进缓慢。虽然政府支持科技人员在岗位创新创业,但国家对职务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所有权去行政化改革步伐缓慢。二是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双向不足、信息不对称。一方面,高校院所的主要研发方向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不一致,没有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另一方面,企业的创新意识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承载能力还不强,自主创新的主题地位尚未确立,从而导致创新成果的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双向不足。所以,“三权改革”与“创新成果有效供需平衡”是重点。 (一)以“三权改革”打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 条块分割是制约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体制桎梏,只有以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三权”改革为突破口,打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破除制约校地协同创新桎梏,着力开展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实践创新,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为江西省建设中部地区经济发展与创新驱动高地贡献出更多力量。第一,建立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确权、技术应用和成果交易的相关制度和市场安排,充分尊重和体现研发人员的智力投入,明确科技成果权属的混合所有制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对于研发活动地积极性。第二,给予科研成果研发单位更多处置权,给予研发单位在科研成果转让、生产入股、作价投资等方面拥有更大权力。第三,扩大科研单位对科技成果收益的分配权,完善智力成果利益分享机制,合理分配投入主体和研发团队的成果收益比例,让智力成果实际研发主体获得更多收益份额。 (二)培育和聚集发展研发型企业 研发(R&D)产业是指从事R&D活动并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的组织和企业的集合。与传统的大学科研机构的研发活動及作为企业内部组成部门之一的研发部的研发活动不同,研发企业的研发活动直接面向市场,为需要某种特定创新技术及服务需求的企业提供技术方案和配套服务。发展研发产业首先要有将研发、创新活动及其市场化于一体为己任的市场主体企业群体的健康发展,特别是研发型民营企业群体的发展。政府的主要职能是通过搭建适宜创新创业的区域环境,而不是深度参与甚至控制研发活动。建议编制十四五江西省研发产业专项规划,勾画江西省R&D投入机制创新、R&D创新平台创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发产业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政策集成与要素协调效应。深化区域和国际研发合作交流,规划建设高水平、各具特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研发产业园”、“长江经济带研发产业园”、“赣江新区研发产业园”,建设研发产业的国家队,推进研发产业的国际化,推进研发与生产的“双飞地”模式建设。 (三)系统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 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是一个渐进式的合作博弈融合过程[6],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应该分清主次,有序推进。在产学研用结合的过程中,以市场为基础,将创新需求侧和创新供给侧进行有效对接。首先要以大数据为基础对潜在需求的适用型技术进行研究,其次通过研发活动将有市场需求的技术转化为产品,最后研发作为一个产业将创新活动进行商业化转换,寻求经济的新活力。政府在整个过程中不直接参与各个环节,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产学研用的相关活动,同时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发挥产学研用各创新主体的优势,将产学研用合作渗透到“知识→技术→产品→产业”这个链条的各个环节。 江西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现状,就犹如末端出口被堵的水池,流进来的水无法有效排出,最终结果就是流进的越多,溢出也就越多,最突出的矛盾是技术转移的商业化不畅。如果无法将科研成果“存量”问题解决,那么科研成果的“增量”再多也无济于事。所以江西省产学研用一体化融合发展,近期重点解决技术转移商业化问题,中期重点解决技术研发问题,远期重点解决的技术研究需求问题,实现产学研用的“先消肿、次生筋、再造血”。 参考文献: [1]陈红喜.基于三螺旋理论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与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4):103-107. [2]杜兰英,陈鑫.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理与模式研究——以中小企业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2):103-107. [3]孙萍,张经纬.市场导向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型及保障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16):17-22. [4]原长弘,章芬,姚建军等.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与企业竞争力提升[J].科研管理,2015(12):1-8. [5]刘洪民,杨继东.用户创新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激励机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07):31-34. [6]李娜.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机遇与实现路径[J].中国成人教育,2019(04):20-22. 〔本文系江西省软科学研究培育基地项目“长江经济带跨区域协同工业碳减排研究”(项目编号:18RJJ01)阶段性成果〕 (戴军,东华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涂海丽,东华理工大学地质资源经济研究中心。霍现学,江西省红谷滩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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