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时代生产发展视域下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履行的意义与路径 |
范文 | 于子千 中图分类号:D4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 1145(2020)03- 022- 03 摘 要 新时代国有企业的生产发展状况对其工会组织职能的履行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会组织职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必须予以相应的调整。切实加强工会职能的履行是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创新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更是适应和促进新时代国有企业生产发展的现实需要。 关键词 新时代生产 发展国有企业工会职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表明,国有企业的生产发展也相应地进迈进了新的阶段。推动新时代国有企业的生产发展必然离不开职工的共同努力,作为团结与动员职工的国有企业工会,以基层组织的机构形式存在,在整个生产发展中需要履行其具体职能,从而充分地发挥其对国有企业生产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 一、新时代生产发展视域下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履行的重要意义 (一)切实履行工会职能是推动新时代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工会的职能逐步确立为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个方面”[1],切实履行国有企业工会的以上基本职能,是新时代国有企业在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中予以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要求和部署国有企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适应新时代国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作为国有企业的基层组织,其工会组织的职能发挥必然服务于自身的转型升级,推进技术升级、市场升级和管理升级,进入国有企业发展的升级版模式。 國有企业工会组织维护、参与、教育职能必须以建设职能的实现为前提,且贯穿始终。也就是说,维护职工合法权利与经济利益的职能、参与国家、社会及企业等事务的职能以及培训教育职工的职能,均是以其组织职工参加社会建设、企业改革为基础,进而促进企业生产发展,而这一建设职能处于基础性的地位。从企业转型升级的角度讲,既要牢牢把握生产发展的建设职能不动摇,又要协同推进四个职能的发挥,特别是要注重职工在企业生产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工会职能的履行,有利于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地保障企业职工的基本诉求,激发其参与国有企业生产发展的韧劲与能力,使得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与学习型、服务型的工会建设相向同步而行。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与企业改革的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的同时,工会结构及其职能也发生了一些调整;反过来,这些调整也推动了企业的转型升级。 (二)切实履行工会职能是增强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工作效率的抓手 国有企业工会组织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利与经济利益的基层组织,扮演着双重角色,通常被称为双重“代理人”。一方面,要维护每一位企业职工的合法权利与经济利益,是“职工代理人”。另一方面,也要坚守社会主义的政治属性,维护社会主义的国家形象,是“国家代理人”。“工会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量,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2],由于国有企业肩负着社会服务的使命与职责,不同于非国有企业,工会组织既要依附国有企业,也要妥善协调和处理企业劳动关系,巩固与提升其社会服务的能力。 诚如前文所述,国有企业在转型升级的同时,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随着工会职能的充分发展得以增强,必然促进职工工作效率的提高。工会组织通常以职工大会、党建宣传与政治工作的活动形式来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生产与改革,但是问题在于,进入企业转型升级的新时代,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从传统人力或资源为主的形态成功地转向了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为发展方向的新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时代的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是生产发展理念转变的体现,也是倒逼职工工作能力及其效率提升的表现,人机模式或人机多重组合成为了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一个新趋势。 新时代以工会职能的加强来提升职工工作效率的方式、载体不同于以往,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互助化、网络化的服务平台,单位资源与人力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从而大大地加强了职工的工作效率。有些国有企业加强工会组织结构优化,突破原有的组织架构,其培育和发展了一批政治觉悟高、业务素养强的职工队伍,注重工会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有力地改善了国有企业的生产与服务质量。 (三)切实履行工会职能是促进新时代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 新时代的国有企业谋求自身发展,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具备和夯实其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大国工匠精神,以技术优势占据市场,以科技创新引领相关行业发展。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政策指引与支持下,出现了许多中小微企业,一部分国有企业因事而为,加强与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合作与资源共享。特别是,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帮助企业制定与完善相关科技奖励制度、条例,鼓励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成立了越来越多的科研机构,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在工会的牵头与支持下,涌现了一批又一批企业劳动模范、改革先锋、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很多一线职工参与并成功研发科技成果,并将其转化为生产与服务,与传统意义上的劳企关系相比有了新的跃迁。 一直以来,公众对于企业工会的了解都不是十分深入和全面,实质上,国有企业工会负有培育、发展与表彰劳动模范、改革先锋、科技创新奖获得者的职责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也就是说国有工会的这一工作职责是否得以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会职能众多,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对职工进行精神疏导与激励,达到精神变物质的生产发展目的,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职工才能的挖掘与施展。科技创新是新时代国有企业转型升级与生产发展的必然选择,工会职能的积极发挥,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那么就意味着,企业的科技创新要求工会优化组织要素,招收更多的科技创新人才为会员,进而通过科技培训、攻关合作,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为国有企业生产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新时代生产发展视域下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履行方面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服务于国家建设与职工诉求的双重责任意识有待提升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工会组织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它必然要坚持国家利益为首要考虑,坚守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毋庸置疑,具有“国家代理人”和“职工代理人”双重身份的工会组织,需要兼顾国家、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统筹兼顾国家建设需要与职工诉求。近年来,在中央主管部门的统筹部署和监督管理下,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的双重代理人角色在很多地区和单位得到了积极扩展,形成了独具企业特色的工会文化。然而,在实际工作仍然有一部分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没有产生应有的角色性效果,出现了瓶颈或不同程度的滞留状况。尤其是,工会服务于国家建设与职工诉求的双重责任意识还不是非常强,在这些工会组织中,大部分是注重国家建设责任意识及能力的提升,做到了包产到人、责任划分与落实明确,而长期忽视职工诉求或意愿的倾听与满足。或者是一些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有意识的履行了维护职工诉求的职能,但是没有形成一定的气候,往往采取运动式、非固定的方式,并没有搭建起制度化、常态化的双重角色职能履行的平台。这从侧面反映了,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在提升双重责任意识方面存在偏倚甚至是严重忽略的问题。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一些国有企业的工会管理层政治意识不强,对国有企业及其工会组织的职能理解不到位,主体责任不明确,片面理解甚至割裂了国家建设与职工诉求之间的关联。二是,有些工会管理层或领导班子的人员配置过度依赖企业管理层,维持着头重脚轻的失衡状态。 (二)围绕生产发展的干部职工队伍管理资源缺乏有机整合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与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国有企业工会组織内部的干部职工队伍发生了深刻变化。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相对以往都是具有辗轧式意义的。不过也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就业岗位、价值观念、技术能力方面的差异,出现了国企高层管理者、干部职工、普通职工、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呈现出新的社会需求与主体性特点。值得注意的是,一批新生代劳动者陆续加入国有企业,他们中的很多是国家解决新的就业难题而招募的企业职工,与以往的传统产业工人相比,他们不仅文化程度较高,接受能力强,同时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也相对更强一些。加之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与维权平台、渠道的明显增多,他们中的较多职工选择了寻求工会之外的维权方式,不再局限于体制内的维权组织予以意愿表达。应该说,工会管理层、干部职工与普通职工之间因为种种原因而未能有效整合管理资源,使得管理资源浪费或者管理资源本身不足,未能满足干部职工队伍的需求,那么势必影响了他们投身于企业生产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以来就产生了一个主要矛盾,即干部职工对工会的强烈诉求与工会本身难以有效整合管理资源进而提供有效服务的矛盾,造成了工会服务广大职工的效率下降,其形象和办事能力陷入恶性循坏的漩涡之中,这是对于部分工会而言的。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如下:一是,干部职工队伍管理资源落实不到位,整合资源以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生产发展的思想认识和能力跟不上。二是,部分国有企业工会缺乏必要的维权机制,对职工个体或部分群体的利益关注不够,也没有形成体制内外双向联动、有机链接的管理资源运行模式。 (三)国有企业改革创新与工会职能未能实现有序无缝对接 国有企业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本身必须以改革和创新来引领其他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直以来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在改革创新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技术层面讲,改革创新表现为制度、体制、机器设备、技术、服务的改变或升级;从形而上的层面来看,这些改变或升级显然是由人来设计和实现的。进入新时代,国家和国有企业反复强调大国工匠精神,努力推进企业改革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只能依靠自身,而不可过度依靠政府甚至是外资企业或机构等,工会内部的职工必然成为了完成改革创新的主力军,如何调动与激活其内在的创新品质以铸造中国品牌,成为了新时代国有企业及其工会组织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必须要履行好其各项职能,以组织机构的优化来促进职能的转变。在不同时期,工会职能的排序或许有调整,新时代工会需要提高职能履行的人文关怀意识和能力,增强发现人才、善用人才和表彰人才的本领,具备一双识别“千里马”的慧眼,让每一个职工的智慧和才能得以充分施展,进而实现企业改革创新与工会职能的有序无缝对接,而不是企业改革创新仅仅依靠少数人,职工似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工会职能停摆不前,忽视了工会保障职工权益与激活其创造性的双重意义。 国有企业改革创新与工会职能未能实现有序无缝对接,是由几个因素导致的。一是,一些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存在泛行政化、泛政治化问题,没有适应企业改革创新要求而形成服务型、枢纽型的工会组织架构。二是,国有企业或其工会本身没有建立体系化的培育激励机制、改革创新平台、物质以及精神生活保障体系。 三、新时代生产发展视域下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履行的基本路径探析 (一)明确工会班子工作主体责任与科学划分主要职能 经过长期的历史探索,国有企业在党中央的坚持领导、企业党委的正确决策部署以及工会组织的管理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之路。这样的探索是中国共产党成功驾驭资本逻辑的生动体现,更是掌握改革话语权的实力所在。 国有企业工会组织要明确班子工作主体责任,对主体职能予以规范性划分。第一,要构筑工会班子主体责任落实的“防火墙”。进一步健全责任分管、追责问责、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形成搭配有序,分解有章的制度链条,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要更加细化责任分工或权力清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建立健全工会班子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搭建起较为成熟的主体责任问责机制,并继续进行新的探索,构建独具特色的工会以及企业文化。第二,要切实发挥工会班子“高压线”的震慑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问责机制的执行要坚持零容忍,做到严字当头,坚持有责必追,有腐必反,有案必办,杜绝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制定科学的“容错纠错”机制,为发扬敢于作为的创事精神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第三,要形成对制度“牢笼子”的敬畏感。既要加强制度教育宣传与学习,形成常态化的学习机制,也要抓住典型案例予以警示教育。对于重大案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工会班子的主体责任。 此外,要构建有机联动、互助有为的责任体系,将权力行使与责任履行统一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切记不能以工会工作取代生产发展,更不能以生产发展忽视工会工作,应当坚持“经济主业”与“政治主业”的紧密结合,分级分层、分口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工会组織的工作协调能力以及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根据组织行为学可知,组织自身的效率取决于它的结构及构成要素的协调能力。国有企业工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职能的内部延伸以及职工权益的代表,被赋予了更多的职能和责任。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既是企业生产运营与发展的管理者、参与者,也是职工权益的维护者,属于典型的嵌入型组织结构,明显区别于欧美国家的工会性质。因此,加强工会组织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与外部的关系,不断提升其管理服务水平成为了新时代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必须解决的问题。具体地讲,就是要协调好工会与政府、企业、职工等主体的关系网络,既要保持高效的组织运作效能,又要提升其社会服务本领。 第一,加强嵌入型组织结构的构建与完善,加强内外部的沟通与协作。通过结构重组与整合、岗位优化配置、工作前景分析、劳资管理、人资管理以及培训教育管理等提升工会工作协调能力。第二,必须改变“‘强资本,弱劳动的劳资关系格局”[3],对工会的定位、角色予以明晰,推进工会的规范化建设。为此,工会应当采取跨界的方式获取、收集和使用信息,并将知识资源转化为工作能力,合理配置任务协调要素,进行跨界合作与竞争,从而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履行其跨界合作与竞争职能。 (三)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来实现企业发展与工会职能双赢 国有企业工会正在朝着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组织结构发展,切实加强工会职能的履行,必须要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其工会工作的开展也要快速地转入到整个国有企业创新增质的轨道上来,使得职工在创新的企业氛围和工会组织中为企业生产发展献智。 第一,在坚持政治建设的前提下,广泛吸纳和培育新型创新人才,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号召与宣传能力,形成独具特色的工会品牌与文化。搭建企业与职工互动交流以及实验创新的平台与载体,拓宽民主建言献策的渠道,营造公平有序的献智氛围,同时要建构与落实创新促智的机制体系。第二,将工会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能力的培育融为一体,特别是要对职工和班组进行再教育,以优质和谐的工会以及企业文化,凝聚起职工进行科技创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王珍宝.工会转型及其困境——以沪上社区工会组织运作为例[D].上海大学,2014:65. [2]张东林.以政治性引领国企工会工作的探索与实践[J].办公室业务,2020(1):65. [3]王永丽,郑婉玉.双重角色定位下的工会跨界职能履行及作用效果分析[J].管理世界,2012(1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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