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關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根据《意见》,到2020年,将建成一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将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持续推进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 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严密细致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居民生活区、商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以及其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要以安全为前提;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