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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理学》教学之改革
范文

    邓喜莲

    摘要法理学是大多数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法学理论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作为全部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其课程地位举足轻重。各高校在该课程进行较多改革:在课程设置上将其分两阶段螺旋式的教学;在教学方法上改革创新如多媒体教学、录像教学、模拟法庭等。襄樊学院《法理学》课程在教学方法上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将比较其他高校在该课程的教学研究上我校应该借鉴的先进之处并完善之。包括应该完善哪些配套措施予以保障等问题,以适应并促进法理学学科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法理学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码:A

    近些年来,各高校对法学课程设置的改革层出不穷,我作为襄樊学院法学教研室从事《法理学》教学工作的一员,笔者由于该课程理论性和抽象性较强。为了提高学习者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观察法学现象的能力,在对法理学的教学过程中深切感受到法理学作为各高校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师应引导法理学教学研究逐步向应用化、具体化方向发展,由此衍生出“应用法理学”。本文将从襄樊学院《法理学》教学现状为主线比较其他高校的现状浅显地阐述该课程在教学中的不足与改革。

    一、《法理学》课程介绍

    (一)《法理学》课程教学目的。

    法理学是大多数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法学理论专业的核心课程,是全部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法学本科教育的专业主干基础课程,已经列入国家“九五”、“十五”教材规划课程和高等教育百门精品课程。本课程总的指导思想在于让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命题。掌握法学体系的基本范畴,为学好法学专业的其他课程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通过学习,使学生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学会运用法学基础理论分析、解释和解决部门法学习和法律实践中的各种问题。

    (二)《法理学》课程内容设置。

    本课程共分18讲,每讲4学时,共计72学时,4学分。该课程属于法学的基础课程,系统讲授法的本体、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运行、法的作用和价值、法与社会、法治理论等法理学的基本问题;深入讲授贯穿于整个法学体系的基本范畴,诸如法、权利、义务、权力、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的价值等等;积极探索法学研究和法制实践中的前沿问题,诸如法的要素、法学方法论、法的发展、法制现代化、法律职业、法与人权、法与经济全球化等问题。法学科班学生在学习本课程过程中同步学习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课程。总之,各高校以讲授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问题、基础理论为逻辑起点。以理论学说、流派思潮、人物作品为拓展进路,同时兼顾授课的前沿性和时代性。充分展现了中国法理学研究的高水准成果。密切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最新动态。

    武汉大学法学教授汪习根深有感触地说:“万丈高楼平地起,没有相对的基础知识,一年级就开始讲法理学和法哲学,显然是无本之木!”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例,法理学课程分为《法理学初阶》和《法理学进阶》两部分,前者着眼于法学、法律与法治基本知识的介绍与传授。后者则着重于基本原理的分析与研究。同时,本课程组还特别注重法理学在实践中的运用即在进行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法理学的应用性训练。通过与相关科研和实际部门的合作,注意法理学的应用性开发,以期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给实践以理论性也还理论以实践性。同时强调课程体系创新,将《法理学初阶》分为法学问题、法律问题、法治问题;《法理学进阶》分为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社会论,实现了法理学知识点的高度整合;在课程设置创新上分别在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三年级开课,创造性的解决了基础知识积累与理论深化的之间的关系。

    二、襄樊学院《法理学》课程的现状

    (一)襄樊学院《法理学》教材的介绍。

    该校《法理学》使用的是由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张文显主编的教材。在该教材中共分为六编:法学导论、法的本体、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运行、法的作用与价值及法与社会。

    在该教材的导论中,通过学科的比较,阐明什么是法学和法理学,法学以什么作为研究对象,让学生对本课程有基本的定位。在法学基本问题中,重点讲述法学的历史,让学生对法学研究的重要性有一个历史与逻辑的认识,并通过对法学功能、体系和研究方法的介绍,培养学生对法学和法律的兴趣。在法律基本问题中,讲述法的概念、法的发展、法的结构和法律分类,让学生对“什么是法”有一个基于历史、社会和逻辑的立体化认识,对“应然法”和“实然法”作出明确的区分,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这一部分讲述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实现的问题,让学生对其最基本的问题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在这一部分的最后,介绍世界上的主要法系,让学生了解法律文化和法律的运行过程是可以有明显的差别的。从而加深对法律和法律问题的理解。在法治基本问题中,阐述了法律建设的目标,在着重于法律运行过程的讲解的同时,突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对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始有基于理论与现实的初步了解。激发学生进一步探索的积极性。

    (二)襄樊学院《法理学》的教学现状。

    1教学方法。

    该校《法理学》仅在大学一年级开设,而大一新生刚刚接触法学,处在一个懵懵懂懂的时期,给他们的感觉就是抽象和晦涩。在讲授过程当中,应尽量地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相结合,让同学们用最短的时间以最容易理解的方式学会了更多的法理知识,用生动形象的例子深入浅地的解释比较难以理解的知识点,这样使学生能透彻的理解,而且,能留有深刻的印象。总体来说,有以下几点经验:

    第一,通过对法理课的学习,使学生从整体上领会到了法的精神,这为学生学习民法以及以后相关法律课程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二,在课堂上,笔者总是提出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引发学生能够自觉去学习法律知识的能动性。使他们能从一种更广阔的角度去探索、去学习;

    第三,实施课堂集中讨论。如以班级为单位,由教师主持,依次由推荐的学生有选择地对每个案例进行集中发言、自由讨论,之后由教师点评。只要教师精心组织,学生认真准备,课堂发言通常都比较踊跃;同时教师的点评针对性要较强,师生通过纵横的课堂交流。不同观点之间的碰撞与交织,学生既开阔了专业眼界。又学会了分析、评价案例的方法。

    2教学弊端。

    在教学形式上,虽然采用多媒体影视教学、讨论与辩论等多种教学形式,但理论知识和实践衔接不够,在实践教学中没有让学生进行“案例临床诊断”的机会。可以说,案例是法理学教学方法改进的关键,一个精彩而恰当的案例,就像一把钥匙开启了法学理论这个沉甸甸的锁,让学生们很容易地就理解和掌握了法学原理的精华。

    此外,在课程设置上太笼统。大一年级的学生法学理论功底缺乏,对最精深的抽象性和哲理性很强的法哲学原理没办法去理解,只有到在大三学生具备一定部门法知识后,再讲最精深的抽象性和哲理性很强的法哲学原理包括法的运行中的

    哲理和价值论等,才会对法律现象的认识有理论的指导。法制建设也不例外,这决定了深化理论认识的必要,为此,本人建议对法律专业学生的法理课程设置进行较大改革,实行在大学一年级开设《法学导论》,在大学三年级开设《法理学》的课程模式。将法理学分为两个阶段的学习是很有必要的,目的在于实现法理学知识的螺旋式积累。

    三、《法理学》教学之改善建议

    (一)课程设置改革。

    对法律专业学生的法理课程设置进行较大改革,实行在大学一年级开设《法学导论》,在大学三年级开设《法理学》的课程模式。因为,《法理学导论》在大学一年级开设,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对法律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有比较系统的了解,培养对法学专业的学习兴趣和基本的法学理论思维,使学生具备一定的社会问题的法律分析能力,为法学专业其他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法理学》在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开设,目的在于通过对法律基本原理和基本价值的分析,使学生在已经掌握的部门法知识基础上对法律有更加理性认识,明了法律背后的道理和应有的价值取向。部门法让学生知其然,法理学则让学生知其所以然。

    (二)教学方法创新。

    法学教育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我们可以将授课的教室搬到模拟法庭或法院真实审理的庭审现场,只有通过这样对案例的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评总结,仍然是一种互动模式。同时在授课方式上教师可对某一经典案例采取不同的形式,如讨论、发问、调查、旁听、实习等,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法理的真实性和应用性,从理论再回到实践中去,完成对法理的思考。本课程的授课教师应能娴熟地进行多媒体教学的方式,但在采用多媒体教学时应借鉴其他高校的方式。如西北师范大学的王勇副教授在课堂教学中全面运用互动式参与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以及通过形象生动的漫画的形式来讲授法理学,的确是一个重大的法学教学方法论的创新,尤其是通过经典判案和漫画相结合的形式来讲法理学在全国同类课程中极为少见。因此,能够及时地将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和个人的研究体会及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融入教学之中,将深奥的法理学知识用很直观诙谐的漫画表示,使复杂的学术理论很容易被学生接受,这些教学方式充分采用启发式教学和问题式教学方式,使纯粹抽象的法学理论课讲授得生动活泼,富有强烈的思辩性与现实针对性。这一教学方式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的。

    (三)加强网络教学建设。

    该校应开办法学网站专栏。如果学校有法学网站,学生可以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网上BBS区发表自己对案例的看法,这样,形成并营造出一定的前期讨论效应。由于课堂讨论的时间相对有限,不少学生意犹未尽,课程主持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网上BBS讨论区发表自己对案例的进一步看法:甚至还有学生把自己搜集到的与讨论案例有关的信息在网上转贴,从而引起“案中案”式的连环讨论。根据网络行为经统计,某教学班学生的上网率达60%。

    积极开展网络资源的利用,通过网上发布教师的教学提纲、设置语音对话系统,拓宽教学空间;积极利用校园宽带网,使学生论文的提交和教师点评实现无纸化。通过网站开辟了专题探讨、理论研究、教学互动、新闻快报、经典书籍阅读、茶座等栏目,充分利用学校的宽带网络系统进行法理学的教学与研究。极大的激发了学生学习法理学的兴趣,拓展了教学的空间,满足了教学需求。并综合运用专题讲座、录像教学、案例讨论、网上答疑、网上讨论、论文写作等多种教学形式和手段,力求使得本课程实现理论和实践的一体化,努力塑造和优化学生的理论思维方式,提高其理论思辨能力,促进其法律职业思维的形成和发展。

    (四)国内外学术交流。

    有计划举办专家座谈和讲课活动,计划每年聘请本专业的专家学者报告讲学3-5人次(含国内外专家);分派教师参加全国法理学学年会的研讨会等等。专家学者通过课堂讲授、讲座与辩论的学术交流的形式,可以倡导学习方法和研究思路的多元化。引导学生更多关注中国本土的法治生活,从不同角度调动了学生研究、思考问题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表达、写作能力。同时学术交流也能使学生在倾听大师讲授法理学时感觉的是一种精神享受和学术感染。

    法学理论是法学专业的主干核心课程,作为最具有抽象性的知识。在现代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本课程最突出的特色是知识上兼具思辨性和实践性,学习方法和研究思路上的开放性与多元化。要不断完善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努力创新教学方法。在追求课堂教学效果的同时,注重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参考文献:

    [1]汪习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法理学》,课程建设走笔,载武汉大学评估网,

    [2]付子堂,法理学进阶,法律出版社,2005,

    [3]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高燕,法理学教学方法初探,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10),

    [5]刘勇著,《法理学》,课程“两个结合”讨论式教学,成都广播电视大学网

    [6]杨征军,鲁玉兰,法学实践教学法探析,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02,

    [7]高燕,卢佩玲,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导学教学的实践探析,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2):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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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14: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