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加强重庆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
范文 | 陈保余 传统意义上,产业工人是指在现代工厂、矿山、交通运输等企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新时期,产业工人主要是指在第一产业的农场、林场,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电力、热气、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发〔2017〕14号)出台后,重庆市各级工会组织广泛开展了不同层级的专题调研活动,全面深入了解我市及区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状况。根据《重庆统计年鉴(2017)》中的从业人员身份分类,以第二、三产业中6大行业门类就业人数作为产业工人的统计对象,同时加上农场、林场中从事集体劳动的工人,截至2016年底,我市产业工人有564.82万人。从产业分布上看,超过八成产业工人集中在第二产业,占比84.39%;从行业分布上看,近八成产业工人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占比79.17%;从企业分布上看,超六成产业工人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占比62.02%;从户籍状况上看,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6个行业中的农民工占比53%;从年龄性别上看,80后、男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军。 一、重庆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地位有所弱化,角色自信心不足 从政治地位看,工人阶级参与各个层面政治建设的途径还较为单一,在我市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中工人代表数量不多。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中工人代表41名,仅占5.4%;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中有一线职工30名,仅占3.6%;第四届市政协有工会界别委员25名,其中一线职工只有3名。从经济社会地位看,大部分企业初次分配机制不够合理,一线工人与管理人员收入差距偏大,高级技师的收入一般都相当于甚至偏低于同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或工程师水平。非公企业中的产业工人被雇佣感强烈,“替人打工,低人一等”的心理较普遍,甚至许多劳模都不愿自己的子女去当工人。大家还反映,很少看见有工业题材的影视剧,讴歌产业工人的更是微乎其微。 (二)技能水平整体偏低,结构优化率不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直线上升,但由于人们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技能人才现实缺口巨大,供求结构矛盾突出,“供大于求”与“供不应求”、“用人难”与“就业难”、“有事无人干”与“有人无事干”等现象并存。据统计,我市专业技能人才缺口至少在50万以上。2016年,我市产业工人中有技能的人员占60.2%,其中高技能工人仅占16.8%,技师、高级技师仅有4.5%。区县的情况更不乐观。如万州区在调查统计的31.38万名工人中,技师只有2330名,占调查职工总数的0.74%;高级技师仅有487名,占调查职工总数的0.15%;企业平均拥有技师0.11名、高级技师0.02名,技术工人面临年龄断档、青黄不接的严峻挑战。 (三)职业发展体系缺陷,晋升成长路不宽 目前,我国尚未构建起贯穿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终身学习等职业生涯全过程的制度安排,导致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在平台、经费、通道、社会和国家认可等方面政策措施较为零散、执行效果有差距。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衔接不畅,职业教育供需脱节,学生选择职业教育后缺少“进路”。目前多数企业实行国家5级技能等级标准,高级技师后再无晋升空间。大部分企业技术技能认定与职位晋升不挂钩。多数企业中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限尚未从制度上打破,优秀工人难以转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民营和中小企业宁愿外面挖人,也不愿自己来培养人才。 (四)权益实现存在差距,生活幸福感不強 目前,我国城镇依然存在针对不同人群的社保制度,分割严重、统合性差;部分工人未纳入制度覆盖范围,不同单位、职业身份的工人享有的社保权益存在较大差异,农民工参保比例依然较低;企业职工的社保待遇远不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不到50%,这些都要从全国层面逐步研究解决。部分企业社会保险未足额缴纳,一些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没有或很难得到保障,职工加班不都能获得法定补偿,因工伤亡和患职业病情况频繁发生,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现象普遍,等等。大量的农民工游离于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外,消遣方式还主要是上网、逛街、打牌等,离产业工人尤其是新生代工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距离较大。 二、加强重庆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建设思考 一个国家发展能否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越来越取决于国民素质,特别是广大劳动者素质。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就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出总体思路和系统方案。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这是党和国家首次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是各级各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聚焦问题,靶向设计,推动专项改革“动”起来 1.提高政治站位。产业工人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否可以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加强与重庆“十三五”规划、建设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战略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构建推进产业工人建设改革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 2.建立协调机制。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是否可以增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项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履行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组织推进、监督检查的职责,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统筹社会组织的协同力量。专项小组或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建立协同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长效协调机制,加强与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机构的沟通汇报,做好政策衔接、政策配套和政策创新,打破部门界限,推动改革举措系统集成。 3.明晰工作职责。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的改革内容多,牵联的职能部门多,需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各类资源。可考虑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项小组或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础调研,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制定重点任务实施细则,编制改革综合实施方案,开展实施效果评估。重点对照《改革方案》《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分项深度调研,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规定完成时间和标准。 (二)完善制度,拓展平台,推动技能提升“实”起来 1.改革教育模式。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建立行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加快发展技工教育。统筹规范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将企业职工在职培训相关规定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以在职培训专项经费或企业减免税方式给予支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教育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产业工人,给予培训费补贴。 2.丰富活动载体。深入推进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参加“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经济圈等引领性劳动竞赛。落实好《重庆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巴渝工匠2020计划实施方案》,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原单位必要的培养补偿费用,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举办多行业、多工种网上练兵活动,叫响做实“巴渝工匠”品牌。 3.突出重点群体。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公平保障农民工作为用人单位职工、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农民工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全国统筹。降低农民工培训成本,将农民工培训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定向式”“点对点”培训,提升培训实效。对农民工创业开设绿色通道,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力度。 (三)呵护尊严,实现权益,推动创业信心“满”起来 1.参与民主管理。进一步扩大产业工人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代表及其委员中的比例,吸收产业工人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推行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落实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组织和鼓励产业工人参与企事业民主管理。把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打通产业工人向上流动通道。贯彻落实《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重庆市厂务公开条例》《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视察调研力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增加个人收入。调整国有企业薪酬总额管理体系,提高产业工人特别是技能人才薪酬水平,使高等级技能人才工资达到与管理类、科研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相当的水平。推动从国家层面优化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设置,向上增加等级层次,拉升技能晋升梯阶,拓宽产业工人晋升通道。在企业普遍推广首席技师制度,提高首席技师津贴标准。设立职工创新扶持基金,鼓励和支持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表彰。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奖金等激励方式,重獎有突出贡献的一线技术工人。积极引导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落实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参加职工互助保险等普惠制政策待遇,增强职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归宿感。 3.提高社会地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优秀栏目中加大宣传产业工人的力度,巩固发展积极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宣传劳动者、展现新时代工人阶级风采的优秀作品。注重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劳动意识和习惯的养成,强调职业教育中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融入。增加和保障一线职工在重庆市劳模等各项评选中的名额比例,落实好劳模政策待遇,出台省部级劳模退休金增发替代政策。 (四)改进管理,优化服务,推动职工福祉“多”起来 1.创新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人才管理制度。打通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界限,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两种通道相互衔接、相互转换的管理机制。完善产业工人职位晋升、薪资调级、医疗保险、跨企业跨地区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实施办法,有效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O2O、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人才需求目录共享与应用公共服务平台,科学预测远期人才需求,促进存量人才合理流动。 2.维护合法权益。加紧建立健全产业工人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工人的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重点解决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指导企业做好补充保险工作。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进城落户。完善农民工用工体制,通过加强法律监督,对高技能、长工龄的劳动者给予补助,引导农民工与企业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 3.深化群团改革。创新国有企业群团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群团工作,配强群团领导班子,构建“以工人为中心、让工人当主角、由工人说了算”的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巩固各级群团组织建立的四季帮扶、大病救助、互助保险、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贫困母亲资助、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帮扶等工作成果,重点打造技能提升、职工文化等服务品牌,落实会员普惠待遇,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作? 者:重庆市万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 责任编辑:马 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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