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 |
范文 | 郭云斐 摘要:2012年开始实施的“营改增”试点启动了我国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作为地方主要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对地方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要实现地方财政的良性发展则必须明晰“营改增”对其影响程度,科学构建地方税收体系,适当拓宽地方税收权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扩大税基,这对于完善我国财税体制意义重大。 关键词:营改增;地方财政收入;扩大税基;产业结构 1引言 自2012年1月1日我国率先在上海地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试点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以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营改增政策法规,增值税扩围改革逐渐深入。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全面实施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但是营业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打税种,改征增值税,使地方财政面临着各种风险和考验。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持续扩大。 2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现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自2009年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后的再次重大税制转换,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大体运行平稳并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效应: 一是减少企业成本支出,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营改增”改革过后大部分纳税人税负降低,加之增值税抵扣环节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经营效益显著提升。这对于解决现阶段的就业困难,科学调整现有国民经济的发展模式起到关键作用。二是促进产业专业化分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营业税按照全额进行征收导致纳税人税收负担过重,不利于调动现代服务业的资本活跃度,不能将资金更多运用于研究开发等促使产业专业化升级的工作中,从而制约了其市场发展。“营改增”实施后,提高了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产业分工向科学化专业化发展。三是消除因为税种不同而产生重复征税以及不公平格局。从税制设计上来看,营业税按劳务等交易额征税,增值税按销项税抵扣购买货物进项税的办法来征税,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使服务企业抵扣其购买固定资产和服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使制造企业和零售企业能就其消费的服务性质产品进行进项税抵扣,纳税格局得到协调。 3营改增政策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从短期来看,“营改增”明显降低了地方财政收入,给地方财政施加了巨大压力。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共同构成了地方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比较大。营业税作为地方固定收入中的主体税种,在全国范围内来看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比达4成左右,有的甚至达到近7成,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在改革后,进一步加强了中央收入而使地方财政收入不断被压缩,施加巨大的地方财政压力。加之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几乎绝大部分企业进项税额可从其增值税销项额中扣除,也降低了地方的增值税收入。同时由于城建税等相关附加税费的计算与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均直接相关,因此在地方财政在“营改增”试点企业和相关下游企业营业税(即改革后的“改征增值税”)、增值税收入下降的同时,相关附加税费收入同时减少。 4地方財政体制应对“营改增”政策的改革策略 4.1构建地方税收法制体系,适当拓宽地方税收权限 构建科学的税收法制体系,让法律充分发挥其约束和监督作用既是深化“营改增”财税体制的需要,也是完善和规范地方税收体系的必要途径。拓宽地方政府的税收权限,赋予省一级政府适当的税收立法权。地方政府拥有适度的税收立法权能够使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获得财政收入,取得其提供公共品和服务的资金支持,各地政府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现有的税源情况,在合理范围内科学设置适合本地发展需要的税种,对调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合理配置有限社会资源、满足社会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4.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扩大税基 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地区经济发展对策。供给侧结构改革背景下的“营改增”政策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形式,地方政府要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当地经济特点,制定符合自身经济发展需求的实施细则和优惠政策,以扩宽税基和税源来保证地方财政收入。发挥地方财政资金的推动作用,加快服务业分离。以“营改增”过渡时期财政分享体制为契机,地方政府主动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现地方可用财力的增长;反过来再用新增的财力扶持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努力拓展发展空间和业务辐射能力,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 4.3培育新地方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我国虽然地方税种类较多,但除营业税以外的大部分税种收入较小而且征收成本较高,造成“营改增”之后地方主体税种缺乏,财政收入难以满足其支出需求的状况。因此,合理匹配政府问事权和财力需要通过确立取消老化税种,开征新税种来提高地方收入。对于我国现存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和当前市场经济模式不适应的税种,若丧失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实施良好的宏观调控功能,应对其适时取消,并可以合并一些有重复性的税种。同时,为促进社会经济现代化发展,配合国家政策来实现全国宏观调控目标,应适当开征一些新税种,最佳的地方主体税种应该具备税基宽、税源广且来源稳定、地域优势明显、税收受益大小与本地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优劣情况相关等特点。 5结束语 推广全面征收增值税是全世界税制改革的共同趋势和一致选择,增值税本身的税收中性可以促进经济的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征税,促进专业协作发展。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继而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从长远发展来看,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呈现积极态势。本文从营改增实施现状及其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这一角度加以探讨,提出了通过适当拓宽地方税收权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培育新地方主体税种等对策,以改善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冲击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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