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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国金融情报研究与应用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范文 彭靖里 陆家康
[摘要]在总结我国金融情报工作产生背景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国内金融情报兴起和发展的现状,以及理论研究的动向及其最新进展,认为当前我国金融情报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存在着观念陈旧、功能作用有局限性、理论研究与学科发展滞后和专业人才短缺等4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3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情报(FI);研究;应用;现状;问题;分析;中国
DOI:10.3969/j.issn.1008-0821.2011.03.005
〔中图分类号〕G3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1)03-0023-04
The Situation and Problem of Financial Intelligence
Researched and Applied in ChinaPeng Jingli Lu Jiakang
(1.Institute of Scientific & Technical Information of Yunnan Province,Kunming 650051,China;
2.School of Finance,Southwestev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Chengdu 610074,China)
〔Abstract〕Based on summary of the background produced financial intelligence work in China,this article deep analyzed the situation of financial intelligence spring up and developed in home,and its tendency and the latest newly progress for theory research in financial intelligence.There are four problems of old concept,the function limitations of financial intelligence,be lagged its theory research and course developed in building the system of Financial Intelligence service,put forward three suggest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Keywords〕financial intelligence;research;application;situation;problem;analysis;China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活动对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持续增强,逐步成为推动生产要素重新配置和优化组合的重要力量之一,伴随而来的金融危机、金融欺诈犯罪和金融机构破产等所引起的社会动荡也日益增多,这给各国政府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新的问题:如何既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在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又最大限度的防止和遏制金融投机带来的负面效应。因此,随着国际间金融博弈与信息科学联系的不断加深和相互作用,为克服金融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金融情报(Financial Intelligence,FI)理论研究及其应用作为情报科学新的重要分支,也逐渐兴起并得到迅速发展,引起全球工商金融界的极大关注。如早在1987年,英国路透社的金融情报机构就拥有14.5万个终端用户,年服务收入超过2亿英镑,每个终端用户平均支付的费用达1.1万美元[1],金融情报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和投融资者进行金融活动决策的重要依据。
根据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长期开展金融情报活动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通常金融情报是指:国家/企业或组织等金融投资主体,在法律和道德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对影响其经济安全和资本竞争地位的投资机会、运作风险、外部环境威胁或内部财务危机等方面的信息及其异常变化进行全方位搜集、监控、预警、分析利用的研究过程与产品[2],目前它已成为各国政府和金融界人士了解和认识宏观经济与金融业发展态势的基础性信息来源,以及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犯罪的重要工具之一,在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及其政府监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 我国金融情报工作产生的背景
1.1 对外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增加了我国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政府金融/财政统一管理与监督体制,金融领域的信息传递和利用带有浓重的政府管制色彩,这种体制在“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封闭型决策原则下,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国采取优惠政策,加大了吸引境外投资的力度,外资引进与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9年全国累积引进的外资总额已超过3 000亿美元[3]。外国投资的引进与利用不仅缓解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民经济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困境,而且随后国外金融服务机构相继进入国内市场,也成为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逐渐融入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种状况在促进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在客观上增大了遭遇国际性金融危机影响的风险性,如1998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海啸”都给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因此,如何运用金融情报来及时感知和评估金融风险发生前的征兆信息,更有效地防止和减轻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已成为今后我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必须面临的重要问题。
1.2 打击以洗钱为核心的经济犯罪行为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金融情报体系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由国际贩毒、金融诈骗和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行为引起的银行洗钱活动开始猖獗起来,这些洗钱活动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还助长并滋生新的犯罪,扭曲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损害金融机构的诚信,腐蚀公众道德。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5年中国反洗钱报告》中披露:仅在2005年一年里,由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7.85倍,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11.96倍,其中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及其它来源信息进行分析和甄别,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各类账户3 906个,交易6万余笔,涉及的人民币金额达793.51亿元,外币折合美元8.32亿元,以洗钱为核心的经济犯罪活动已对我国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4]。因此,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加深,社会矛盾发生新变化的形势下,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情报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3 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情报体系来增强核心竞争力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金融体制实行了渐进式改革,推动政府监管职能与金融服务功能的相互分离,使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大金融机构逐渐成为服务于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并且华夏股份制银行等民营金融机构和美国花旗银行、英国汇丰银行等境外金融服务机构的进入,打破了国有金融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地位,加剧了国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程度,客观上迫切需要通过开展金融情报活动来更好地了解市场及其竞争对手,以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5]。同时,在“三金工程”等社会信息化战略的推动下,我国金融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各种信息系统建设和业务信息资源的不断积累也为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金融情报服务提供了必要的重要基础条件。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情报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和增强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与重要性也日渐凸现出来。为有效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防范经济犯罪和增强市场竞争力,开展对金融情报的搜集、传递和分析利用已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而变成金融服务企业和国内外投融资者等为增强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任务。
2 金融情报活动的兴起与理论研究进展
2.1 国内金融情报研究活动的兴起
我国理论界对于世界上金融情报科学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关注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随着当时对“经济发展周期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产生的深刻影响,使人们逐渐意识到:“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现象不仅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必然产物,而且也是市场环境条件下经济发展和投资过程中客观存在的普遍规律[6]。为此,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纷纷根据如何保障我国金融体系安全要求,就“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等问题对金融风险产生的影响及其评价体系建设展开研究,拉开了我国开展金融情报理论引进和宏观领域理论探索的序幕,同时上海、北京、大连和广州等沿海发达城市也结合招商引资实践,有步骤地引进国际知名金融服务企业,面向跨国公司提供金融情报服务。
2002年10月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同志在亚太地区领导人会议上,代表我国政府签署《领导人关于反对恐怖主义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声明》,承诺将建立中国服务于反洗钱的金融情报机构[7]。2003年我国正式批准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并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4年4月又成立首个国家金融情报机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2006年10月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了反洗钱行政管理体制以及金融情报机构在增强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中的特殊的作用,明确要求建立搜集、分析和传递有关潜在洗钱活动等信息的金融情报机构,为国内金融情报服务的法律地位及其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金融情报科学发展重点由理论研究逐步转向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道路。
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国内研究机构和高校根据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相继开展了对金融情报理论如何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打击金融犯罪和增强金融服务机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应用的实证研究和教学工作。如2004年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与全球信息咨询提供商——路透集团合作,共同在中国设立金融风险研究联合实验室,开展金融信息分析与预警等方面的金融情报理论研究,为推动金融情报学科的发展及应用提供实验条件[8];2008年西南财经大学成立金融智能与金融工程重点实验室(FIFE),开展“金融信息安全”、“金融智能信息处理”、“海量金融数据挖掘”和“反洗钱信息分析”等方向的金融情报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9];2009年西南财经大学决定开设“光华创新实验班”金融智能与信息管理专业,重点培养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决策优化、金融市场管理、反金融犯罪等方面的高层次金融管理和情报应用专门人才[10]。
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爆发期间,由曾任美国最大非金融机构房地美、房利美(此次贷危机引发的策源地之一)高级咨询顾问的宋鸿兵先生,在撰写出版的畅销书《货币战争》(中信出版社出版,发行量达到200多万册)中,根据对近百年来国际金融风险与危机的全面分析,认为:目前中国面临最大的“金融风险”就是缺乏“货币战争”的意识和准备,明确建议“我国政府应吸取泰国、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的教训,尽快建立金融情报网和专门机构,负责搜集和分析金融信息,尤其要加强对外资银行和外国基金中的人员背景,资金调动,案例搜集等方面的情报研究”[11]。从而给我国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情报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留下深刻印象,金融情报理论研究与应用开始受到工商金融界的高度关注。
2.2 我国金融情报机构与境外同行的交流合作
随着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等金融情报机构的成立和正式运行,我国与世界各国/地区积极开展了涉及禁毒、反恐怖和反洗钱等方面的国际金融情报交流合作,不仅加强了与国际性金融情报合作机构——埃格蒙特组织,以及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联系,而且于2007年6月经FATF全体会议一致协商同意,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只是由于涉台问题等原因,中国目前尚未加入埃格蒙特组织[12]。
2005年我国与韩国金融情报分析院正式签署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后又相继与马来西亚、俄罗斯、泰国等国家和香港、澳门的金融情报机构签署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协议,不久又与俄罗斯负责反洗钱的部门“金融监管局”共同商谈筹建地区性“欧亚反洗钱和恐怖融资小组(EAP)”的金融情报合作组织。通过上述合作文件,中国与合作各方将基于互惠原则,在涉嫌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及其他相关经济犯罪的金融情报搜集、利用和分析和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并建立定期情报会商、案例研究和人员交流等制度[13],这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与世界各国和地区金融情报机构间情报交流合作机制的形成。
2.3 国内金融情报科学的理论研究动向与进展
根据笔者对“中国知网”数据库和“维普科技文献数据库”中,1994-2010年期间,主题词为“金融情报”或者“银行竞争力”的文献进行检索,剔出两库重复的文献后,共获得相关学术论文34篇,其中最早的为1994年刘炳延先生撰写的《试论金融体制改革中的银行情报研究》(情报科学,1994年第3期),最晚的是李文浩先生撰写的《美国、加拿大金融情报中心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南方金融,2010年第1期)。
在这34篇论文中,按其研究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金融情报的基础理论(4篇),内容涉及金融行为中的“信息不对称”特征以及金融安全与情报的关系机理等,探讨建立金融情报学科的可行性;二是商业银行竞争情报和竞争力分析(12篇),内容涉及竞争情报在商业银行发展中的应用和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并引入商业智能(Business Intelligence,BI)的概念,对金融业务中积累的数据进行海量挖掘,分析和研究信息背后的规律和事件本质等;三是金融情报机构分析(18篇),内容涉及国内外反洗钱金融情报机构的发展状况及运行机制,提出完善和创新我国反洗钱情报服务的对策等。从上述论文内容的结构分析结果来看:国内关于“金融情报”主题的理论研究,宏观上主要集中于金融情报在反洗钱等特定领域中的应用,而在微观上则集中于商业银行竞争情报建设等方面,对金融情报理论基础的研究并不多,而且研究的深度也不够,与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然而,当笔者再对同一时期相同数据库中与金融情报服务体系有关的一些主题如“金融安全”、“金融风险评价”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等,采用同样的方法进行文献检索,却发现相应的研究文献数量都不小,其中“金融安全”为126篇,“金融风险评估”为67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为181篇。但是,由于在这些研究文献中仍然延续了国外早已过时的“完全信息”假设观点,因而与“金融情报”主题的研究并不存在交集。这说明,国外与金融情报科学密切相关的“金融安全”和“金融风险评价”等领域的研究,在我国尚未被纳入金融情报理论与应用研究的范畴。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对金融情报这一新兴学科的理论与应用研究进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研究内容也主要集中在反洗钱、商业银行竞争情报系统建设等少数几个领域,与“金融安全”、“金融风险评价”等迫切需要金融情报支撑的实际工作之间缺乏交流与沟通。
3 当前我国金融情报研究与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我国金融情报产生背景及其发展现状的分析,发现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3.1 对金融领域情报服务的基本性质与合法性缺乏正确认识由于受传统情报观及其意识的影响,国内不少金融界人士甚至主管金融工作的领导同志,对情报概念存在着根深蒂固的排斥,导致了对金融情报的法律地位和功能作用缺乏全面、客观、科学的理解,在实践中往往无视资本竞争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主观地将金融风险或经济危机的起因简单地归咎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病或“市场失灵”,习惯于采用政府干预方式对金融市场进行调控,从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不仅造成国内金融市场管理陷入到“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管”的恶性循环中,而且在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和中美“汇率大战”等国际金融博弈中,由于缺乏金融情报的有力支持,难以做到“知彼知已”,常常陷入被动局面,甚至还导致巨大经济损失。
3.2 现有金融情报服务体系的建设及其功能作用存在局限性由于我国决策层对金融情报功能作用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片面性,目前国内初步建立起来的金融情报监测服务体系,仅主要针对反洗钱和反恐等少数几个特殊领域,其中反洗钱的金融情报运行与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其监测分析中心也仅是一个搜集各地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数据的庞大的数据库而已,可提供的金融情报非常有限,对提高反洗钱的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义仍显得不足。而金融情报的其他两个主要功能,即防范金融风险与危机、提高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的情报研究和应用活动则刚刚起步,尚未形成一个涉及工商、税务、贸易、海关、司法等部门的覆盖面更广、触角伸得更深的金融情报搜集、分析和监控,以及信息协调和共享利用的服务平台,远远不能适应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要求。
3.3 关于金融情报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严重滞后
据笔者了解,至今我国对金融情报新兴学科尚无开展一定规模、有组织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国家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基金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也没有安排相应的立项和资金资助。目前只有中国人大、西南财经大学等少数几个高校或金融研究机构开展了“金融智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金融风险评价”和“商业银行竞争力分析”等涉及金融情报科学领域的理论研究,但是这些领域的研究之间仍然缺乏相互沟通和交流,既形成不了统一的学科体系,也不可能形成合力,总体水平至少落后国外十年以上。因此,难以为国内金融情报服务的实践和学科发展提供必要理论支持。
3.4 国内能够从事金融情报研究与应用的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当前我国从事金融情报研究与应用工作的高层人员基本上来自近年回国的海外学者,或者是由研究金融工程、信息系统管理等专业的人士转行过来两个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金融情报服务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国内除西南财经大学等少数高校组织过培训班开展这方面的短期培训外,国内尚没有一所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金融情报专业人才的教育工作。严重缺乏合格专门人才的局面已成为制约我国金融情报健康发展的瓶颈因素。
4 加快我国金融情报服务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建议
4.1 把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情报服务体系作为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近百年来世界上由于资本盲目逐利本性引发的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社会动荡和财富损失,已远远不亚于大规模战争给人类带来的灾难,甚至使一些发展中国家几十年积累的财富在很短时间里化为乌有。而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资本全球化流动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分布与利用能力的极不对称,金融情报的发展与应用已对世界经济秩序的改造和规则重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美国量子基金创始人索罗斯等金融投机巨头就是利用其拥有的金融情报搜集、分析和研究优势,钻了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育不成熟、政府监管不力的空子,使马来西亚、印尼、泰国等东南亚地区国家在1998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中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在进一步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加快金融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应当把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情报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这是我国扩大改革开放,积极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客观要求。
4.2 加快我国针对可能爆发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竞争情报监测预警研究及其体系建设在不断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管理中,无论是采取资本市场调节机制或者政府宏观干预等措施,都必须加强金融情报的搜集、分析、研究和利用工作,以便克服或消除资本流动博弈中“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确定性。由于金融危机或经济犯罪的出现常常以一系列经济、金融信息的恶化为先兆,如果能够根据金融指标的异常变化等信息,组织开展有效的金融情报活动,对资本流动中的异常征兆进行事先预警,就可能防止金融危机或经济犯罪活动的发生。因此应根据新的形势,结合我国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屡遭“人民币升值”威胁的现实和金融犯罪国际化的趋势,加快我国针对可能爆发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竞争情报监测预警研究及其体系建设,这不仅对于提高国家金融安全水平、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促进竞争情报服务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也会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4.3 积极推动我国金融情报新兴学科建设,大力培养和造就合格的金融情报专门人才尽管在世界范围内,现代意义上的金融情报活动及专门机构的出现只有不到50年的历史,但是由于其发展与全球经济科技一体化趋势和金融投资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的要求相吻合,因而受到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政府的重视以及金融工商界的极大关注,发展十分迅速,这标志着金融情报的法律地位已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并且迅速演变成为情报科学发展中的热点和竞争情报科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因此,我们应当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积极推动竞争情报科学研究与金融管理实践的联姻,充分发挥竞争情报在信息跟踪、监测、预警、评估和集成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加快推动金融情报新兴学科的建设,大力培养和造就合格金融情报专门人才,不断增强国家维护经济安全、抵御金融风险和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以及增强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国内竞争情报工作的社会地位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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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