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基层税务机关如何做好内控机制工作的若干思考 |
范文 | 曹松林+斯琴 摘 要 2016年来,总局选取部分省市税务机关开展内控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推向全系统范围内。作为非试点单位的基层税务机关,没有身体力行地走在内控机制建设的最前沿,但对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学习思索却未曾间断过。本文主要对税务机关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分析。 关键词 基层税务机关 内控 机制 一、“内部控制”机制的基本含义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个组织为了实现既定目标,防范和减少风险的发生,由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对内部业务流程进行全过程介入和监控,采取权力分解、相互制衡手段,制定出完备的制度保障的过程。 内部控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是有效防范风险的现实需要。 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应为明确权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促生内在制约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税务机关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能够有效降低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 从税务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来看,税务系统中存在一些内部岗位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完备、工作规程不完善、分权制约不到位的问题。税收工作处在利益分配前沿,广大税务干部时刻面临着执法风险。因此,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任务十分紧迫。对权力的制约、风险的控制,仅靠外部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才能有效预防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内部机制建设,能将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有机统一起来,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有力,保证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二)能够确实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质效 建立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有助于整合完善税务机关现有制度规范,解决当前内部监督中存在的监督不及时、不全面和监控不力的问题。现行税务系统内部监督虽然大都已成体系,但未能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实行实时监控,大多数问题都是通过事后检查考核才发现的。建立内控机制,就是将监督覆盖到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且通过建立内控机制,把权力运行的过程、工作执行的过程纳入监控范围,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发挥事中监督的保护效果,实现监督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日常化,推动税务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能够全面提升税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能力 由于税务工作专业性强、制度性强,因而本身具有一定的自我规范性。目前在实践中也都建立了相关制度规范,在“两权”监督方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为内控机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巩固成果,深化內涵,提升层次,全面整合、修订、充实、完善各项制度,构建全面覆盖、关联制约、协调互动、科学管用的管理机制,实现税务机关各项制度的完整和完善,进一步提升制度防腐水平。同时,内控机制建设通过内部环境建设、开展风险评估、实施控制活动等措施,能够充分发挥各部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各部门发现问题、自我纠正、持续改进的内控内生化机制,从根本上提升反腐倡廉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基层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建议 本文结合基层国税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完善国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树立防范理念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好坏的有力保障。抓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内部风险点的关键环节,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部门主责主管,专业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把风险防范工作提到党组的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组织牵头部门和各部门的职责,对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部署和安排;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该项工作有专岗落实;把好查找风险点和制定防范措施的审核关,保证风险点找得准,防范措施能切实有效地解决问题。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加强日常教育,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防范风险、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树立“防风险、抓管理、促规范、上水平”的理念,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中,把监督贯穿于税收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牢牢把握税收执法风险和行业管理风险这两个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点。 (二)完善岗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 落实责任是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核心。按照岗位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定岗、定职、定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而言,要把每一个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职务风险、工作纪律等内容通过详细的岗位手册固定下来,让每一位干部熟练掌握自己工作的各个方面的要求。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规范和完善,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首先要明确领导责任,税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作直接负责。其次要强化部门责任,督促各部门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等要求落实到位。最后要落实岗位职责,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职责事项、工作规程、考核标准、过错责任等,把内控的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岗位。要通过分解权力,形成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在程序上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力制衡和流程制约,降低随意性,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信息传递,提升预警能力 建立以金税三期系统为枢纽的信息分析运用模式。加强各类信息分析和运用,通过异常信息的分析和传递,对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可能存在的倾向性、集中性问题作出预警提示;定期对税收宏观税负进行分析,对税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后期税源管理的重点作出预警提示。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由内控责任部门通报责任范围内的内控信息,分析执法内控机制运行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集中表现、特点以及发展趋势,并对内控机制建设运行及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严格内控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强化监督防线,通过巡视、督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工作,以查促管,以查促控。将内控机制建设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税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加强基层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与推进征管体制改革相结合,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与推行权责清单相结合,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与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考评相结合,形成强化内控的有力抓手;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促进内控机制建设的有效落实。严格按照“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的目标要求,大力促进内控机制建设覆盖至税务机关全部环节、覆盖“两权”运行的全过程;提升内控监管能力,提升内控整体效能。 税务机关各部门要把内部控制机制运行的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领导和每个岗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制的规定和“一把手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进行管理、考核检查及责任追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内控机制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负起主管部门的责任,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责任追究和查出责任,机关各相关部门负有配合、支持的责任。当出现过错、违纪、违法等情况,按规定给予绩效扣分、行政责任等处理,以责任追究促进内控机制惩防体系的有效运行。 (作者单位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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