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会计委派制在国有企业的实施应用 |
范文 | 徐立新 摘要: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也是新时期改革发展理念中最重要的核心部分。国有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的过程,是现阶段强化企业外部监督,及对企业财务人员管理机制的创新,是实现国有企业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国有企业;实施;应用 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对于强化上级财务部门管理,理顺二级核算单位的会计行为及对其经济活动的监管,保障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的企业内部改革中,企业内部会计委派制度,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工作,也是国有企业保有资产,实现自身经济效益提升,确保资产增值的有效保障。 一、会计委派制监督功能的应用 目前我国财务会计监督划分为三个层次:内部监督、政府财政部门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概括起来即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体系建立,是会计委派制度监督功能得以实现的重要方面[1],会计委派制实际是政府财政部门监督的强化。从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实践来看,以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为外部监督代表的监督工作,涉及国家财政、审计、国资部门、税务机关、主管部门等;还涵盖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为主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监督体系。在企业内部监督应用中,包括企业内部会计、审计等人员为主体的财务监督控制体系。 在企业内外部监督实践中,以强化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财务监督的职责发挥,需要正视会计委派制下的财务总监监督职责,并在实际的政府监管中,以实际审计监督为基本管理方法。在企业内外部监督实践中,落实国家、单位审计同步建设。在国有企业监督建设中,正确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体系价值,落实财务总监工作评价制度,以正确的考核依据,全面服务企业管理建设。在企业会计和审计监督职能实践中,以审计职能的发挥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实现会计委派制度下的国企管理。 二、会计委派体制功能的建设 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会计监督力量弱化,信息虚假,财务收支混乱,使国家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理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国企体制功能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在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下,传统以核算型为主的财会工作体制逐步落后于财会管理工作。尤其是记帐、算帐、报帐表面工作的发挥,无法最大限度的发挥会计工作的作用。在国有企业推行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工作中,会计委派体制功能的建设,已经逐步形成了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集成化的工作体系,也在实际的生产经营功能建设实践中,以深化政企分开的体制建设为核心的重点建设[2]。 三、会计委派制管理机构应用 国有企业实施会计委派制后,由财务部门的小范围概念,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构筑了大单位建设,并在会计干部管理实践中,以委派形式的直接管理,在干部的提拔、任免、培训、交流中,重新定位和界定规范了企业内设机构职能,并在保证队伍稳定和监督规范化法制建设中起了管理重构作用。 四、会计委派制优化国有企业资源配置应用 鉴于传统会计制度中普遍存在财务会计监控机制松懈,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问题。会计委派制的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与管理得到了充分的解决。会计委派制在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建设实践中,由于委派的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和经济利益独立于经营者之外,可以毫无顾忌地、客观公正地依法对单位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履行向委派机构和企业负责的双重职能,改变了以往经济活动主要靠事后监督的状况,优化了国有企业资源配置。 五、会计委派制下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应用 会计委派制难免会触及到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既得利益,会遇到一些阻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态势,会计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提高业务水平,提供优质的服务,只有服务到位了,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各项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财务总监委派制下总会计师作为终止方,是使用现代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实践,落实经济核算自然需求,实现企业会计核算内部管控有效化的必由之路。国有大型企业建立以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制双轨运行的新机制,可实现对企业据测管理及其财务监督制约乃至经营活动中,都需要企业在重大经营活动实践中处理好各方关系。 六、会计委派制应用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国有企业在资产管理实践中,面临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失真及其资产严重流失问题,除了受系复杂工程限制外,在实际的经济监督机制实践中,要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内外部法制问题,需要建立长效的监督体制,并创造良性的法制环境,以最大限度的实现会计管理制度的科学化[3]。 会计委派制应用后,依靠保障委派会计制的外部经营环境,用法律形式把委派会计人员对委派单位和受派单位应尽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与受派单位的关系规定下,最终获得与现代企业法制相称的財务管理制度。 在国有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整顿中,以规范的建设,在制度上为现代国有企业的管理规范建设提供范例。在制度应用上,委派人员深入企业的各个环节,有机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落实奖励机制激发会计人员积极性,最终在监督责任和经营者权责中,达成与企业发展的匹配。 会计委派制应用后,企业内部的审计部门管理工作以其权利要求和有序运作、独立地按照财经制度、法规和有关的核算要求,在会计监督职能发挥实践中,具备以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外部监督融合的财务质量核查工作,最终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达标[4]。会计委派人员监督效果的有效评价尺度,作为外部审计公平环境的砝码,最终在经营者的管理实践和业绩展现中得到全方位的体现。 七、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范围和委派方式应用启示 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脱离国有企业内部等单位治理的会计人员,更能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预算。委派“财务总监”的形式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会计人员履行事前、事中及事后完全监督,建立企业从属之外的领导班子,更能在法律冲突解决范围实践中,实现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督[5]。在执法监督外,达成了税务监督和社会监督。 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再继续教育水平作为会计委派发展挑战中的一环,以会计人员自身水平的提高作为强化的基础条件,是在全面把握现代企业经营治理实践内,以强化监督力度,深化执行力度,促进会计市场繁荣、自我约束会计人才,构筑人员良性流动机制的鲜明体现。 八、会计委派制在国有企业中实施的实例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是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华集团于2006年开始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首先在辖下80家分公司实施省集团委派,对省集团和当地分公司负责,其当年绩效工作由省集团发放,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对全省新华书店集团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及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2007年开始完成了辖下80家分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很好地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于2011年3月随着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整体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借壳上市。通过10年的运行实践,会计委派制起到了很好外部监督的作用,2016年湖北新华集团再次改革,实行省管市、市管县的新型管理模式,财务委派制也与时俱进,由省集团对市州直接委派,最终在市州一级建立财务共享中心,2016年经过竞聘选拔了一批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财务人员,由省集团委派总会计师的形式进驻各市州分公司,其人事档案由省集团管理,薪酬、五险一金全部由省集团承担,解决了委派人员的后顾之忧,他们能更加客观公正地依法对单位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目前这一制度运转良好。 九、结束语 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经营实践整体情况落实中,以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违法违纪处理或撤换、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管理,都有赖于会计委派制度建立。新时期,会计委派制度下稽查特派员制度与财务总监委派制在国有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具备会计委派稽查特殊潜质,并在可预测管理实践中,最终为国有资产安全监督提供完善的制度化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凌.会计委派在商业银行基层机构应用探讨[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6 (12):57-58. [2]沈燕.淺议会计委派中的双重博弈[J].现代商业,2007 (27):63. [3]张希华.《会计法》实施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天津大学,2007. [4]王涛.会计委派制在国有企业中的应用研究——北京颐安房地产公司应用会计委派制实践分析[D].中国人民大学,2006. [5]王大力.我国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运营研究[D].山东科技大学,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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