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析预算软约束对EVA治理过度投资效应的影响 |
范文 | 常晓筱 摘要:我国国有企业过度投资严重的问题由来已久,为缓解这一问题,国资委在国有企业中推行EVA业绩考核与评价机制。已有文献研究表明EVA业绩考核体系能够有效抑制企业的过度投资现象,但我国仍然处于经济转轨时期,一些特殊的制度因素,比如预算软约束问题会带来融资条件的差异,从而会对微观企业的过度投资产生影响。那么,预算软约束问题是否会影响EVA考核治理过度投资的有效性这一问题就值得受到关注。本文通过分析,認为EVA可以有效缓解“内部人控制”问题引起的预算软约束所产生的过度投资问题,但无法有效缓解政策性负担引起的预算软约束所产生的过度投 资问题。 关键词:预算软约束;EVA;过度投资;国企 由于企业经营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导致企业内部出现委托代理问题,而我国的国有企业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国企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但管理者由政府指定委任,政府执行监督权,由此造成国企内部所有者虚位的现象,从而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同时,国企的管理者收到两种利益因素的影响:一是薪酬管制,二是寻求政治晋升。一方面,薪酬管制使得国企管理者通过薪酬以外的途径追求短期利益,另一方面,国企的管理者为追求政治晋升,迎合政府将国企“做大做强”的导向。这两方面的影响使得国企的管理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通常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长期利益,并且急于通过大型项目扩充企业规模,这些均加剧了国企过度投资的现象,即企业的经营者将企业的资源投资于净现值小于零的项目(Jensen,1986)。 针对上述问题,国资委于2010年制定了相应的业绩考核机制即引入EVA(经济增加值)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来试图缓解过度投资问题。EVA与传统利润指标的首要不同之处就是在考虑债权资本成本的基础上仍会考虑股权资本成本对利润的影响,强化了经理人和股东利益的一致性,缓解了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冲突。从而将投资决策对企业长远利益的影响纳入到业绩考核体系中,使得国企的管理者能够理性思考投资决策的长远效益,有效降低过度投资的程度。(张先治,2012)但我国现阶段仍处于经济转轨的时期,国有企业还处在一些特殊的制度环境之中,如预算软约束问题就使得国企相对民营企业而言,有着更加良好的融资条件。由于国有企业承担着国家一部分政策性任务(称之为“政策性负担”),这些政策性负担会使得国有企业倾向于完成社会目标而非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会对国企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出于这一问题的考虑,当国有企业在遭受损失的时候,其相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会得到政府的额外援助,这种由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额外保护或救助就是“预算软约束”。(梅丹,2009)尽管近年来政府一直在规范金融市场,进行国企改革,但市场化经济改革并没有消除政策性负担问题,由此导致的预算软约束仍然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严重的消极作用(盛明泉,2012)。尤其是预算软约束加剧了过度投资问题。 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产权性质一致,政府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具有双重预算软约束(周雪峰,2014),预算软约束使得国有企业可以从国有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而不用承担无法偿还贷款的惩罚,那么国有银行就失去了对国有企业发挥债权人的监督作用(周雪峰,2014),而国有企业受制于政府目标会将银行贷款用于非效率投资项目,由此造成银行负债无法抑制过度投资行为(盛明泉,2012)。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问题促进了其过度投资的程度,并且这一问题至今仍继续存在,而EVA业绩考核体系可以有效缓解委托代理问题(池国华,2013),那么预算软约束问题的存在是否会影响EVA业绩考核治理过度投资的有效性? 预算软约束带来的过度投资现象是否会因为EVA考核的实施而得到缓解,这与预算软约束的成因有密切的关系。林毅夫(1999)的研究认为我国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是导致企业预算软约束问题的根本原因。我国国有企业在改制上市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摆脱政策性负担,有的企业采取存续分立的改制模式,即原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母公司继续存续,从而承担更多的政策性负担,自生能力较差,而有的企业采取解散分立和整体上市的改制模式,就能够较好的摆脱政策性负担的影响。(刘慧龙,2012)而通过前述分析已知,对于承担政策性负担的企业而言,当其在遭受损失的时候,其相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会得到政府的额外援助。但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决策失败也会使企业遭受损失,而信息不对称模糊了责任的界定,因为政府监督者无法明确企业的亏损是由政策性负担引起的,还是由管理者决策失误引起的。这使得国企的管理者不用担心过度投资影响到其个人利益,更加会通过过度投资达到个人私利和政治晋升的目的。上述分析解释了政策性负担带来预算软约束的过程,同时进一步分析了“内部人控制”这一问题会利用政策性负担进一步加剧预算软约束。但政策性负担是由于特殊制度环境造成的,和代理问题无关,因此,EVA考核的实施难以消除政策性负担带来的过度投资,那么同样也无法治理基于政策性负担的预算软约束所带来的过度投资问题。而基于“内部人控制”问题导致的预算软约束所带来的过度投资问题是可以通过实施EVA得到缓解的,原因在于经营者投资决策的前提是要确保经济利润的最大化,就要确保项目的收益能够补偿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其不再以最大化个人私利为前提,而是兼顾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由此也就消除了个人私利导致的过度投资。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EVA无法缓解由政策性负担导致的预算软约束所产生的过度投资,但可以缓解“内部人控制”所导致的预算软约束产生的过度投资。而通过近年来国企改革和政府对预算软约束问题所采取的一些硬化措施,使得一部分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在脱离政策性负担,所以可以推断预算软约束问题更多的来源于“内部人控制”问题。由此可知,当企业承担较重的政策性负担时,实施EVA绩效考核体系无法有效缓解由其导致的预算软约束所产生的过度投资问题,而当企业承担较轻的政策性负担时,即使预算软约束的水平较高,那么EVA绩效考核体系仍然可以有效的缓解高预算软约束水平产生的过度投资。 本文的研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为我们进行国企改革,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缓解过度投资问题,甚至于优化金融市场环境,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是缓解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尤其对于承担较重的政策性负担的企业,应该逐渐使企业摆脱繁重的政策性任务。二是,由于EVA考核的实施年限尚短,仍需政府结合企业应用的实践经验对考核机制进行改革,逐渐完善考核细则制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考核的效率和效果,使企业能够制定出更加适应自身情况的考核机制和政策。三是,提高我国各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不论对于何种原因导致的预算软约束问题均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缓解,加强银行和企业的双向监督,尤其也要防止银行经营者的代理问题影响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池国华.EVA考核提升了企业价值吗?[J].会计研究,2013(11):60-66. [2] 林毅夫.政策性负担与企业的预算软约束:来自中国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04(8):81-127. [3] 刘慧龙,吴联生,王亚平.国有企业改制、董事会独立性与投资效率[J].金融研究,2012(9):127-140. [4] 刘凤委,李琦.市场竞争、EVA评价与企业过度投资[J].会计研究,2013(2):54-95. [5] 梅丹.政府干预、预算软约束与过度投资[J].软科学,2009(11):114-122. [6] 盛明泉,张敏,马黎珺,李昊.国有产权、预算软约束与资本结构动态调整[J].管理世界,2012(3):151-157. [7] 张先治,李琦.基于EVA的业绩评价对央企过度投资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J].当代财经,2012(5):119-128. (作者单位: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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