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比较研究 |
范文 | 秦志飞+王钰 【摘 要】 从国内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我国民办高校与美国和日本私立高校两个视角进行对比分析,对我国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情况进行剖析,指出与国内公办高校和国外私立高校之间的差距与不足。通过借鉴国内公办、国外私立高校的办学与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当前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应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完善的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制度的建立可以为民办高校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 民办高校; 会计核算;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5-0113-03 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是民办高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校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维护学校经济秩序,保证推进教学工作、维护学校发展的前提,而会计核算又是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和根本保障,所以完善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是民办高校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保证。我国应在遵循国家、地方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私立高校的管理经验,处理好继承、引进与发展的关系,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为促进我国民办高校持续、健康发展,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奠定坚实基础。 一、国内民办、公办高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比较 高等学校是承担高等教育的机构,长期以来,中国高等学校是单一的公办高校。近年来,民办高校开始兴办并迅速发展,其地位从中国教育的“有益补充”提升为“组成部分”。由于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办学体制和目的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导致两者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法上也存在着诸多不同。 (一)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特征分析 1.学校性质的差异 我国的公办高校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即非营利性组织。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一部分民办高校作为自主办学、自求生存、自谋发展、面向市场、参与竞争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具有一定的营利性。 2.办学主体及经费来源的差异 《高等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在我国,公办高校是事业单位,其办学主体为国家,办学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性资金,而民办高校的办学主体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办学,虽然也有补助其高等教育活动的少量财政性资金,但在办学经费支出中所占比重很小。 (二)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财务管理比较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依据的比较 从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实施财务管理所依据的制度来看,公办高校的财务管理更为规范和统一,公办高校财务管理统一以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为实施依据,而民办高校财务管理还未规范和统一,有些按照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些参考的是公办高校的制度。 2.财务管理手段的比较 (1)资金业绩考核体制。民办高校日常资金运作涉及广泛而复杂的利益相关者,各方尤其是投资者非常关心自己在学校的投资效益,再加上有较为完善的董事会制度,对日常财务管理监督较为到位,从而促使民办高校形成资金业绩考核体制。而公办高校长期以来更为关注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对资金投入与产出效益重视不够,并未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资金业绩考核体制。 (2)财务预算体系。民办与公办高校都初步建立了财务预算体系,但都还不太完善,如缺乏全面预算理念,普遍缺乏事中控制,对预算的执行较为随意等。但总体来看,公办高校财务预算的情况较为乐观,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资金存放和支付形式发生了改变,公办高校由从被动的预算资金事后监督转变为主动的事中控制,实现了实时监督,强化了预算执行效果。 (3)财务分析体系。目前,民办与公办高校都缺乏一个科学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主要是对预算当年收入、支出以及各类经费所占比重等“量”化分析,缺乏对各种影响高校收入和支出的因素、支出结构和经费配置等的“质”化分析。 (三)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会计核算比较分析 1.会计目标 (1)财政拨款占主要部分的公办高校,其会计信息主要用于满足政府的需求,因而其会计目标应是受托责任观;社会资金逐渐占主要部分的公办高校,其经费来源结构处于过渡时期,投资体制中多主体的参与要求会计信息具有预测价值,会计目标应由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转变。(2)民办高校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使得潜在投资者成为重要信息使用人,要提供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会计目标必须选择决策有用观。 2.会计核算基础 2014年开始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1)财政拨款占主要部分的公办高校会计核算基础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一般的业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但对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社会资金逐渐占主要部分的公办高校,所需经费转向多方面筹集,其会计核算模式应转向权责发生制。(2)民办高校是一个具有较强公益性的实体,体制上与公办学校不同,应采取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 3.财务报告内容 (1)财政拨款占主要部分的公办高校,从财务报表的类型来看,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及附注,其财务报表应更多地披露支出、成本以及负债方面的信息,以便政府适时调整拨款的数额和方向;社会资金逐渐占主要部分的公办高校应增加现金流量表,信息披露上应不断适应各类资源提供者的需要。(2)当前,我国民办高校财务状况并未对公众公示,缺少监管机制,财务信息透明度较低。 二、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国际比较 高校在西方国家一般分为公立高校和私立高校,在世界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变化的过程中,私立高等教育特别引人注目。美国和日本是会计制度编制组织工作民主和集中两种方式的代表,有必要研究并借鉴美、日私立高校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经验。 (一)美、日、中三国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比较 1.财务管理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私立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如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绝大多数是私立大学。美国私立大学通常采用分散型的财务管理方式。高校获得的大部分经费由其下设的学院直接管理,校部统筹的只是各学院上交的小比例经费,以用于高校的人员工资、校舍建设及其他公共财务支出,学院才是学校的办学实体和管理重心,在财务上是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办学自主权。日本绝大多数高校采取分权式的管理方式,学校给学院、系以充分人事、财务和管理的自主权。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基本上属于非完全集中的方式,即学校将大部分资金留在校级统一管理使用,二级单位对学校分配或自己创收的很小一部分资金拥有有限的自主权。学校将主要的资金统一调度使用,教职工工资、水电费支出以及大部分开支由学校及其职能部门控制,各学院只拥有有限的自主权,对本部门能够控制的开支有制定财务规章制度实施办法的权力。校级财务控制权远远大于院级,难以满足加强基层教学单位办学自主权的要求,院级单位缺乏工作积极性。 2.办学经费来源 美国私立高校经费来源渠道较广,主要包括学费、政府资助、捐赠收入和销售与服务收入四大类。此外,还有教育券制度和高校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经费来源作为有效补充。日本私立高校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援助、科学研究收入、团体捐赠、个人捐赠和学费收入五个方面,其中学费和政府资助更加突出。当前,日本对私立高校经费更加注重贯彻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的原则。 我国民办高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学费、捐赠、校办产业、贷款、财政及其他来源。其中主要靠自筹。学费为经费的主要来源,而政府补贴和资助所占比重非常小,其他捐助收入也很少见。 (二)美、日、中三国民办高校会计核算的比较 1.会计核算制度 在美国,私立高校会计制度的制定更多的是民间会计和审计组织的自律行为,并通过民间组织的权威文献和相关实践,规范着民办高校的会计行为。美国高校制度采用“双轨制”,私立大学遵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下分设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的公告构成了美国现行民间私立非营利组织,包括民办高校财务会计规范体系的主要内容。美国高校会计核算传统上使用“基金会计”核算方法,尽管相关准则已经不再要求私立学校按照基金会计核算,但目前美国大学仍然主要采用该种核算方法。 日本的高校分为国立、公立、私立三类,私立大学会计制度制定工作是一种政府导向的行为,而且这种政府的会计制度编制工作,是在政府开始对私立大学实施财政资助政策的情况下就进行的。日本文部省1971年颁布的《学校法人会计基准》为日本所有私立学校包括私立大学必须遵守的会计标准。 美、日私立大学会计制度的编制机构和编制背景存在明显差异,但均具有鲜明的教育行业特色和非营利性特征:行业自主的美国以及政府主导的日本,对私立大学均实行独立的会计制度,有别于非教育行业,甚至独立于公办教育单位;两国私立大学会计制度仍然是主要针对非营利组织的运行特点而制定的。我国民办高校的会计核算随意性较强,没有行业的统一规范,也没有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 2.财务报告 美国FASB从1979年就承担起为政府以外的非营利组织制定准则的职责,第117号公告《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为包括私立非营利高等院校在内的所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规定了呈报内容。因此,美国高校的财务报告根据公立还是私立而分属两套机制,两者在财务报告的要求上不同,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和净资产的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上存在差别。但财务报告均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在大学的公开网站上得到财务报告,便于国家、捐赠者、赞助人、学生等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民办高校的管理中去。 在日本,对于接受日常经费财政补助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学校法人,政府要求其必须遵循文部省所制定的《学校法人会计准则》开展财会管理,制作借贷对照表、收支平衡表及其他财务报表。收支报表必须包括学校法人整体情况,即包括学校各部门明细表在内的消费收支报表和资金收支报表。日本私立大学学校法人除了必须向文部省或者自治体等主管部门提交收支预算表以外,还必须将资金收支计算表、消费收支计算表以及借贷对照表提供给公认会计师或监察法人,并将其在学校网站公示,让利益相关者及时了解学校经营情况。 我国民办高校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未成体系,没有考虑到民办高校的特殊性和报告使用者的不同需要,一般不向社会公众公开财务报告,只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这使得其他利益相关者无法获得他们需要的信息。 三、启示与政策建议 (一)与国内公办高校及美、日私立高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比较的启示 通过以上对比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民办高校办学主体多样,资金来源多元,管理方式不同,与国内公办高校以及国外私立高校有着很大的差别。民办高校在办学经费筹集、产权主体、资金流转方式、业务内容、管理体制和高校构成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正是民办高校的自身特点及其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与其发展相适应、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起统一的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民办高校根据各自的考虑选择了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这对民办高校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政策建议 1.建立有章可循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 我国民办高校在遵循国家、地方相关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国外私立高校的办学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建立一套有章可循的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这对我国民办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建议财政部和教育部应联合颁发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以规范我国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活动与会计核算行为,并使所有民办高校编制和提供统一的会计信息。 2.提供透明的财务信息 民办高校应该提供透明的财务信息,让更多的利益相关人员参与到民办高校的管理当中。鉴于民办高校办学主体的多元化,需要设置现金流量表以及人力资源成本与价值情况表等附加报表。对于披露方式,应丰富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信息,不仅包括货币计量的经济信息,还应包括非货币化的非经济信息。同时,还应建立起财务报告的鉴证机制。 3.采用非完全分散的两级管理模式 针对我国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非完全分散的两级管理模式是目前我国大部分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最佳选择。学校只设财务处作为一级财务部门,但赋予各学院一定的财权,也可在规模较大的学院设立二级财务机构,学院自行管理其创收经费的财务收支,对学校分配给其分管的经费自行安排使用。 4.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建立政府资助体系 民办高校要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创出优质品牌,争取更多的社会投资。我国政府也要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民办高校实际情况的资助体系,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尽快全面落实民办高校的各项公平待遇。在“加强引导,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民办高校的政策扶持力度。● 【参考文献】 [1] 张爱民.中国公办和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研究[J].新会计,2009(9):4-6. [2] 刘芳.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界限——基于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的会计比较[J].现代经济信息,2010(12):120. [3] 孙莹.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异同比较研究[J].当代经济,2011(9):108-109. [4] 徐梅兰.美国公立和私立高校财务报告要求之比较[J].事业财会,2003(6):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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