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点
观察点作者观察事物的立足点。即观察者观察时所处的位置。又称“视点”。观察点有移动和不移动之分。移动的观察点,指作者变换观察的角度,及与被观察对象的距离,即移步换形的观察方法。不移动的观察点,指作者在固定的位置进行观察。观察点分身体观察点和心理观察点两种。身体观察点,即移动的和不移动的观察点。心理观察点,即带有特殊的热情和注意力,蒙上带有个人主观因素的“感觉镜头”的观察点。在文艺作品中,又有作者观察点与作品中的人物观察点之分。作者观察点,指从作者的角度来观察和描写事物; 作品中的人物观察点,指通过作品中人物的眼光来观察描述另一些人物或事物。作品中的人物观察点又分: 主人公观察点和陪衬人物观察点等。随着登场人物的出现,观察点常或此或彼地转换。同一事物从不同的距离、不同的角度来看,其形状是不同的,尤其心理观察点的迥异,会对客观事物的本质作出不同的把握。在这一点上,创作的观察 (体验生活)和批评的观察 (阅读作品),是完全一样的。鲁迅《〈绛洞花主〉小引》:“《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 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观察点的选择和确定,对提高艺术观察水平和作品的质量,至关重要。如果观察点不明确,或者有偏差,就容易把远近、上下,左右、里外、大小等不同的东西混在一起,缺乏层次感,出现写作的失误; 或者忽而从这一点去看,忽而从另一点去看,把描述对象写得模糊不清,杂乱无序,甚至歪曲客观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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