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论文:

 

标题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方的风险及其防范
范文 摘要:信用证结算是当前国际贸易领域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对于进出口双方来讲都降低了交易风险。但这并不是说信用证业务就没有风险,同样也存在着诸多风险,会造成当事人的重大损失。本文就信用证结算中出口方的风险作了一些分析,并对这些风险的防范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信用证结算出口方风险风险防范
一、信用证的概念和性质
根据国际商会UCP600的规定:信用证意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不论其名称和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信用证的性质属于银行信用。银行具有信用中介功能,由于银行信用一般优于商业信用,所以容易被出口商接受,有利于交易的达成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在一般贸易状况下,如果出口商认为出口风险较大时,会要求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由银行做出书面付款承诺,只要出口商能满足有关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条件,做出付款承诺的银行就会付款,从而降低了出口商的收款风险。也正因如此,有关国际贸易结算的教科书或其他宣传资料在讲解信用证结算方式时,通常侧重于对其安全性和科学性的介绍,而在介绍其他结算方式时(如汇付、托收等),又侧重于分析其风险和弊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难免出现迷信信用证,主观夸大其他结算方式风险程度的现象。因此本文就信用证结算中出口方存在的风险进行总结和归纳,并就如何防范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方的风险提出一些对策。
二、信用证结算中出口方面临的风险分析
(1)信用证欺诈所引起的风险。
1、伪造信用证,进口方开立假信用证给出口方,引诱出口方发货,以骗取货物,使出口方货款两空,损失惨重。
2、开立不合格信用证,信用证是开证行应进口商的要求而开立的,原则上信用证与交易合同的条款是一致的。如果进口方不按合同规定开证,或开立不符合标准的信用证,会使合同的执行发生困难,或使出口方违反合同规定,遭致额外损失。
3、利用信用证中的软条款进行欺诈。软条款是指信用证中规定的牵制受益人行为,容易使受益人在履行信用证时随时造成单证不符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而申请人或开证行却始终掌握主动权的条款,信用证当中含有软条款意味着即使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所有其他单据,但由于他对于软条款所提出的要求是否能够满足在很大程度上根本不取决于其本身,而通常情况下往往还取决于开证行或申请人,这就形成了贸易和结算操作中各方权利义务的不均衡,如果进口商有意刁难不想付款,他便可以左右受益人,令其即便作出了主观上努力,仍然不能圆满履行软条款规定的其所应当履行的职责!最后进口商便可以籍此拒付。所以说软条款实际上形成了对受益人的职责陷阱,是申请人投机的一种手段。
(二)单证不符的风险。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业务,出口商要想顺利地获得货款,它唯一要做的就是确保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在主观上出口方会因疏忽,没有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从而遭到开证行的拒付;这里能称其为一种风险就包含了这样的含义:即受益人实质上已经按规定装运了符合申请人要求的货物,而仅仅是在单据中出现了差错,最后造成被拒付。
(三)付款责任人无力付款的风险。
在信用证条款下,付款责任人主要是第一付款人开证银行和作为第二付款人的议付行和进口商。如果开证银行因为破产、倒闭或是无法履行承诺,那么开证行就无法对出口商进行付款。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是最保险的付款机构,很多时候,经常发生动荡的小国银行或资信不良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往往潜伏着付款责任人无力付款的风险。当开证行无力付款的时候,进口商往往以支付货款的第一付款责任人是银行为由拒绝付款,或是赖帐、躲避,造成出口商很难收到货款。
三、出口企业采用信用证结算的风险防范对策
(一)信用证欺诈行为的防范
1、为了识别伪造信用证,银行必须仔细审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校对密押和印签,一发现印签不符马上对外查询,通知受益人不能草率发货。拒绝接受预付佣金、约金的条款,以防失去预付佣金和约金,尽可能对大宗出口商品采用分批交货的办法分散风险。
2.对于不按合同开立的信用证,必须认真、仔细地审核。出口商只有认真、仔细地审核开证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可以接受。如果发现证同不一致,又不能接受的,出口商必须要求进口商修改信用证,不能急于交货和做单。
3、对软条款信用证的防范。外贸公司在制订销售合同时应对合同的所有条款仔细考虑。尽管信用证与销售合同是两个独立的文件,但信用证是以销售合同为依据的,一旦销售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不够周密,就会导致以后信用证条款无法执行,留下后患。外贸公司在审证时,一经发现软条款便应立即通知对方修改。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必须合理,因为太短会使卖方没有足够的时间通知买方改证而导致买方向卖方追究违约违证责任。
(二)单证不符、单单不一的风险防范
审证、制单、审单是一项非常仔细的工作。外贸公司应与银行密切配合,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在制单时加强单证员的操作技能,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向银行提交一套完整的正确单据,并由银行协助公司审单。对单单不一、单证不符点,银行应迅速通知买卖双方,确保证同(信用证与合同)、单证、单单、单货一致,以便顺利及时结汇。
(三)付款人无力付款风险的防范
加强对进口方和开证行的资信调查。出口贸易中,出口方不能急于求成,贸然与一些资信不明的新贸易伙伴进行经贸活动,而应事先了解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金融状况以及当地银行信用证业务的做法,不仅要深入了解进口方的信用、资金经营、公司管理等方面的消息和情报,还要对开证行的资信进行调查。信用证属银行信用,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为保证,因而开证行的信用至关重要。订约时可以具体规定信用证的开证行,并要求由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对该证进行保兑。◆
参考文献:
[1]张志.从一则案例看出口业务风险识别程序[J].对外经贸实务,2006(6):25~27.
[2]周会春:信用证的最新规则UCP600[J].商业时代,2007(9).
[3]储薇.浅议国际结算业务中信用证的风险及控制[M].农村金融与市场经济,2003,1:
36-38.
作者简介:曾学英(1981-),女,湖北省武汉市人,硕士,现工作于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
随便看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

 

Copyright © 2004-2023 p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11: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