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论养老的三个均衡 |
范文 | 吕小凤 李俊杰 摘要: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实现老有所养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伦理道德考虑,老有所养是父母与子女的均衡;从责任共担考虑,老有所养是家庭和社会的均衡;从公平合理考虑,老有所养是代内与代际的均衡。 关键词:养老 均衡 公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关注老人、关爱老人,实现老有所养是国家、社会和个体的责任和义务。围绕伦理道德、责任共担、公平合理,坚持父母与子女、家庭和社会、代内与代际“三个均衡”,努力实现老有所养,推动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1.伦理道德:父母与子女的均衡 1.1抚养子女——父母生命的传承 父母抚养子女是人的本能,它是一种天性,是亲情的自然流露。子女在长大成人之前,缺乏基本的生存能力,对事物不能明辨是非,扶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父母不仅从生活上抚养、照顾子女,还从思想上关怀、教育子女。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父母教给子女基本的生活技能,教导如何待人接物、为人处世,为子女成长提供物质环境和精神关爱,让子女体验家庭的亲情和温暖。 1.2赡养父母——子女义务的必然 子女逐渐长大,父母却变得衰老,作为子女唯有以爱和孝敬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孝敬父母既要在物质上赡养父母,更要在精神上关心父母。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应该受到子女的孝敬,得到爱的回报。赡养父母既是做人的根本,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当今社会同样是基本的道德规范。尽管当今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断进步,养老制度逐步健全,但作为子女不能借口工作忙、精力不够等,将养老一味推向社会。子女仍然需要奉养和照顾老人,这是法律赋予做女子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就会受道德谴责,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1.3老有所养——生命历程的惯性 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可改变。父母赋予子女生命,呵护成长,直到能够独立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父母变得苍老,不能照顾自己,作为子女要给父母养老送终。因此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看,实现老有所养是父母与子女的均衡,是父母抚养子女与子女赡养父母的统一。人生就是一场轮回,在父母面前是子女,在下一代面前又成了父母,于是更新换代、生生不息。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这是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它是两代之间的回应与反馈,这种回应与反馈是互惠均衡的。 2.责任共担:家庭和社会的均衡 2.1家庭养老——老有所养的威胁 现代社会由于人均寿命延长、生育率低、人口流动,养老问题则变得普遍,并越来越严峻。按照谁来提供养老资源的标准,可以划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家庭养老是指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生老病死风险全由家庭保障,费用支出全部由家庭承担。“家庭代际交换理论认为,父母抚养子女,父母进入老年由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实质,是指望日后自己进入老年后获得子女赡养的投资回报”。[1] 家庭养老既是老年人自身的需要,又是由我国国情所决定。但是在当今社会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传统的以子女为核心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出现独居老人、留守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等问题。由于人均寿命延长、生育率下降、子女数量减少,加上高昂的医疗、教育费用等生活开支,人均养老负担逐渐加重,家庭养老力不从心。受各种不良价值观念冲击,对小家庭的偏好造成对大家庭的淡漠,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2.2社会养老——老有所养的压力 社会养老是指由国家社会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和养老制度。“社会代际交换理论认为,当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后,由社会整个成年一代负担起对老年一代的赡养,其方式是通过发放社会保障金(含养老金)的办法,来保证老年人的经济收入”。[2]社会养老同样面临诸多压力。一方面,传统、观念、舆论,使得老人与子女排斥养老院这样的养老机构,将老人送去养老院,老人有被遗弃的感觉,家庭会被社会舆论非议。但另一方面,家庭养老又不足以完全担当此重任,对于社会养老还是有很大的需求,相对而言目前的养老机构又供不应求。 养老金制度是我国社会养老问题的核心。但是我国养老金赤字加大,统筹层次偏低,社会基本养老金管理机构服务不足,造成不同统筹层次的养老基金无法调剂使用,严重制约了养老基金的调剂功能。从本质上讲,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度,没有起到应有的再分配功能。不合理的养老金制度,使得再次分配显得尤为不公平,社会差距进一步拉大。 2.3共同分担——老有所养的支点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建立在孝文化基础上的家庭养老将长期存在。“孝作为中华传统美德的基础和根本,不仅仅是规范子女对父母的敬养关系,还要求人们对上忠、对下慈、对友义、讲求信”。[3]家庭养老能促进代际交流,给予老年人精神归属,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然而,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的脆弱,显示出其历史的局限性,必须通过社会养老对家庭养老进行补充和完善。但是,在短期内实现社会养老的全覆盖也绝非可能,社会养老不可能完全取代家庭养老。由于经济增长因素、社会福利事业基础差、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决定了以社会养老为主体的养老方式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单靠家庭养老或社会养老,都无法应对当前的挑战,现阶段必须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它是家庭与社会的均衡。不断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丰富公共福利设施养老手段,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有机统一起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国家、社会、家庭共同分担养老成本,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作用,实现老有所养。 3.公平合理:代内与代际的均衡 3.1代内公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现老有所养既需要一定的物质保障,更需要为老人提供各种特有的服务,比如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提供服务的核心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它是代内公平的重要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条件的均等。 推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任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致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养老全覆盖,本身就体现了社会公平,不仅是全体老年人相互之间的公平,也是对赡养老人的子女的公平。 3.2代际公平——杜绝寅吃卯粮实现可持续 人口老龄化将导致我国劳动力不足,造成老人赡养费用的增长,使社会不堪重负。人口老龄化还会大大提高劳动力成本,降低产品的竞争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养老问题关乎一代又一代,它是若干代人的事情,涉及到代际之间的公平。工作人口减少,退休人口增加,工作一代人不能为退休一代人提供足够的养老金,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少的缴纳者与越来越多的领取者,从代际关系看就是一种不公平。 3.3老有所养——代内的和谐与代际的延续 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在养老问题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实现老有所养,既要坚持代内和谐,让社会的基本服务惠及所有老人;又要坚持代际公平,不能把养老的负担扔给下一代,它是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统一。 代内公平解决的是当代人养老的问题,可以提高统筹层次,尝试把社会统筹分为国家级统筹和地方(省)级统筹两部分,即实行分级统筹的体制。针对养老金赤字压力,提倡合理的市场运作,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提高社会基本养老金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缩小退休后养老金待遇的差距,真正从民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将这些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代际公平侧重解决下代人的养老问题,代内公平的实现有助于代际公平。为减轻下一代人的养老负担,不妨把老有所养与老有所为结合起来。老人的知识、经验、威望、品德、能力等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仍可在各领域继续做贡献。实行可选择的弹性退休或者柔性退休,坚持老有所养与老有所为,真正体现了对老人的重视和尊重,也有利于代内的和谐与代际的延续。 参考文献: [1][2]冯立天,马瀛通.21世纪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能力辨析[J].中国人口科学,2002(2):11. [3]吕红平,李振纲.孔子孝道观与家庭养老方式[J].人口研究,2008(2):85. [4]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3):6-14. [5]屈锡华.管理社会学[M].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177-179. [6]刘猛.中国养老金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2:35-39. [7]邱玉慧.代际正义视角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3:20-22. [8]姚远.对中国家庭养老弱化的文化诠释[J].人口研究,1998(5):48-50.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