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阿尔都塞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 |
范文 | 曹歌 摘要:概括而言,阿尔都塞所一直探寻的辩证唯物主义,或者不如说是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其实不应是别的,只应是与其历史唯物“融为一体”的那个辩证法;于是,他所一直找寻的所谓哲学,其实早已经被他自己所确立出来了,那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既可以说是一种新科学也可以说是一种新哲学。因此,现在的疑问在于:为什么阿尔都塞会犯下这样的错误?是他理论的那个部分出现了问题? 关键词:阿尔都塞 辩证唯物主义 理论实践 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B02 文献标识码:A 1.哲学是关于理论实践的理论 应当说,不少学者也发现了阿尔都塞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出现了问题,并指出这个错误的来源是源自《保卫马克思》中。更具体地说,是来源于阿尔都塞那时对哲学所下的第一个定义:即“哲学是关于理论实践的理论”。对这个定义,阿尔都塞是这样论述的:“我们将把具有科学性质(Scientifi c character)的一切理论实践(Any theoretical practice)叫作理论(Theory)。我们将把真实科学的特定理论体系(它的基本概念在一定的阶段既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叫作‘理论(带引号的),例如万有引力理论、波动力学理论……或者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任何一门科学的‘理论都通过它的概念的复杂统一体(这种统一体,我要补充说,或多或少带有总问题性)反映它的理论实践的结果,而这些结果又将成为这一理论实践的条件和手段。我们将把一般的理论(General theory),即一般实践的理论(The theory of practice in general)叫作理论(大写的),这种理论本身是以对关于(各门科学的)现有的(Existing)理论实践之理论(Theory)的详细解释为基础的,而这些现有的理论实践则把现有的‘经验实践(人的具体活动)的具有意识形态性的产物加工为‘知识(科学真理)。这种理论就是与辩证唯物主义(Dialectical materialism)浑成一体的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在阿尔都塞看来,“关于理论实践的理论”,或者说是“大写的理论”即是辩证唯物主义,用等式表达即是:Theory=The theory of theoretical practice。这一关于“理论实践的理论”或者说辩证唯物主义,其基本特点在于:其一,它是特别以“理论实践”作为自己的加工对象。因此一般地说,它所考察的是具体的理论实践及其生产的全过程,是关于理论实践一般或一般理论实践的认识,是对一般意义上的理论实践其存在条件、实践条件和在这些条件的限定下的诸要素结合起来的全过程之一;其二,同时,它本身又是一种特殊的理论实践,是一种仅仅以理论实践(而非其文化实践)为其对象的特殊的理论实践。 可以说,正是因为辩证唯物主义的这个定义,产生了问题。简单地说,从历史唯物主义一极而言,按照阿尔都塞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界定,它的“加工”对象之一也应是理论实践。这样一来,历史唯物主义同样变成了“关于理论实践的理论”了,由此就与辩证唯物主义发生了混同。 因此正是基于这个混同,学者们对阿尔都塞理论的争议性之根本来源——这里的“根本”,是在其作为争议的基础去或明显或隐含地制约着这些争议并最终生发了这些争议之意义上(因而也可以说,它归根到底决定着这些争议)——就是他的理论体系本来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论述和安排得清清楚楚的东西,因而在具有其强力(Strength)的地方,由于硬要插入一个他以为与此历史唯物主义不同的辩证唯物主义而导致的。或者说,这种“硬要插入”所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本来是与历史唯物主义融为一体的那个辩证法,本来是对作为贯穿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矛盾不平衡原则的提炼,现在却被分割出来,成为了与其不可分割的历史唯物主义相平行并列/并置的另一种东西,而且甚至扩大为与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不同学科意义上的另一种东西(在阿尔都塞那里,如本文第四章所指出的,此处特指哲学或哲学实践)。 不得不说,这种“错觉”和失调的确就造成了阿尔都塞理论的缺陷:在1966年以后,阿尔都塞为了修正基于混同所带来的问题,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区分,即将此前属于理论实践范围内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分割”出来(它不再从属于此领域),并将之与“政治”这一范畴紧密地联系起来。一般而言,学者们将这个转折点定位在《哲学家和科学家的自发哲学》这篇文章中。这种转折集中地体现在对于哲学之定义的不同上:如果说,1966年以前,哲学是“关于理论实践的理论”;而在其后,哲学则是“理论中的阶级斗争”。 2.科学的马克思主义 为此,学者们对阿尔都塞的批判——无论其萦绕着的具体论题是什么——都可以最终指向上述“分割”。或者不妨这样说,无论学者们的具体论题与这个分割看似相距多么遥远,但只要学者们最终是为了证明阿尔都塞理论的失败,那么与此失败最终相连的必然是这个“分割”。换言之,例如,如果说在阿尔都塞那里,历史唯物主义是作为一种科学,具有某种科学性,那么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哲学,究竟又“具有着什么”呢?显而易见的是,按照本章第一节的分析结果,这个问题本来不该存在,或者说,这本来应当是一个“假问题”:因为,按阿尔都塞理论体系的应当/应然发展,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就是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哲学性的新科学/新哲学。但是现在,由于此“分割”的存在,导致了这个“假问题”在阿尔都塞那里成为了一个真问题,并继续引申出如下棘手的疑问: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真的是区分为历史唯物主義和辩证唯物主义这两个部分,那么两者的关系究竟是什么?或者说,两者究竟何者处于一种第一性的位置呢?无论如何,阿尔都塞在这里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局面:仅从他自己的论述而言,他有时将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依据,有时又将此种关系颠倒过来,例如“如果马克思不先在哲学上采取无产阶级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那么他所创立的科学,即历史唯物主义就不会存在”,但同时“如果没有马克思所创立的新科学即历史唯物主义的最根本发现,如果没有那些发现,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就不可能存在”。 此处的“悖论”在于:似乎这两个部分同时既决定对方又依存着对方,而更加讽刺的是,这种奇特的情形又本来的确是本章上一节中已然说过的历史唯物主义之科学性和批判性的辩证关系。明摆着的事实是,阿尔都塞所勾勒的这种奇特情形——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个整体的两个部分之关系——实际上本来只应当是历史唯物主义自身的特质。所以,阿尔都塞实际上一直陷入自己给自己设定的圈套中:他要寻找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哲学),其实在他的理论中已然存在着,其实已然井井有条地矗立着;而他以为自己在努力辨析着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不同及联系),其实却是一种“没有对象的答案”,或者说,其实只是在解答和回应着历史唯物主义这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其内的结构特征。这样一来,他要找的本来存在着,而他“找到的”却不是他以为的。应当说,恰恰是这种情形,给人们理解阿尔都塞的理论带来了困难:其一,对于他理论中本来存在着的强有力和开拓性的东西,要么低估,要么误读或者根本并未涉及;其二,对于他理论中存在着的缺陷——这些体现在刚刚所言的“分割”中,往往片面地夸大。例如,既然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可以是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的依据,那么这和曾存在着的将辩证唯物主义应用于社会历史领域并形成历史唯物主义的教条做法有何区别呢?因此阿尔都塞的理论无非是新时代的“斯大林主义”而已。那么同时,当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作为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依据时,这种反向的情形又会带来什么样的评价呢?很简单,这将成为一切将阿尔都塞冠以“科学主义”之评判的元出口:既然某种借用于科学这门学科的原则渗透进了哲学,那么哲学的独立性或者说它的特质又如何体现呢?其实很好体现,那就是阿尔都塞所寻找和确立的哲学实际上借用了诸如结构主义等各种主义或思潮的原则——“科学的马克思主义”。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阿尔都塞而言,如果他不是那么执着于一定要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科学区分开的话,如果他不是没能发现历史唯物主义其实已然是他所追寻的东西的话,上述缺陷并不对他的理论体系构成致命的威胁。相反,他反而能够抛掉这个如何为从理论实践中剥离出来的哲学实践勾勒“全貌”的包袱,去集中力量沿着矛盾不平衡原则所打开的道路继续前进。例如,理查德 D.沃尔夫就不无遗憾地说:“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概念能够而且应该获得进一步发展。他的论文最初提到了复数概念,即‘融入社会形态中的生产方式,但是他却没有进一步发展这个重要观点。既然社会(或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社会形态)包括多元的相互作用的阶级结构,绝不是单一的资本主义阶级结构,那么阿尔都塞仅仅关注资本主义是不够的。” 参考文献: [1] [法]路易·阿尔都塞.〈论再生产〉告读者[J].吴子枫译.国外理论动态,2013,(6). [2] [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M].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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