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对策研究 |
范文 | 摘 要:本文从政府和高职院校两个角度出发,提出了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效衔接的对策。政府应加强宏观管理,高职院校要深化内部改革,两者缺一不可。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衔接 为满足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需要,我国高职院校纷纷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效衔接,对于国家社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个人等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如何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效衔接呢?政府的宏观管理和高职院校的内部改革缺一不可。 一、加强政府监管行为,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步伐。 1.成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委员会,加强统筹规划和管理 为避免管理体制多头化、重复培训等问题,建议在国家层面上,成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委员会,可在现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机构基础上,吸收劳动、人事、教育和行业部门的人员组成,还可以吸收企业的代表参加。负责组织并协调劳动保障、人事、教育等部门,从国家人力资源开发的总体目标出发,规划、设计、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根据需求,增加职业资格证书种类 建议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根据职业分类,加快对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考核大纲的制订工作。有关部门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完善确立工种的流程,使其规范化、合理化,并根据市场需求增加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尽快完善各专业类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尤其是技术类、复合技能型类和面向第三产业类职业资格证书,使高等职业教育能根据职业分类、市场需求来设置专业,确定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并能够确定不同专业学生应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技术人才的不同需求,改变一些专业的学生无证可考的状况。 3.依靠行业,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资格标准 只有行业了解职业信息的速度最快、内容最多、要求最细,因此,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应主要依靠行业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依靠行业支持,行业企业标准更需要自身修订,这样的职业标准才能与时俱进,与行业发展同步,满足产业界需要。职业标准的行业化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4.政府有关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设立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站 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设立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这些鉴定站或考试机构可以按照高职院校教育的特点安排考核计划,使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经过评估认定后的学校或专业给予进行职业资格考核的权力。经教育部门和行业部门联合评估,教学内容适当、教学安排合理、教学质量高的高职院校学生毕业时应自动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两者衔接的相关政策 1.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完善劳动就业准入制度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就业准入的范围、技术标准、就业政策及违背准入制度的惩处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并强化法律监督制度,通过立法强化准入的权威性。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用工制度的有效监控,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规范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合作,特别是劳动保障、教育、人事、计划、质量技术监督、经贸、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通过法律政策的引导,使这些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加强劳动就业市场、企业用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大就业准入执法力度。 2.制定高等职业教育投入政策,加大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我国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比较低,有限的投入和培养成本之间的矛盾是制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也是制约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的重要原因之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经费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投入应当是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国家应当从财政预算和各级税收中承担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的大多数。根据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我国政府应制定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出资和学生缴费为辅的投入政策,要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公共教育经费的分配结构,提供公平的教育财政政策,以确保正常的高等职业教育经费。另外,对新开办的职业技术院校应提供必要的专项基建经费。 3.加强管理并完善对产学合作的扶持政策和法规 为加强我国的产学研合作,政府应转变职能,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宏观调控上,为产学研合作创造条件和环境。制定法律和法规,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对产学研合作的指导作用。一方面,组建专门的机构或组织,协调产学研合作过程。机构的组成要由政府机关有关部门、重点科技企业、高校、研发机构组成,在职能上要发挥好产学研各环节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对产学研合作予以支持。要制定和实施鼓励企业参与合作教育的政策和法规,提供政策和法律上的保障,要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拨款制度和专项基金,提供物质保证。 三、深化高职院校内部改革,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1.成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 高职院校要设立专门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学校自身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具体办法。各专业要组织学生学习与本专业有关的各类职业技能标准,要格外注重紧贴本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遴选,指导学生正确选择合适的工种及等级,积极为职业学校学生取得现行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确保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 2.多方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高职院校要千方百计地筹措资金,充实更新技能训练的设备设施,加强实验场所和实训基地建设,为学生接受职业技能训练提供保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与沟通,通过切实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最大支持。加强与银行合作,拓宽融资渠道。校方与银行的合作,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通过贷款或引资共建的方式,使高职院校的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二是探索建立学生贷款资助体系,保证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学生有接受高职教育的机会。坚持校企合作道路,要依靠专业优势,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地与代表新技术、新工艺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合作,加快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高职院校要努力建设一支理论和技能兼备的“双师型”师资队伍。通过从相关的行业、企事业单位选聘一些专业基础扎实,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具有教师基本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制定完善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坚持走校企合作的道路,建立专任教师定期下企业实践锻炼的制度。积极聘请企业行业一线专家对专任教师进行培训,传授技能技巧或前沿性技术。设立专项培养资金,资助教师参加培训、高层研讨会、专题讲座和学术活动等。完善教师考核评聘制度,突出强调教师技术应用能力及取得的实际应用成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从制度上、政策导向上向“双师型”教师倾斜,以鼓励教师努力向“双师型”发展。 4.加快教学体系改革,实现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机联系 高职院校要努力改革现有教学体系,将职业能力要求有机地融入教学体系,使之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机联系。第一,以职业资格标准为导向,全面修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根据职业资格标准和要求,调整课程结构与课程内容。推行“模块”式课程结构,增加职业资格要求的课程,加大职业能力训练的比例。把职业资格标准中要求的知识与技能,融入相关课程教学大纲中。第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通过校企合作,加快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一体化教学方式,突出实践教学,全面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第三,革新考试方法,实施多样性考试机制,使其与职业资格鉴定方式相统一。.相关课程应分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坚持以职业岗位能力为重点,以能力和技能考核为主的原则。考核形式应多样化,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技术操作技能。逐步建立以能力考核为主,常规考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考核方法体系。◆ 参考文献: [1]王明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2]周建松.高等职业教育的逻辑[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3]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通用教材编委会.就业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双证书”教学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1]龚雯. 职业教育“双证书”课程开发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注 释: ①邢金龙.高等职业教育的立法及配套政策. [J]太原大学学报,2005,(3):2. 作者简介: 黄曹华(1981-),女,汉族,浙江海盐人,硕士,浙江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外语与贸易分院教学秘书,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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