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二孩新政下城市居民生育意愿研究 |
范文 | 明星+帅莹子 摘要:2016年1月1日,我国正式启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社会反响强烈。在此背景下,本文以武汉市武昌区为例,调查和研究继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城市居民的生育意愿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初步了解了目标人群对后续保障政策有哪些期盼,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从医疗服务、幼儿教育及女性权益等方面尝试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二孩” 新政 城市居民 生育意愿 中图分类号: D 033 文献标识码:A 从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计划生育”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载入宪法至今,已有近40年的历史。直至2000年以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虽有调整,但始终坚持贯彻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总方针从而实现我国人口的历史性转变。然而,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我国生育水平的快速下降,一些人口结构性问题也日渐突出,包括人口老龄化加速、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出生性别比偏高以及独生子女家庭风险高等。2016年1月1日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正式启动,这是继2013年11月提出的“单独二孩”政策后的又一次重大调整。“二孩新政”出台后,学者们在“放开的原因”[1]“放开的影响”[2]“实施中的问题”[3]等方面讨论较多,而在最应关心的政策目标人群的意愿与想法方面的研究却相对较少。基于此,我们对武汉市武昌区的城市居民展开问卷调查。 一、调查设计及样本描述 (一)调查目的 以武汉市武昌区为例,研究城市居民的生育意愿现状及其影响因素,了解城市居民对“二孩”新政出台的后续相关保障政策有哪些期盼,尝试提出一些建议,希望有益于政府决策及相关领域的研究。 (二) 目标总体 根据本项目的研究目的,我们将调查人群设定为武汉市武昌区已成年的居民,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青少年即为成年人,因此调查问卷询问年龄的试题,选项以18岁为起点,居民的定义是长期居住地在武昌区且在社区居委会找得到登记信息的住户。 (三)问卷设计 问卷内容设置有如下三大部分:第一,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身份(是否为独生子女)、学历、职业、婚姻状况、家庭年收入、夫妻类型(双独、男独女非、女独男非、双非);第二,生育意愿及主观原因,包括是否愿意生二胎,原因有哪些,理想子女数等;第三,政策期盼,包括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过程中注意的问题,希望完善的制度等。 (四)抽样及实施 我们从武昌区14条街道中随机抽取了积玉桥街、粮道街、徐家棚街三条街道,对所抽取来的三条街道中的28个社区按其能够完成问卷的比例发放相应数量的问卷,并在所选社区计生委员的带领下,入户完成问卷填答。在武昌区卫计委科长主任、街道办负责人的大力支持以及各社区计生委员的辛勤配合下,我们共发放问卷850份,回收有效问卷823份,有效回收率为96.7%。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 (一)生育意愿现状 通过对武昌区三条街道823位居民抽样调查发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出台后,35.8%的受访者表示愿意生二孩,64.2%的表示不愿意生二孩。其中每条街道愿意生育二孩的比例都与总体较为相近,见表1。 平均理想子女数是样本整体情况的平均水平,由表1可知,调查对象总体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40,与《当前我国城乡居民的生育意愿——基于2013年全国生育意愿调查》[4]中的均值1.93差距较大,但与2000年以来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城乡居民理想子女数平均在1.50个左右[5]较为接近。其中,所抽取三条街道居民的平均理想子女数均与1.40十分接近,说明在理想子女数方面,三条街道的居民所受地区或者环境的影响大于其内部特征所造成的影响。 根据表1数据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不同变量分组下,理想子女数为1或者2的比例总体相近,均在45%上下波动;对于不同年龄段居民,理想子女数随着年龄增长而增长;不同性别的居民男性理想子女数大于女性;而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理想子女数并没有随之升高或者降低,而是呈现出一种“U型”分布;对于不同身份的居民,非独生子女的理想子女数远大于独生子女的理想子女数;而对于不同婚姻状况的居民,已婚的理想子女数远远大于未婚;在不同家庭类型中,“双非夫妇”的理想子女数最大,“女独男非夫妇”最小,“双独夫妇”和“男独女非夫妇”理想子女数相近,位于中等;而对不同家庭年收入的居民,随家庭年收入增加,理想子女数有增加趋势。 (二)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 “没有时间和精力抚养”与“经济条件不允许”是导致城市居民不愿意生育二孩最主要的两大原因,见表2。武昌区卫计委褚主任在访谈中也提到:“虽然现在国家有选择的鼓励生育,但家庭经济情况还是市民生育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另外,除去经济条件,生育休假时间也同样应该被考虑进来。养一个孩子,负责任的教育至少得到孩子3岁上幼儿园,但产假一般是3~10个月,随后立马工作,母亲并没有时间陪伴孩子。” 此外,认为因为“会对自己工作造成很大影响”以及“已有孩子不愿意”这两个原因而不愿生二孩的比例相对较小。在此,我们进一步对认为“会对自己工作造成很大影响”这一原因的调查对象进行性别分组,结果显示,选择这一原因的男性占31.1%,女性占64.9%,是男性比例的两倍左右。说明,主观上女性对多生育一個孩子会对自己工作造成影响这一原因的认同感比男性强烈得多。 (三)政策期盼 了解居民的生育意愿只能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新政出台民众的响应程度,但是要想政策更加顺利地被贯彻落实,还得“想民之所想”“做民之所望”。因此,本项目不仅调查了武昌区居民的生育意愿,更对其在二孩新政出台后,有哪些后续保障政策的期盼和希望做了进一步的探究,见表3。 ![]() 表3数据显示,城市居民依旧对抚养孩子的成本的关注比例最高(21.9%),但同时认同“传统‘四二一家庭模式,会使子女的养老负担重”(21.9%)及“独生子女家庭面临‘失独问题,家庭安全系数低”(19.3%)比例也位居其次。这个结果表明,一方面城市居民明显感觉到独生子女家庭存在的风险性和弊端,但是另一方面经济条件也还是他们必须也不得不更加着重考虑的因素。就像接受采访的刘女士表示,“现在政策下来了,我们很累不想生,但是不生又觉得可惜,就怕小孩出意外,失独……”所以,考虑到独生子女家庭的安全系数低以及抚养成本太高两方面问题,令许多居民徘徊在想生与不想生的十字路口,再三权衡,却还是不知道做何选择。 同时,认同“生育二孩会导致就业压力增大”的比例(14.0%)会高于认同会导致环境(10.5%)和公共资源配置(9.7%)压力增大。这也反映出较之环境问题和公共资源的配置问题,居民更关心的还是子女以后的就业问题。因此,国家在鼓励生育二胎的同时,除了健全生育服务、生育保障、生育休假制度以外,还应为迎接新一批到来的孩子完善教育体系、增加就业岗位,减轻家长们的后顾之忧,见表4。 ![]() ![]() 根据表4数据,民众最为关注的是“医疗服务保障政策”,其次为“教育资源均衡分配政策”。对于医疗服务,武昌区已经能够为居民提供免费婚前、育前检查,免费育中社区家庭医生随访,整个怀孕期间免费叶酸补给以及对于“无生育保险、无医疗保险及特殊困难家庭”的生育减免等方面。但是婴儿接生的费用,产妇在医院的疗养费及前期婴儿的照料费或接种疫苗的费用实际上花费更大,但是在减免里却并未提及。因此,在医疗保障方面,一方面,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尽可能降低生育的费用;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积极引导社会更多地关爱妇女关爱儿童,为新政的贯彻落实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如今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教育水平的高低和教育质量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子女在未来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因此,子女的教育也是家长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而“奖励生育制度”和“生育休假制度”相对来说关注的比例没有前者高。根据这一项简单的民意调查我们可以发现,居民更为关心的是医疗保障以及子女的教育问题,而对于生育奖励以及休假制度是位居其次的。这一结果也为国家有关部门,在完善“二孩”新政后续保障措施时,应把工作重点偏向哪个方面才能更加响应民众期盼的热情,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四、对策分析 国家要推广贯彻二孩政策,就必须针对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对症下效,进一步完善新政后续相关保障性政策或制度。笔者认为,推进新政的执行落实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要提高居民的二孩生育意愿,医疗问题应是首先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目前国家已经免费提供包括育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供给、孕期随访等19项免费医疗项目,这为迎接“全面二孩”时代的到来开了个好头。然而,面对没有生育保险、没有列入医保或者特殊困难的家庭,国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补贴或者进行减免。而对于高龄产妇生育的各方面风险,需要扩充医疗队伍,对再孕者进行再孕评估,跟踪把握孕妇孕前孕期的身体状况,加强高危妊娠管理。此外,还应培训医务人员对高龄产妇进行心理指导,随时注意产妇的心理变化,及时给予帮助护理,尽力消除产妇的焦虑情绪。同时,可以考虑在产科增设“二胎门诊”,以实现对高龄产妇更加专业高效的护理服务。 (二)加大对幼儿教育设施的投入,完善教育资源分配手段 全面开放“二孩”政策后,我国出生率的提高将会使学前儿童数量在短期内大幅增加,对学前教育设施资源的要求将会处于一种“刚需”状态,因此,建议政府增加幼儿教育方面的财政预算,加大对托儿所、幼儿园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相关安全保障,同时进一步完善日后教育资源公平分配手段。一般来看,父母在考虑生育二胎的时期大致处于逐步迈入稳定的事业中期,双方可能经常工作繁忙,缺少对小孩的陪伴照顾,因此需要委托师资专业并且设施有保障的早教机构。此外,随着我国公民素质提高,居民对于教育的要求也随之提高,“科教兴邦”,国家需要督促教育相关部门加强教育保障体系以进一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尽早实现教育公平。同时积极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减轻想要生二孩父母的后顾之忧。 (三)关注妇女权益保障 女性权益保障方面,政府可以和一些维护女性权益的社会非盈利组织共同合作,进一步保障再生育妇女的工作权益或推动解决产后女性再就业问题。在育儿与工作的双重压力之下,女性担当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容易陷入一种“此消彼长”的情况,这也使得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孕妇”放入了“不予考虑”的范围,导致“二孩”政策似乎将女性推入了一个很难权衡的伦理困境之中。为缓解这种“性别不平等”的职业观,淡化育儿与工作之间的不合理挂钩,政府应该完善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法律的硬手段对女性的不平等待遇进行公正维权。同时,也需要民间的公益组织为女性争取更多合法权益,真正为广大有二孩生育意愿却又担心工作问题的女性排忧解难。 无论是计划生育还是二孩政策,都不是简单地限制或者放纵生育,而是让我国的生育水平与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相适应,维持在相对合适的水平。法国社会学孔德曾说:“人口是一个国家的命运。”宏观合理地控制国家人口,才能更加合理地进行资源分配。一方面,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速度,改善我国男女比例不协调现状,从而优化人口年龄结构,提升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延长人口红利期,最终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但另一方面,在新政实行的过程中,国家决策部门要及时了解各地相关人群生育意愿及其期盼和心声,继续开展后续的相关调查研究,了解政策安排落实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政策实施更加及时顺畅,以缓解目前出现的结构性问题,克服中国在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早日实现伟大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苏凤仙.论我国放开二胎政策的原因[J].西部皮革,2016(2):147. [2] 翟振武,张现苓,靳永爱.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人口学后果分析[J].人口研究,2014(2):3- 17. [3] 田茂勋,吴贵洪.关于“单独二胎”政策实施问题的幾点思考[J].管理观察, 2014(24):160- 162. [4]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人口决策历程考察[N].中国共产党历史网,2013- 03- 15 [5] 庄亚儿等.当前我国城乡居民的生育意愿——基于2013年全国生育意愿调查[J].人口研究, 2014, 38(3):3- 13. [6] 贾志科,吕红平.论出生性别比失衡背后的生育意愿变迁[J].人口学刊,2012(4):34- 45.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