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厦门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研究 |
范文 | 许岗云 摘 要:2016年厦门市被国家确定为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面临此机遇,作为我国东南区域物流中心城市未来如何创新发展值得研究。文章在分析厦门市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上,明确了现代物流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现代物流创新发展的工作任务,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厦门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工作任务 中图分类号:F259.27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In 2016, Xiamen has been determined by government as one of cities developing modern logistics innovation. So it is very important right now for us to study how in the future Xiamen will develop to become the logistics center of southeast China. This paper is based on experience of developing Xiamen modern logistics and analyze the right way to successfully make it come true, with missions and tasks that we need to finish to make sure it is developing in the right way. Key words: modern logistics; innovative development; work task 1 创新发展基础 厦门作为国家计划单列城市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4个经济特区之一,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风景旅游城市,承担着对台合作先行先试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历史使命。 1.1 产业基础扎实 厦门现已初步形成海、陆、空3个区域性枢纽港。海港是上海以南、深圳以北,我国东南沿海唯一的枢纽港、干线港。2016年厦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位居全国第8位、全球15位,空港是全国第6大口岸机场,进出境货邮吞吐量居国内第5位;陆港以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和东孚铁路编组站为核心形成东南沿海区域性公路、铁路货运枢纽。 2016年,厦门市物流业增加值为339.1亿元,物流业增加值对同期全市GDP的贡献率为8.96%;物流产业总收入为 1 010.08亿元,占同期全市GDP的比重为26.69%。厦门市铁路、公路、水路货运量完成27 791.55万吨,其中,铁路货运量完成691.36万吨,公路货运量完成1.9億吨,水路货运量完成8 100.19万吨。厦门港口共完成货物吞吐量20 910.78万吨,完成港口集装箱吞吐量961.37万TEU。厦门机场货邮吞吐量累计完成32.84万吨。 厦门市现有物流及相关经营企业4 000家左右,其中外资物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包括港、澳、台企业)共有380多家,私营企业约2 700多家;已有79家企业获评国家A级物流企业,约占福建省A级物流企业总数的31.47%,其中5A级4家,4A级27家。先后有9家企业入选“中国物流百强企业”,中远、中海、中外运、中邮等所有“中”字号物流企业,以及全球物流、新加坡ych、嘉里大通物流、太古冷藏、日通等跨国企业福建总部均设在本市。 1.2 区位优势突出 作为我国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全国4个)、东南区域物流中心城市(全国9个)、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和海西经济区唯一国家一级物流节点城市,厦门物流业在全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格局中占有突出的地位。物流产业是厦门国民经济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从1999年着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并在2001年成立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实现现代物流业产业快速、健康的发展。目前,物流业对GDP的贡献率已达9.0%左右,与城市经济形成了快速的互动发展。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厦门被列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战略支点城市;厦门获国务院批准建设“自贸试验区”;厦门作为离台湾最近的口岸城市,在制度创新、扩大开放、对台工作方面发挥着先行先试的作用。 2 创新发展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国家《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和《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为指导,以发展国际性、枢纽型、现代化的大物流产业为导向,抓住“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和美丽厦门三大战略契机,依托海、空、陆区域性枢纽港,着力解决制约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物流产业体制改革和发展路径,探索对台航运物流合作机制,以良好的现代物流发展环境促进物流产业的发展和物流效率的提升,引领区域物流协同发展,支持国家开放战略的实施。 争取经过3年左右的探索,夯实物流产业创新发展基础,建立有利于现代物流发展的体制与机制,健全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打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推动物流产业的发展和物流效率的提升,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提升物流发展水平。 3 创新发展任务 3.1 提升对台合作水平与规模 3.1.1 深化两岸航运物流合作机制 推动台湾地区航运企业在大陆从事航运业务,允许台湾航运企业在厦门设立独资或控股企业从事内地与港澳台海上运输、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及船舶管理业务,所属船舶在大陆登记并悬挂五星红旗。研究、推动台湾地区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利用现有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厦门自贸试验区内落户登记,争取对登记船舶实行保税、免税政策。 3.1.2 打造两岸航运物流服务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建设集物流、通关、电子商务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实现两岸企业和口岸部门的直接互联,建立低成本、高效便捷的两岸物流通关信息直接交换通道,为两岸的运输工具、旅客、货物的往来提供便利服务,并与海铁联运、陆地港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助力东接台湾、西联内陆的大物流通道建设。 3.1.3 深化两岸冷链物流合作 深化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工作,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技术标准化建设,提升两岸(食品)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成效,力争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3.1.4 打造厦台海运快件通道 落实海关总署批准的大陆首个开展对台海运快件业务试点,借自贸试验区政策创新之力,构建厦台海运快件服务通道,促进东南国际快件及跨境电商货物转运中心建设。 3.2 推进区域物流合作与协同发展 3.2.1 完善区域物流合作机制 以闽粤赣13市(国务院批准)、厦漳泉大都市区物流合作为基础,落实并完善区域物流合作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物流资源配置,实现合作区域物流资源共享、要素集聚、信息互通、共同发展。 3.2.2 以陆地港为载体推进区域合作 继续推动港口物流企业走出去建设龙岩、三明及江西赣州、吉安等陆地港,与晋江等陆地港开展业务合作,探索沿海港口、保税和口岸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复制自贸区创新成果,增强国际中转等功能,提升“陆地港”对港口的“喂给”功能,促进区域物流与经济合作。 3.2.3 加强港口支线网络建设 按照“優势互补、错位发展”原则,利用航运市场低潮,引进与培育相结合扩大航运企业规模,加强港口“喂给”支线建设,优化产业布局。 3.3 运用供应链管理引导多业联动、融合发展 3.3.1 放开行业市场准入 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允许外商以合作形式在自贸试验区内从事道路客运站(场)经营;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允许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内地资本邮轮企业所属“方便旗”邮轮,经批准从事两岸四地邮轮运输;放宽在区内设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 3.3.2 拓展海空航运服务功能 加快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利用现有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自贸试验区内落户登记,争取对登记船舶实行保税、免税政策;实行自贸试验区航运企业经营收入减免税政策;推进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促进厦门港发展集装箱中转业务;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自贸试验区内港口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鼓励国内外租赁企业、金融机构、民间资本注册租赁企业,为隔离风险而设立从事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租赁业务的租赁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3.3.3 完善信息开放与共享机制 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制度,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与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快形成公平、透明、统一的物流政策与管理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3.3.4 推动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创新 以建设创新项目载体为抓手,促进供应链物流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城市智慧物流发展水平;引导和支持制造、商贸、金融等企业运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及业态,加快引导多业联动、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重点培育一批具备较大业务规模、较强竞争力的供应链物流服务企业。 3.4 创新城市物流发展思路 3.4.1 完善厦门市物流发展规划 结合厦门城市总体战略、城市产业发展和区位特点以及打造现代物流千亿产业的目标,创新发展战略思路,编制厦门市现代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发展重点以及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将城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物流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多规合一”一张图,项目用地规划纳入“多规合一”体系,保障城市物流发展用地有序。 3.4.2 成立产业发展研究“智库” 在市物流办物流发展专家委员会基础上,依托集美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东南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等成立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研究“智库”,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智库”负责跟踪国内外航运及物流产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趋势,开展物流产业发展对标分析,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战略规划和信息服务。 3.4.3 依托大数据平台监测产业运行 实施基于大数据建设“厦门物流企业运营数据监测平台”,开展企业调查,有效掌握物流行业发展动态,进行产业运行统计分析,发布物流产业运行监测指数,推进物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3.5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3.5.1 推进重大物流载体项目建设 本着“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能力、做大总量”的原则,加强重点平台载体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前场铁路大型货场物流产业聚集区和翔安新机场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依托并推动资源整合;二是推进东渡、海沧物流产业聚集区结合自贸试验区建设转型升级;三是加强城乡货运系统及交通规划、建设,推进公共物流通道建设以及区域各种运输方式与基础设施、管理系统衔接;四是继续做好重点在建物流项目跟踪服务,尽快发挥效益;五是策划、创建一批新型、资源聚集型、平台型项目。 3.5.2 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 加强信息、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及条码、自动识别、信息交换等技术应用,扶持一批公共物流信息应用平台项目建设,带动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并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发挥整合资源和提升效率作用。 3.5.3 推进口岸大通关信息平台建设 推动口岸大通关信息平台建设,优化、创新口岸通关模式、流程,深化区域电子口岸合作,拓展电子口岸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口岸贸易与物流竞争力。 3.5.4 推动建立社会化托盘共用体系 以国标1.2m*1.0m托盘(含托盘笼等)作为标准托盘推广应用,促进标准托盘循环共用,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发挥供应链主导优势,带动上游供应商参与标准托盘循环共用建设;支持企业实施托盘运输,推动标准托盘在供应链上下游间顺畅流通;鼓励增加标准货架、托盘笼、电动托盘车等硬件配置。创新托盘共同服务模式,支持托盘租赁企业采用“托盘+互联网”模式,对标准托盘的租赁业务实行一体化、标准化管理。 3.5.5 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标准化水平 加快电商物流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支持与标准托盘相匹配的货架、周转箱、托盘笼、自提货柜等仓储配送设施的建设,加快构建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运输载具的标准相互衔接贯通的电商物流标准体系。促进电商产品包装标准化,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沟通协作,推动电商产品从生产源头按照标准的包装形式、方法、材料、结构、尺寸进行包装。推动电商物流服务及交易流程标准化,推动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共同商定统一的服务和评价标准,构建“电商+物流”一体化合作模式。 3.6 打造中欧多式联运国际物流通道 3.6.1 加强组织领导与政策扶持 成立厦门市大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对现有海、陆、空、口岸及物流发展管理体制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进行全面的梳理,完善多式联运发展协调机制,建设综合交通枢纽指挥中心,提高多式联运衔接水平和运营效率。制定厦蓉欧国家物流新通道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厦蓉欧国家物流新通道领导小组,做强做大通道经济;梳理班列扶持政策,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 3.6.2 改善中欧、中亚班列便捷通关 创新多式联运监管体系,改善中欧、中亚班列等便捷通关协作机制,继续与成都市政府、南昌铁路局、成都铁路局、口岸部门开展业务合作、资源整合,推进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共享。 3.6.3 建设国际多式联运操作平台 对海沧铁路公司及海投堆场按照海铁联运和口岸监管要求进行改造,建设适应班列快速作业的联运操作平台。在国家口岸规划明确后,在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建设厦门前场铁路口岸和多式联运平台,提供查验、报转关、保税等口岸与物流业务操作,以及陆海、陆空、陆铁联运货物集拼箱业务和电子口岸、综合信息处理系统业务。 3.7 构建高效的城市共同配送物流体系 3.7.1 推动城市共同配送单元标准化 支持城市共同配送主体按照商品领域分类、配送路线合理布局、规划建设标准化仓库,引导企业在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拣包装等环节使用标准化的先进物流装备,全面推广应用标准化设施设备,推进仓储、加工、包装、分拣、配送等流程服务标准化,实现物流设施单元化与集约化的协同发展。 3.7.2 完善城市共同配送的经营网络 创新共同配送和统一配送模式,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信息化系统、标准化建设,推进“3+10+N”城市共同配送(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网络体系”建设;加强“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冷库—加工配送中心—消费终端”模式的推广,构建完整的产业流程网络。 3.7.3 促进城市共同配送企业服务升级 着力培育城市共同配送的运营企业,逐步在快速消费品、生鲜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电子商务等领域实现配送标识、仓库、车辆、线路、站点和时间等规范、统一,引导配送服务向共同化、标准化、智能化和集约化发展。 3.7.4 推进快递物流载体建设 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农业等协同发展,发展共同配送;推进快递运营信息化建设,支持农村、学校、社区公共取送点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快件处理中心和交通枢纽快件集散中心,争取启动集快件分拨、中转、仓储、配送、金融服务、生活配套、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功能于一体的快递产业园区建设。 3.8 推进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3.8.1 加强信息化体系建设 推动冷链企业加强监测、控制和记录系统建设,完善冷链物流监控体系;加强集生产商、运营商、监管部门为一体的冷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对货物和冷链服务的全程监控和信息共享,对冷链商品在供、存、运、销的全过程中实时监控,提高冷链物流设施利用率和监管水平。 3.8.2 推进实施冷链物流标准化 以实施《厦门食品冷链物流系列标准》为主要抓手,落实冷链物流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推动厦门冷链物流标准实施评价体系建设,促进冷链物流企业开展、落实标准评估认定工作,探索评估结果与流通企业信用体系有机结合;完善冷链物流标准化设施建设,推动原料处理、分选加工、冷却冷冻、冷库储藏、包装标识、冷藏运输、批发配送、分销零售等环节冷链设施标准化改造。 3.8.3 强化冷链物流硬件支撑 结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强连锁便利店、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冷链物流配送节点建设;发展冷链共同配送,探索推广社区“最后一百米”冷链配送服务模式;支持冷库封闭式交接货通道、月台、货架等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并加强绿色环保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与技术应用,夯实冷链物流发展基础。 4 保障措施 4.1 组织保障措施 成立厦门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统筹解决试点有关事宜和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扶持政策与发展措施,及时反映需要上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物流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派人组成,负责试点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试点方案的实施。 领导小组建立季度工作会商机制,积极推进处理试点工作的相关事项,定期向国家发改委报送试点进展等情况。 4.2 资金保障措施 试点工作期间,中央财政对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予以专项补助支持;市财政计划每年安排地方财政资金0.8亿元专项支持试点工作。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以支持项目建设为手段,综合考虑试点项目实施期限、投资与建设进程、产出效果等因素,采取不同方式予以支持。方式一:对于试点期内完成的项目,原则上采取直接补助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方式二:对于试点期内正在实施且实施情况良好的项目,原则上采取直接补助+奖励相结合方式支持。 对创新型物流项目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 000万元;对公共创新型物流服务平台项目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 000万元。 參考文献: [1] 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现代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Z]. 2016. [2] 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航运物流业千亿产业链2014~2018年发展规划[Z]. 2014. [3] 汪鸣. 城市物流创新方向与任务[C] // 第十五次中国物流学术年会论文集,2016:45-49. [4] 王微. 发达国家物流创新的趋势与政策启示[J]. 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15(18):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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