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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计量问题探析
范文

    刘立峰

    [摘 要] 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计量的目标,是要在会计报表中计量企业接受的经理人提供的有价值的服务,这些服务是企业通过授予股票期权而获得的,理论上企业应该对受到的服务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通过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来替代对企业获得的服务的公允价值的计量。

    [关键词] 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计量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09 . 20 . 005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 - 0194(2009)20 - 0012- 04

    一、 经理人股票期权计量方法应选择公允价值法

    (一)内在价值法

    所谓内在价值是指股票期权存续期间任何时点期权的行权价格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按照这种方法,只有当行权价低于授予日的市价时,股票期权才予以计量并确认为费用,这就造成APB第 25号意见书发布后,几乎所有采用股票期权的公司,都以行权价等于或高于授予日股价的方式发放股票期权,导致这些公司确认的股票期权费用为零。因此许多人认为股票期权没有价值。采用内在价值法来计量股票期权的价值,方便宜行,容易操作。但其不足之处在于:①忽略了股票期权的时间价值,从而使得股票期权价值的计量不准确、不科学;②如前所述,若授予日的股价低于行权价,则在内在价值法下股票期权的价值为0,与事实不符;③FASB(2004)也指出:“继续采用内在价值法不但破坏财务报表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而且会破坏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因为它使财务报表忽略了员工总报酬成本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而目前却没有人能宣称现有的期权计价技术是如此不可靠以至于会破坏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二)最小价值法

    最小价值法,就是忽视股价的波动性,即假定股价的波动性为零,如果再不考虑利息因素,那么期权的最小价值就是其内在价值;如果考虑利息因素,期权的最小价值为当前股价扣除股利和行权价的现值之和。具体应用时可采用期权定价模型来计算。由于在现实的资本市场上,股价波动性为零这一假设不成立,所以最小价值法较不常用。但是,对于非公开上市公司来说,由于其股票非上市流通,所以可以认为其股价波动性为零,对于这类公司来说,最小价值法或许是经理股票期权的一种最佳方法。

    (三)公允价值①法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就是授予股票期权时有关交易各方(公司和经理人)所能接受的价格,它不但包括期权的内在价值,而且还包括时间价值,它涵盖了股票期权价值的全部。反对采用公允价值法的理由是:①该法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的前提下,从而使得适用性大打折扣。②股票期权与期权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期权定价模型并不一定适用股票期权。③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和完善,还不存在运用公允价值法的经济环境和条件。

    综上,可以归纳出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各种计量方法,见表1。

    笔者认为应选择公允价值法作为股票期权的计量方法,理由有以下几点:

    第一,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章第四条中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第二,按现代金融学理论,股票期权的价值可以看作是由两部分组成: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公允价值扣除期权内在价值之后的剩余部分就是时间价值。时间价值可以认为是由于股价的波动而给期权的持有人带来的套利机会。可见,公允价值是大于内在价值的,这样,以公允价值确认的股票期权价值必定大于以内在价值确定的价值,这也正是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规定可以选用两种方法之一时,公司往往采用内在价值法而非公允价值法的缘故。因此,公允价值法更具可靠性和相关性。

    第三,公允价值法由于考虑了授权期、股价的变动、无风险利率、股利等与股票期权价值密切相关的因素,按照期权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定价, 所得出的结果与客观较为近似,能使估计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足够可靠地满足财务报表确认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操纵的可能。反对者认为,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处于“准弱式有效”阶段,股票市价往往很难反映公司的实际业绩和业务成长性;而且,市场操纵现象严重,股票市价也往往与公司的内涵价值相偏离,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计股票期权,可能会导致股票期权价值不够准确。笔者认为,估计的不精确性并不能证明确认股票期权费用的不合理性。首先,对股票期权的估计的重要性足以抵消其估计的不精确性,使用这种方法将给报表使用者带来的信息利益要大于估计的不精确性所造成的误差;其次,由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等会计政策的运用,使得会计在多方面需要估计,如或有负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这些会计计量也并非绝对可靠,但却在会计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基于会计估计基础上的公允价值是可以让人接受的。

    二、决定股票期权价值的相关因素

    股票期权的价值包括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两部分。影响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的因素就是决定股票期权价值的因素,概括起来,有以下5项:

    (一)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股票的市场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是影响股票期权价值的最重要因素。这两者之间的差额决定着股票期权内在价值的大小,差额越大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越大,股票期权价值也随之增加。

    (二)公司股票价格期望波动率

    一般来讲,股票价格波动率较大,会一定程度使股票期权价值上升。这是因为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率意味着未来股价超过或者低于执行价格的可能性较大,当股价超过执行价格很大时,持有人就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很高的收益,而当股价下跌时,持有人可以不行权。相反,如果股价没有波动,那么股票期权的价值就是行权价和当前股价的差额,也就是其内在价值,此时,不存在套利的机会。所以,当股票期权的期限越长和股票价格的波动率越大时,股票期权持有人获利的机会就越多。因此,股票期权价值一般会随着股价波动率的增大而增加。

    (三)股票期权在有效期内预期的股利

    在没有其他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股票在除息日后的价格将等于除息日前的价格减去股利,即股利将降低股票价格。而股票价格降低会引起股票期权价格下降,因而股票发放股利会引起期权价值下降。

    (四)无风险利率

    当无风险利率水平上升时,股票价格的预期增长率也倾向于增大,这将增加股票期权的价值。但是股票期权持有人收到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也将减少,这又会降低股票期权的价值。对期权的研究中已经证明,对于买入期权来说,无风险利率的第一种影响起主导作用,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股票期权价值随着无风险利率的上升而增长。

    (五)股票期权到期期限

    股票期权到期期限越长,股票期权的价值就越高。因为在较长的期间内,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有更大增长可能,期权持有人通过行权来获利的机会更多,因此股票期权价值也就相应增加。

    三、计量模型应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

    鉴于上面的分析,股票期权的计量模型必须要包括上述这些决定因素,才能合理地估算出其价值。对股票期权计价的常用方法是建立股权定价模型。期权定价模型比较常见的有二叉树模型和 Black-Scholes 模型。这些模型考虑了:①期权的期限;②授予日的股票市场价格和期权的行权价格;③无风险利率;④预计将对股票支付的现金股利;⑤该股票预计的股价波动率。

    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期权的计量模型是Black-Scholes 模型,笔者也赞同这种计量模型。1973 年,费希尔·布莱克(Fisher Black)和迈伦·斯科尔斯(Myron Scholes)在《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期权定价与公司负债》的学术论文,提出了有史以来第一个期权定价模型,即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简称 B-S 模型),开始使用数学模型对期权的价值进行定量计算。

    B-S模型需要建立在一系列假设条件基础之上,其中最主要的假设条件可归纳如下几条:①股票价格变动呈对数正态(Lognormal)分布,其期望值与方差一定;②股票的交易成本及税收为零,所有的股票为无限可分;③期权有效期内公司不向股东分配任何股息红利;④投资者可以按照无风险利率进行资金借贷;⑤无风险利率r是恒定的;⑥证券交易是连续的,不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⑦期权是欧式期权,即只有在到期日才能执行。

    上述假设条件是可以放松的。B-S模型面世后,一些研究人员针对这些假设条件对公式进行了改进和修订,使B-S模型更加接近实际。布莱克和斯科尔斯两位教授在推演B-S模型时所涉及的数学理论相当复杂,在这里将不做讨论,直接给出其公式。由于经理股票期权是看涨期权。

    C =看涨期权的价值, S =当前股票价格,E=期权的行权价格,T=到期时间,r = 预期无风险利率,N(dx)=标准对数正态分布, δ =股价波动率。

    从上述定价公式中可以看出,公司在颁布股票期权计划时,一般来讲有几个数值是明确的,如期权的到期时间、行权价格、公司股票的当前价格等,但是其余的3个参数属于不确定的变量,需要用相应的方法来获取。

    四、计量日应选择授予日

    经理人股票期权计量日可选择的相关日期有以下几个:授予日(grant day)、授权日(vesting day)和行权日(exercise day)。采用不同的日期计量,就会得出不同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因此,计量日的确定也同样重要。关于股票期权计量时间的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是按授予日,还是按行权日计量。

    (一)授予日观点

    所谓授予日计量,即指在授予日对未来的经理人股票期权作废进行估计,调整计算出应予以确认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和未来被授予行权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而期权作废一般是因经理人在被授予行权权之前离职,故经理人所能提供的服务也伴随期权作废而减少,所以,期权公允价值应予确认或归属的期间也就相应减少,授予日后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和会计确认期间就都无须再进行变动。FASB第123号准则要求股票期权在授予日计量。因为这一日,雇员与企业双方都确认了计划的条款,雇员开始为了得到期权而提供服务,企业也开始承担义务。并且,这种选择与公认会计原则下其他权益的计量一致——在双方都同意了交易的条款之后,股价的改变不影响交易确认的金额。

    (二)行权日观点

    执该观点的研究者们认为,只有在行权日才能根据行权日股票市场价与行权价的差额确定提供服务的真实价值。在此观点下,在期权授予日转移现金或股票给雇员的承诺只是一项或有负债,因为授予日后股价持续下跌,期权的持有者中途离职或放弃行权执行等诸多原因造成该或有负债未必成为现实,所以按照稳健原则,应在股票期权的价格确定后,才予以计量。

    (三)股票期权应在授予日入账

    公司在授予经理人股票期权时,股票期权就具有了价值,公司应一方面确认为资产,另一方面确认为特殊的权益,因此只有在授予日计量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如果在行权时计量,就掩盖了经理人作为一个特殊的所有者对企业剩余利润分配的经济实质,不符合配比原则的要求,而且在行权日计量意味着经营者只享受股票期权的利益,而不承担股票期权的风险,不符合激励--约束机制的基本要求。

    在授予日,企业和员工都对股票期权计划的条款进行了确认,并从这一天起开始向企业提供为获得股票期权所要付出的服务,而公司也开始承担了授予期权并在未来出售股票给员工的义务。此外,在授予日进行计量符合股票期权作为权益工具的性质。另外,由于股票期权是作为接受员工服务所付出的对价,计量的重点应该是企业所接受的服务,因此在授予日,股票期权合同签约双方所欲交换资源的公允价值本质上是相同的。从这个角度出发,授予日就是最佳的计量日期,因为此时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才是服务公允价值的最好的参照物。

    主要参考文献

    [1] Accounting Principle Board(APB). APB Opinions No.15— Earnings Per Share[S]. 1969.

    [2] 袁磊,曾杰,颜延. 论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制度的设计原则[J]. 当代财经,2003(5).

    [3] 颜延. 美国股票期权会计理论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J]. 财经研究,2001(7).

    [4] 尚彬,曹建安. 员工股票期权的确认与计量问题研究[J]. 审计与经济研究,2003,18(4).

    [5] 张端明,叶斌. 对股票期权会计若干问题的探讨[J]. 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4).

    [6] 周其仁. 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 经济研究,1996(6).

    [7] Accounting Principle Board(APB). APB Opinions No. 25——Accounting for Stock Issued to Employees[S].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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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7: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