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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基层科研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思考
范文

    胡志民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基层科研机构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五个主要问题,指出基层监督工作远、软、难的主要原因,针对上述问题,重点探讨了改革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的对策。

    关键词:科研机构 纪检监察 改革创新 思考对策

    中图分类号:D262.2 文献标识码:A

    科研机构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國的科研机构有一级法人和二级法人之分,如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即是一级法人科研机构,其所属的研究所则为二级法人科研机构。本文所指的基层科研机构即指二级法人科研机构。这些科研机构基本上属于最基层的单位,不再拥有下属机构。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目前这些基层科研机构中,多数均设有党委和纪委,纪委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多年在基层科研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经历与体悟,现对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思考。

    1 主要问题

    基层科研机构纪检监察工作为单位廉洁有序运行保驾护航,为单位事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虽然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得到重视和加强,但在实践层面还存在如下五个方面明显问题。

    1.1 思想重视问题

    基层科研机构科研工作是主流,是核心业务。长期以来,“一切工作服务和服从于科研工作”的思想在科研机构根深蒂固。当前,科研院所仍实行院所长负责制,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因此,无论是从思想认识层面,还是体制保障层面,都造成部分基层科研机构对党务工作不够重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不同程度弱化和缺失。总体上看,基层科研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不够健全,人员不够到位,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还尚待提高。这都反映出基层科研机构对党建工作,尤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还非常不足,思想重视程度还有很大差距。

    1.2 岗位地位问题

    基层科研机构普遍重业务、轻党务;而党务中的纪检监察工作则更不具有吸引力,即使有岗位,也很少有人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同时,纪检监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制于监督对象。因此,对单位党政一把手不敢说不愿说不能说,基本上是听之任之;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基本上属于“缄默监督”,原因在于不愿得罪人。此外,纪委书记的年度考核述职测评大多是单位中层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参与打票,严格监督会担心影响个人年度测评结果。因此,部分纪委书记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姑息态度,对下级的监督往往形式大于内容,“雷声大雨点儿小”,高举轻放,依然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1.3 职责定位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按上级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化“三转”。但在基层科研单位落实“三转”方面还存在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一方面,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按要求进行“三转”,但可能会出现对监督对象和业务流程等不清楚、不了解的问题,难以发现监督环节中存在的和潜在的风险点,致使监督虚化,不能很好地做到“关口前移”;另一方面,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仍被单位领导要求参加各种招投标、采购等会议,甚至还会出现签字背书牵涉其中的情况,致使无法履行监督职责。

    1.4 监督手段问题

    基层科研机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方式仍然存在单一、老套的问题,多是转文、开会、集体廉政谈话、签承诺书和开展制度建设等;多是进行宣传教育,很少进行惩罚处分。由于所处层级和身处其中等问题缺乏举报线索。即使有情况举报,也多是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而非向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此外,尽管国家出台的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部门一定的监察手段和措施,但显然这些并不适用于基层科研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由于缺乏威慑力和权威性,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并不能很好地监督单位决策与管理、实际业务开展的相关过程。对一些重要岗位、重要人员、重要事项以及涉及人财物等事项无权过问,更多的是表面上的形式监督,而无法做到真正监督。

    1.5 队伍素质问题

    基层科研机构纪检监察队伍不健全、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一些小的单位,不要说成立单独的纪检监察机构,就连专职纪检监察人员都没有办法配备到位;许多纪检监察工作都是由党办或其他党务人员兼任,“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些党务人员忙于应对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而难以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此外,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很少有科班出身,多是半路转行,普遍缺乏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养,加之基层普遍缺乏案件查办等实战经历和经验,一旦遇到问题便不知所措,难以很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2 主要原因

    基层科研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关键还是基层单位的监督体制机制不科学,进而造成监督工作远、软、难。

    2.1 监督远

    上级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年年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责任分工,认真部署、推进各项工作;主要领导也年年出席每年初、年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要求、听汇报、督落实。但这种上级监督检查多是一过性的,更多体现在形式层面,开会了,布置了,要求了,并不能静下心来、真正深入到基层近距离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能保持在基层单位的监督持久性、持续性。上级这种鞭长莫及式的监督流于形式,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2.2 监督软

    虽然多数科研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设,但纪委书记监督单位党政一把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监督者与被监督对象处在同一领导班子中,而且处于从属地位,无法有效监督。纪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同为利益共同体,维护单位形象和班子团结还是首要因素,唯恐工作开展影响班子团结和单位形象,进而造成自己开展工作困难等。这些因素都造成事实上的监督软弱无力。

    2.3 监督难

    基层科研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是单位内设的一个科室,受单位党政直接领导。这就形成了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进行监督,而监督对象却领导监督主体的特殊关系。这种监督和领导的特殊关系导致监督难以有效开展。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不可能真正做到既受监督对象的领导,又监督制约其监督对象。因此,监督形同虚设。

    3 主要对策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基层科研机构的监督,推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应当加强三项工作。

    3.1 改革监督体制机制

    目前,基层科研单位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单位的纪委书记除外)基本上是由本级党委任命的,其职务任免、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个人待遇和工作考核等都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掌控;即便是基层科研机构纪委书记是上级党委任免,但其人事、工资、职称评聘、考核等也都是在基层科研机构内,大家在同一“锅”里吃饭,怕伤感情,怕损荣誉,很难黑下脸来真正做到严格监督。因此,这种体制机制造成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难以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有效监督。而且基层科研机构实际从事专职纪检监察的人员多为1-2人,人员不足,能力不足,难以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事实证明,监督自上而下才更具有权威性和震慑力。加之,现在明确了查办案件是以上级纪检监察机构为主。因此,要积极探索取消基层科研机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改由上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基层科研机构实行巡视监督制度。

    巡视监督制度要求基层科研机构的上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做大做强,增加人员编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派出纪检监察人员到所属的基层科研机构开展巡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巡视纪检监察人员对每个基层科研机构的巡视时间为半年左右,随后对巡视纪检监察人员进行轮换。巡视纪检监察人员的人事、编制、任免、工资、待遇、考核等与基层科研机构完全无关,由上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直接统一领导。巡视纪检监察人员具有充分监督权,巡视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监督检查基层科研机构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等,查阅相關资料,与有关人员座谈听取意见等等。

    巡视监督制度可让纪检监察干部解除顾虑,大胆工作,同时可避免长时间在同一机构产生利益纠葛;巡视纪检监察人员代表上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使基层科研机构的上级监督持续存在,保持权威性和震慑力,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巡视纪检监察人员专职履责,通过不同基层科研机构的巡视和实践锻炼,有助于个人专业能力素质的提升。总之,改革监督体制、实行巡视监督制度能够真正有效解决“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难题。

    3.2 聚焦主责主业

    纪检监察人员要深入基层科研机构实际工作当中,不但要熟悉党务,更要熟悉单位主要业务,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廉洁风险点排查,加强对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聚焦主责主业,掌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关执行情况,参与监督重大决策活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教育,尤其是做好“关口前移”,对有腐败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抓早抓小抓好”,防患于未然;要深入群众,听取一线职工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发生在身边腐败现象的情况反映;要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堵塞漏洞;要落实好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明晰表,规范权力运行。

    3.3 提高自身素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在选配纪检监察人员时,在强调政治性的同时,还要特别注重专业背景和素养,突出知识化、专业化。定期开展轮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整体专业素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换位体验,熟悉和掌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流程,拓宽工作视野和思路,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于学强,周浩集.制度视角下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4):41-46.

    [2]刘汉卿,翟洪峰.我国纪检监察体制研究综述[J].党政干部学刊,2013(11):29-32.

    [3]陈光龙.浅谈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福建建材,2018(1):115-116.

    [4]郭晓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的思考与对策[J].管理观察,2015(2):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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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3: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