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振华 疫情防控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民生福祉等方方面面,是一场总体战,需要全国“一盘棋”,但绝不容许凡事都“一刀切”。如何确保各地政府能在法治轨道上防控,我认为,要将疫情防控机制纳入到地方人大法治体系中来,制订依法治“疫”的一揽子方案,这既是地方版顶层设计,更是地方和基层首创。这就要求各级人大紧扣同级党委决策部署,了解掌握本地区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因地而施、依法而治,从立法、执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加快在思想和行动上统一起来,形成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共同战“疫”的最大公约数。 在特殊时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定方式对地方人大行权行为作出授权,赋予了地方灵活的临时应急管理权,避免了一些地方政府的“过激”行为有损公民和企业的正当权利。我们可以看到,这段时间以来,地方人大常委會抗“疫”决定亮点纷呈,各地人大切合疫情作出相应决定,并向人大代表们发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倡议,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可以说是一场“法治及时雨”。这种杜绝“一刀切”的执政思路,更能体现地方上高超的执政智慧。 “法律千万条,执法第一条。”各级人大务必在同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对标对表从严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形成上下呼应、有机联动的闭环。各级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学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加压、身临一线,激励群众共战“疫”,对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本位主义严重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和处理。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履职尽责,依法查处各类相关案件,严惩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