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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赵孟頫《乐原》、《琴原》看其礼乐思想
范文

    朱飞晔

    【摘 要】元代是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突出的时代,既动荡又开放,民族、宗教、文化呈现多元形态。在非儒家文化的蒙古族建立的元朝,赵孟頫以宋室后裔的身份入官,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继承延续了礼乐思想。其音乐论著《乐原》、《琴原》中包含了对乐教功能以及乐以和为美、以秩序为美的礼乐思想论述,这些音乐建树正是对中国文化的历史性贡献。

    【关键词】《乐原》;《琴原》;和;礼乐;秩序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1-0187-02

    赵孟頫,字子昂,号松雪道人,南宋人,宋太祖十一世孙,是秦王德芳一脉。他以宋室后裔的身份在元朝入官,是集书、画、诗、词、乐、律、考古、篆刻于一身的“一代宗师”。

    在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突出的环境下,赵孟頫把在政治中受到的挫折转向艺术,提出了“诗书画印一体化”“以书入画”“书画同源”等创作思维。同时,赵孟頫在音乐上也是有所建树的,其主要的2篇音乐论著《乐原》《琴原》在传承延续儒家礼乐思想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赵孟頫在《乐原》中说:“先儒制律有大小之异者,非愚之所知也。律不可以徒律,徒律不可以为乐,必施之于音,而后乐生焉。用之而天地应,鬼神格,人民和,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世衰道微,流为贱工之事,为士者益耻之,岂特不以为己任而已哉!然乐之所以动天地、感鬼神、移风易俗者,不可毫厘差也……黄钟为众律之祖,宫声为众音之君,皆尊而无二者也……今也不然,四清之外无有也。必欲复古,则当复八清。八清不复,而欲还宮以作乐,是商、角、徵、羽重于宮,而臣民事物上陵于君也,此大乱之道也。”

    在《琴原》中曰:“琴也者,上古之器也。所以谓上古之器者,非谓其存上古之制也,存上古之声也。世衰道微,礼坏乐崩,而人不知之耳。”

    《乐原》中对“律”制定的严格要求到最终“乐”的生成,都是礼乐思想文化下对待“乐”的态度。只有满足了这样的律制、乐制以及琴声,好的“乐”才能够服务于社会国家,人民才可安定稳态,正所谓“观其声知其政”。

    礼乐,是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之一。礼,包括了司法、政典、教育、民制、官制以及个人修身养性等等;乐,指礼仪活动中的诗歌、音乐、舞蹈。儒家十分重视礼与乐的结合,并倡导“礼乐之教”,礼乐并举遂成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一、礼乐教化功能——“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出自孔子的《孝经》卷六,赵孟頫引用与此,皆在说明音乐的教化功能与政治作用。对于当时的社会状况,世道衰微,作音乐这一重要工作流落为低贱工作,面对这样世风日渐衰败、音乐制度混乱的局面,赵孟頫提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礼乐思想,这是他作为一个儒士的社会责任感。他认为,改变社会风气,稳定国家安定,教化民众,维护人伦关系是需要音乐的作用的,正所谓“礼乐治国”。《礼记·乐记》中就有相关记载,是说音乐能够让君臣、父子、长幼都有秩序,人民和睦有爱。可见,赵孟頫对周礼文化、礼乐思想的重视,强调其教化功能。

    在《琴原》中提到“礼坏乐崩”,出自《史记·礼书》:“礼坏乐崩,人皆去也。”这是来自孔子思想中的礼乐观,在我国古代用来形容礼教典章制度被毁坏。在这里,赵孟頫指出世风日下,礼教典章制度被废弃,都是由于人们听到的琴声出了问题。这是礼乐思想的集中体现,各社会阶层不依照各自的道德规范行事,国家不得安宁。《汉书·武帝纪》:“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只有通过礼乐,各阶层互不僭越,依礼行事,执行自己的职责,这样才能君臣有序,国泰民安,让礼乐成为调和社会各阶层之间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历代圣王的治国之道。因此,赵孟頫说“世衰道微,礼坏乐崩,而人不知之耳”,应恢复琴的“正声”,目的就是通过规范音乐,影响社会与政治的稳定的。

    无论在《琴原》还是《乐原》中,赵孟頫都认为应该遵循传统礼乐思想,这才是正统。

    二、乐以和为美——“天地应,鬼神格,人民和”

    赵孟頫在《乐原》中从音乐的本源说起,即从律的制定到音的生成进而形成乐,确立乐。对乐制定的严格要求,是让乐能够达起到净化人的心灵,富有道德内涵的目的,当乐满足了这样的条件,就能够感化人、提高人的品德,改变社会风气,即“天地应,鬼神格,人民和”,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礼乐”中“乐”的要求。应,是回应,格是感化,和,和谐统一。正因为这样乐,让宇宙、万物、社会形成了和谐统一,万事万物也有了礼法。史学家钱宾泗说:“礼是古代中国人文精神的集中表现”,“这是中国文化的一个超越了地缘和血统的核心”。“礼”与“乐”两者结合,一外一内、和谐有序。这也是赵孟頫作为儒家之士对于“乐”的“和”的观念,也是对待礼乐的态度。从这一点来看,赵孟頫音乐美学思想中所具有的“和”的观念是“乐与人和”、“天人之和”。

    三、乐以秩序为美——“八清不复,上陵于君”

    赵孟頫《乐原》中强调“黄钟为众律之祖,宫声为众音之君,皆尊而无二者也”。不可“越过宫”,肯定黄钟与宫的首要地位,《汉书·律历志》曰:五声为本,生于黄钟之律。同时指出,“八清不复,而欲还宮以作乐,是商、角、徵、羽重于宮,而臣民事物上陵于君也,此大乱之道也”。“八清”指清姑冼、清仲吕、清蕤宾、清林锺、清夷则、清南吕、清无射、清应锺。赵孟頫认为,在旋相为宫中,恢复八清,连同四清,一起十二音才能最终完成。而当时采用的四清旋相为宫,最终会形成用商角徵羽重于宫,军臣民事物伦理制度大乱。

    在中国古代,古人们有这样一种天人关系,通常会把五音与五行、五脏、五气、五味、五色、五时、五方对应起来,从而反映出一种内在统一性。《乐记·乐本》中将乐的宫商角徵羽顺序与政通的君臣民事物上下对应统一,即乐的秩序不可乱,君臣国家才会稳定。《春秋谷梁传》中记载了关于天子制定礼法,并作乐,让其有序,在音乐以及政通中都贯穿着严格的等级秩序。乐与政通的关系,在汉代郑玄注《乐记》与《吕氏春秋》中都有提及,“宫商角徵羽”的秩序关系不可乱,政治的伦理关系也就稳定的论。

    这就是儒家的“观音知政”,古人这样联系的最主要的目的是建立这种内在秩序性成为了大家所共同遵循的定律,通过音乐与五行、五味、五色、政治关系等对应统一,形成“天人合一”的思想,这是古人的一种思维模式,包含了内在形成的同构关系,体现以秩序为美的礼乐思想,这是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一种文化现象。赵孟頫没有脱离此思维模式,遵循这一礼乐思想,让乐的秩序美得以体现。如果说乐以和为美是内在灵魂,那么乐以秩序为美则是外在形式。

    四、总结

    赵孟頫礼乐思想中,渗透出了中国古代音乐思想中的三点认识,第一,乐作为教化功能所起的作用;第二,乐作为和的审美理想;第三,乐存在的秩序关系。这些都包含于礼乐这一范畴中。乐要达到的目的是培养教育感化人的内在情感,通过外在的规范和约束从而达到社会的和谐。这是中国古人的哲学观,包含了“天人合一”、“和”的思想以及取象类比思维模式,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特有的。

    从传统的礼乐思想中,赵孟頫作为儒士,继承与延续了儒家音乐思想,虽然在非汉文化的元朝入职,但他对待艺术文化的态度,正如传统汉儒士的观念一般,努力肩负自己的历史责任与义务,这是他的思想伟大之处。

    参考文献:

    [1]赵孟頫.松雪斋集[M].杭州:西泠印社出版社,2010.

    [2]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

    [3]任瑞金.赵孟頫美学思想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0.

    [4]邓淑兰.赵孟頫与元初社会民俗[J].文化遗产,2011(1).

    [5]彭林.儒家礼乐文明讲演录[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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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4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