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时期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知识观的反思 |
范文 | 高彦 【摘 要】知识观问题是音乐课程设置和教学实践的基础。《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使我们看到了传统音乐教学知识观中存在的问题。新时期,中小学音乐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需要反思实践中的知识观,并提出与之相匹配的实践应对策略。具体来说,基于新时期知识观的教学应该是在音乐活动中展开;音乐理论与音乐实践结合。 【关键词】音乐;教学实践;知识观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10-0200-02 《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的颁布,对音乐教学提出了诸多的挑战,教学中的知识观就是其中重要的挑战之一。譬如,《课标》的教学目标将侧重点放在了新的音乐知识与技能目标上;删减掉不合适的知识与技能课程内容;将音乐技能的教学放在具体的音乐实践活动中进行。诸如此类的改变让我们不禁反思音乐教学中的知识观及以此为基础的教学活动:音乐知识,是不是不重要了呢?在课堂教学中应怎样看待音乐知识与技能问题呢?为此,本文对音乐教学中的两种知识观进行研究,进而在新课标,以及对中美音乐教学中知识观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新时期音乐教学的知识观,以及对应的教学策略。 一、音乐教学中两种不同的知识观 (一)传统音乐教学:偏重音乐知识的传授。在20世纪90年代颁布的《音乐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中可以看到,传统音乐教学多以音乐知识的传授为主。比如“大纲”在小学一二年级的识谱方面就明确提出了要背唱曲调或唱名,感受二拍子和三拍子的不同特点。三至五年级要求学习简单节奏,认识强弱规律,学习音乐中的常用记号,编写简单节奏和旋律等。六年级要求学习变音记号、还原记号和调号,并巩固以前的知识。《大纲》的这些要求造成了教师在音乐教学中追求完成这些知识体系,从而给学生留下的创造空间很少。传统的音乐课堂,在教学形式和方法上忽略了学生的创造性学习及审美体验,教学过程太注重知识技能训练而缺乏趣味参与性,导致许多孩子不喜欢上音乐课。 (二)当下音乐教学:对音乐知识的忽视。《课标》将音乐教学的侧重点从对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要求转向了对音乐兴趣的培养,更加注重教学过程中的审美体验,从而给教师和学生留下了许多可以创造的空间。但有些教师没有深刻领会《课标》的精神,一味强调学生兴趣的培养,而忽视了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例如,有的教师为音乐课设计了花样繁多的各种活动,表面上看课堂气氛很活跃,但一堂课下来,教师只注重了让学生进行各种音乐活动,但在这些活动中却没有渗透音乐技能和知识的要求,热热闹闹的表面现象下是学生的音乐知识和技能没有得到实际增长。 二、基于新知识观的课堂教学策略 (一)音乐知识的教学。首先,音乐知识的教学应该与音乐结合起来。我们知道“音乐是表演的艺术,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在现在的课堂上,有些教师选择了一种“纯理论”的教学方法,为了使学生能够“学懂”某种知识,他们就把这种知识从音乐中分离出来进行着重讲解。这种教学方法使音乐中真正灵动和鲜活的东西被去掉,把音乐知识与音乐审美割裂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不仅不能“学懂”音乐知识,反而失去了对音乐知识学习的兴趣。要让学生学好音乐知识,必须在教学中将音乐知识与音乐紧密结合在一起,与音乐的基本特征结合在一起,让学生在对音乐的实际体验中,在听觉审美、情感享受中学到音乐知识。这样的音乐知识教学是紧紧围绕对音乐本体的把握来进行的,这样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既学到了基本的音乐知识,又得到了音乐的熏陶。 其次,音乐知识的教学应在音乐活动中展开。音乐知识具有概念性和抽象性的特点,所以很多学生对音乐知识的理解并不是建立在其實际体验的基础上,故而并不深入,也就不能用音乐知识来认识音乐。音乐活动强调从音乐本体出发,与其他文化相结合,通过综合活动来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通过音乐活动,可以培养学生对音乐的热爱,把学来的音乐知识运用到实际活动中,去分析音乐、参与音乐。所以在教学中,教师应该让学生在参与音乐活动中感知并掌握相关音乐知识,让他们在音乐活动中运用学到的知识,使他们产生满足感,从而也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知识的兴趣。 (二)音乐技能的教学。首先,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培养音乐技能。童年时期学生的心理特点是:认识活动逐渐发展,情感意志不断增强,直接感知能力比抽象思维强。少年时期学生的心理特点是:自我意识增强,产生较强的“成人意识”;抽象思维能力迅速发展,学习自觉性进一步发展;情绪、情感日益丰富;心理发展很不稳定。青年时期学生的心理特点:自我意识增强,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抽象逻辑思维能力迅速发展,具有深入学习钻研的能力;情感趋于成熟和稳定。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去设计音乐技能的教学。 其次,营造良好的技能学习气氛。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教学也应该是表达情感的教学。特别是在音乐技能的教学中,教师要主动营造和谐、融洽的课堂气氛,教与学就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其一,课堂上,教师要以学生为本。要以轻松诙谐的语言,巧妙的课堂设计,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其二,教师要以情感人。音乐作品中蕴含着深刻的思想内容和丰富的情感,教师应用感人的演奏,优美的示范演唱,形象的语言充分表达出来,以感染学生,唤起学生的情感共鸣与学习欲望。其三,教师要有民主意识。课堂气氛应充满民主气息。师生之间关系融洽,是营造活跃、和谐课堂气氛的前提。 最后,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技能教学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新课标指出:“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由于技能的学习枯燥、机械,这就要求教师把培养浓厚的技能学习兴趣作为学生学好音乐技能最基本的条件,而浓厚的兴趣来自于有效的教学方法,当教师能够恰当地选择、组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时,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够被激发出来,从而培养并发展学生对技能学习的兴趣。 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教学不是不重要,关键是教师用什么样的态度和方法来引导学生学习。在音乐教学中,应该首先肯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性,然后根据新课标的要求,让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在音乐的审美体验中获得,在具体的音乐活动中获得,让音乐的学习真正成为一种兴趣与热爱。 参考文献: [1]刘沛.美国学校音乐教育概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 [2]苏军.论声乐艺术表演中歌声与情感的统一[D].首都师范大学,2009,45. [3]张予.浅谈在乐器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演奏能力[J].戏剧之家,2015(6). [4]贺菁.即兴创造在太原市初中音乐教学活动中的应用研究[D].海南师范大学,2015,3. [5]林文华.浅谈如何激发学生对音乐课的兴趣[J].音乐时空,2013,(9):75. 作者简介: 高 彦,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讲师,硕士。 基金项目: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6年省级人文社科项目《巢湖民歌文化品牌与区域价值研究》阶段成果之一,项目编号:SK2016A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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