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研究 |
范文 | 吴尚丽 [摘? ? 要]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是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来源,其中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引发人们对文化资源开发的热潮。在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如过度赚取经济效益导致文化资源遭到破坏、乡村“空心化”使文化传承无以为继、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等问题。有效保护和适当开发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和睦将起到正向促进作用。对少数民族资源进行开发,应处理好经济效益与保护传承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建构多元主体共治的参与模式,使文化资源的开发走上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保护;路径 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是文化资源的民族性表现形态,是发展民族地区旅游和文化产业的活水源头,也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民族地区文化资源开发势头如火如荼。但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文化资源的定义 对于文化资源的界定,研究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加以分析,众说纷纭,并未形成定论。申维辰从宏观的视角认为,文化资源是凝结了人类无差别劳动成果的精华和丰富思维活动的物质和精神的产品或者活动。①牛淑萍从文化产业的视角认为,文化资源是一种特殊资源,它是指可作为文化产业生产经营原材料的各种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以及文化产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各种环境要素。②姚伟钧教授从历史发展的视角,结合文化资源的文化与资源双重属性,将文化资源定义为:“人类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积淀的,通过文化创造、积累和延续所构建的,能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对象、环境、条件、智能与创意的文化要素的综合”。③胡惠林教授就文化资源的构成内容认为,广义文化资源主要是指一切可被用于人类社会文化发展的一切对象,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技术等各种文化必要条件;狭义文化资源往往特指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精神文化成果的构成形态。不同的文化资源构成要素往往同时存在多种属性。④ 从总体上说,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就是一种社会资源,是以少数民族历史文化为传承载体,以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一种表现形态,饱含着民族价值观、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生存方式的有机统一体,是构成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的共有财富。 二、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现状及问题 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具有历史深远、内涵丰富和文化多元等特点,民族性是其本质特性。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开发,以实现文化资源的创新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为目的,可以增加少数民族地区物质财富。根据近年来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经验来看,出现的以下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一)过度赚取经济效益,文化资源遭到破坏 少数民族文化因为其特殊性而具有吸引游客的经济价值,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主要是以发展旅游业和文化产业为导向的方式来进行的。 位于云南的丽江古城,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整座古城作为申报主体获得了世界文化遗产称号。丽江古城深厚的历史文化和独具特色的纳西族东巴文化风情成为吸引国内外游客的主要因素,近年来在旅游业发展中获得了不菲的成绩。然而,在旅游商业开发的巨大效益吸引之下,原本居住在古城内的纳西族居民将居所改造成为民宿出租给游客,或将房屋改造为商铺对外经营,随着络绎不绝的游客纷至沓来,给纳西族居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获得利益的城内纳西居民开始在古城外购买商品房居住,搬离古城生活,并将房屋和铺面转租给外来经营户。外来移民逐渐取代当地纳西居民成为城内居住主体人群,古城成为同质化、庸俗化旅游产品的集散地,而古城文化随着当地纳西人的转移而丢失,传统东巴文化也逐渐走向“空心”。丽江古城的这种商业化开发模式的负面影响已日益凸显,并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近年来正在大力整改和完善。 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这种过度开发,忽视了对传统文化内涵的挖掘,商业化和旅游化“符号”的简单替代,将会降低游客的兴趣,導致游客对旅游地的文化吸引力下降,这样短视的开发行为是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破坏。 (二)乡村“空心化”,文化传承无以为继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大多来源于生活,依赖原生态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环境而形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搬离村寨到医疗、就业、教育等条件都更好的城市中居住,原有的村寨逐渐被冷落而不再具有活力,依托原有生存环境、生产方式的一些文化载体将逐渐消失,民族民间歌舞、口传文学、民俗祭祀仪式、民族村落、手工技艺等的消失成为必然。 位于贵州省安龙县的香车河村,村内至今依然留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水磨制香的工艺。在国家的支持下,2013年香车河村进行新农村建设,村民已搬迁至政府出资改造的混凝土新楼。政府为改善当地经济状况引进荷花产业,以此带动发展农家乐,而具有传统文化韵味的特色手工制香工艺遭到遗弃。传统的手工水磨制香以天然药材为香料,具有止血行气、驱蚊灭虫、清热解毒等功效,20世纪80年代曾经畅销于附近县城。每逢春节、布依族六月六等传统节日,小商贩们便蜂拥而至批发采购手工香。如今,村里的年轻人纷纷出去打工,只有老人和妇女留守制香,而且手工制作耗时费力产量低,每人每天仅能生产1000—1500根,市场价格6-8元/100支,收入甚微。目前,香车河村手工制香工艺的最小传承人已经40多岁,手工制香工艺传承面临断层,低廉的市场经济效益也让很多人不愿意继承这一传统工艺。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乡村年轻人打工潮的兴起,让乡村如今面临着“空心化”的状态,而乡村是许多传统文化的发源之地,在市场经济的压力下不能将传统文化转化为经济利润的资源,由此而失去了阵地,处于濒临消失的境地。 (三)生态环境脆弱,文化资源对环境依赖性强 少数民族文化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气候等条件下,经历不同的历史变迁过程而逐渐形成的,对地域和自然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我国少数民族按地域划分,主要可分为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三大区域,分别形成了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文化、狩猎与畜牧并存的回族文化、以游牧为主并信仰喇嘛教的藏文化,以及以半农半畜牧的苗夷文化为典型的几种不同文化类别。各种文化的生产方式不同,代表着对地域和生态环境的依赖程度不一。而我国少数民族居住区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地理环境复杂且形态多样,具有山川、冰山、森林、湿地、绿洲、沙漠、草原、盆地、喀斯特地貌等多种生态系统。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更显恶劣,气候干燥、极寒极热、沙漠化面积大等现象并存。西南内陆少数民族地区则面临石漠化严重、山区面积大、可耕地面积相对较少等问题。 少数民族文化的形成,是不断适应自然环境的结果。位于我国东北部的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采集和狩猎是其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核心文化,这种生活习俗体现在他们的衣食住行之中,也深刻地烙印在民族内心深处。鄂伦春人在适应生态环境并形成民族特色文化的过程中,创造出了与众不同的狩猎文化,体现了民族文化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然而,出于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1996年开始,政府不得不颁布全面禁猎的法令,将这些以世代守山而居的鄂伦春人民陆续迁出森林,在黑龙江以及内蒙古实现定居。生活方式的改变毫无疑问对长期从事狩猎活动的鄂伦春人文化产生巨大的冲突,传统的民族文化面临着巨大的转型,由此而带来的文化变迁也给鄂伦春人产生较大不适。不可否认,脱离艰苦生活环境是一种社会进步,但鄂伦春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狩猎文化,是其宝贵文化遗产,禁猎无疑对这一财富造成巨大冲击。如何促进鄂伦春族社会的发展,保障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延续并创新发展,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继承传统文化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摆在人们眼前的现实问题。 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路径探析 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是民族文化发展的根基和源泉,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开发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只有把民族文化资源这个根基留住,文化才能得以延续和发展。 (一)处理好经济效益与保护传承之间的关系 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目的,不仅是要给各个民族地区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各民族生活水平,还要让这些文化能够不断适应时代变换的要求,不断地创新、延续和发展。这就要按照符合生态发展规律的要求去开发和利用文化资源,而不是去满足经济利益需要。①民族文化资源是民族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的来源,只有保护好民族文化资源才能激发民族文化创新发展的动力。 在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形式应当是民族的,内容可以是现代的。②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需要与现代文化相适应,在开发利用优秀的民族文化资源时,应当让民族文化的拥有者和传承者享受民族文化资源带来的好处和利益,用真切的感受树立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和自信心,从而引导他们自觉地保护和传承,促进少数民族群众的市场意识和自我发展意识,使之得到有机的统一。 (二)科学甄别适度开发文化资源,注重保护生态环境 民族文化资源是千百年来各民族创造的精神财富的积累和沉淀,民族文化资源可开发的项目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民族文化资源都适宜当做产业和旅游资源来开发使用。民族文化资源也有精华与糟粕之分,科学、准确地认识并甄别民族文化资源,筛选其中的精华,从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方面来考虑,开发优秀的、具有特色的文化资源。 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孕育出来的,反映着特定时空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说,自然生态环境塑造了民族文化。保护民族文化资源既要保护文化环境,又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文化资源保护不仅是对文化的保护,也是对文化系统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只有在整体的文化生态保护中才能被真正地传承和保护。民族形式的多样性正是民族地区特有的优势和文化资源之一,如果这种多样性被破坏,它将损坏该地区的文化和生态环境,这种损坏将导致文化的沙漠化。自然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如果在发展过程中只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对民族生态环境和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就会失去民族文化发展最宝贵的空间,最后,它将导致民族文化的发展走向衰落和消亡。 (三)建构政府、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多元主体共治模式 每个民族的文化产生和演变都是在该民族所有成员的参与下完成的。各民族的人民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同时民族文化也造就了他们。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數民族文化本身就是集体文化,它给每一个成员身上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应建立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保护开发模式。政府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和保护中占有不可争议的主导作用,应在多元共治模式中占据主导性地位,完善当地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制定科学的文化资源开发规划,促进文化资源开发中的社会组织参与深度合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保证其顺利开展。专家学者们对于文化的研究应进入大众视野,将研究成果运用于大众生活,让群众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为当地的文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资源资料的编纂整理、文化公益活动的组织等活动提供专业性指导意见。激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自信,发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将原汁原味的文化传统演绎出来,保护起来,让民族文化资源能真正“活”起来。 (四)文化资源开发走上产业化发展之路 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发展,是使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产品形态和服务样态的过程,从而实现文化资源价值的转化。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具有文化多样性、彰显独特民族个性、可开发增值性、资源共享性等特征。在实现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保护第一,开发第二”为原则,将民族文化的保护作为基础来进行开发,同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制定保护和开发对策。在尊重民族文化发展规律的前提条件下,正视政治、宗教、地缘、历史、经济等多种因素,选择能够彰显民族文化特性的资源进行规划和设计,避免竭泽而渔式的开发方式重现,使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发展走上良性循环之路。 四、结语 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好、使用好可以有效地转化为文化资本,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应正视其特点,采取符合文化资源发展规律的开发路径,合理、适度地进行。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才能激发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能力,从而适应现代社会的变迁和发展,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和睦起到正向和积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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