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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方墨盒记载了中日两国两位法学家的师生情
范文

    吴义宙

    

    

    

    一个偶然的机会,藏友发给我这方墨盒的图片,墨盒尺寸不小(12.5cm见方),长篇近600个小字的《赤壁赋》,有上下款,有底款(北京义成),原光的墨盒(图1-9),保存得如此完美无缺,可见她的主人对她的珍爱程度非同一般。我看着十分喜欢,又因自己有一方同古堂的同样尺寸同样内容的墨盒就决定买下了。我想好奇心也是促使我得以收藏此方墨盒的另外一个原因,因为这方墨盒的上款太特别了(我妻先生惠存),我妻先生的我妻是什么意思?百思不得其解,墨盒到手后我经过仔细的考证,从网上收集线索,再从网上买了一些旧书和资料,终于解开了这个谜题。

    这方墨盒的赠送者和受赠者分别是上世纪30年代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的研究生和教授。受赠者为日本著名法学家、日本民法的一代宗师、日本东京大学法学教授我妻荣先生。赠送者为我国老一辈革命家、著名法学家韩幽桐(原名韩桂琴),韩桂琴1933-1937年留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是该校法学部第一位女博士,1937年回国后才改名韩幽桐(193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国际法》署名仍为韩桂琴)。这方墨盒是韩桂琴在日本留学期间特别定制送给她的老师我妻荣先生的,这方墨盒记载了中日文化交流的一段佳话,我想日本现代著名法学家东京都立大学教授我妻学先生(我妻荣先生的孙子),如果知道他爷爷的学生送的墨盒保存得如此完好也一定会感到欣慰的。等我年纪大了,把这方墨盒捐赠给日本米泽市“我妻荣纪念馆”或“中国法院博物馆”应该是她最好的归宿。近百年的物件不知经过多少人之手,远渡重洋从日本回流到中国,有幸为我收藏也就是所谓的缘分吧!我越来越清晰地发现喜爱铜墨盒的重要原因是墨盒的文化内涵吸引了我,喜欢她制作工艺的美,喜欢她文化内涵的韵,我收藏墨盒的心得是“不追求贵,只追求美”,自娱自乐罢了,第一次这么认认真真的考证,请师友们评赏指正。

    第八届南通刻铜艺术同仁雅集马上就要开幕了,在此也预祝大家多多交流,收获多多。

    韩桂琴(1908—1985),1908年生于黑龙江宁安镇一户贫苦的回民家庭,1937年改名为韩幽桐,是我党著名学生运动领袖、革命家,更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解放前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委员、松江省教育厅厅长等职,解放后任天津市教育局局长、宁夏第一任高等法院院长、中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还担任全国妇联常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委员,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新中国的穆桂英”。解放前就发表了《国际法》《法与宪法》《日本民权运动史》《国际问题研究法》《宪法论》等著作,解放后著有《韩幽桐文集》《为的是对理想的追求》,1985年逝世后《人民日报》特别发表了纪念文章(1985.3.28)。

    我妻荣先生(1897—1973),1897年4月1日生于日本山形县米泽市铁炮屋町(该地建有我妻荣纪念馆),是上世纪日本著名的法学家、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部长、日本司法学会理事长,1964年获得日本文化最高荣誉——日本文化勋章,1973逝世后被追授“勋一等旭日大绶章”,这是日本对国家或公共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授予的最高荣誉。《民法讲义》是一代民法宗师我妻荣的代表作,民法学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集大成之作。我妻荣先生的著作很多,被中国翻译的著作据本人不完全统计就有四部,同时他还将中华民国的民法翻译注解成书并在日本出版(《中国民法债编总则论》)。他是中日文化交流的使者,分别于1941、1942、1943年连续三年来到中国,第一次是公务访问,后两次都是到北京大学讲学。

    韩桂琴(韩幽桐)的有关资料

    人物简介

    韩幽桐(1908-1985),原名桂琴,女,法学家,黑龙江宁安人。系回族革命先躯马骏烈士的表妹,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原名誉会长张友渔的夫人。1925年考入吉林省立师范学校。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妇女之友》编辑部副主任。1926年入北京大学法商学院学习,1933年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院当研究生。1937年回国,参加华北救国会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和左翼文化运动。1938年后任西北联大教授、救国会常务委員。1945年任中国妇女联谊会理事。1946年以后,历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委员、教育委员会委员、民族委员会委员,松江省教育厅厅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天津市教育局局长,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副司长,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厅副厅长,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法制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顾问,中国政法学会书记,中国法学会理事。还担任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革命经历

    韩幽桐不仅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还是我党著名学生运动领袖、革命家。

    韩幽桐1908年生于宁安镇一户贫苦的回民家庭。兄弟姊妹五人,她是最小的一个。她自小聪明好学,六岁时就进入宁安县初级小学读书,1918年初小毕业。由于当时宁安县没有高小,家里又无力供她到吉林读高小,只好在家和姐姐做手工活。1920年宁安办了高等小学,她才重新读书。1923年高小毕业,她考上了吃饭、读书不必花钱的吉林省师范学校,后转入省立女中。1925年,韩桂琴积极参加“五四”反帝爱国运动。作为省立女中的学生代表,参加了全省各校学生代表组织的学联会,成为骨干。学联会领导全省学生罢课,遭到军阀当局镇压。这次斗争使她认识到:反对帝国主义必须同时反对国内的反动派,正是因为当局反动派的腐败、反动,才导致国家遭到外国列强的侵略和掠夺。

    1926年5月韩桂琴在省立女中毕业后,考入北京师大附中,得到我党女革命家、北京“五四”运动领导人之一的郭隆真的帮助与教育,接受了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进步很快并决心要为解放苦难中的同胞、为共产主义奋斗。1926年6月加入共青团,8月,由郭隆真介绍加入共产党,从此投身革命斗争。入党后,她主持我党和国民党左派合办的《妇女之友》杂志,并亲自动手创作革命文章。《妇女之友》被反动军阀查封之后,1927暑假,她又考入了国立京师大学法学院,攻读政治学与法学。同年12月,她与北京地下党市委负责人马骏、谭哨云、张友渔等一同被捕。在牢中,她对革命忠贞不渝。因敌人找不到她是共产党的证据,她在吉林同乡会的帮助下取保释放。这时,北京已改称北平。韩桂琴出狱后继续从事地下党的工作,参加《人言周刊》工作,继续到法学院读书。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她成为北平大学生抗日联合会的领导者之一,领导北平学生抗日斗争。当年12月4日开始,她和学生抗日联合会带领各校学生在前门火车站卧轨三天三夜,迫使当局派火车送学生代表到南京向国民党政府请愿,要求出兵抗日。学生们到南京后遭到镇压,她和大学生们一起砸了国民党中央党部、中央报社,回到北平后第二天遭到逮捕。在审讯时,她大义凛然地大讲抗日救国。在党的营救下,她又一次被保释出狱。1932年,韩桂琴大学毕业到日本留学,研究国际法和外交史,成为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第一个女研究生。

    1937年夏天,韩桂琴完成学业回到北平,改名韩幽桐,参加华北的抗日救亡运动和左翼文化运动,成为颇负盛名的女革命政治活动家。先后到天津、济南从事党的统战工作、交通联络工作,到西北联大担任教授,讲授国际法和日本问题。1939年,韩幽桐奉党中央之命,到重庆参加全国救国会核心机构工作。皖南事变后,她又被派往香港作统战工作,并参加党在香港的刊物《知识青年》编委会。两年间,在紧张的革命斗争中,她从事宪政问题、国际问题、妇女问题等方面的研究,写出十万多字的理论文章。1943年,她调回重庆,在邓颖超的领导下,开展并领导国统区的民主运动和妇女运动,为全国解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1945年日本投降后,周恩来同志派她到东北做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担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委员、松江省政府委员和教育局长。她亲自给教师和学生作政治报告,提高师生们的政治觉悟。1947年冬,她又兼任行知师范学校校长,培养了一大批干部。1949年调任天津市教育局长,1950年任教育部副司长,1952年任最高法院华北分院副院长,1954年调任最高法院副庭长,1958年任宁夏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1963年任中国政治法律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从五十年代起,她历任全国人大各届代表,出国二十多次到亚、欧、非二十多个国家参加国际会议,进行法学学术交流,为国家赢得了荣譽,促进了我国与各国的友好关系,受到周总理的赞扬。

    文革之后,她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工作,为法学界解放思想、制定国家法律做出了卓越的贡献。1985年3月病逝。

    我妻荣的有关资料

    我妻 荣(わがつま さかえ,1897年4月1日—1973年10月21日),山形县米泽市出生,日本民法学家。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毕业,主要进行德国法相关研究和判例研究,对于学术界和实务界有着重大的影响。

    基本介绍

    我妻教授是日本民法学界的代表性学者,主要进行德国法相关研究和判例研究,对于学术界和实务界有着重大的影响。

    东京都立大学民事诉讼法及破产法学者我妻学教授是他的孙子。

    简历

    1927年任东京帝国大学教授。

    1945年任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长

    1946年任贵族院议员

    1949年任日本学士院会员,第1期、第2期日本学术会议副会长。

    1957年任东京大学名誉教授。

    1964年任获日本文化勋章。

    1973年在执笔《法学概论》中病倒,两天后猝然逝世。勋一等旭日大绶章。

    主要著作

    《近代法中债权的优越地位》(1953年 ISBN:4-641-03251-3)

    轶事

    我妻教授在东京帝国大学学习的时候,成绩非常优秀,其恩师鸠山秀夫将其的答卷非常认真地保存起来。

    另外,他与日本前首相岸信介(安倍晋三的外公)在第一高等学校就读时期为同学,两人在学业上经常是第一名的争夺者。

    一代民法宗师我妻荣的代表作、民法学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集大成之作《我妻荣民法讲义》,长期以来一直被奉为日本民法的“通说”,影响了日本近半个世纪,至今还在再版印刷。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曾组织数名一线译者倾7年之力翻译,将其视为2008年民法学界最值期待、最有价值的译著。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会长梁慧星说:“我们期待着这套《民法讲义》的出版能够为中国的民法学以及中国的民法典立法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期望通过我们今后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为中日之间民商法交流架起更为宽阔而平坦的桥梁。”

    生平

    我妻荣,1897年4月1日生于日本山形县米泽市铁炮屋町(我妻荣纪念馆所在地),是家中5个子女中的长子,也是唯一的男孩子。父亲我妻又次郎自明治28(1895)年至大正11年(1922)的28年间一直在山形县米泽中学做英语教师,母亲是山形县师范学校的第一届毕业生,在当地的与让小学长期从事过教学工作。

    我妻荣1903年4月入米泽市与让小学(6岁);1909年4月入米泽中学(12岁),1914年3月中学毕业(17岁);同年9月以丙种首席的成绩入第一高等学校,1917年6月高中毕业,7月考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20岁);1919年1月通过高等文官行政科考试(22岁);1920年7月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律学科(23岁);1922年7月就任东京帝国大学助教授(副教授,25岁);1923年6月作为文部省选拔的留学生,以民法研究为课题赴欧美各国留学(26岁);1925年12月8日留学回国(28岁);1926年同留学归国所乘轮船上相识的铃木绿女士结婚(29岁);1930年因左足踝骨患关节炎开始拄拐生活(30岁);1945年就任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部长(48岁);1946年出任贵族院议员(49岁);此后,作为社会职务历任临时法制调查会、司法法制审议会、家事审判制度调查会等立法机构的委员。1948年出任日本司法学会理事长(51岁);1956年7月出任法务省特别顾问(59岁);1957年3月在东京大学退休,同时取得东京大学名誉教授称号(60岁);1964年获日本文化勋章、米泽市名誉市民称号(67岁);1966年为母校捐资设立“财团法人自赖讲学基金”(69岁);1970年捐资为母校与让小学设立图书文库(73岁);1973年参加“与让馆创立纪念仪式”、“我妻先生胸像揭幕式”(76岁);同年10月18日因急性胆囊炎住进国立热海病院,10月21日逝世。逝世后被追授“勋一等旭日大绶章”,这是日本对国家或公共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授予的最高荣誉。

    创造与成就

    在日本民法学说史上,我妻法学的地位在于,在自己学说中采取了新的方法论,并将其融和在以前的学问之中加以结实合和体系化,并且由此明确了自己的方法论,其结果,将过去的民法学汇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蓄水池,从而为以后的发展提供了源流,即,我妻在采用新潮流的同时,又将种种观点加以综合,二项任务一举加以完成。

    作为我妻大学教授的两大任务是,其一,编写贯穿民法学全部的讲义用至教科书;其二,集中在一个课题上做终生的研究,而二者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就前者而言,一方面将鸠山秀夫、穗积重远、末弘严太郎三人的学说加以综合,另一方面学习先进学者的学说,以及为正确地解释现行法去做应该做的事,即,各种制度进行比较法的、沿革的研究,判例的研究(这一崭新的观点学自末弘严太郎),法规的社会作用的研究(这一崭新的观点学自牧坚英一),努力以此综合来确立现行法体系上没有矛盾的统一解释理论。这是从三个角度出发的立体综合。

    我妻撰写的贯穿民法全体的教科书的中心,就是最为人知晓的我妻的《民法讲义》。这原来是作为讲义的教科书,被整理为每卷三百余页,1932年首先问世的是《物权法》,到战前以《债权总论》为止共出版了四册,战后以不当得利为止分册出版了《债权各论》四册,战前版的改订版也出版了。这些书不仅是大学讲义的教科书,而且是详细的体系书。在今天,书中很多部分受到有力的批判,但是对实务家而言却可以说有着压倒的影响,对希望多学一些的学生来说它无疑是重要的参考书。可以列举的特色是,采用了判例研究的成果,判例被大量的引用,解释论的结论在常识上取得了均衡(这与穗积重远相似),“理论构成”非常清晰(这是继承了鸠山秀夫)。同时,站在“终生研究”基础上,对制度、规定从社会作用出发做了体系化,以及将其他法律融会一起丰富的说明,特别不能忽视的是在其他教科书中所难以看见的独到之处。为此,在教室中,也可屡屡听到其有关法律社会功能的讲课。另外,被牧野英一所介紹进日本的法国、德国有关诚实信用原则、法律社会化等新观点的影响同样也是不能忽视的。侵权行为以下虽然没有完成在《民法讲义》之中,但在其后,有关侵权行为被收入在《新法学全集》(1940年)中,《亲族法》被编入体系书《法律学全集》(1961年),继承法的法条解释也与立石芳枝合著于《继承法》(1952年),由此,显示出了我妻民法解释学的全貌。

    我妻“终生研究”的主题是“伴随资本主义发达的私法变迁”,其中最为著名的,也是日本民法学史上不朽的名著,即《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1927-1929年《法学志林》连载,有斐阁1953年版)等一系列论文。在此方向上的研究还有《经济再建与统制立法》(1948年),以及成为绝笔的《法学概论》(《法律学全集》1974年)。前面的论文纵横引用了以卡尔·伦纳、莱斯特、马克斯·韦伯为首很多经济史学者的著作,题名中显示出所包含的意味深长的结论,许多问题的提起,以及提供了针对前述主题的丰富而重要的见识。虽然没有最后完成,但是各个部分都是博大的论文。

    作为方法论有留学回国后发表的论文“关于私法方法的一点考察”。我妻基于“最广义的裁判”这一中心立场,从三个侧面对“法律应实现的理想”“以社会现象的法律为中心的研究”以及“法律构成的技术”做了详尽的论述。由此,他为民法学确立了作为广泛法律学方法论的基础,这也可以说是以后方法论难以回避的地方。

    当然,我妻并非把民法学中全部的课题都加以了研究,作为战后年轻学者的重大任务之一,就是追求我妻学说的欠缺之处。例如,我妻的抽象论中作为沿革的研究,日本民法的起源、法典调查会三位起草者、旧民法(保阿索那特起草)、法国民法等的追溯:作为活法探求企业等的实务、发展中的日本人的法意识和法观念,以及法律中理论构成的意义和价值的再探讨,这些我妻的关心就比较薄弱。另外,还有些重要制度的思想背景的探讨,等等。总之,尚有很多重要问题遗留下来。

    我妻除上述著作以外,还有判例研究三卷(《民法判例评释》I—111),论文和讲演集(《民法研究》十一卷共十四册),以及有名的讲义晚年再次用口述录音方式出版了《民法入门(案内)》十册(至债权各论上为止)等众多的学术书和教科书。最后的讲义将民法说得简单易懂,与《民法讲义》更为人容易理解。另外,以“法学家”杂志为中心发表了许多文章,之后编为随笔三册。其中,包含许多对学者、学生如何生活的启示。

    成长与生涯

    我妻作为五个子女中惟一的男子,1897年出生于日本福岛县米泽市的一个中学英语教师之家,过着非常贫困的生活。自幼就被誉为秀才,自第一高中毕业后考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我妻其后在回忆过去生活时说到当一次在鸠山先生家吃到烤鸡时,竟然惊呼世上会有如此美味。对于在贫困之中还将其送入大学的父母,我妻是出名的孝子。大学毕业后,师事于鸠山秀夫先生,从而步入了学问的道路。当时,从国外留学归来的末弘严太郎,把主要的批判矛头直指鸠山的民法学,对其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对此,鸠山深感懊恼,曾有过拉住正住在他家的我妻的手而哭泣的一幕。为此,我妻在出国留学前后,对于应有的法律学究竟是如何的也确实深深地苦恼过。

    在坐船从美国、欧洲留学回国的途中,相识了绿夫人并恋爱结婚,这在当时实为罕见。其后,也以爱妻家而闻名。1930年前后,我妻左脚患上关节炎,后来蔓延至膝盖。虽然是一生拄着拐杖生活,但为了公事还是频繁地奔走于国内外。在战前我妻是东京大学法律商谈部的帮手,战后是法律商谈所的所长,对学生给予了很好的照顾。他的生活非常有规律,但为了对付脚的疾病引起的运动不足,进行台球、射箭等运动。围棋、桥牌等室内游戏也很爱好,曾一度热衷于弹子游戏机,是一个好好学习、也有好好娱乐型的人。不幸,我妻于1973年在执笔《法学概论》中病倒,两天后猝然逝世。

    战争中几乎是书斋人的我妻,战后如鱼得水,应邀参加了新国家的社会活动,并作为贵族院议员参加了宪法的审议,作为临时法制调查会委员长成为民法亲族法、继承法全面修改的中心人物。其后,我妻除了是土地调整委员会委员长那样的行政委员会、日本学术会议副议长那样的学者组织的负责人以外,还担任了法制审议会民法部会的部会长,租税征收制度调查会会长,以及原子能委员会的专门委员(探讨原子能损害赔偿制度)等,是有关立法委员会责任人的核心。在法制审议会中,我妻作为议长对亲族法、继承法的继续修改,以及最高额抵押权立法等民法关系的许多修改做出了贡献。此外,他还长期担任战后设立的日本私法

    学会的理事长,并且作为核心活跃在有斐阁出版社:新发行的《六法全书》,以及法律杂志“法律家”的编辑中,真正成为了超越日本法学的法学界中心人物。由于我妻在学术上的贡献,1964年被授予日本文化勋章。

    我妻是一个稀世的秀才,但绝不是一个拘谨的人,其坚强的意志克服了他所经历过的个人的、学问的很多艰辛和烦恼。我妻的人生是他法律理想的真实写照,他在战争结束不久的讲义中反复强调“保护弱者”“经济民主”,并对“社会民主”给予了深切的关心,在写作中也经常使用“男女同权”的语句。而这一切都是与我妻个人有着密切相关的思想。

    (编译者:段匡)

    注:本文编译自星野英一著《日本民法学者的人物介绍——我妻荣》(载日本《法学教室》杂志1995年5月号),以及星野英一为我妻荣著《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所写的中文版序。

    部分内容摘自何勤华主编《二十世纪百位法律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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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