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纪录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范文 | 杨春菊 摘要:《中国记忆》电视人文纪录片首次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旨进行规模电视调查活动。本文意在探索纪录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利用纪录片传媒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纪录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殊要求等问题。希望能因此引起更多的人关注纪录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探索、研究。 关键词:纪录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J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8)18-0124-02 纪录片是对现实生活的艺术表现,强调纪录性、真实性、社会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渗透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文化创造中,是人类延续发展的生命命脉,是民族、地位、社会关系等的身份证明,是社会文化多样性发展的要件。纪录片的素材之中无不渗透着人类的知识、实践、技艺、价值观念等非遗的各种表现形式。非遗的真实纪录、保存及宣传、展示离不开纪录片手段,因此纪录片与非遗保护是相护依存的关系,能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 一、纪录片是实施非遗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方法 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注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第三条: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综上情况,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一是做好静态的记录、保存,二是实施动态的传承、传播。 纪录片是通过非虚构的艺术手法,直接从现实生活中获取图像和音像素材,真实的表现客观事物以及创作者对这一事物的认识与评价的纪实性电视片(《纪录片创作论纲》钟大年)。纪录片作为一种真实客观的、声音图像兼具的现代科技手段,作为电影、电视、互联网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重要艺术,无论是对非遗实施静态的纪录、保存,还是动态的宣传、展示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要作好非遗的保护,纪录片是必不可少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方法,应被充分的应用。 二、非遗是纪录片选取的重要题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人文类的纪录片在国际市场受到广泛欢迎和爱戴,在传媒市场具有非常好的销量和发展前景。人文类纪录片主要是反映人与历史的关系,涉及的范围包括人类历史、文化、文明的进程、变迁等。这类题材可以带给观众知识、信息、经验等有益的启示。“人文类”题材节目,不仅被电视台所购买,能满足部分观众追求知识性、趣味性、探秘性的心理需求,还会被一些海外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作为可参考、借鉴的历史资料购买收藏。法国、德国、英国、日本、美国等国家的制作机构最为活跃,他们不仅在本国、也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其他国家拍摄这类题材。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大国,各民族的独特的历史、文化、习俗,在不同生存环境下的生存方式,都是“人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非遗保护的重要部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六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截止2017年,国务院共认定公布了四批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说明以上每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都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民族性和重要的历史、科研或艺术价值。 成功的纪录片无不是非遗所蕴含的各项价值的体现,因此,可以说每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可以从民族性、社会价值、历史变迁、生存环境、传承人等不同的角度做出许多部优秀的纪录片。因此,本人认为,非遗是纪录片重要的、独特的、丰富的、具有较高价值的题材版块。 三、纪录片对非遗保护的意义 非遗是传承的、活态的,是依附在人的一切社会行为中和各种实践活动,自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但非遗的存亡不是一个自然的更替过程,受许多客观和主观如战争、民族政策、政治方针、文化渗透等的因素影响,存在断裂、扬弃、交流融合和被同化。通过纪录片的形式将非遗进行纪录保存,对研究一段历史、一个民族或是一地的地域文化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另外,通过纪录片形式对非遗进行宣传、展示,有利于增强传承者的自豪感,增进群众的自觉保护意识,引发有关部门和人士的关注和兴趣,从而实现传承、传播。 (一)纪录片从事非遗保护的作用 纪录片是真实的、较客观的反映现实生活的传媒艺术,虽然在主题提炼和拍摄制作过程掺杂有个人的主观认识,但其所拍摄的事件、场景、人物及事件所涉及的环境、氛围都是真实存在的。做为传承的、活态的非遗影像资料,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纪录片是观察式的,客观的纪录现实生活。纪录片在叙事中重视人物与生活环境的有机联系,并多用一种接近于人的视角,注重同期声音的采集,力求通过保持时空的统一和延续来再现以保证真实的生活环境和人物形态。纪录片追求表现一段相对完整的事件过程,并且注意生活逻辑的还原,因此它具有传达信息的完整性。 例如拍摄一部“傣族孔雀舞”纪录片,拍摄者一般会将傣族孔雀舞的起源、传承区域、主要传承人、表演场所,主要动作、套路,传承环境和现状等交待清楚。如若我们将这份影像资料进行保存,若干年后,傣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傣族孔雀舞的动作、套路、表现形式、场景、意义发生变化或是由于各种原因失传,那么,所留下的影像资料将变成研究傣族已逝的生活时段的文化艺术、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史料。如若通过媒体进行传播,对于扩大其传承范围、延长传承时间、丰富传承内涵,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还是一个新概念,广大干部群众对非遗的概念、内涵、社会意义,国家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办法都还不甚了解。通过纪录片的形式对一个个生动、形象的、由大众传承的非遗事项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引导他们自觉传承和保护本民族文化。另外,通过宣传报道,加强地方政府对非遗保护的重要性认识,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对非遗的研究、保护。 (二)纪录片从事非遗保护的优势 非遗不是具体的、物化的形态,它是人类思维、意识、审美等的外化,表现蕴含于人类社会交往、生活习性、行为举止中的群体认同和文化价值观。但它又不能脱离物化而独立存在,总是透过某种活动、形为方式和物质载体承现出来。如剪纸艺术的物质实体是各类剪纸作品,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最终体现在紫砂壶上,顾绣、苏绣、湘绣、粤绣、蜀绣、苗绣的技巧蕴含在精美的服饰图案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宣传有多种方式,如文字记载、图片保存、实物保存。开展教育、研讨活动、展览活动实现宣传、弘扬。但以上手段都没纪录片形式全面、快捷、辅盖面大。文字描述太过抽像,图片和实物保存,只能再现形象,不能全面的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意义、价值。教育、研讨、展览活动受时间、空间、地域的限制,宣传面狭窄、成本高、时效慢。运用纪录片传播,一是声音与画面同步,容易记忆,不受文化程度限制;二是解说与画面互为补充,无论是技艺工序、传承坏境、地域、文化氛围、生存状况、发展变迁状况都可以得到全面的展示和呈现。三是传播面广,只要有电视,成亿上万的观众可以同时收看;四是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做为纪录片传播主要成本是拍摄制作费用和时段费,优秀的纪录片可以实现经济收益与非遗保护的双赢。 本文以为,纪录片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应给予充分的运用。非遗也是纪录片發展的一个重大空间,但要实现纪录片发展与非遗的双赢,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不断的探索研究。将纪纪录片运用于非遗保护,要始终铭记其目标是实现对非遗的保存、宣传、展示和弘扬,纪录片只是做为其中的一种手段,在两种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需以前者为重,通过国家调控,协调双方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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