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创新实践:意义、问题与路向 |
范文 | 徐宏伟 郑君梅 [摘要]技术创新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创新实践以及课程与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具体的技术创新实践中,高等职业教育存在着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组织机制不完善、人才培养不充分等问题。基于技术创新理念与内在规律,立足于实践问题,高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创新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以技术创新理念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功能的实现与整合、完善技术创新的组织管理机制、基于技术创新规律开展技术创新实践与人才培养、构建技术创新的评价激励机制与权益保障机制。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技术创新 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徐宏伟(1985- ),男,河北承德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教师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硕士生导师。(天津? 300222)郑君梅(1986- ),女,河北保定人,天津市静海区成人职业教育中心,讲师,硕士。(天津? 30160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7年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职业教育重点委托课题“技术技能人才纵向贯通‘立交桥制度研究”(课题编号:VEWT-003)、2016年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职教专项重点课题“国家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区)建设研究——以静海区为例”(课题编号:VESP1014)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度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天津市职业教育人才成长路径构建研究”(课题编号:KYQD-17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0-0026-08 当今时代,技术创新在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国家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至关重要。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新工业革命方兴未艾以及我国经济社会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应该抓住技术创新这个关键因素,以其为着力点,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并将其深度融入人才培养目标设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学改革、人才评价等重要环节,以技术创新来驱动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一、技术创新之于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技术创新不仅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驱力。技术创新理念及其内在规律对高等职业教育技术创新实践、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以及课程与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技术创新的主体多元性为高职技术创新提供实践逻辑依据 所谓创新,就是要打破常规、创造新奇。总体来看,创新有多种类型,技术创新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一般来说,技术创新是“企业通过内部创造和外部引进获得的专业创新,技术创新内容包括两类:一类是产品创新,一类是工艺创新。产品创新是产品在属性、功能上的增加与提升。工艺创新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技术的升级与变革,通常也称之为‘过程创新,包括新工艺的产生、新设备的引进,新生产流程的应用等”①。技术创新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范畴,包括设计、检测、中试、生产、销售、服务等企业产品生产各环节中的创新行为,也涉及与技术研发和市场需求之间的互动关系。相关研究表明,“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之间并非是线性推动的因果关系,而是交互作用的链式关系。”②也就是说,传统上人们所认为的技术创新源自技术研发或市场需求推动,只是一种线性思维模式支配下的分析与认识,它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技术创新过程的复杂性。技术创新来源于技术实践中的各因素、各环节之间的多重交互与反馈。它可能由任一因素或环节引起,并推动其他因素的变化,进而形成整体层面的创新。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加之大量的企业案例研究表明,技术创新有着多重创造主体,技术研发者、生产制造者、供应商、服务提供者以及广大用户都可能成为技术创新的发起者与实施者。 技术创新的主体多元性有助于激发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传统观念认为,高等职业教育缺少专门的技术创新研发机构、自身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无法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但从技术创新主体的多元性来看,这样的认识有失偏颇。从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过程看,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和学生是机器设备的使用者。在教学过程中,其实会伴有大量的技术创新机缘产生,如果能够有效挖掘并利用这些机会,有助于创新想法的产生和技术创新实践的开展。教学中的产品制造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以教学为目的。师生通过不断创新技术工艺,同样可以产出有创意的产品。从技术创新研发与服务的角度来看,高等职业教育与企业可以通过共建技术研究机构、联合技术创新、技术成果转让等方式更为直接地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可见,高等职业教育离技术创新并不遥远,技术创新的主体多元性为高职院校开展技术创新提供了实践逻辑依据。 (二)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助力高职本体功能的实现 创新是人的本质属性,人通过创新而完成自身。创新不仅有其实践价值,更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从人才成长的角度来讲,技术创新不仅指遵循实践逻辑创造出全新的产品,更意味着技术创新的意识、思维、潜能的持续展现,它促使人不断将自身的本质力量外化,创造自身发展的无限可能性。长期以来,高等职业教育也将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作为其办学的主要目的,但技术创新在人才素质结构中的重要意义并未被完全凸显。技术创新素质在人才素质结构中处于焦点位置。其他相关素质如技术审美素质、技术伦理素质等,虽然并不直接构成技术创新素质,但却可成为激发技术创新的酵素,并规制着技术创新的伦理边界。因此,技术创新素质的培养既需要直接针对技术创新意识、思维、能力的锤炼与塑造,又不能忽视技术伦理、技术审美等背景素质的培养。概言之,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技术创新人才,不是去塑造某些固定化、定型化的“工具人”,而是培養具有技术创新意识、思维和能力的“智慧人”。开放性、分享性是技术创新素养的根本特征,只有开放的、充满分享的机制与环境才有可能孕育技术创新。因此,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需要高等职业教育与企业深度合作。以协同技术创新活动为抓手,将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技术创新元素注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目标、课程、教学、评价的深度变革。所以,高等职业教育将培养目标聚焦到技术创新素质培养上来,有助于提升其人才的适应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综合竞争力,切实推动其自身本体育人功能的实现。 (三)技术创新形成的微观机制对高职课程与教学改革有借鉴意义 技术创新与隐性知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隐性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制约着技术创新和知识扩散。这涉及长期、积累的学习过程”③。进一步来说,技术创新发生的微观机制与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相互转化内在相关。野中郁次郎提出的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相互转化的SECI模型奠定了相关研究的基础。一是共同化(socialization)。此阶段是指在一个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有着共同的活动目标,具有类似的行动经验,通过观察、模仿、体悟等“干中学”的方式,学会意会性知识、技巧、技能。二是表出化(Externalization)。隐性知识虽然具有极大的隐性特征,很难进行编码,但只要通过合适的方式,如隐喻、类比等方式,建立起难言知识与“喻体”之间的联系,也可以转化为显性知识。三是联结化(Combination)。在更大范围内,根据实践目的的不同,将隐性知识转化而来的显性知识进行整合。相对于上一阶段,显性知识已由单个知识转变为群组知识。四是内在化(Internalization)。面对复杂的实践情境,实践者借助丰富的显性知识来解决问题,“并将其与解决问题过程中获得的新知识、技巧、技能进行融合,从而形成新的隐性知识。”④从社会化到内在化构成了知识转化的基本过程,是非线性的、螺旋循环的综合辩证过程。在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不断转化中,创新的想法与做法不断生发与涌现,成果不断产生。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转化虽然主要针对个体学习而言,但通过组织层面的学习可以强化、促进这种转化,并不断孕育形成创新的机会。在现代综合化、智能化生产的背景下,技术创新的复杂性进一步凸显,客观上催生了网络化学习方式与之相适应。“网络化学习包括识别、获取、创造、传播并不断更新知识,以保持在商业中的领先地位。显性和隐性两种形态的知识都很重要。”⑤因为传统组织化学习模式是与“大规模生产及其线性的、机械的创新模型和静态的组织概念是很相适应的。然而复杂技术创新的网络化学习是一个动态过程,用静态概念来描述它会出现严重问题”⑥。因此,传统的组织化“生产性学习”只有向“网络化学习”转变,才能适应时代创新的需要。 技术创新形成的微观机制客观上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突破理论与实践二分以及线性转换的传统认识论范式,深刻认识与把握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螺旋转化的综合辩证规律,探究隐性知识、技能诀窍显性化的制度化方式,建立有利于“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转化的教学组织方式,创造“网路化学习”的空间与机会,促进校企之间的技术创新合作,推动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的改革。 二、高等职业教育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 过去一个时期,高等职业院校基于各自的先天条件、发展需求以及现实考量,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技术创新实践,但从总体上看,效果并不理想,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高等职业院校技术创新的意识不强 在新工业革命以及“中国制造2025”的背景下,技术创新符合高等职业院校发展的利益,但在实践中,其主动性与积极性并不强,原因在于高等职业院校未从根本上转变办学和发展思路,未能将自身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和服务统一起来,认为人才培养是主要任务,而技术创新与服务是次要的、辅助性任务。高等职业院校尽管通过校企合作机制来不断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但由于未能聚焦到技术创新这一点上来,未能完全切中企业的利益关注点,不能有效地吸引企业参与协同技术创新活动。由于在目前的情况下,双方的协同技术创新活动更多的是以委托、转让技术创新成果等方式来进行的,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推动作用并不明显,企业参与协同技术创新的意愿并不强烈。 (二)高等职业院校技术创的新能力不足 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但更多地体现在规模与数量的外延式发展上,提升质量的内涵式发展成为未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高等职业院校的技术创新能力是其内涵发展的重要维度。但从当下来看,高等职业院校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还明显不足。这种不足体现在“技术创新机制不完善、技术创新支撑资金不足、技术创新团队建设不足”⑦。技术创新机制不完善是指高等职业院校大多数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技术创新组织机构,相应的技术研发和创新部门一般依附于某个部门之下,缺少自身行动的独立性,并且与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相割裂。高等职业院校在技术创新方面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相关技术创新活动难以有效开展,技术创新资源难以有效整合。高等职业院校的技术创新团队建设不足,未能将学校的技术创新人员予以充分的发掘与有效的集中,技术创新的团队力量难以形成。 (三)高等职业院校技术创新的组织机制不完善 高等职业院校缺少固定的组织结构来协调管理技术创新活动,导致技术创新活动处于阶段性、零散性、盲目的状态。即使部分学校设立了相关组织机构,但由于组织机构完全垂直化、僵化,缺乏灵活性,不适应技术创新的内在需要,导致技术创新活动的动力、灵敏性、活力不足,未能最大程度地释放协同技术创新的潜能。此外,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主要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保持双方的技术创新联系,同样缺少专门化、制度化的协同技术创新管理机制。 (四)高等职业院校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不充分 虽然技术创新素质培养被高等职业院校确立为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但在具体培养过程中,学生的技术创新素质培养往往无法付诸实践。究其原因,高等职业院校对技术创新的整体认识不足、对技术创新规律缺乏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技术创新素质培养未能很好地與课程和教学融合。比如,现代学徒制、创新创业教育本质上可以成为高等职业院校技术创新的良好途径,但学生的技术创新素质培养未能很好地融入其中。此外,高等职业院校直接的技术创新活动与人才培养活动“各行其道”,两者未能有效结合。 三、高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创新发展路向 高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创新发展需要立足高等职业院校的技术创新实践,顺应技术创新规律,以技术创新理念为引领,开拓与企业的协同技术创新方式,探索符合技术创新要求的课程内容与教学组织方式,积极培育技术创新文化。 (一)以技术创新理念引领高等职业教育功能的实现与整合 高等职业教育承载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以及文化传承创新” ⑧四大功能,相较于普通高等教育,其功能发挥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与侧重点,其核心因素应该是技术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研发、技术创新服务、技术创新文化的孕育与传承等。以技术创新为纽带,可以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四大功能的有机统一。 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本体功能。在新工业革命背景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刻地改变了生产制造业的业态与模式,生产制造呈现为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综合化的特点,一些低附加值的工作可能会被机器所取代,而那些高度依赖个人能力的高附加值的工作越发重要,要求人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判断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交际能力等,特别是要具有创新能力。因为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够帮助人不断适应快速变化的工作世界,处理高度复杂化的现场任务,创造性地解决问题。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只有具备技术创新意识与能力,才能适应时代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素质要求。技术创新研发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功能。对普通高等教育来讲,科学研究逐渐成为高校的一项重要功能。提升了学校的发展实力,也对人才培养有巨大的“反哺”作用。高等职业教育同样不能忽视科学研究的重要意义,但相较于普通高等教育更侧重基础性、原理性的科学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更应侧重于技术创新研发。这是因为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技术性特征,只有围绕着技术问题开展创新研发活动,更好地把握技术前沿,不断突破技术难题,为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支撑,才能将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充分凸显出来。技术创新服务是高等职业教育提升自身吸引力的重要功能。长期以来,我国职教领域的校企合作呈现为“剃头担子一头热”的情况,究其原因,与文化、制度、体制机制等因素有关,但还有一个本质的因素就是高等职业院校自身的实力不强、吸引力不足,难以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技术创新服务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升自身吸引力至关重要。高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创新服务是通过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研发来实现的。通过培养技术创新人才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借由技术创新研发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预测、技术数据支持,为技术成果转化奠定基础。技术创新文化的孕育与传承是高等职业教育文化功能的具体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创新文化具体指围绕着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研发和服务活动,所形成的教师与学生敢于打破常规、善于突破束缚、积极合作、乐于分享的文化氛围。高等职业教育应该通过构建有利于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课程与教学体系、有助于孕育技术创新的合作与共享机制,来培养技术创新文化。 综上所述,高等职业教育四大功能的实现都离不开技术创新这个核心因素,以其为纽带可以实现四大功能的整合。其中,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是根本和基础,技术创新研发、技术创新服务、技术创新文化的孕育与传承则是高等职业教育基本功能的衍生与拓展。高等职业教育需要围绕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积极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创新,构建四大功能的联动与整合机制,形成彼此促进、协同统一的关系,真正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增强自身吸引力。 (二)完善技术创新的组织管理机制 高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创新活动与人才培养离不开合理的组织管理机制,既要完善原有的常规化组織管理机制,又要构建符合技术创新时代要求的灵活化组织。 1.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机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创新必须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组织管理机制,才能保障技术创新活动的有序开展。针对直接的技术创新活动,建立由学校的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教师、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组成的技术创新与研发机构。该机构负责协同技术创新项目的确立、技术创新人员的调配与组织、技术创新活动的实施与开展、技术创新绩效考核与评价。针对技术创新人才的协同培养,在已有校企合作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由学校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务处负责人、课程开发教师、实训教师以及来自企业的分管领导、技术研发负责人、企业培训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协同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专门机构。该机构以促进协同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为使命,探索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规律,根据技术创新的需求,对专业进行调整,共同开发课程与教材,遵循技术创新规律,开拓教学方法。对协同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对协同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价。 2.构建灵活化、扁平化的技术创新“自组织”。技术创新内在要求构建知识共享机制,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网络化学习组织”,而从管理角度来讲,就是要构建灵活化、扁平化的技术创新“自组织”。首先,高等职业院校内部构建创新共享平台,将技术创新研发人员与积极参与技术创新的不同专业的教师、学生聚集起来,围绕技术创新研发或教育教学中产生的有趣的、有启发性的、有创新线索的操作、工艺、产品或某个知识点展开自由的对话和交流。其次,在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构建协同技术创新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起学校技术创新研发人员、教师、学生与来自企业的研发人员、一线操作者、企业师傅等交流、共享的小组。这些小组呈现出“去中心化”、扁平化的特点,成员围绕着最新的技术创新发展趋势、具体的技术创新难题或某些关键的技能诀窍、隐性知识,展开自由、真诚而广泛的对话,实现企业与学校技术创新视域的积极融合。 (三)基于技术创新规律开展技术创新实践与人才培养 高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创新活动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进行:一是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合作,二是培养技术创新人才。无论哪种途径,都应遵循技术创新理念与技术创新规律,探索符合教育实际的策略与方法。 1.校企协同开展多元技术创新活动。第一,合作技术创新。联合技术创新是指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企业特别是初创型企业或中小微企业,由于技术创新资金、成本,以及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技术创新风险等因素的制约,“自身单独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不强、动力不足,迫切需要与外界进行合作。”⑨通过合作技术创新的方式,双方补足自身的短板,缓解技术创新风险,形成合力,推动技术创新的理性化、制度化、市场化。 第二,共建技术创新机构。共建技术创新机构是指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以签订正式协议或合同的方式,共同成立技术创新的研究机构,如技术研发创新中心、实验室、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基地等。协议或合同明确规定双方在协同技术创新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利益归属。通过共同建立技术创新机构,可以将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的技术研发、创新资源予以整合,释放技术创新潜力。 第三,开展技术创新课题研究。开展技术创新课题研究也是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进行协同技术创新的形式之一,一般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创新需要,委托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活动。“企业以横向课题项目的形式提供给学校技术创新资金。”⑩高等职业院校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资源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一般企业拥有最终技术创新成果的所有权。 第四,技术创新成果转让。技术创新成果转让是指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双方通过签订合法合规的转让协议,高等职业院校将前期技术创新研究成果转让给企业的一种协同技术创新形式。企业借助这种方式,可以减少前期技术创新的资金与时间投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技术创新的风险,提高技术创新的起点,增强后续技术创新的可持续性。 2.基于技术创新规律开展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改革。高等职业院校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不能仅仅停留在培养目标中,应该基于技术创新理念、规律以及微观机制切实改革课程内容与教学组织方式,从实际层面促进对学生技术创新素质的培养。 第一,推进课程内容的改革:隐性知识的显性化。长期以来,一提及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内容,人们的认识多停留于书本知识、理论知识的范畴,但实际上,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内容涉及很多意会性、隐性知识。这里的隐性知识或隐性知识不同于理论认知层面的知识形式,更主要指人们在工作实践中通过“做中学”或“用中学”的方式所累积的诀窍、技巧、经验。相较于教材中的理论知识,这部分隐性知识在工作知识体系中占据着更大的比例和更重要的位置,但因其具有的情境依赖性、隐性和意会性特点,不容易通过显性方式传播,容易被人所忽略。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内容改革的关键就是要探索和挖掘这些隐性知识,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将其显性化,成为能够可识别、可读取的内容。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后,并不是要按照传统的学科知识方式进行传递,而是累积形成隐性知识库,并根据具体的课程教学需要选取合适的内容整合到课程教学中,通过构建网络化的学习组织促进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之间的相互转化,为创新创造条件。其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将这些存在于工作过程各个细节中的隐性知识表达出来,也就是要确定隐性知识显性化的方式。“基于要素范式所获得的职业能力描述,如加工能力、维修能力、读图能力等,是无法为我们找到这类知识提供线索的。”11“现象学”的分析能够以一种“如其所是”的方式,将隐性知识涉及的诸多要素呈现出来。“现象学”的基本原则是“面对事实本身”,它的分析方式不是对象化、要素化的,而是在一种生成的、缘构的境遇中,挖掘出人的某种职业能力的形成与周围的硬件环境、具体任务要求、文化氛围、历史传统以及主体间互动的关系,并在关系之链中描述与职业能力形成相关的隐性知识是如何呈现、怎样发挥作用的。隐性知识显性化需要实践者的“现象学”反思,这里的实践者包括教师、企业导师、企业专业技术员乃至学生,特别是要有课程开发专家的介入,将“现象学”的方式与具体的课程开发要求结合起来,帮助实践者挖掘在具体教学中或技术实践中隐性知识的存在方式及其呈现机理,从而为人们更本真地认识与描述隐性知识、职业能力奠定基础。 第二,创新有利于知识共享的教学组织方式。野中郁次郎认为,必须创造条件或构建场域来促进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相互转化。他提出了“场”的概念,“‘场是分享、创造及运用知识的动态的共有情境。‘场为进行个别知识转换过程及知识螺旋运动提供能量、质量及场所。”12“场”既可能是具体的物理场所,也可能是虚拟空间,其核心功能是促进人员之间的广泛而充分的交流,为知识转化创造条件。根据SECI模型,“场”的创设需与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四个阶段相对应。这启示我们,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组织方式应该突破对理论与实践一体的机械、线性理解,冲破学科逻辑,打破理论课与实践课二分设置,构筑有利于隐性知识的生成及其与显性知识之间转化以及网络化学习生成的教学组织方式。(1)完善“社会化”的教学过程。这一阶段主要基于学校现有的专业课程、实训课程以及企业的实习、实践课程,不断完善实践教学过程。无论是在高等职业教育内部的实践教学还是在企业的实践教学中,无论是工作过程导向的项目教学还是基于传统的任务式教学,都要创造更多的“做中学”和“用中学”机会,促进人员之间更多的互動与交流,共享经验,共创情感体验,持续积累大量隐性知识,为创新活动奠定必要的隐性知识条件。(2)构建“外部化”的“对话”平台。在实践教学中,无论是学校教师、企业导师还是学生,都要向“反思性实践者”转变,反思在“教”与“学”实践中存在的隐性知识。技术创新研发人员在研发中也要成为隐性知识的主动探究者与挖掘者。更重要的是,要构建“对话性”平台,主要指在基本的课程教学组织之外,构建起自由交流、知识共享、实践合作的网络化学习小组,将学校的教师、学生、技术研发人员与企业导师、企业研发人员等引入“对话”的场域中,交流各自所积累的隐性知识,并通过文字、符号、图片等多元方式对其进行显性编码,实现隐性知识显性化,打造隐性知识库。(3)构筑“组合化”的知识整合平台。通过“做中学”“用中学”以及“对话”“反思”等方式积累的隐性知识库,是凝聚在个体身上的隐性知识、诀窍、技能的显性化集合。但是,本质上这些知识是零散的、不系统的、难以理解的。可以基于校企协同技术创新机构、学校的课程教学资源开发部门,构筑专门的知识整合平台。它超越了前面所讲的基本课程教学组织以及网络化学习小组,需要把教师、学生、课程开发专家、专业教学资源建设者、企业导师、企业技术研发人员等汇聚起来,根据具体的课程教学以及实践需要将这些隐性知识予以灵活而恰当的组合,最大化地发挥这些隐性知识的功能,丰富与充实教学资源库,实现隐性知识从个体向组织层面的传播与扩散。(4)打造“内化”的创新场域。前面几个阶段积累的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需要在实践中予以重新检验。个体通过参与具体的教学实践活动,将这些知识重新内化为个体隐性知识。这就需要高等职业院校设立新型的“综合实践”课程,它不同于传统的专业实践课、也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理实一体化”课程,而是遵循着知识转化规律,将多元的情境、任务、显性理论知识、隐性知识、技能诀窍、文化观念等予以充分整合的综合课程。 第三,构建基于技术创新的评价激励机制与权益保障机制。高等职业教育要建立相对合理的评价激励机制。高等职业院校应该成立专门的创新绩效评价委员会,由来自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的人员共同组成,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价的具体实施程序与办法,衡量与评估技术创新研发成果的经济收益以及知识产权价值,明确技术创新人员在技术创新过程的贡献。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关人员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 高等职业教育与企业协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各方权益,从根本上为技术创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一是企业权益保障。高等职业院校能够真正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切实地与企业共享技术创新资源,帮助企业探寻技术创新的路径,在可控范围内降低技术创新的风险。另外,通过“订单班”等方式,高等职业院校能够真正地为企业输送技术创新人才,尽可能地减少企业人才培养投入与企业用人不相匹配的情况,减少企业参与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顾虑。在协同技术創新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企业参与协同技术创新人员的权益保障。二是学校权益保障。高等职业教育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也需要注意保障学校自己的权益。合同或协议必须明确规定技术创新活动中涉及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益归属。同时,还要保障参与协同技术创新活动的教师与学生的利益。教师在进行协同技术创新过程时倾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术、智慧,因此需要切实保障他们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以及直接从事技术创新活动中的权益。学生也会借助学校与企业合作建立的实践基地直接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因此要特别保障学生在此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沦为企业的廉价劳动力。 [注释] ①高鹏.隐性知识学习与企业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50. ②③赵乐静.技术解释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83,115. ④朱思文.隐性知识吸收与企业突破性技术创新[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4:47. ⑤⑥(美)罗伯特·W.里克罗夫特,董开石.复杂性挑战——21世纪技术创新[M].李宁,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136,137. ⑦⑨⑩张文强.中国产业技术创新与产学研结合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04,44,45. ⑧何礼果,沈利剑.高职院校在协同创新中的定位和作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12):43. 11徐国庆.职业教育课程、教学与教师[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6:29. 12(日)竹内弘高,野中郁次郎.知识创造的螺旋——知识管理理论与案例研究[M].李萌,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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