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材中法律案例的探讨 |
范文 | 李洁 [摘要]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对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有重要意义。教材对于学生学习至关重要,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让教材在落实立德树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统编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材以介绍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和维护宪法尊严为主线,学习该教材的内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让学生崇尚宪法权威。但是该教材中的部分法律案例值得探讨。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教材;法律案例;探讨 [中图分类号] G6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058(2020)25-0052-02 统编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人民出版社2018年12月第2版)在全国八年级使用了,该教材以培养学生的宪法精神为主线,重点进行国家意识的教育。该教材对于学生学习宪法、认同宪法和践行宪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使用该教材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几个法律案例值得探讨。 一、探讨之一:法律案例的完整性问题 统编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14页的”探究与分享中有这样一个案例:“王某在审批办理房屋所有权权属登记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明知房屋权属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且未足额缴纳相关税费,……致使税费流失近百万元。王某终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被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此案例中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该案例没有交代王某受贿的数额;二是该判决没有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三是没有写明两罪并罚。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訴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该案中没有王某受贿的具体数额,人民法院该如何定罪和量刑呢?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的数额是区分受贿犯罪和一般受贿的重要依据。受贿达到一定的数额才构成犯罪,同时受贿的数额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据。犯受贿罪的,依法根据受贿的数额和情节给予处罚。 (二)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此案中国家税费损失近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的,依法给予刑罚处罚。王某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建议将上述案例修改为:“王某在审批办理房屋所有权权属登记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近三十万元。……致使税费流失近百万元。王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二、探讨之二:法律案例的判决正确性问题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教材编写……选取学生关心的具有教育意义的现实问题、实际事件作为主要素材进行提炼,使教材成为联系现实生活与实践的桥梁……”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罚金是刑罚的一种,属于附加刑,是一种财产刑,既可附加适用,也可单独适用。我国刑法对于罚金,既有总则的规定又有分则的规定。刑法规定的并处罚金是指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罚金。符合刑法规定“并处罚金”情况时,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罚金。我国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行为人的所犯罪行与承担的刑事责任和接受的刑事处罚应当是统一的。 (一)统编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55页的“探究与分享”中有一则案例如下:“小斌等几个十五岁的学生多次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言语威胁等手段,抢劫其他未成年人财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院审理,小斌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案例的错误在于判决没有“并处罚金”。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日的。犯抢劫罪的,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几个一般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本案中的小斌等几个十五岁的学生构成共同犯罪,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判处罚金,而此案的判决并没有处以罚金,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法治精神。建议将该案的判决修改为:“经法院审理,小斌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统编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56页“探究与分享”中的“镜头二”:“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依照刑法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此处判决有误,因为没有“并处罚金”。此案中金某侵占的寿山石,其数额达到了人民币五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将该案的判决修改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依照刑法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三、探讨之三:行政违法案件的处罚问题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教材编写应以现实社会生活与学生生活面临的各种现象和实际问题为基础,创造性地编写教材。” 统编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56页“探究与分享”中的“镜头一”:“小成的爸爸开车去银行办理业务,没有注意到‘禁止停车的标志,将车停在路边,被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二百元罚款。”此案的处罚有误。记分对机动车驾驶人具有较大的震慑作用,尤其是持有A证和B证的驾驶人。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三分:……(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小成爸爸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而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因此,对于小成爸爸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以二百元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三分。建议将该案修改为:“小成的爸爸开车去银行办理业务,没有注意到‘禁止停车的标志,将车停在路边,被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以二百元罚款,记三分。” 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法律案例,对于案件主要或关键事实、情节以及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的结果要完整采用,突出主干和结果,尊重司法实践,而不能断章取义、任意取舍、随意改动。所选用的法律案例要尽量做到真实、合法和适用,使师生通过分析案例能够得出比较一致的答案或是共识,要便于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提升师生的法治素养,同时也要有利于培养学生依据有关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21-22. [2]樊振明,丁晓妹.刘慧真的无罪吗:兼谈法律案例选用的策略[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7(2):64-65. [3]朱德飞,琚亮.求新求真求活求实:论法律课案例教学的有效策略[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7(10):42-44. (责任编辑 袁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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