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对策研究 |
范文 | 郝婧妍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旅游业为了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资源破坏、环境恶化、生态失衡的窘境,大大违背了“当地旅游资源保护”的初衷。本文主要以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为例,从对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概况认识入手,通过分析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的现状及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研究其法律保护的途径与对策,为推动张家口生态旅游经济在法律保护下健康稳定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 一、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的基本概况 作为塞外险城的代表张家口地势险要,拥有450万人口,土地总面积可达3.7万平方千米,全市划分为4区13县,并且张家口地处京冀蒙交界处,京张铁路、宣大公路以及各大国道穿市而过,交通极其便利,这就为张家口旅游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改革开放以来,张家口人民积极开发旅游资源,在旅游发展的道路上不断摸索前进,近年来,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旅游景点共计达到42处,这些旅游景点包括以自然风光为主题的中都草原、以健身运动为主题的崇礼滑雪、有以休闲疗养为主题的怀来温泉、有以农业采摘为主题的涿鹿葡萄园、有以历史遗址为主题的阳原泥河湾等等,各地方物资不同、地形不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方旅游,这些地方旅游共同构建了张家口的生态旅游。此外,近些年来,在各大城市饱受雾霾残害的时候,张家口仍然保持它高傲的“身姿”、“出淤泥而不染”,因此凭借那一方晴空、一片白云,再加上张家口独特的旅游风光,吸引了无数游客。据统计张家口2014年12月份的旅游情况如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光是12月份张家口就接待了201.8万的游客,而12月份作为冬季旅游的黄金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旅游工作对张家口旅游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核心景区商业化程度较高 在国家的领导下,张家口的旅游制度环境在不断改善,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张家口的制度体系仍处于初级阶段,难以深入指导张家口生态旅游的具体发展,再加上管理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商家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在景区附近乱占乱建,自然景观在人文景观的影响下就失去了原来的韵味。 2.景区内污染严重 随着张家口生态旅游的发展,游客日益增加,作为副产品的垃圾也随之增加,据调查报告显示,一个小公园平均每天产生的垃圾将近6.5吨,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张家口景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相关法律保护不全面,具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景区管理者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为了谋求最大旅游经济效益,毫无节制地放纵游客,客流量的增大导致景区环境一直处于超负荷状态。(2)相关法律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专业的景区环境管理人才。 3.生态资源破坏较严重 在高举“建立生态文明”旗帜的现阶段,由于相关生态文明制度不健全,包括在立法、司法、执法方面对人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与调整,导致张家口在旅游景区的设立中增加了较多人为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生态自然的发展,动植物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从而影响了它们的生长与发育,久而久之,影响因素只见增不见减,最终导致一些动植物种群濒临灭绝,影响了当地生物多样性。 (三)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对外发展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对外贸易及旅游业的发展,张家口地区在外语语言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仍然面临着英语基础差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外语“硬环境”和“软环境“的不理想,有以下具体表现: 1.缺失外语标识 公共标识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引导性、提示性等功能,其在旅游中对外国游客有着不可缺失的作用,但是据资料显示,张家口在一些公共场所的外语标识使用率低。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直接用拼音代替英语的标识,这些标识的使用使得外国旅客特别苦恼,不利于景区的对外发展。 2.缺乏语言自助服务系统 为了给外国游客带来更好的旅游体验,一些景区在特定的位置会设置语言自助服务系统,帮助游客解决由于语言不通所带来的问题。而在张家口却几乎看不到这种系统的存在,甚至在110、119等公共服务电话中都不能提供外语语言服务。而这给外籍游客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3.工作人员外语服务能力低 由于居民整体语言水平较低,所以不管是景区服务人员,还是是酒店、饭店等服务人员均体现出外语语言服务能力较低的情况,这不但不利于外籍人员在张家口旅游的日常生活,也影响了张家口旅游业走向世界的进程。 二、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对策 (一)完善生态旅游法律体系 任何事物的发展没有制度的约束都将会走向极端,要想使事物健康稳定的发展,必须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张家口旅游的现阶段发展来说,其首要任务就是解决法律保护相关方面的问题,首先要针对空间资源问题建立并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要科学地建立自然资源所有权人责任体制,并明确全民与集体各自的产权结构。加强资源开发与管理方面的法律保护,系统地规范开发行为,建立全面国家公园体制要求相关管理者必须依法实行禁止开发,充分保证旅游活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保证不干扰自然生态的发展。此外,也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完善工作。建立一整套相对健全的法律法规,能够指导张家口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和谐共处,并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 (二)积极调动各方主体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这里提到的主体包括旅游开发企业、游客以及地方景点的居民。这些主体之间矛盾的解除对于解决景区环保问题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在相关法律规定的制定时,要兼顾各方利益,并协调三者之间的矛盾关系,合理分配权力与义务,积極鼓励并引导各方参与其中,共同为营造一个健康的旅游环境做出贡献。此外,在生态旅游环保方面适当结合一些评价机制与奖惩制度,在生态项目开发前要做好对环境因素影响的测评,尽可能减少旅游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结合奖惩制度,对于在环保方面做得好的公民或环保管理者予以奖励,对严重破换环境的公民或有失责任的管理者进行适当处罚,从而使得各方在环保方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有利于良性循环机制的形成。 (三)在旅游资源保护中加强政府监管 在张家口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政府监督部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增加政府监管力度有助于张家口旅游可持续发展。首先政府应该明确生态旅游立法指导思想,并加强监督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避免“空壳法律”的情况发生,失去法律约束指导的作用。其次政府应该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监管,加大对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旅游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最后政府要积极承担起监管者、调控者、协调者、服务者的角色,在履行好职能的同时保证公平、公正,从而正确指导旅游行业的发展。 (四)加强地区国际语言环境 面对张家口整体外语语言环境水平低的窘态,张家口地区应该加强建设外语语言环境,具体措施为:首先,加大地区外语标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在基础设施上帮助外籍游客解决语言障碍;其次,加大科技投入,在重要景点设立自主语言服务系统,让游客自主旅游;最后,加强服务性人员的外语培训,设置培训课程,帮助服务人员提高自身英语水平。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够在语言基础上帮助张家口快速建立国际性服务,加快张家口旅游业走向世界的步伐。 结束语:综上,我国的生态旅游事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当前首要任务必须解决好环境保护问题,切不可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不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都应该积极做好完善法律的工作,为我国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以及资源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边涛.我国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对策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4 [2]唐晓红.张家界生态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对策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0 [3]关于张家口旅游发展调查报告,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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