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城镇化背景下贵州民族古村落发展保护探讨 |
范文 | 王禄龙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贵州不少古村落也面临着快速城镇化的现实境遇,古村落作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的载体,正在城镇化过程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有的古村落已不复存在,古村落的保护已势在必行。在研究相关古村目前面临的形势的基础上,分析目前贵州民族古村落发展与保护现状,探讨既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又利于保护民族古村落的方式及策略。 关键词:城镇化;民族古村落;发展与保护 我国拥有五十六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精彩纷呈的民族文化,同时,在这片广袤的国土之上分布着各具特色的民族古村落,这些古村落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化的载体,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科学价值,是我国乡村文明的“活化石”。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城镇化成为目前我国农村的发展出路,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民族古村落也不同程度的遭到了破坏。2010年以来,贵州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城镇人口以极高的速度增加,城镇化率高达25%,曾经的类似田园牧歌的乡土生活在城镇化过程中逐渐消隐,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在贵州考察时,曾指出“要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增强人文感召力,善做山水文章,保护好民族村寨、传统村落等文化元素,传承好传统文化、耕读文明、田园生活。”由此可见,对古村落的开发,其目的是改善当地村名的生活条件,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在开发的过程中,要将保护和发展放在第一位,要注重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的传承。 一、贵州民族古村落的发展保护概况 ①民族古村落发展分布概况。我们知道,在过去,古村落是少数民族的重要的生活场所,具有独特的地方色彩,它们分布在贵州的各个少数民族聚居地。这些村寨积淀着贵州多彩多姿的民族文化,因此,贵州也享有了“多彩贵州”的重要名片。例如寨英古村落群、镇远古镇村落群、安顺西秀区古村落群、榕江县古村落群等等,这些古村落可以帮助我们追溯历史,甚至可以窥探农耕文明时代,不管是工艺还是建筑,又或者民风习俗等,都反映了当地少数民族的发展轨迹。目前,贵州省内较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地都有民族古村落分布其间,如苗族、侗族、布依族、水族少数民族聚居地,其民族古村落有吊脚楼、悬山式、土木房、石碉楼等等形式,其中又以黔东南、铜仁、毕节、六盘水、安顺等地分布较多。 ②目前贵州古村落保护现状。对于民族古村落的保护,在2000年之前,贵州就已公布了20个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村寨,并设立了4个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可以说,在这样一种保护意识之下,贵州的相关古村落还是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的。2003年实施《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2012年颁布《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5年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在这些文件的指导下,贵州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得到了大力保护,具有极具特色的建筑风格、民间习俗、民族风情等。但是,由于城镇化速度的加快,民族古村落被大肆开发,为建设旅游地而重建、规划,征地面积不断扩张,农村人口城镇化,或者大量进入城市打工谋生,由于城镇化的扩张以及当地村民保护意识不强,古村落也不同程度的遭到破坏,同时,由于保护措施不到位,古村落还遭受火灾等摧毁,目前,贵州民族古村落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二、贵州民族古村落的发展保护思考与对策 对民族古村落的保护,一是要注意对建筑群的保护,特别是那些目前还有村民居住的古村建筑群,由于人为原因和自然破话,这些建筑亟待修复,同时,也要对古村的公共设施加以改善,以此来提高古村村民们的生存环境,让原有的风格特色得以保存,另外,对古村落特有的语言文字、服饰、信仰、图腾等,都应给予保护。 ①在微观方面,针对一些建筑毁坏,要重点修复,使古村落散发古朴的特色,尽量使用当地特色材料,保持古村原有的特色,同时,控制古村落改造强度,防止粗制滥造。同时,要发扬古村落原有的建筑形式和文化元素,如建筑屋檐、門廊、屋顶、水井等细微处具有的独特的古老元素,要加强保护使其存活下来。另外,要坚持因地制宜的保护民族古村落,结合每个古村落特有的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民族风情等特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开展有差异的保护策略,避免千篇一律的运用同一方式进行改造、保护。同时,在修缮、传承民族古村落的过程中,要做好传承保护工作,制定好村民公约,防止村民为了牟利而无序无章建设,使古村落真正保有原貌。 ②在宏观方面,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必然伴随着一些急功和冒进,民族古村落的破坏正是这样一种发展势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因此,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的处罚条例也应该被推行,加强民族古村落的保护,避免民族古村落过度的商业化,同时,培养相关工作人员,掌握保护民族古村落的技术等,使古村落的保护变得切实可行。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当地村民保护古村落的意识,鼓励当地村民以古村落为自己的发展核心开展经济建设,认识他们拥有的古村落的价值,营造一种良好的文化自觉性。另外,加强引导,使外来人也认识到保护古村落的重要性,营造一种浓郁的保护热情,例如,游客自觉的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古村建筑等等。这样,在政府、村民、外来游客的三方合力下,可大大提高民族古村落的保护效果。 结语:民族古村落是多样化民族的珍贵宝物,是少数民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的载体,城镇化固然是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对经济发展的需求而放弃多彩多样的民族文化,对原有的具有特殊的少数民族地区大肆的开发,尤其是少数民族曾赖以生存的古村落。对古村落的发展保护离不开政府、当地村民以及外来人员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政府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资源支持,建立起相应的保护机制,推行相应的处罚条例,使保护古村落的观念深入人心,让古村落文明得以继续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1]李慧璇,赵航,柳庆英. 城镇化背景下贵州民族古村落发展保护探讨[J]. 山西建筑,2016(31) [2]孙亚静,秦卫明. 城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民居的生态保护研究——以贵州沿河土家族为例[J]. 中国市场,20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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